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与子之吃饭作文200字:中国医生“违法”者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6 16:05:38

中国医生“违法”者众  

2010-09-07 09:55:32|  分类: 生活杂谈 |  标签: |字号大中小 订阅

       前一段时间卫生监督机构到我诊所例行检查,发现在我的方盘中放有一把手术剪刀,一把镊子,以我涉嫌违规进行外科手术操作为由没收了方盘和其中的手术剪、镊子,就连其中的一根用来放血、放脓的三棱针也未能幸免于难,与其理论置之不理。由此我想到……

       火车上一位孕妇正待临产,此时正好车上有位经过考试、注册的合法妇产科医生,作为医生按职业道德而言理当出手相助。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出手相助就是违法,因为你的执业地点是xx医院,而不是火车上,不在自己的执业地点执业就是违法;公路上一位正在行走的路人突然昏倒,作为一位合法医生的你,你是否会对他进行必要的抢救?此时你要做的只有拨打120、110或想法通知路人的家人,如果你进行了抢救或其他治疗措施就涉嫌违法行医,因为你的注册执业地点是xx医院而不是马路;还有不知大家是否经常看《今日说法》,《今日说法》中经常有这样的案例,xx医生未在自己的注册执业地点行医,致人死亡而被判包赔,甚者坐牢。

        由此我认为中国的“违法”医生太多了,有好多医生不在自己的医院行医,而跑到四川汶川、玉树、舟曲去“违法”行医,更有甚者跑到智利、巴基斯坦等国外的某地去“违法”行医。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是受国家有关机构的委托去的,不属违法。然而据我所知,国家医师法规定医生更改执业地点必须办理有关的变更手续,如若不然就是违法。他们到异地行医临走之前是否办理了相关的变更手续,如果未办理就是“违法”行医,无论理由是什么。

        也许有人会说我太较真儿了,君不见诉讼的律师,断案的法官比我更较真儿,哪一位律师、法官不抠字眼,不按法律办事?

         据此我认为每位执业医生的注册执业证书的“注册执业地点”应变更为“注册地点”,以便医生更好地例行自己的医生职责,有效打击真正的违法行医者。

        诸君以为何?
以上文字摘自hnaylr0612的博客,一位受人尊敬、敢于直言的个体医生。向你致敬!!!中国的医疗环境太乱了,不懂医的违法执法,你有理也讲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