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性治疗师:与秋风谈道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10:05:19

达尔文在《人类的由来和性选择》一书中告知:“人区别于动物的唯一特性是道德感,而道德感作为良心的产物是进化过程的结果。”这个结论是合理的,它既破除了那种认为“进化论”就是“弱肉强食”的臆断,也揭示了人类必然向善之本性,还给定了道德只能随着进化过程而提升层次这个唯一途径。在此结论下讨论道德与制度关系,才有谱。

一,

秋风的话题来自他介绍的温家宝指示:“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染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窃以为秋风要为之辩护的这段话本身就失之偏颇:这类“恶性食品安全事件”岂止“诚信缺失、道德滑坡”,而是不折不扣的谋财害命!它显示的恰是“制度缺失”,打击不力;需要的是依法严惩而不是开具“道德判决书”。试想,50克海洛因即可判处死刑,上述各项哪一项对民众的伤害没超过“50克海洛因”?

处罚力度尤其是对那些本该监管的部门“开绿灯”的处罚力度过轻是导致此类“恶性”事件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主因。夸夸其谈“道德血液论”来消除此类现象,恐怕要到中国人死绝了它才有可能停止。而若依网络曝光的某些高层机构“特供”乃至设立食品生产基地现象,愚见以为那是权力容忍此类作恶、只保自身而不顾民众的食品安全的标识,负责任的政府及其下属机构应鄙弃这类做法。秋风先生选择这类事件来为总理阁下辩解,实在是找错了话题,总理有责任消除这类社会恶行,把责任推到“道德血液”上去实际上是为此类罪行开脱。秋风把恰恰该“制度决定”的东西扯到“道德决定”上去,也白搭,总理之言没有可辩解的余地。

搁置这个话题,秋风所论无疑有其合理性,可惜仍有缺失:他陷入“道德决定论”里去了。比如:“对于优良的社会秩序之塑造和维系,道德才是至关重要的,比法律、制度更为重要。”他还认为:“制度就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人怎样行为,怎样相互交往,制度就是怎样的。”以此推理,为所欲为也是一种制度形态,即,无制度也算一种制度。我的看法正相反:人不能怎样行为,不能怎样交往,那才是制度。制度不是人的行为模式本身,而是对人的行为模式的约束。以法律为约束准则,叫做法制;以权力为约束准则,叫做人治。若以道德为约束准则,大约可算“以德治国”了,早些年热闹过的。制度决定一切固然不对,道德决定一切也是错的。

“空想社会主义”鼻祖欧文说:“当社会制度不可避免地产生欺骗和虚伪的时候,期待德行、理性或幸福的出现,都是徒劳的。”此乃其实验不断碰壁后的感悟。秋风先生也在“补充说明”中,似乎更完善地表述了他的论点,对于道德与制度间相互关系确作了一个“补充说明”:“在常态下,制度影响人们的行为,或可说制度决定道德状态。但制度大变革的过程却一定是倒过来的。这个时候,制度本身就是恶劣的,制度是有待于改革的对象。如果你相信制度决定道德,也就否定了制度变革的可能性。因此,在制度变革的非常态下,唯一的逻辑是:不合理制度之下人的们,借助于道德觉醒,改变不合理的制度。”

我不知道他所设立的“常态”及“非常态”应当怎样界定,我赞同边沁在《政府片论》中说的:“一种制度如果不受到批判,就无法得以改进;任何东西如果永远不去找出毛病,那就永远无法改正。”此语意指任何制度任何时候都应当受到批判并加以改进,没有什么“常态”与“非常态”之分。万一秋风先生所指“非常态”是改朝换代或如文革那样的状态,那就很糟糕,因那是道德将死的结果,还“觉醒”个啥?若不是“万一”,秋风先生号召我们等待“非常态”时期才去“借助于道德觉醒”,而在“常态”时让道德睡觉,那就更糟糕。道德必须在任何状态下都睁大眼睛盯着制度的一举一动,随时都准备着对其发起批判保卫法律,惟此,不但可以避免制度的“恶劣”下去,同时也防止了道德自身的沦丧。

