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情趣店图片:一个经济学帝国主义者的自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14:13

一个经济学帝国主义者的自白

By 李华芳

1什么是“经济学帝国主义”?... 1

1.1来自现实的责难:以郎咸平风波为例... 2

1.2来自理论的非议:以社会学对经济学的非议为例... 2

2经济学的反思与发展:以森、迪克西特和行为经济学为例... 4

2.1森:经济学的返乡之旅... 5

2.2迪克西特:乘着博弈论的翅膀... 7

2.3行为经济学:人类行为的秘密... 8

3经济学帝国主义:跨学科与新综合... 9

 

我的老师史晋川曾经给我们做过一个演讲,题目就叫“一个经济学帝国主义者的自白”。我在这里借用了。这个题目很像乔治·斯蒂格勒的回忆录的名字《Memois of an Unregulated Economist》,中信版译成《一个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自白》,是意译。但“自由主义”与“帝国主义”是截然不同的两个词,何以从亚当·斯密那里传承下来的、推崇自由主义的经济学,会变成了企图以一种价值观念来进行统治的“帝国主义”呢?按照wiki百科对“帝国主义”的解释,“帝国主义”这种政治主张或实践的主要内容是:通过夺取领土或建立经济、政治霸权而凌驾于别国之上。而经济学帝国主义对“帝国主义”的借喻是不是就是指:通过经济学思想凌驾于其他诸种社会科学之上呢?比如说凌驾于社会学、政治学或法学之上?我觉得恐怕是斯蒂格勒当初对加里·贝克尔的作品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赞美被误解了,而这种误解越来越深却是因为一连串以讹传讹的事情连在一起造成的。

 

1什么是“经济学帝国主义”?

“经济学帝国主义”最早是斯蒂格勒用来赞扬贝克尔的,《乔治·斯蒂格勒回忆录》第13章的题目就是“经济学帝国主义”,斯蒂格勒解释了“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用法,但似乎没人注意。斯蒂格勒认为:正如医学还不能回答所有和疾病相关的问题一样,经济学家们也不能解答所有的经济问题。但是,经济学家们认为,对于一些传统经济问题,他们所给出的答案至少不比社会上的其他人差,可能还要好得多。

 

而经济学本身的逻辑必然要求将经济分析运用到更广泛的社会现象中。按照罗宾斯的说法,经济学实际上就是研究如何有效配置资源的,无论这种资源是金钱、美色、还是权力、或者荣誉等等。而加里·贝克尔无疑是拓展此类研究的领军人物。从1957年的《歧视经济学》首次将经济学用于分析种族歧视以来,贝克尔先后将经济分析扩展到家庭生育、婚姻等家庭问题上,在1982年出版了《家庭论》,这对社会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贝克尔应用经济学对犯罪问题的研究也极大影响了法学理论对此问题的研究,这也使他成为法与经济学理论的先驱之一。

 

我们说帝国主义,通常会举出1840年的例子。我们说经济学帝国主义,说的是贝克尔的例子。从贝克尔的例子来看,“经济学帝国主义”不仅没有消灭其他学科的意思,而是为其他学科的发展多提供了一种选择,并且作为一条鲶鱼促进了各个学科的发展,是一件好事情。但在现实中中国经济学家备受责难,且不说张维迎快到了人人喊打的地步,连德高望重的茅于轼也难逃网友骂名。而且从理论上,各个学科对经济学帝国主义也持敌视痛恨的态度,这不免让人觉得匪夷所思。这也许是因为对“经济学帝国主义”一词的不同理解导致的,所以很有必要重新审视“经济学帝国主义”。

 

1.1来自现实的责难:以郎咸平风波为例

从2004年中开始的“郎咸平风波”对持续了多年的国企改革进行非难,郎指出,国有企业的改革在法律不完备或缺失条件下,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入了个人腰包,即所谓的“国有资产流失”。少数人只花了少量的代价就获得了巨大的收益,而这些收益原本属于全民所有。因此郎认为现行的国企MBO是搞错了方向,必须叫停。进而提出了加强政府职能以培育信托责任的解决方案。

 

