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奢侈品网站: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 致成lawyer(武汉)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18:29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一、律师对企业法律文件的草拟、审查、修改工作

(一)律师对法律文件的草拟

1.律师草拟法律文件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草拟的法律文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公平、公正原则。草拟的法律文件应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尽量做到公平、公正;

(3)最大限度地保障我方当事人的利益原则。草拟的法律文件在合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应最大限度地保障我方当事人的利益;

(4)能够有效地执行或履行的原则。草拟的法律文件应当符合客观现实条件,所涉当事人能够有效地执行或履行。

2.律师草拟法律文件的主要程序

(1)向当事人了解草拟法律文件的目的或意图;

(2)向当事人了解在法律文件中有无特别规定的内容;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法律文件提纲;

(4)拟定法律文件的条款;

(5)律师对法律文件的条款经过反复审查、修改、补充后,将草拟的法律文件发给当事人征求意见;

(6)当事人对草拟的法律文件提出意见后,律师作进一步的修改、补充和完善;

(7)律师修改、补充法律文件直到当事人同意后,律师草拟法律文件的工作完成。

3.本部门对律师草拟法律文件的要求

顾问律师在草拟法律文件的日常工作中,本部门要求律师严格按照上述草拟法律文件的程序为顾问单位草拟法律文件。做到所有法律文件的起草均遵循上述原则,达到形式美观正规,内容合法,符合当事人的要求的效果。对各方当事人来说是公平、公正的,能够保障顾问单位的最大利益,并且可以有效执行或履行。

(二)律师对法律文件的审查

1.律师审查法律文件的原则

(1)形式上审查原则。律师应当对法律文件的结构及条理性进行形式上的审查;

(2)合法性审查原则;

(3)全面性审查原则。律师对法律文件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查,有时虽然法律文件中没有规定的内容,但法律已经作出规定的,应当将法律文件条款的相关内容比照该法律规定进行审查;

(4)利益保护原则。审查法律文件应当从公平保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进行。

2.律师对法律文件审查的重点

(1)主体适格问题审查,看法律文件的签订或制订主体是否适格;

(2)内容全面性问题审查,看法律文件的内容是否全面;

(3)内容合法性问题审查,看法律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条款合理性问题审查,看法律文件的条款前后是否有矛盾,能否切实可行;

(5)对我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审查,看文件的执行或履行、争议的解决等是否有利于保护我方当事人。

3.本部门对律师审查法律文件的要求

顾问律师在审查法律文件的日常工作中,本部门要求律师严格按照上述原则审查顾问单位的法律文件,对每份文件的相关内容均进行重点审查,总体上做到形式上标准,内容合法、合理、全面,并给顾问单位及时提出审查意见,供顾问单位参考决定。

(三)律师对法律文件的修改

1.律师修改法律文件的原则

(1)全面修改原则。从文件的标题到落款,只要应当修改的均作出修改,包括文字及标点符号;

(2)结构调整原则。如果文件逻辑混乱,结构不合理,应当作出整体或部分调整;

(3)形式美观原则。如果文件在外观形式上差,律师应当作出修改,保证其形式美观。

2.律师修改法律文件的主要内容

(1)修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条款;

(2)修改对我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

(3)修改表述不准确的文字、词句、标点符号等;

(4)段落逻辑混乱时,调整文件整体或部分结构;

(5)标题与内容不符时,修改标题;

(6)重点修改“对赌条款”,即双方在某种条件下均有可能承担责任的条款。

3.本部门对律师修改法律文件的要求

顾问律师在修改法律文件的日常工作中,本部门要求律师对每份文件主要内容的修改均须遵循上述原则,文件修改后均做到形式美观,内容合法、符合客观现实,尽量做到文字表述上不产生歧义,在“对赌条款”上尽量公平合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我方当事人的利益。律师在认真修改文件后,通过当面递交、传真、电子邮箱、QQ号等方式交给顾问单位,由顾问单位签发或组织当事人签署。

二、律师对企业纠纷的协调处理工作

(一)律师协调处理企业纠纷的主要方式

1.谈判方式。即顾问律师代表企业参加与纠纷的另一方举行的座谈会、商谈会、协调会等会议,与对方面对面地进行磋商,从法律的角度进行分析双方的利弊,并提出解决纠纷的方式,让双方权衡利弊得失,以求得双方妥协,最终达成和解。

