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乐视s3pro:吕志毅:云南省大办公共食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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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志毅:云南省大办公共食堂(2)

发布时间:2011-12-15 14:09 作者:吕志毅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169次


  造成社员口粮不够吃的直接原因在于公余粮征购指标过高。1959年云南省的粮食实际产量为101.4亿斤,比1958年减产7.36%,而上报中央的估产数则高达170亿斤,1960年初省委又提出当年粮食产量达到200亿斤的高指标。按过高的估产数,1959年公余粮的征购数高达25亿斤,多征了5亿,相当于内地农民1个半月的口粮,是云南省历史上征购量最高的1年,而人均留粮(含籽种和饲料粮)则是历史上最低的1年。国家多拿了公余粮,又不适当地号召储备,因此造成农民口粮减少。为保证国家征粮任务的完成,又在农村大搞“反瞒产”,在“打不打人是小是小非,粮食增不增产是大是大非”的口号下,采用捆绑吊打等粗暴方式强制征粮,以致1960年下半年后,全省浮肿病再度爆发,骡马等大牲畜也出现了大量非正常死亡。由于从上到下的干部都怕犯“右倾错误”,不敢如实反映真实情况,致使肿病死人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和迅速制止,以后情况越来越严重,全省大部分县都发生了肿病和死亡情况。据省委1960年8月6日关于当前肿病发展情况的通报称:“7月以来,全省肿病又有上升,全省肿病人达7.9万多人,以大理、楚雄、德宏、玉溪、思茅、昆明6地增加较多。”省委对肿病问题极为重视,采取紧急措施,组织了近3万人的医疗队分赴疫病严重的地区对病人进行集中治疗。为解决粮食不够吃的问题,7月4日,省委通知各地:“凡是几个队合办一个食堂的,由于所有制和分配制的不统一,必须坚决分开。”但同时又强调:“不要以为过去一切都错了,不能把食堂一风吹散。”除增加粮食供应和拨出黄豆、油脂等营养品救济,帮助社队办好公共食堂,解决社员生活上的暂时困难外,还改进了粮食分配办法,内地社员口粮实行“以人定量、指标到户、集体保管、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办法,边疆民族部分地区实行口粮分配到户,不提倡办公共食堂,开始纠正放开肚皮吃饭的不顾实际的极端做法。1961年省委的一位负责同志说:“吃饭不要钱,说是一阵口号,后来反对,那里反对?实际上3年吃饭不要钱,群众都是那么个观念,实际上也没有办法核算,要办那样的食堂只能是‘饥饿’共产主义,所以办不得。”


  不顾物质条件地搞供给制,在农村乱刮“五风”的结果,不仅造成大面积肿病死人现象,还导致了云南省农业大幅度减产。据统计,1960年,全省全年粮食产量比上年下降了3.51%,农业继续大幅度减产,市场商品和农副产品供应奇缺,居民消费水平比1957年下降了7.9%,人口继续出现大量非正常死亡。


  “饥饿”共产主义的公共食堂事实上已经难以继续维持下去。据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农村公共食堂问题的意见》中提到:截止到1961年5月15日,全省已有10 688个食堂停办,占当时公共食堂总数的9.5%,其中大部分是有领导、有准备,经过社员充分讨论决定的,停伙后也没有发生什么问题。但也有小部分食堂由于准备不好就一哄而散,使社员生活发生困难。有的地方还发生了趁停办食堂之机乱拿集体财物的混乱现象。


  三、公共食堂的解散


  针对公社化运动以来存在的种种问题以及所引起的后果,1961年3月广州会议后,中共中央和毛泽东要求全党特别是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负责同志继续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弄清情况,以求彻底解决包括公共食堂在内的农业问题和其他方面的问题。


  同年4、5月间,刘少奇在湖南长沙、宁乡县进行调查,就公共食堂及供给制等问题同当地基层干部和社员群众进行了座谈。在反复讨论、广泛听取了意见后说:“事实说明食堂没有优越性”,明确指出:“这样的食堂要散。”