郎获得了来自民众的广泛支持,被称为中国经济学的“良心”。但其业内同行对此表示了截然不同的意见。周其仁在2004年9月13日的《经济观察报》发表文章回应郎咸平,并指出郎咸平从个别国企的产权改革发生问题上升到所有国企产权改革出问题,是站不住的;其次,郎咸平提出的停止“国退民进”之后提出来的解决方案却是要加强国家监管,这样无疑回到了大政府的老路上,这是周其仁等坚持“国退民进”的经济学家无法认同的。因此周旗帜鲜明的指出:“本来郎咸平们喜欢什么样的体制,自有他们的自由,他们愿意在大政府、大国有制下讨生活,我没有意见。但是谁也不要指天划日,非要把不愿意过那种日子的人也强拉进去。我不代表任何别人,只代表我自己。自从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到东北国营农场上山下乡,我对那种名义上是全民财产的主人,实际上眼看眼鼻子底下的浪费和挥霍都无能为力的体制早就受够了”。

 

这算是经济学家正面回应郎氏的声音,而此前经济学家被指“集体失语”,仿佛所有国有资产流失进而造成分配不均拉大贫富差距的局面都是因为几个经济学家造成的。2005年,2006年接连两年,理论界开始大规模反思“改革”,甚至怀疑是不是一开始改革的方向就已经错了。而医疗、教育市场化造成的贫富落差更使得提出并支持改革方案的经济学家成为众矢之的。在这种现实背景下,加上对“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一名词的误解,一时间经济学家几近“人人喊打”的局面。人们把对现实的不满转化成了对经济学家的骂名,经济学家城门失火,也殃及了经济学科本身。这就是对“经济学帝国主义”不满的大背景。

 

1.2来自理论的非议:以社会学对经济学的非议为例

苏国勋等在《社会学家茶座》20辑发表了几篇文章,以韦伯的思想为底,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现象表达了不满,并且认为“经济学帝国主义”中关于“理性人”的假设是彻头彻尾错误的。苏国勋的理论来源主要来自韦伯的思想。斯威德伯格最近出版了《马克思·韦伯与经济社会学思想》一书,详细论述了韦伯的“经济社会学”的相关思想。但就我所知,这本书以及包括韦伯的其他作品,也没有直接的反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正当理由。

 

韦伯毕业于伯林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博士学位。以经济学家身份先后任教于弗莱堡大学、海德堡大学与慕尼黑大学。又以《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经济与社会》等名著被誉为社会学大师,与卡尔·马克思、齐美尔并称“社会学三座大山”,这已经表明了一种信息,用单一的学科去衡量韦伯的贡献并不恰当。

 

斯威德伯格认为韦伯“经济社会学”的思想内核是将社会行动背后的利益驱动与结构制约相结合,这很像“约束条件下求最大化”的另外一种说法。苏国勋认为韦伯试图构建新的解释框架,尝试将“利益-动机-制度”与“社会-文化-结构”结合起来。苏国勋也由此得到结论,认为韦伯的思想突破了单纯从“经济人”假设出来的“经济学帝国主义”。而《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以及总题为“世界诸宗教的经济伦理”等一系列作品,尤以代表作《儒教和道教》为典型,解释了宗教信仰对经济社会的影响。

 

不过正如社会学内部对韦伯作品的重要性排列有所不同,经济学内部也并非铁板一块,认定仅有物质利益导向的理性人是唯一被接受的假设。对待韦伯,持文化视角的更青睐《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及一系列比较宗教学的作品;而制度论者更重视《经济与社会》和《经济通史》。斯威德伯格是从后面的两本书出来来解读韦伯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的。分别从经济与政治、经济与法律以及经济与宗教这三个方面加以阐释,并且认为韦伯已经正确认识到了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两分,以及依靠社会结构实现不同形式利益(物质与精神)的转换。

 

苏国勋认为尽在韦伯的理想类型中,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可以加以区分,而在现实生活中,两者从来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相“嵌入”的。于是这也是超越了“经济人”假设而前进到了“社会人”假设。

 

斯威德伯格更进一步指明韦伯不同于一般经济学家的两条路径:1,经济行动由利益(物质及精神)驱动,指向他人。首先是个人在利益驱动下,使得自身行动具有意向性;其次是个人行动必然引起他人的反应,成为一种互动结构。这是从方法论个人主义推到社会构成的路径。2,行动者是理性人,包括物质利益(对应于工具理性)和精神利益(对应于价值理性)的统一,而不是“最大化”。斯威德伯格认为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相对应的是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而理性的行动者在合理化形式的同时,达到实质的合理性,是两者兼容的,而非偏重一方的最大化。