因此,制度与道德,不应该存在绝对的谁决定谁的关系,应该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一个健康的社会,应当是道德不断批判制度、促其改进的社会;而道德自身也只能在批判中提升层次。我们既不能等待道德提升才去变革制度,也不能等待制度变革才提升道德层次。宪政民主制度之所以长青,唯一的要诀就在于它肯接受来自任何方面的批判,尤其是道德批判。那里的道德层次不断提升,惟因其不断对制度进行批判,且常是尖锐的、严厉的批判。而专制制度是不允许任何批判的,甚至滥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对付批判,道德失去了批判制度的功能,只准用于驯化民众,于是只有不断沦丧一途。

秋风先生认为:“伦理规范让人在无数具体的私人生活与公共生活情境中知道应当怎样做,什么可做什么不做。假定人们可以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未能做到这一点的人们,社会舆论等机制可以对他予以软性强制。更进一步,则可以通过法律等手段予以强制。”这个认识仍然有瑕疵:“伦理规范”是靠不住的,“人与人之间就可以形成某种秩序”不能靠“普遍地按照道德伦理规范行事”导致,“心照不宣”可能达成默契但不可能形成秩序,只有靠强制或各种群体间的契约才有可能“形成某种秩序”。

秋风所论还有:“正义和民主不可能在纯粹为了利益而盲目博弈的人们的行动中自然地降临。”这个论断同样有可商榷之处。美国人制定宪法就是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为各自代表的群体利益博弈的结果,唯一的高明之处仅仅在于知道妥协,且妥协也是一种利益核算的结果。因此,“正义和民主”完全可能在不涉及道德的境界中实现,甚至在非道德境况下亦可获得。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没有奴隶制,就没有希腊国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就没有罗马帝国。没有希腊文化和罗马帝国所奠定的基础,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而奴隶制显然是非道德的,囿于历史之局限性,美国建立“正义与民主”时也存在奴隶制而且还伴随着对印第安人的征伐。关键是在实现“正义与民主”的过程中必然会滋生出道德来,道德是在批判中成长的。这个道德语境亦可借助秋风先生大赞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事,惟因其中蕴涵人权因素。但若在人类大环境已经达成人权共识之时,再用种种借口限制人权,那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侈谈什么“先进性”无疑荒唐可笑。

上面说了许多,有一点是必须声明的:道德是文化状态决定的,并非“绝对真理”,它自身也有一个价值取向问题。比如儒家的道德中,“君臣父子”是符合其道德伦常的,其道德观的核心在于“存天理灭人欲”;毛时代的道德包含着检举、揭发甚至残害异见,其道德楷模“雷锋精神”里就赫然彰显着“对敌人要像严冬一样冷酷无情”;而伊斯兰教义所认同的一夫多妻,是符合其道德规范的。所以,即使道德也须摆脱“恶劣”,唯一的途径是趋向人权。只有人权至上的道德才是真道德,同样,也只有维护人权的制度是可取的。无论怎样决定,怎样批判,根本只有“人权”二字,否则我们就会犯糊涂。

二,

秋风先生“为温家宝总理的‘道德血液论’辩护”,还忽略了政治家更应该具有“道德血液”。其文开篇所云:“一个社会,当有人谈论道德的时候,大多数人都放肆地哄笑,这就是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的最直接证明。这就是当下中国的情形。”此情大致属实。但秋风先生没有涉及到:造成此情此景的决定性因素不在社会底层,而在中国的政治家缺乏“道德血液”。毛时代所谓“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民间的堕落源自官场的堕落,“主义”之旗举得越高,道德之阶也就降得越低,因为那个“主义”从来就是不择手段去争取胜利的,民间不择手段去争取成功也就顺理成章。

在中国,几千年来缺德政治的幽灵一直在飘荡,它的核心可以用四个字来描述:“成王败寇”;或者更贴切些也更啰嗦些,叫做:“窃国者侯窃钩者诛”。道德在政治斗兽场中只是笑料,例如“宋襄公之仁”。倘若仅限于政治舞台上那些演员缺德,也就罢了;糟糕的是几乎所有看戏的票友也同样缺德,他们发疯似地跪倒于不择手段的胜利者,毫不吝惜地将嘘声赠予失败者。中国的史论,几乎没有任何基于道德评判的描述,如凤毛麟角的一点闪耀,如黄宗羲的《原君》,也是“藏在深山人未识”的清谈,丝毫未能触及主流意识。尤其是毛朝,我们只能看见基于功业成败的评判。且每一个涉及“伟大功绩”的讴歌,包括现在高调“唱红”,别人无意识,自己便利用公权力一掷千金掀起歌功颂德狂潮,都饱含着对道德的蔑视乃至践踏。