  周恩来于4月下旬至5月中旬在河北邯郸地区进行调查,并对1个农村食堂做了重点调查。指出:“绝大多数甚至全体社员都愿意回家做饭,要解决如何把食堂散好的问题。社员不赞成供给制,要求恢复到高级社时评工记分的办法。”


  中共云南省委也于1961年4月10日发出《关于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的补充规定》。指出:“对公共食堂应该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至于今后如何办,应经过群众充分讨论,秋收以后具体确定。”为慎重起见,防止一哄而散而发生混乱,影响到生产和社员生活稳定,省委对此做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同年4、5月间,中共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根据中共中央的农业六十条,在普洱、景谷、景东、弥渡等县做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将调查结果写信反映给毛泽东。在信中谈到有关公共食堂问题时说:“每到一个地方都接触到食堂问题,无论山区和坝区,群众反映普遍都很强烈”、“主张不办食堂的人占85%。”又说:“食堂本身办的好与不好,不是能不能办下去的先决条件,只要一认真地解决了自留地和私人养猪,就和食堂发生了矛盾。”信中列举了公共食堂存在的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浪费大,二是平均主义,三是办食堂和发展私人养猪、家庭副业有矛盾”、“继续在公共食堂吃饭,就无法顾及这些自留地和自养猪,产生了矛盾,直接影响了社员的生活。”在谈到分配及商业问题时说:“省委规定供给部分不得超过30%,工资部分不得少于70%”、“多数地区的群众不主张实行部分供给制。社员对六十条中有关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规定非常拥护,主要问题:一是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什么都按人头分,不能多劳多吃。二是商业部门不按政策办,在收购上不考虑自给部分和商品部分的合理分配。”信中提出:“办不办[公共食堂],根据群众自愿,由群众讨论决定。”信中所列举的公共食堂存在的3个方面问题,同1958年7月8日《人民日报》关于公共食堂有8大好处的报道相比较,在认识上已有了很大差距,反映出在公共食堂的问题上省委更加实事求是。毛泽东对这封信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转发全国。


  1961年5月13日,省委批转楚雄县下白庙公社停办食堂的两个材料,强调停办食堂必须有准备、有秩序地停,切忌在群众没有做饭准备的情况下限期停伙的作法。25日,省委再次转发《省委农村工作部关于当前农村公共食堂问题的意见》,对停办公共食堂必须做好的六项工作做了具体规定,要求春耕后,即有步骤地停办公共食堂。6月,中共中央公布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取消了部分供给制、公共食堂,从政策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工作的公共食堂问题。此后,省委有领导、有准备、有秩序地解散了自“大跃进”以来用行政命令组织起来的11万多个“全民食堂”,停止了供给制的做法。食堂停办,由于事先经过群众充分讨论和一系列的准备工作,没有造成大的混乱或大吃大喝、乱分乱拿集体财物的现象,对生产和社员生活也没有影响,做到了散而不乱,人人满意。同时,按照“六十条”的规定,坚决纠正“五风”错误,彻底退赔,进一步落实了社员自留地、私人养猪及家庭副业,恢复了农村初级市场。从1960年12月起至1961年4月,省委根据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的精神,重申和强调了边疆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必须是“照顾大局,服从稳定,继续坚持慎重稳进的方针”,进一步明确指出在“大跃进”中反“三论”是错误的,并对所有制方面的问题,做出了包括不办公共食堂在内的若干具体规定,使边疆地区得以稳定,部分外迁外逃边民返回。群众高兴地说:“像个过日子的样子”、“这回可以多活几年了”。


  经过调整,云南省农业生产开始改变了前三年大幅度下降的局面,粮食产量开始回升。1961年农业总产值15.21亿元,比上年增长3.9%,生产粮食500.05万吨,比上年增长2.19%。