 

我的看法是,韦伯对价值理性的强调,自然需要“社会-文化-结构”这一路径的支撑,这也算是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强有力的补充,而非反击。诺思,格雷夫等人将宗教信仰和意识形态等文化因素对经济的影响做了更为深入的研究,已经将韦伯的经济社会学重新纳入到经济学的视野之中。经济学早就已经开始吸取这方面的思想了。

 

我想指出的是,纵观苏国勋借由韦伯来反对经济学的理由,大抵都是站不住脚的,因为经济学已经谦虚得将韦伯的思想内化到经济学体系中。所以对韦伯关于“物质和精神利益”的两分,经济学家早在韦伯死后不到十年的时间里,广泛用“效用”概念(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利益)取代了“利益”。事实上,如果要追溯的话,亚当·斯密就提到了“效用”的概念,更不消说与韦伯差不多同时代的“边际学派”对“边际效用”的精妙解释了。也就是说,韦伯的思想已经被现代经济学吸收,依靠韦伯要打倒现代经济学恐怕是不行的。

 

社会科学的知识是累积性的,因此不能想像那些聪明的先行者会忽略韦伯如此重要的思想。经济学家常常自嘲说“不能当别人是傻瓜,但可以当以前的经济学家是傻瓜”。这话有一点道理,因为前面的经济学家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不完备或者其他的错误,这需要靠后来的经济学家加以弥补或修正。但苏国勋的观点却仿佛是韦伯击倒了经济学一样,我不得不说,中国的社会学极其落后,恰恰在于忽视了传承和积累,我知道中国有不少杰出的社会学家在婚姻家庭等方面做出了很好的研究,但如果到现在还是仅仅停留在认识学习韦伯的层面,那无疑是非常幼稚的。

 

2经济学的反思与发展:以森、迪克西特和行为经济学为例

经济学的不少想法看起来非常可笑,但好在这门被称为“社会科学皇后”的学问敞开了她的心扉,吸纳并融合了不少其他学科的内容。这有三个方面的进展,第一是经济学在斯密之后,一度误入歧途而忘记了其哲学和心理学两大基础,现在借由森和弗农·史密斯的努力,正重新找回这两条腿;第二是新的工具——博弈论在经济学中的广泛应用使得经济学如虎添翼;第三是经济学内部的分工越来越细化,分支也越来越多,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更多是体现了经济学自身发展的一个趋势。

 

从经济学的眼光看,一个学科内多一种思想,就相当于多一种选择,只会丰富这个学科而不是相反。因此当经济学涉足社会学、法学等学科所处理的传统问题时,“经济学帝国主义”这个词语获得了新的蕴意,它意味着全部人类知识的总量有了增加。事实上,与“帝国主义”的本来意思不同,“经济学帝国主义”并没有取消一个学科原有的传统,相反成为丰富原有学科传统的选择。各个学科对“经济学帝国主义”事实上是充满感激的,例如芝加哥大学法学院对经济学介入传统法学分析领域的犯罪问题等采取的是兼收并蓄的态度,结果使其成为“法与经济学”这一交叉学科的领军者。这与国内社会学界对待“经济学帝国主义”的态度大相径庭。

 

实际上,对经济学的分类而言,除了微观宏观的基础理论之外,至少有这么几类:

1,经济学的研究手段,计量经济学和数理经济学,包括统计手段和建模手段的更新等,甚至可以将博弈论的发展也归到这一类,但演化博弈等显然又和制度经济学、社会生物学等之间存在交叉关系;

2,经济学的哲学基础,包括经济学与伦理学的结合,最著名的是森的那个小册子《伦理学与经济学》,以及最近的《理性与自由》。由于森的工作,也使得一系列哲学家、政治学家开始涉足经济学基本概念的探讨,事实上很难区分诺齐克、纳斯鲍姆(Nussbaum)这样的学者是哲学家还是经济学家,即便是罗尔斯,其影响也早就超出了政治学界。这些领域的优秀头脑都是在相互激荡的;

