汕头刑事律师厉害:JBC1.7 宗教改革的撕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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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C1.7 宗教改革的撕裂<<上一篇 下一篇>>作者:修木读史 提交日期:2010-5-31 16:38:00 | 分类:犹太人 | 访问量:2218
  犹太人,《圣经》与基督教的产生: 第一章 《圣经》与历史
  
  1.7 宗教改革的撕裂
  
  中世纪的欧洲,基督教由罗马教皇一统天下,大家都属于天主教会。《圣经》的解释,天主教会是终极权威,其中不但要参考《圣经》原文,也要参考早期教会长老们的理解与教诲,而教会自身也会在教义上做出创新与发展。《圣经》本身有什么矛盾或是不清楚的地方,都可以被定为只是“表像上的矛盾”,由教士们想出各种理由,绕过其中的难处。这其中的麻烦倒不是找不到解释,有了前提,再去寻找相应的理由,并不困难。引起麻烦的反倒是各式各样的解释太多,教士们之间争来吵去的,弄不好会引起教义之争,甚至搞出来异端邪说。十六世纪那一场欧洲历史上影响深远的宗教改革,就是开始于教义争论,进而引发对罗马教皇权威的挑战。欧洲的基督教会也因此经历了一场大分裂,形成两大教派:一派是依然遵从罗马教皇的天主教,另一派则是反对教皇的新教[1],而《圣经》的解释更是成为两教派斗争的一个主战场。
  
  在西方的历史书中,宗教改革常被人称为是“对文艺复兴的反动”。教皇与天主教会是文艺复兴的赞助者,不论在意大利还是在欧洲其它地方,那些能工巧匠们有许多都是拿教会的钱,来设计教堂建筑,创作画像与雕塑来装饰教堂的里里外外。文艺复兴时期所留下的经典艺术作品之中,最常见的题材也是《圣经》中的故事。现代西方人关于《圣经》的图像,其实都是产生于那一时期。到十六世纪,教会已经成为当时欧洲最为富有的组织。王公贵族们的财产随着战场上的刀光剑影、宫庭里的明争暗斗而有消有长。教会的财产却是归组织所有,属于教堂或是修道院,不受政治的影响。几个世纪积存下来,在许多地方田产的三分之一都归教会所有。而这许多钱财,却不够罗马教皇的开销,因为他不但要建教堂,请人创作艺术品来摆阔气,还要卷入欧洲诸候之间的政治角力,有时要资助十字军,有时自己要养兵打仗,以至天主教会在财政上总是入不敷出,要设法在各地弄钱。
  
  教会最为人所诟病的弄钱方式,是贩卖赎罪证。按天主教的教义,那些死后有资格进天堂的人,并不能一步登天,而是首先要在炼狱里呆一阵子。在那里为有生之年难免做下的错事受罚,把灵魂净化之后才能进天堂。罗马天主教会,做为人间与上帝的中介,有一些特殊的门道:如果死者的亲人愿意出钱,购买由教会所印发的赎罪证,那么死者的灵魂就可以在炼狱之中少呆一些时日。教皇每过一阵子,要派人去各地用这种方法弄一些额外收入。据说有位名为Tetzel的修士,在德国卖赎罪证的时候还编了句顺口溜,“钱柜中金币响叮当,炼狱里灵魂升天堂。”如此一来,“资本主义的萌芽”可以说是发到教会里去了。
  
  宗教改革的发起者马丁路德[2],是一位修士,在当时德国中部一所不知名大学里教授神学。他走上改革之路,开始只是因为个人心理与性格的原因。路德虽然在各方面都算得上是一个品行端正、勤恳努力的模范修士,却在内心总是有一种罪恶感,对自己缺乏信心,不敢肯定上帝会如何评判他,不敢肯定自己能不能进天堂。按照现代的标准,他应该算是一位没有自信的完美主义者。终于有一天,他为这个几乎让他发疯的苦脑问题想出了一个答案,叫着“因信称义”:只有完全相信耶稣的人,才可以进天堂。进天堂与你做善事,做忏悔,做祈祷,都没有关系。(当然,完全信耶稣的人,日常生活之中肯定得是像路德那样的模范,都会去做这些事。)而且作为凡人,谁也不可能知道上帝到底会怎么评判,也用不着去想这件事。信徒们只有全心全意地信上帝,相信上帝会做出正确英明的判断,无条件地接受上帝作出的判决。简而言之,在进天堂这件事上,路德是想通了:这事就交给上帝,自己不再去操心了。但是这样一来,那些被教皇派去贩卖赎罪证的人,在路德看起来就特别地闹心。做善事的人都不一定进得了天堂,这些做了错事的人,拿钱赎罪,就可以进得去?这已经不是骗钱的问题,简直是在亵渎神灵!
  