  四、几点思考


  客观地讲,办公共食堂的初衷也是为了方便群众的生活,着眼于提高集体生产的效率,动机本身无可非议,但在怎样建设中国的社会主义问题上,由于缺乏经验,认识上出现偏差,片面地强调依靠人的主观能动性去“多、快、好、省”地创造所谓的“人间奇迹”,而忽略了客观经济规律的作用,实践中又急于求成,操之过急,不顾物质条件地搞穷过渡,机械地照搬战争时期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违背群众意愿,采用行政强制手段和硬性组织的方式在农村推广“共产主义”,男女老少统统集中起来吃公共食堂,又不适当地提倡“吃饭不要钱”等等荒唐做法。


  按照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观点,分配方式是一种生产关系,任何产品都必须经过分配、交换等中间环节才能最终由生产领域进入到消费领域,消费又反过来刺激着生产的发展。人民公社初期在分配问题上超越现实的做法,尤其是那种吃饭不要钱的极端做法,违反了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背离了等价交换的原则,严重地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破坏了农村生产力,理论上带有明显的乌托邦式的空想色彩,而实践中则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被证明是根本行不通的。


  回顾这段历史,使我们认识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定要实事求是,要遵重客观经济规律,否则将导致严重后果。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点经验教训值得总结:


  1、搞社会主义建设,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追求某种空想的社会主义目标。1958年的大跃进及人民公社化运动,一开始就表现出一种对共产主义理想的狂热追求。那种把工农商学兵、政治经济社会结合在一种组织内的农村人民公社,曾被认为是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形式,把乡村乌托邦化,取消了农村商品流通,实行按需要分配的空想分配方式,搞吃饭不要钱的那套作法,完全脱离了中国农村实际。人民公社的供给制的试验虽然失败了,但公社这种政社合一的农村机构却一直延续到80年代才被解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仍然被当作基本信条,这些带有自然经济色彩的分配方式,阻碍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2、分配问题上要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取酬的原则,不能人为地去拔高人们的思想觉悟,违背群众意愿地发扬共产主义风格,盲目地搞一平二调,任意剥夺农民的利益,平均主义分配作法,严重地挫伤了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其结果只能与“共同富裕”的愿意相反。六十年代初虽作了一些调整,但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这种纠正并不彻底,所有制形式也只是退回到了以生产队为核算基础的三级所有制上,分配方式只不过换了个核算层次而已,并未从根本上触及到那种低效率的吃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方式(公共食堂只是它的极端表现而已),结果中国农村经济依然长期徘徊不前,粮食产量始终上不去,贫困化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彻底打破了农村大锅饭的分配制度,困扰中国多年的吃饭问题才得以解决。因此可见,分配问题处理的是否与当,将直接影响着生产的发展。


  3、不能用阶级斗争和群众运动的方式来指导经济建设。1956年党的“八大”曾经宣布阶级斗争基本结束。但是接着不久由于复杂的国内外原因,使党在指导经济建设上逐步脱离了“八大”的正确路线,通过政治运动和群众运动的方式来促进生产,其中把办公共食堂当成一个社会主义方向性问题来认识,与反右倾联系起来,把分配问题当作政治问题,强调“公共食堂是人民公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社会主义的阵地”,片面地把供给制、公共食堂等同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把吃饭不要钱的公共食堂绝对化,非办下去不可,一味蛮干,最终导致了“共产风”、平均主义、没收社员自留地及私人生活资料等一系列严重损害农民利益的过火行为。


  4、经济工作中要有什么倾向就反什么倾向,从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经验来看,“左”倾比右倾造成的危害更大,纠正起来也更费劲。右的倾向比较好纠正,过去三十年里吃“左”的亏比吃右的亏更多。尽管在建设中“左”的右的倾向都有,但无论出现那种倾向,都会造成经济工作来回折腾。因此,不能只反右不反“左”,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这两种倾向都要防止,这对于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事业同样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