3,经济学与政治学的交叉,这一路径继承的其实是最古老的经济学传统,叫做政治经济学,除了处理传统的贫富差别问题。新的发展是在布坎南研究的基础上推进宪政经济学的研究,包括投票,社会选择等等;

4,经济学的心理学基础,以弗农.史密斯和卡尼曼等人的工作为基础。建立在普通心理学实验的基础上,行为经济学是这一分支的统称。这一路径的研究还包括诸多从实验得出的结论,从金融市场得到的结论,以及从田野调查得到的结论。实验的代表人物是史密斯,行为金融学的奠基人是理查德·泰勒,而田野调查与人类学结合的代表人物是金迪斯和鲍尔斯等桑塔菲学派的学者,不过桑塔菲目前主要处理的是博弈实验的验证;

5,经济学与生物学及生理学的结合,以理查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为代表,紧跟一系列研究演化的经济学者。有不少做计算机模拟的学者,桑塔菲学派也是其中的杰出代表。而已葛礼谦等为代表的神经经济学则更进一步,研究脑部神经元在决策时的表现,主要目的在于找寻理性的生理基础,或者说,理性决策的脑神经元表现,主要利用fMRI等技术手段来进行,这与自然科学的结合已经相当紧密;

6,经济学与社会学及人类学的结合,贝克尔、默菲等人对社会问题的研究极大影响了现行的社会学理论。当然还要加上对社会资本等的研究,以及格兰诺维特的嵌入理论对经济学影响等。而芝加哥大学的李斯特(John List)则以人类学调查为据来修正经济学的一些理论,他的实验则是人类社会切实发生的实例;

7,法与经济学,波斯纳和贝克尔及斯蒂格勒等的研究涉及了一系列传统法学领域的问题,诸如毒品,犯罪,威慑理论,器官交易等等,有些见解已经被吸收到立法中去,同时也使得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涌现了像理查德·波斯纳和桑斯坦这样的法学家对经济学分析的采用和改造,使得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成为法与经济学这一领域当之无愧的领军者。

 

以上并不能概括经济学的全面进展,但足以说明“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倾向”,同时也表明了经济学内部分工已经到了一个非常专业化的角度。而且单纯的理性人偏重物质利益的假设早就已经被个别分支抛弃或者被修正,例如在经济学与心理学的交叉领域,物质利益最大化从来就不是这个领域所接受的假设。即便在道金斯所谓的《自私的基因》,但利益最大化在这里也并不适用,相反遗产适应性最大化已经替代了所谓“利益最大化”的假说。在“经济学帝国主义”开拓疆土之际,经济学也在修正自己的假设,但可惜的是,多数指责“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学者批评的依然是经济学界早已抛弃的“物质利益最大化”假说,这似乎是过于轻率的表现了。事实上,只要他们读一读现在的“经济学帝国主义”中相关领域的文献,我相信抛弃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偏见是指日可待的。

 

下面以阿玛蒂亚·森,迪克西特和理查德·泰勒及鲍尔斯等的作品为例,解释当下经济学的一些进展,并试图由此廓清一些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误解。

 

2.1森:经济学的返乡之旅

阿玛蒂亚·森是1998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对罗尔斯、诺齐克、阿罗等的批评和拓展,丰富了政治学的相关议题。而又由于他对贫困和饥荒等议题的研究,同时涉及到了伦理学的相关议题。在经济学、政治学和伦理学的基础上,森提出了自己的哲学理论,作为他对亚里士多德的思想的回应。

 

有两本著作体现了森从个体理性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哲学思考。一本是《理性与自由》,另外一本是《以自由看待发展》,这两本书都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我可以从中抽出几个关键词来简单阐释森的思想路径,“理性-自由-能力-发展”。

 

理性与自由,这两个概念是经济学的根基。不过对于两者的关系乃至本身的定义,却还从来没有给出过令人满意的定义。正因为此,在这本《理性与自由》中,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的努力令人赞叹。很难用片言只语来阐释这本666页的巨作所带来的震撼,还是让我先从一个讽刺经济学研究的布利丹驴子的故事讲起。

 