2.发函方式。即律师通过发出律师函或者以企业的名义发给对方函件,根据案件情况及法律规定,分析并指出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或者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以便解决纠纷。

3.借用行政手段方式。在纠纷双方的主张相持不下且涉及到相关行政部门对纠纷案件又有管理职权的情况下,利用该行政部门介入并通过行政手段,促使双方协调达到解决纠纷的目的。

4.其他协调处理方式。只要有利于解决纠纷,在不违反法律的前提下可以利用一切可以解决纠纷的方式,促使双方协调解决纠纷。

(二)本部门对律师参与协调处理企业纠纷案的要求

顾问律师在介入协调处理顾问单位的纠纷案中,本部门要求律师综合运用谈判、发函、借用行政手段以及其他可用的手段等协调处理方式,为纠纷的协调处理争取主动,促使纠纷的顺利解决。总的要求是,律师介入协调处理纠纷案件,程序、方式及处理的结果均须合法,达到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目的或者为解决纠纷奠定一定的基础。

三、律师对企业法律事务的专项服务工作

(一)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范围

1.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设计企业治理的一整套基本制度。包括企业章程,企业组建的系列文件,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议事规则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各机构的工作流程,劳动人事制度,高管人员及普通员工的工作手册等;

2.根据企业及其股东要求,设计、起草股权转让的一整套法律文件,并办理股权转让手续;

3.根据企业发展的要求,设计企业期权、期股或其他激励制度方案;

4.提供企业并购法律服务;

5.提供企业破产法律服务;

6.提供企业清算法律服务;

7.其他需要律师参与谈判、耗费时间较长、所需草拟的法律文件较多的非诉讼法律服务,可作为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二)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方式

1.全程参与谈判的方式。比如对企业并购,需组织收购方与被收购方就并购的形式、价款的确定、资产及文件资料的清理与交接等进行磋商和谈判,律师则需要现场审查、分析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有时会当场起草并组织签署有关的法律文件;

2.起草法律文件的方式。比如对企业基本制度的建立,律师主要是起草一系列法律文件;

3.规划设计方案的方式。比如对企业期权、期股激励制度的设计,律师主要是设计制度及操作方案;

4.委托代理的方式。比如对企业破产,律师主要是代理企业向法院提出申请,并参加破产管理;

5.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其他方式。

(三)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主要程序

1.企业提出专项法律事务的项目,律师事务所与企业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律师为顾问单位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的,顾问单位须另行交纳专项法律服务律师费;

2.企业向律师书面说明专项法律事务的目的及相关情况;

3.企业根据律师的要求向律师提供专项法律事务的有关书面文件资料;

4.律师审查企业提供的材料,提出法律可行性分析意见;

5.律师根据可行性意见制定和草拟专项法律事务的操作方案;

6.参与谈判,或者起草相关法律文书;

7.组织、监督相关人员对法律文书的签署;

8.督促当事人遵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实施或履行义务;

9.依法应当在国家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完善登记备案手续;

10.按照《专项法律服务合同书》的约定对该专项法律事务律师已完成的,该专项服务工作结束。

四、律师对企业诉讼案件的代理工作

(一)顾问律师代理企业诉讼案件的优势

1.熟悉我方当事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律师由于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必然对企业的运作程序、企业的客户等情况有所了解和掌握;

2.把握产生纠纷的法律文件的内容,迅速进入案件的办理程序。因企业的法律文件均由顾问律师草拟、审查或修改,律师已就其中对企业不利的条款或法律风险作出了防范和规避,便于律师迅速选择和确定诉讼策略;

3.相互信任,互惠互利,顾问律师更加尽职尽责地做好诉讼代理工作。在日常的法律服务工作中,顾问律师与企业之间必然加深相互了解,双方加深相互信任感,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了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顾问律师必然更加尽心尽力、尽职尽责地做好诉讼代理工作。

4.按照我所的规定及律师行业惯例,顾问律师在代理企业诉讼案件时的收费比其他非顾问律师代理的收费更加优惠,可减轻企业支付律师费的负担。

(二)律师代理企业诉讼案件的法律程序

1.了解企业的诉讼目的;

2.了解、调查诉讼对方当事人的相关情况;

3.收集、整理诉讼所需的书面材料及相关人员的口头陈述;

4.草拟起诉或答辩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调取证据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申请、诉讼保全申请等;

5.将相关法律文书提交法院立案;

6.出庭代理,包括参与法庭审理、调解等;

7.拟定代理词并交法院,与承办法官交换代理意见;