  从神学上来说,路德的“因信称义”算不得一个大发明,“称义”或“释罪”是一个在《圣经》里提到过的问题,早期的教会长老也讨论过。内中当然有过不同的见解,但是到十六世纪也就只有学究之间在辩论,一般人通常不会注意。只是当它与反对贩卖赎罪证扯在一起的时候,所涉及的就不单包括教会的财源,还挑战了罗马教皇的道德权威。正好王公贵族、平民百姓、甚至教会人士之中,对教皇、教会的腐败堕落不满者大有人在。因此,这一教义上的争论,进一步引爆了对天主教会的不满情绪,最终导致教会的大分裂。
  
  由路德发起的新教,没有天主教的组织,也没有教皇的传统权威,却拿出《圣经》的权威来为新教的改革与反抗作号召。在路德看来,《圣经》作为圣灵鼓舞之下所形成的文字,是最明显,最直接了当,也是最容易读懂的。天主教的那些教士们歪曲了《圣经》的原意,编出一大堆随意的解释,才造出许多谬误与异端。这样一来,文艺复兴时期发展出来的对文法的研究派上了用场,《圣经》的考证与解释成了天主教与新教之间教义争论的最前线。
  
  宗教改革发生在印刷初次引入欧洲的年代。此前,书藉的出版靠的是人工抄写,不但费时费力,而且价格昂贵。一本书如同一张名画一样,是珍藏品,艺术品。印刷的引入,大大降低了书藉的制作成本。原本只有上流阶层和高级教士们才能拥有的《圣经》,到此时变成一般人也可以拥有。路德敏感地觉察到普通信众对《圣经》的需求,亲自主持编译了一本对后世影响深远的德语《圣经》,于1522-1532年间出版。在当时的欧洲,读书人写作时用的基本上都是拉丁文,类似于中国古代文人们所用的文言文。而德语、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等等,则只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之中的口头用语,相当于我们的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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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四:印刷引入欧洲之前,书藉由手工抄写,成本极高。也因此,出版商可以在每页加上许多画像,把书藉当作艺术品来制作。当时能够拥有《圣经》的人只是极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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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宗教改革的推波助澜之下,路德的德语《圣经》几经印刷,广泛流传。再加上天主教与新教双方的争议,刺激了人们对《圣经》的阅读与讨论。也因此,他的《圣经》译本成为德语词汇书写的标准,使得原本基本上只是用于口头交流的德语在其后的争论过程之中,变成了书写语言。所以,有人宣称,德语是路德在翻译《圣经》的时候不经意之间所创造的。路德的译本还影响到了英语版《圣经》,因为当时英格兰也属于背离了天主教的新教范围,《圣经》的英文译者不但为路德的榜样所鼓舞,还时常参考路德的译本。这些英文译本要到十七世纪初才最后定形,变成詹姆斯王钦定本,是英文《圣经》之中流传最广的译本,也曾对英语的发展起过很大的推动作用,甚至还被人称为是英语文学与语言中的“皇冠明珠”。
  
  在翻译上,路德多半是根据他自己对教义的理解意译,而不完全依据《圣经》原文直译。最著名的例子是新约罗马书3:28,“人称义是因着信”。据说路德发明他的“因信称义”的教义,就是受了这一句的启发。而在他的德文译本中,他还将这一句加强为“人称义是只因着信”[3]。批评者指出,新约原文中根本就没有这个“只”字。路德回应道,他读过去就是这么理解的,也就这么译了。于是,天主教也组织了它自己认可的各式译本,与新教的译本相抗衡。为了保持其信仰、教义的正统,未经罗马认可的译本还曾被天主教会列入禁书单。即使在今天,如果你带着《圣经》跟教友去教堂做礼拜,最好还是先问一下他们用的是哪个译本,以避免不必要的尴尬。
  