一头“理性”的驴子面对两堆距离相等的一模一样的干草,因为不能作出最优化决策,最终饿死了。似乎没有人好好深究过这个故事背后的含义,在哈哈大笑之余,只有森为这种所谓的理性的困局辩护。按常理,布利丹驴子无论选哪个草堆都比饿死要强。所以在最优化权衡时,尽管两个等距干草堆对于理性是一种挑战,但理性应该包括一层更高的审查,从而综合考虑局势。真正理性的驴子,能够超越这个困局而随便选择其中的一堆干草。理性的这种“自我审查”的含义,实际上在斯密或者马克思"韦伯那里都有较为详细的论述,无非是像森说的那样,人们对此视而不见。

 

亚当"斯密用“内心的观众”的比喻来告诫理性人,必须将“体面的生活”作为一个参照系,也就是说一个人在理性决策的时候会考虑、并且评估周围人的选择的影响,同时也评估自己的行为将会造成的影响。而在韦伯这里,最终归结为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分野。实际上,在布利丹驴子的故事里,驴子的最优化策略只是在考虑工具上的理性,但自我审查有助于其考虑饿死与吃到干草之间的价值问题,这是一个价值理性的问题。尽管这样说有简化问题之嫌,但基本上依然可以构成对当下经济学片面强调工具理性的一个有力的补充。

 

当然,森修正了“理性”在经济学上的“最优化”,而这个修正目前正在影响主流的经济学研究。布利丹驴子无法作出最优的选择,但是却可以作一个最大化的选择。最大化的解释一般被理解为效用最大化,但森指出,个人在理性决策的时候,只要甄别出一个不比其他选择差的途径即可,而不一定非要选择一条最优的路径。这个最大化大大推广了真实世界的经济学能够解释的范围,也为自由选择提供了更多空间。也可以这么说,对于自由选择而言,必须依靠前述两种对理性概念的拓展。毫无疑问,对于森而言,其着力点在于自由,而不是一种名义上的公正。

 

在森看来,理性之所以无比重要,首先是因为它对自由的重要意义。通常而言,对于一项具体的政策,其背后的指导哲学或者说经济学,是看它是不是在效率或者公平方面有所拓展,过于关注公平和过于强调效率,都偏离了轨道。森关注的是理性指导下的政策能不能增进个人选择的自由,而不是依靠效率或者社会公正的抽象原则。甚至,森认为效率和公正也只能以自由的角度去看待与衡量。因为社会公正的概念在阿罗不可能性定理出台之后,基本上陷入了困局。阿罗悖论的一个简单例子是投票悖论,如果三个人对abc三项选择投票,不一定能投出社会接受的结果。理由是第一个人偏好abc,第二个人偏好bca,第三个人偏好cab,那就不可能得出什么是最好的选择了。这也就是福利经济学在40多年的时间里毫无进展的原因。森对阿罗悖论提出了改进意见,其重要的措施是放宽阿罗的假设条件,实际上森提到人除了自我审查之外,还会考虑到整体的综合评价,而不仅仅是一个最高值。也就是说,人会考虑妥协。更重要的是,选择时的动机、过程以及选择集合的变动,都会影响理性决策。

 

森举了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当选择范围变化时,选择就会发生变化。比如说两个人面对两个苹果和一个芒果,假如甲知道乙很喜欢吃芒果,所以尽管甲也喜欢芒果,但他可能会选择苹果,这样还留有两种水果可以让乙选择。但如果有两个芒果和两个苹果,那么甲可以选芒果。选择结果就会变化。这种变化对阿罗悖论的意义就在于,阿罗所考虑的不可能性定理可以通过改变选择的范围来化解。

 

森拓展了理性的条件,强调了获得自由必须依靠理性;同时也指出,只有基本能力获得保障下的自由选择,才能真正促成人们去更深刻地理解自由。在前几年出版的《以自由看待发展》一书中,森基于对贫困和饥荒的研究表明,要获得经济发展,扶贫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增加穷人选择机会的能力。森并不简单将收入低的人就当成穷人,而认为应该将那些基本能力(包括生存、营养健康、识字与投票等能力)被剥夺的人当成穷人,因为由于这些能力的匮乏导致他们无法作出自由选择,而自由的丧失才是最贫困的,这意味着这些人没有能力与机会改变贫困的现状。也正是因为在制度上对能力的剥夺才会造成大饥荒,这也是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重要理由。所以森最后将此观点总结为“以自由看待发展”,实际上我们将“看待”改为“衡量”,就更容易理解森的思想路径了。

 

