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荣耀8突然开不了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建议置顶)_阜宁吧_贴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4 00:25:06

1楼

一、我国目前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过去的《食品卫生法》确立的是由卫生部门统一对食品卫生进行监管的体制。依据这一原则,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卫生部门还负责食品卫生标准的制定和食品卫生事故的处理。在这一体制下,我们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食品卫生监督网,形成了一支20多万人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对保证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食品安全的总体状况也得以不断改善。但是,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如2003年3月19日,辽宁省海城市部分小学生及教师饮用豆奶,引发食物中毒,其中涉及2556名小学生,中毒人数达292人。2004年5月11日至13日,广州白云区接连发生白酒中毒事件,三天时间先后有8人死亡,后确定为不法商人用工业酒精勾兑成散装米酒造成甲醛中毒。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人民群众对食品缺乏安全感,对食品安全问题反应强烈。为了解决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于2004年7月颁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确定了对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的体制,即: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也就是说,2004年下半年开始,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作出了调整,从原来由卫生部门一家管的体制变成多部门实施分段监督的体制。这种分段监管体制有利于各司其职,对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实际上也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对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等不属于任何一个环节的事项,由哪个部门负责不够明确,客观上又产生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的问题。

  • 2010-6-13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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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二、食品安全法所确立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
2009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在充分借鉴世界各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的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地域宽广、人口众多,同时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食品安全涉及的问题多,头绪多,需要集中多个部门的监管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有效保障食品安全的国情,确立了由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五个部门进行分段监管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即: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标准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的制定,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
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