8.法院判决后,向当事人提出对判决的意见;

9.在诉讼过程中,代理当事人对诉讼文书进行提交和签收;

10.在诉讼过程中需律师进行的其他诉讼行为。

五、律师对企业日常法律咨询的解答工作

(一)律师解答企业日常法律咨询的方式

1.律师上门当面解答;

2.企业派员到律师办公场所,律师当面解答;

3.电话、传真方式解答;

4.电子邮件方式解答;

5.其他可用的方式解答。

(二)律师解答企业日常法律咨询的主要内容

1.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简单合同内容及签署的法律问题;

3.简单的企业经营法律问题;

4.简单的企业管理操作的法律问题;

5.其他简单的、不需要律师出具详细法律意见、且企业急需要办理的法律事宜。

六、律师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的法律论证工作

(一)律师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法律论证的必要性

1.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是提高企业重大决策的质量,加强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的需要;

2.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是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权责界面,促进企业决策的合法性的需要;

3.企业重大决策法律论证是规避、防范、化解企业经营的法律风险,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

4.保障企业安全、健康、持续发展。

(二)律师提供法律论证的企业重大决策事项

1.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总经理办公会、各专业会议审议决策的涉法事项;

2.项目开发与投资、企业并购、企业组建、合并、分立、破产、改制、产权转让、招投标、担保等重大经济活动;

3.企业具有普遍指导性的涉法规章制度;

4.劳动用工、工伤、保险、福利待遇等与劳动合同及职工权益相关的涉法事项;

5.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重大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群体信访、突发事件、法律诉讼等重大涉法事项;

6.其他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三)律师对企业重大决策事项进行法律论证的主要程序

1.法律论证的方式

(1)通过组织律师咨询论证会的方式进行;

(2)通过网络、电话方式进行;

(3)通过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等书面形式进行;

(4)通过其他有效方式进行。

顾问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论证服务可以对决策事项全程参与或者阶段性参与,往往综合运用上述方式进行。

2.法律审查论证的主要内容

(1)审查论证涉法重大事项的合法性;

(2)审查论证涉法重大事项的法律可行性;

(3)审查论证设定的权利义务的法律后果;

(4)审查论证涉法重大事项需履行的法律程序;

(5)审查论证涉法重大事项潜在的法律风险;

(6)审查论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措施;

(7)审查论证涉法重大事项需要签署的各种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法律论证的主要步骤

(1)企业提出法律论证的事项;

(2)确定参与法律论证的组成人员(组成法律论证组),一般情况下参与的人员应当有:律师、企业把关领导、企业行政主管、与论证事项有关的企业业务主管和主要业务人员等;

(3)向法律论证组提供相关文件及背景材料;

(4)召开论证会或通过网络、电话、书面形式,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5)根据法律论证组成员的意见,形成决策建议。

4.法律论证结果的处理

涉法重大事项的业务主管(经办)部门根据法律审查论证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有关制度、方案、合同文本、文件等材料。因实际情况确实无法采纳或认为不妥的,应将本部门意见与律师意见一并报企业领导决定。

七、律师对企业法律问题的探讨分析工作

(一)律师参与分析企业法律问题的重要性

企业营运活动的社会性决定了企业管理的复杂性和前瞻性,在企业营运过程中必然产生许多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甚至可能是法律边沿问题,这就需要律师运用专业知识结合企业运作实务进行切实的解决。律师参与企业法律问题的分析探讨,其重要性在于:一是在现行法律的框架下为企业寻找到切实解决问题的方法;二是集思广益为企业运作积累经验;三是有利于提高律师企业法律服务水平。

(二)律师参与分析探讨企业法律问题的几种情况

1.尚没有法律直接规范企业营运活动中出现的新业务法律问题;

2.有多部法律对同一事项作出不同规范的法律问题;

3.法律规定与企业面临的现实情况发生冲突的法律问题;

4.企业营运活动中出现的事项必须规避某部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法律问题。

(三)律师探讨分析企业法律问题的原则

1.不直接违背现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原则。该原则主要是保证律师作出的方案能够有效实施;

2.遵循法理的原则。在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直接规定的情况下,法学理论有时是解决实务问题的重要依据;

3.根据法律发展趋势原则。在司法实践中,司法审判机关在处理法律纠纷案必须顾及法律的发展趋势,因而律师在探讨分析企业法律问题时也应当遵循法律的发展趋势。

八、律师对企业中干以上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工作

(一)律师对企业中干以上进行法律知识宣传及培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1.提高法律意识,促进企业的正常运转与发展