2.2迪克西特:乘着博弈论的翅膀

迪克西特对博弈论应用的拓展,无疑也让人刮目相看。如果说贝克尔是所谓“经济学帝国主义者”,迪克西特就是“博弈论帝国主义者”,他将博弈分析应用于各个方面。

 

他与奈尔伯夫(Barry Nalebuff)合著的《策略思维》,将博弈思维应用到商业领域、政治领域及日常生活中,这本普及性的博弈论作品通过一个个小故事,以深入浅出的笔法向读者介绍了博弈论的各个方面。而从中也可以看出,迪克西特的兴趣范围之广泛,这可能也影响了迪克西特的学术研究。

 

迪克西特以博弈论为趁手兵器,转向对经济政策的制定过程的分析和对转轨中的经济治理方式的研究,前者最后结集为《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出版,后者则是《法律缺失与经济学:可供选择的经济治理方式》。在《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一书中,迪克西特特别强调了交易成本的视角对经济政策制定的启示,事实上,一项经济政策出台,是政治上各个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但这种博弈过程并非是没有成本的,相反讨价还价的成本总是很高,因此必须在政治结果和经济效率之间取平衡。迪克西特以美国的财税改革和关贸总协定框架下的贸易政策为例,解释了基于交易成本的政治决策过程。在此书的附录中,迪克西特提出了一个多重任务和多个委托人的代理模型,并且认为这是政治决策的一个典型特征。

 

而在最近的新书《法律缺失与经济学:可供选择的经济治理方式》中,迪克西特注意到之前的经济学研究大部分都基于一个未经说明的前提,即法律是完备的并且可以得到有效执行。当然后续的法与经济学的一系列研究表明,这一假设是存在问题的。而且针对俄罗斯、东欧各国以及中国的改革和转型,法律缺失成为一个重要的约束。如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郎咸平就指出这是法律缺失的恶果。那么在法律缺失的条件下,经济改革如何进行或者说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经济治理的政策呢?迪克西特认为即使在建立了良好的产权和契约保护的法律系统,经济治理的其他可供选择的机制,例如社会网络、道德规范等也继续起作用。通过对一系列经验和案例的研究,迪克西特构建了一些新的框架性的博弈模型,来解释当政府不能或不愿意通过国家法律机构提供充分产权和契约保护时,其他替代性制度如何起作用。他的模型已经成为这一领域的研究继续前进的基础。

 

董志强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迪克西特曾对青年学者的研究提出如下建议:不要太在意课题的社会意义有多大,要真正关注的是这个课题能否充分发挥你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创造性的想象力。确定某个课题是否适合自己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看它能否使自己兴奋。这是迪克西特的经验之谈。趁着博弈论的翅膀,几十年来,迪克西特一直在经济学前沿领地飞翔。例如垄断竞争下产品差异理论、寡头垄断进入壁垒、国际贸易理论创新以及不可逆投资理论、政治决策、转轨治理等方面,应用博弈论分析,极大推动了这些领域的进展,也算是“经济学帝国主义”的一名悍将了。

 

2.3行为经济学:人类行为的秘密

而对于将“物质利益最大化”等于“理性人”假设的做法,经济学内部的重要反思和修正来自“行为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的产生最早得益于经济学家发现人们在很多时候并不是按照“物质利益最大化”行动的,在偏好约束条件的制度经济学分析者眼里,这是因为约束条件不同。但在行为经济学家眼里,则是由于个人的理性不及或者理性愚弄了行动者所致。2001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乔治·阿克洛夫算是正式为“行为经济学”命名的人,他把这种经济学叫做ASPE经济学(A是人类学Anthropology的简称,S是社会学Sociology的简称,P是心理学Psychology的简称,E是经济学Economics的简称),这种命名也体现了阿克洛夫的雄心,很显然ASPE又是一个“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典范。

 

行为经济学中目前最成熟的分支,可能是行为金融学。理查德·泰勒和罗伯特·希勒都是这一学科的创始人。泰勒在《赢者的诅咒——经济生活中的悖论与反常现象》一书中,泰勒分析了诸多经济学上的反常现象,或者说经济学上的悖论,开启了行为分析范式的大门。这本书的原文最早刊登在《经济展望杂志》(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上,那是上个世纪80年代90年代初,10多年后,泰勒开创的“心理学与经济学”的交叉领域已经开出了“行为经济学”的奇葩。2001年,泰勒的合作者之一卡尼曼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使得“行为经济学”进一步登堂入室,成了被主流认可的分支。而作为该领域的开山鼻祖之一,泰勒这本《赢者的诅咒》也成为经济学上的新兴经典。