中国有史以来的任何制度都是严禁批判的,稍有冒犯便遭杀身之祸甚至株连九族属于“常态”,“文字狱”之于中国远甚于中世纪罗马教廷那种野蛮的宗教裁判。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中国是一个专制国家,它的原则是恐怖。”毛诗云:“百代皆行秦政制”,即使如秋风所说“非常态”或曰“制度大变革”,演绎的也都是改朝换代的把戏。只有道德沦丧从无“道德觉醒”。

秋风所谓“唯一的逻辑是:不合理制度之下人的们,借助于道德觉醒,改变不合理的制度”只是一厢情愿。整个中国文化都沦为权力的奴婢,指望“道德觉醒”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勒庞在辛亥革命后出版的《革命心理学》中预言:“中国不久就会发现,一个失去了漫长历史给它披上的铠甲的社会,等待它的会是怎样的命运。在几年血腥的无政府状态之后,它必然会建立一个政权,它的专制程度将会比它所推翻的政权有过之而无不及。”历史很不幸地证明了他的预言,政权更迭至毛朝,专制达到史无前例的程度,道德亦沦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为什么中国社会会成为一个缺德社会?黑格尔的分析是中肯的:“在中国,既然一切人民在皇帝面前都是平等的――换句话说,大家一样是卑微的,因此,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必然不大。大家既然没有荣誉心,人与人之间又没有一种个人的权利,自贬自抑的意识便极其通行,这种意识又很容易变为极度的自暴自弃。正由于他们自暴自弃,便造成了中国人极大的不道德。他们以撒谎著名,他们随时随地都能撒谎。朋友欺诈朋友,假如欺诈不能达到目的或者为对方所发觉时,双方都不以为可怪,都不觉得可耻。”

秋风先生的分析有接近黑格尔的地方:“因为权力或者掌握着权力的人曾经以道德的名义做了诸多不道德的事情,很多知识分子变得愤世嫉俗。他们相信,道德天然就是权力的工具,因而憎恶道德本身。”接下去的分析说:“从一直潜伏在中国人观念深处的法家思想到时髦的经济学教条,从本土的厚黑学到舶来的成功学,从现代的物质主义、历史主义到肤浅的原子式自由主义。”小心翼翼地开脱传统功利主义,是为其“新儒学”作铺垫。其实儒学浸透了功利主义的汁液,它能成为“官文化”之主体恰因此属性导致,“存天理灭人欲”不仅迎合统治的需要,也抹去了作为道德之母的良心。

黑格尔是这样评价孔子的:“一种常识道德,这种常识道德我们在哪里都找得到,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这是毫无出色之点的东西。孔子只是一个实际的世间智者,在他那里思辨的哲学是一点也没有的,只有一些善良的、老练的、道德的教训,从里面我们不能获得什么特殊的东西。西塞罗留下给我们的‘政治义务论’,便是一本道德教训的书,比孔子所有的书内容丰富,而且更好。”靠孔子来挽救道德沦丧,无济于事,若有效,这道德不至于沦丧。

综上所述,秋风先生倡导“道德伦理重建”也是没什么用的,中国的传统道德伦理横行了几千年,结果如何?就连李鸿章也明白:“六部诚可废,若旧法能富强,中国之强久矣,何待今日?”难道秋风先生还不明白此理?中国不需要刻意的“制度变革”,辛亥至今,变来变去除了血流成河并无多少成就,也即秋风所说“这个社会的人心已堕落到最败坏境地”;也无须什么“道德觉醒运动”,本来就很糟糕的旧道德,“觉醒”过来也不过就是那么回事。

需要做的只是放开道德对于制度的批判,至少,自己制定的宪法自己该遵守吧!统治者不讲诚信又怎么能让社会讲诚信?唯有准予社会弘扬道德批判制度,才能相得益彰:促进社会制度的改进使之变得更好,提升道德层次使之融入普世的道德层面中。只有在这种批判中,我们的社会面貌才能日渐更新。焕然一新是不可能的,只能在长期的、持之以恒的批判中,我们的制度与道德两方面都获得扎实的长进,无可逆转的长进。(201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