通过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使企业中干以上的管理人员清楚在何时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工作,保障企业日常运作和管理的合法合规性。

2.帮助树立法律顾问就是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的观念

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就是企业某项工作的一个必需的程序或环节,该项工作未有该职能部门意见则不能执行或视为未完成,显示该部门的重要作用。将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一个职能部门,就是企业涉法事项必须有顾问律师参与并提出意见后才能作出决定或实施,这是企业涉法事项工作的必经环节,也是法律顾问工作重要性的表现。在企业人员特别是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中树立该观念尤为重要。

3.帮助树立顾问律师工作主要在于防范法律风险的观念

无论对律师还是对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来说,树立该观念突出地表现在任何一项涉法事务上的事先或事中法律风险防范,做到未雨绸缪,避免决策失误。

4.帮助树立未经顾问律师审查不签法律文件的观念

在企业实务中,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经企业授权后可对内对外签署法律文件,但应在律师审查并提出意见后签署。树立该观念的目的就是要把法律顾问工作提高到一个重要的位置,有助于企业经营法律风险的防范。

(二)律师进行法律知识宣传与培训工作的主要方式

1.个别辅导的方式。对企业重要岗位、专业性较强的个别管理人员,需要律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培训的,律师可以采取该种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2.通过电话、传真、QQ对话、电子邮件等进行咨询解答的方式。对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律师可以通过该种方式进行提示或指导,达到增强法律意识、树立企业法律观念,又能及时解决法律问题的目的;

3.举行会议集中培训的方式。新颁布实施的、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法律,需要律师对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的,企业可以组织管理人员召开大会,由律师进行集中培训;

4.张贴法律全文或条文摘要的宣传方式。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具有指导意义的法律,可由律师整理该法律法规的全文或部分条文摘要后,企业制作出来在企业醒目的地方或指定的公告栏处张贴进行宣传;

5.发放法律常识手册的方式。一般地,企业中干以上管理人员的人数相对有限,对其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可由律师对常用的法律整理成册,企业制作出来后下发给管理人员学习;

6.可采用的其他宣传与培训方式。

九、律师对企业的合作伙伴及客户等进行信用信息调查工作

(一)律师介入信用信息调查的重要性

信用信息调查及调查结果的使用是企业预防法律风险、减少法律纠纷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1.企业第一次与一个陌生企业合作时,在签订协议之前对合作者进行资信调查,可以最大程度的了解对方信息,知己知彼,避免上当受骗;

2.企业在与客户进行长期合作中,定期对合作者进行资信调查也很有必要,可以帮助企业了解合作者的最新经营情况,方便及时调整经营策略;

3.企业对竞争对手基本情况的大量掌握,有助于企业在与对手的竞争中取胜;

4.企业已经遭遇了法律纠纷,在提起诉讼或仲裁之前,也应该对对方进行资信调查,以查明对方目前的财务状况,预知对方有无最终的财产执行能力,减少诉讼或仲裁的风险。

(二)律师介入信用信息调查的主要内容

1.被调查者的工商注册信息(企业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企业类别、存续状态、注册资本等);

2. 被调查者的股东结构以及股东信息;

3. 被调查者的高级管理者信息;

4. 被调查者的雇员情况;

5. 被调查者的经营范围;

6. 被调查者的银行信息;

7. 被调查者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8. 被调查者近年的经营状况;

9. 被调查者近年的涉诉情况;

10.其他需要调查的信用信息。

(三)本部门律师团队介入信用信息调查的主要优势

1. 资信调查的速度快、费用低。本部门在全国各地都建立有长期的专业合作伙伴,渠道的多样性和畅通性,保证了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经济的价格出具企业资信调查报告。

2. 资信调查的权威性高。本部门作为中国西部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们有专业、敬业的团队,本着对客户高度负责的精神,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个调查事务,谨慎出具每一份调查报告。我们的合作伙伴也都是各地具有较高水准的专业机构,保证每一份报告都是通过合法渠道及时获得。

3. 资信调查的保密性强。本部门充分为客户考虑,绝对尊重并保守客户的信息,不会让被调查者知晓调查过程和调查信息,完全为客户保密,杜绝客户的后顾之忧。

4.资信调查的启动便捷。只需客户提供被调查企业的名称、所在地、联系方式,就可以马上开始调查,一切为客户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