 

“赢者的诅咒”是经济学上一个著名的反常现象。泰勒举了个例子说,假如你把100枚1美元的硬币装在一个罐子里,然后进行拍卖。出价低于100的,你不肯接受;出价高于100的人会胜出,但他将蒙受损失。这就是赢者被诅咒了。在经典的拍卖理论中,赢者出高价是因为他对拍卖品的估值较高,认为可能会获取更多的收益。但泰勒以“赢者的诅咒”为例指出:明智的做法可能是谨慎出价,或者保守出价。新古典经济学在解释“赢者的诅咒”时会使用信息不对称的约束条件,认为假如信息是对称的,出价人和拍卖者都知道真实的情况,那么理性的出价就是100。而之所以赢者出价高于100,恰恰是因为信息不对称。但这更像是一个套套逻辑,其假设中就蕴含了结论。

 

事实上,即便在信息完全对称的情况下,一个人对同一物品的评价也可能不一致。比如你有一张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套票,位置也不错,别人要出价多少你才肯卖?或者假设你现在要求购这样一张套票,你愿意出多少钱呢?按照传统的解释,同一套票的信息一致,因此出价和要价应该是一样的。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可能愿意以5000元卖出,但却最高只愿以3000元买入。套票的信息完全不变,但因为个人所处的位置不同,他对同一物品的估价就完全不同了。

 

新古典经济学就很难解释为什么同一个人对同一物品的出价会不同。泰勒与卡尼曼等人从实验心理学入手,解释了人本身就具有这种“害怕失去”的心理,因此会过高估计损失,所以一旦面临失去一个物品时其估价就会相对较高。泰勒和卡尼曼把“人们在出售某一物品时要价高于购买该物品的价格”这一现象,称为“禀赋效应”。“禀赋效应”是一个明显的经济学悖论,也是一个经济学上的“反常现象”。泰勒认为一个反常现象需要具备两个要素:一个能够做出明确预测的理论,以及与预测相矛盾的事实。例如基于“理性人”假设所构建的新古典经济学是一个能明确做出预测的理论,米尔顿.弗里德曼对“理性模式”的辩护令人印象深刻。弗里德曼在上个世纪50年代那篇著名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的文章中雄辩论证到:只要某个理论能做出正确的预测,其假设错了也不要紧。就好比一个专业的台球选手,这个选手可以不懂物理学也不懂几何,但他能击球入洞,就像他能熟练运用物理学和几何一样。所以即便理性人的假设有时候不近情理,但只要其预测结果正确就可以被接受。新古典经济学长期以来一直奉行这一做法。

 

对理性假设偶有的质疑,也迅速淹没在满世界使用这种简便分析方法的潮流之中。所以泰勒从理性假设出发,进行了一些预测,但从现实世界尤其是金融市场上找到了众多与预测不符的事实。除了“赢者的诅咒”、“禀赋效应”之外,还有“偏好逆转”、以及在跨时期选择中偏好当期等,泰勒是从心理学上寻求经济学悖论的解释,从而开创了一个“新的范式”——行为经济学。如同科斯开创“法与经济学”的新领域、道格拉斯.诺思拓展了“新经济史学”、贝克尔更是推动了经济学的全面“帝国主义”化,泰勒的工作无非是推动了“经济学与心理学”的重新融合。之所以说是重新融合,是因为在经济学创立初期,便是奠基于心理学的基础之上,理性假说与心理学的关系更是密不可分。

 

而罗斯·米勒的《实验经济学》通过对金融市场中风险的处理,主要是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考虑了人们的心理与股市变化的情况,解释了金融市场兴衰更替的原因。另外一本略显技术性的书是罗伯特·希勒的《市场波动》,通过对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这类投机性市场价格变化引致的人类行为模式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且对于资产组合与金融市场的运行机理也做出了解释,这有助于人们更好地了解金融市场的运行机制和人类行为之间的内在关系。

 

