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c air教程视频:税务汇总 你问我答 -55--65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10:36:16

进出口税收类(55--65)
55、问:实行"免抵退"政策的出口企业,出口产品给境外A企业的时候,需要给B企业介绍费,该介绍费能入产品的成本吗?
答:凭有效发票,记入"营业外支出"、"销售费用"等科目。

56、问:遗失外汇核销单,如何退税?
答:到外汇管理局补办,如需要开具未退税证明,可到主管退税机关申请开具。

57、问:如果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货(退运、退关),已经申报办理退税的,应如何处理?
答:(1)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用红字(或负数)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以前年度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款。
(2)外贸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向主管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证明》时,如果该批货物已经退税,应先补缴原已退税款。

58、问: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的期限?
答:凡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外经贸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后,应在30天内到所属主管税务征收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

59、问:小规模代理一般纳税人出口,可以退税吗?
答:受托方要到主管退税部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并将报关出口的有关单证(出口发票、报关单、核销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交回委托方。委托方(一般纳税人)是生产性企业的,可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委托方一般纳税人是外贸企业的,可凭收回的单据向主管出口退税机关申报出口退税。

60、问:国内转厂应开具什么发票?
答:出口发票。

61、问:双软企业以E-mail形式,销售软件给境外企业,但没有报关单等相关单证,如何征税?
答:财税[2003]23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计算机软件出口(9803)实行免税,进项税不予抵扣或退税。但根据外经贸技发[2001]680号文,为落实国家有关软件出口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软件出口的特点,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会同信息产业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中国电子商务中心的MOFTEC网站上设立专门的《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对软件出口合同实现在线登记管理。软件出口企业在对外签定软件出口合同后,须在《软件出口合同在线登记管理中心》上履行合同的登记手续,为国家各管理部门对软件出口的协调管理和落实国家有关软件出口政策提供核查依据。你公司以E-mai形式自行出口,没有履行上述手续的,将不被视为出口,税务机关要按规定征税。

62、问:生产性企业计算免抵退税的公式?
答: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详情可参阅国税发[2002]11号文件。)

63、问: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申请退税后,再出售,税收上有何规定?
答:在五年监管期内转售该设备的,须按规定补征已退税款。

64、问:外贸企业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那不予退税部分何时进入成本?
答:在实务上其实有两种处理办法:一是企业按购进时结转成本(销售成本),二是按申报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再将进项转出后转入成本。

65、问:如企业为一般纳税人,以进料加工形式经营,在发生转厂业务时,"免、抵、退"方面应如何核算?
答:转厂业务暂实行不征不退政策,其所耗用的国内购进材料作进项转出,耗用的免税进口料件不得参与免抵退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