  把《圣经》当作唯一依据,却也给新教带来麻烦。旧约与新约都存在前后不大一致的地方,读起来的时候,看你读哪个部分,答案可以很不一样。就以路德最为在意的“因信称义”为例,他自然可以拿罗马书3:28的“人称义是因着信”来当依据,别人却也在新约雅各书2:24找到一句“这样看来,人称义是因着行为,不是单因着信”。因此路德编排新约各书的顺序时,将雅各书放到了尾部,还曾声称雅各书为“稻草书”。天主教的教士们,为了反击新教,很乐意指出《圣经》内容上的模糊之处,解释起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并不像路德所声称的那样“明白无误”。而事实上,新教内部对同一本《圣经》也有不同的解释,以至于在宗教改革开始之后没多久,新教就因为这些不同的解释而进一步分裂成更小的教派。虽然他们都认定《圣经》的绝对权威,都认定圣灵鼓舞下写出来的《圣经》不可能有错,却都得面对他们自己人之间各类的解释,为坚持自己是对的,别人是错的,而吵得不可开交。天主教内部,倒是没有这些争吵,因为他们有教皇的权威,在教义的解释上既要参考《圣经》,又要参考早期教会长老的教诲,最后还是得在教皇主持下由几位大主教们做一个“组织”上的正式决定,作为正统来压制不同的看法。只是长老们留下来的教诲,并不总是一致的,也不一定符合天主教会现时的需要,以致最后还是得由教皇来做决定,很有几分威权主义的味道[4]。
  
  在中世纪的欧洲,关于教义的争论不是一个简单的教义问题。所谓基督教的文化遗产,有几层含义。在社会秩序的维护上,教会拥有道德权威,服从教会的教诲就是听从神的指引。在政治上,教会维护国王的统治权威,因为国王的合法性也来自上帝的意愿,也是神圣的。在世界观上,基督教的含义更为沉重,它的重心不在中世纪欧洲那种生活条件相当艰苦的现世,而在死后的世界:为善者可以进天堂,作恶者则要下地狱。教义上的冲突,直接威胁到整个社会、政治与思想的根基。所以宗教改革,其实是一场影响极为深远的革命,内中所引发的冲突在激烈程度上与二十世纪革命党内部的“路线斗争”有不少相似的地方,都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问题,都是斗到你死我活还不肯罢休的激战。
  
  关于教义、《圣经》的解释、翻译等等的争论,那只是教士们之间互相打笔仗。宗教改革所引起的政治冲突,却是要通过战争、迫害来解决。中世纪的欧洲本来就是诸候国之间打来打去没个消停。天主教与新教分裂之后,互相仇视,使得原本只是争权夺地的王公之争变成为了信仰之争,是一场为了教义,为了谁进天堂谁下地狱而展开的血腥屠杀。基督教两千年的历史之中,基督徒曾受过各式各样的迫害与歧视。但是手段最为严厉、时间最为长久、死伤最为惨重的,莫过于宗教改革之后一百多年的天主教徒与新教徒之间的相互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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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新教”在英文里称为“Protestant”,直译为“抗议者”的意思,所“抗”的是教皇的权威。在中文里,“抗议者”有几分不服管教的意思,基本上不见人使用,因而被称为“新教”。或许是因为“新”字显得不够响亮,也有一些新教教派将自己称为“基督教”。对阅读西方历史的人来说,这样的称呼可以引起很大的混淆,因为历史上“基督教”是所有相信基督的教派的总称,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及新教的各个教派。
  
  [2] 关于马丁 路德及他所引起的这一场宗教改革,参见Richard Marius, “Martin Luther: the Christian between God and Death”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3] 路德这一译法至今还时常有人争论。相关资料可以在网上搜查“Romans 3:28”和 “Luther”二词。
  
  [4] 参见John Sandys-Wunsch, “What have they done to the Bible?”, p.42-46 (Liturgical Press,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