3经济学帝国主义:跨学科与新综合

事实上,除了上述的跨学科的“分化”倾向外,经济学每隔数十年或更长的时间,就会有一个综合的过程,而往往会出现一本标志性的作品预示着新综合的过程开始了。萨缪"鲍尔斯的《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就是这个标志。译者将这部作品置于新制度经济学的框架下审视,认为这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但这可能低估了鲍尔斯的雄心。在萨缪尔森之后,马歇尔的局部均衡分析就变成了一种特例。也就是说,萨缪尔森将经济学分析的范围大大扩展了。整合了阿罗———德布鲁范式之后,新古典经济学将一般均衡作为基础,而不再是马歇尔的“剪刀模式”(马歇尔将供给与需求的分析画成简单的交叉线,形成剪刀的模样)了。而在鲍尔斯之后,新古典经济学也只是整个经济学中的一个特例,这意味着,将演化的视角引入到经济学分析中后,新古典的一般均衡只是演化视角下的一个特例。

 

以政治经济学的框架来理解鲍尔斯的“微观经济理论”,才更容易理解鲍尔斯何以对制度如此重视。迥异于其他的微观经济学一开始从“偏好、效用、理性”等概念出发,鲍尔斯开门见山说的是社会交往与制度设计,并将自发秩序的演化列于其后,在第三章才开始阐释偏好与人的行为。相较于传统的理性人假设,鲍尔斯提出了“情景依存的理性”,认为人会受到他人与周遭情景的影响,使得经济人返回到真实世界,更贴近现实。基于上述假设,鲍尔斯不仅将新古典的理性看作是情景依存理性的一种例外情况,而且也将价格机制看作是交换中契约与权力的一种。也就是说,鲍尔斯认为价格机制只是所有社会交换活动中的一个例证,而不是全部的社会活动都按照价格机制在运行。这对于经济学帝国主义是一个谨慎的回应。尽管从某种程度上说,鲍尔斯将经济学扩展到了更大的范围。

 

从行为到制度,鲍尔斯借助博弈论令人信服地表明了“斯密关于看不见的手的隐喻、马克思关于制度发生在参与人背后的说法、哈耶克关于自发秩序的理论”有其内在的联系,并且可以通过演化的视角将它们统一在同一个理论框架下,鲍尔斯称之为“演化的社会科学”。而从制度到演化,基于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的演化,另外一方面是制度的演化。在鲍尔斯看来,个体演化集中体现在偏好的演化上,这也体现了鲍尔斯的理论放宽了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偏好稳定不变的假设;而制度的演化尽管是一个谜,但却也体现在偏好的变化上。由此,鲍尔斯提出了解释社会变迁的动因,即基于制度与偏好的共生演化。这一思想也超越了“达尔文———威尔逊”的社会生物学理论,拓展了基因———文化共生演化的适用范围。可以不夸张地说,鲍尔斯的《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与演化》是继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之后,最有洞见的作品。

 

从上述分析中也可以看出,所谓的“经济学帝国主义”更多是表现出跨学科的倾向,而知识的非竞争性也意味着这只是为各个学科多增加了研究的选择,而不是传统意义上以一种消灭另外一种的“帝国主义”。事实上,不管是从理论还是从现实而言,“经济学帝国主义”对于整体学术的进展起到的是推动作用,而这恰恰又是由于知识的特性所决定的。

 

而随着人类社会的演化,问题的复杂程度急剧加深,真实世界发生的事情对理论提出的挑战,大部分都无法用单一学科的问题加以处理;与此同时,经济学内部的分化综合既是出于对这种现实挑战的回应,同时也是理论自身发展的需求所致。所以,从真实世界和理论探索两个方面出发,“经济学帝国主义”无疑起到了抛开门户之见、探索跨学科之路的表率作用。经济学家早有教诲,要求经济学本身要问题导向,要直面现象。正如马歇尔所说:如果一个问题重要,就先不用问这是不是一个经济学问题。

 

 

参文献: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当代世界学术名著·经济学系列

森:《以自由看待发展》

   《理性与自由》

迪克西特:《策略思维》

         《经济政策的制定:交易成本政治学的视角》

《法律缺失与经济学:可供选择的经济治理方式》

泰勒:《赢者的诅咒》

米勒:《实验经济学》

希勒:《市场波动》

鲍尔斯:《微观经济学:行为、制度和演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