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14房产证样式:底线的失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13:59:50
政治权力就是遵守并行使宪法的权力。洛克早就说过:“政治权力就是为了规定和保护财产而制定法律的权利,判处死刑和一切较轻处分的权利,以及使用共同体的力量来执行这些法律和保卫国家不受外来侵害的权利;而这一切都只是为了公众福利。”(洛克:《政府论》,下卷,商务印书馆,第4页。)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财产。就是把政治学与伦理学分开的马基雅维里,也讲到了政治的底线和边界,他说君主要想不受到人民的憎恨,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要掠夺人民的财产,因为人民忘记自己被掠夺的财产甚至比忘记父母的死还要慢。

  世界现代的各国宪法无不以保护人权、生命、财产、自由为基本目的。英、美、法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英国宪法所保护的公民权利中,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一个根本性原则。财产权是生命权和自由权的延伸,是一切个人自由的基础和保障。美国宪法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 法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生而平等权,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权,言论、著述、出版和发表思想自由权,信仰宗教权、法律面前平等保护权,公民人身自由和财产正当程序保护权。

  从一般的意义上说,现代西方的宪法就是宪政。这至少包括两条基本原则,一个是限政的原则,另一个就是护权的原则。第一条是针对权力的,权力的行使要受到限制,法无授权不得行。第二个是针对公民的,就是公民的权利要受到保障,政治权力不能侵犯公民的权利,这是权力行使的底线。破坏了公民的权利,权力就失去了合法性、合宪性、正当性,就是破坏了权力行使的底线,在这个时候,公民就可以起来反抗,至少也是公民不服从的理由。

  底线的失守就是政治权力对宪法的破坏。能够对宪法提出挑战的,首先就是那些掌权者,能够对宪法的权利进行破坏的,也首先是那些掌权者,所以西方国家宪法都以恶意揣度人,并以权力分立制衡来防止和制止权力的滥用。政治可以有道德,但政治不能以道德为底线,以道德为底线的政治只能是政治的意外收获,不是政治追求的结果。事实表明,一旦政治追求的目标是道德,道德就成为暴政的急先锋。政治的底线不是道德,而是宪法。宪法即使不是善法而是恶法,恶法也是法,在这个恶法之内,人们仍然可以预见到自己做事的限度。如果宪法在善法与恶法之间,恶法还可以改进,宪政就成为宪法改进的目标,政治就可以成为善治。善治的起点是遵守宪法,宪政是善治的完成。

  底线失守的基本标志是宪法无尊严。统治者把自己亲定的宪法置之度外,以政策代替宪法,以人治取代法治。在这方面外有苏联之鉴,内有毛泽东之《人民日报》社论取代宪法,后有江青和尚打伞无法无天,现有党大还是法大之争,更有追求GDP而不顾人的生命与尊严,甚至以人的生命与尊严为代价与GDP进行交换,为了经济发展,为了追求社会主义现代化,可以弃人的生命与尊严于不顾。就是宪法保障的基本财产权也受到权力的恶意挑衅,强征土地、强制拆迁公然登堂入室,以拆迁可以拆出一个新中国的名义取代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和财产权,并以“没有拆迁知识分子吃什么”的方式用物质强权取代精神自由。

  底线失守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断受到侵犯。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内容,《世界人权宣言》说:“一个人人享有言论和信仰自由并免予恐惧和匮乏的世界的来临,已被宣布为普通人民的最高愿望。”“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就是《世界人权宣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内容,都受到政治权力的粗暴干涉。政治权力不但干涉言论自由的形式,而且还干涉言论自由的内容,似乎已经忘记言论自由曾经是权力者追求的目标之一。干涉言论自由的结果出乎权力者意料之外,很多敏感的词语表面上已经消失,实际上却以另外一种方式出现,或者是英文原文,比如言论自由变成了FREE SPEECH,或者是谐音,党变成了“裆”,就是骂人也变成了“草泥马”,按着葫芦起了瓢,人们借助网络技术和权力打起了游击战。

  王鹏被跨省追捕的案例就是政治权力侵犯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典型例证。据浙江在线——钱江晚报报道:2010年11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警方对身在甘肃的青年王鹏实施拘捕。舆论普遍认为,王鹏是因为举报昔日同窗马晶晶在公务员考试中存在作弊行为,才会被跨省拘捕。因为吴忠市警方一位姓石的刑警队副队长曾对《南方都市报》记者表示,王鹏的发帖行为损害了公务员考试的秩序和声誉,所以认定其“严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这个事通过当地公检法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决定以公诉程序来追究王鹏的责任。例如案发地明明在宁夏银川,远赴甘肃办案抓人的却是与此无直接关系的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而被举报人的母亲“正好”在吴忠市担任主要领导。根据媒体调查,这一行动是通过吴忠市公检法各部门事前联合开会协调讨论,并获得相关领导批示的。由此不难看出,王鹏错案绝不仅仅是“使用法律不当”的问题。归根到底,源自一些地方政府违法行政和个别领导干部对司法权力的滥用,使公安司法机关沦为权贵的“家丁”、维护私利的“打手”和压制群众意见的“噤声器”。

  底线失守导致道德危机。当人们通过法律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成为不可能的时候,道德也就失去了作用,底线失守之时就是道德毁灭之日。人们一般以为没有了法律还会有道德,却不知这是倒果为因。一个不可争议的事实是,那些宪法和法律受到尊重的国家,人们品德高尚,且安居乐业,那些宪法和法律没有受到尊重的国家,人们的品德低下,道德滑坡。篱笆立,道德行。有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宪法这一篱笆,才有了人们的道德感和正义感。道理很简单,自由才有道德,自由才有责任,没有自由就没有道德,也就没有什么责任,宪法存在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自由。“文化大革命”没有自由,就是那些在“文化大革命”有着野蛮暴行的人、杀人的人、以革命的名义强奸地富反坏右女人的人到目前都很少有人勇敢地站出来对过去表示忏悔,巴金想建立“文革”博物馆都成为泡影。因为这些人没有自由,他们以捍卫毛泽东的革命路线来逃避自己的责任。专制总是逃避责任的最好场所,一部分人选择专制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通过专制集体扩大集体自由,为个体的无能和软弱来寻求集体的庇护。

  有了底线的失守就要有底线的维护,作为统治者,要维护宪法的基本权利。作为公民,要坚守公民的基本权利。当政治权力侵害公民权利,哪怕是在微不足道的地方侵害公民权利,公民也应坚守维护公民权利之责。宪法保障的权利还需要公民去维护,权力者在维护公民权利方面是靠不住的。从来没有什么救世主,一切得靠公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