锤子pro2尺寸:尊重农村孩子就近上学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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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农村孩子就近上学的权利杨于泽2011年12月15日10:02   来源:《四川日报》
  全社会都在谈论校车安全,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就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可就在这当儿,江苏省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校车发生侧翻事故,截至13日凌晨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

  校车事故,经济相对落后的甘肃有之,经济发达的江苏亦有之,似乎无所不在。事故原因,有政府监管不力,有学校、司机严重不负责任;有超载,有超速,有避让其他车辆。而事故伤亡往往是“成建制”的:湖南衡阳“校车”坠河14亡,广东汕头校车事故10亡9伤,甘肃正宁校车事故21亡43伤,惨矣痛矣。

  校车不安全,自然要加强安全,这主要是指加强立法、强化政府监管,还包括加强安全教育。在《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政府承诺为农村地区校车提供财政资助。我们姑且相信立法可以很快出台,政府监管随之到位,但校车配置要钱,政府作出一个承诺容易,而要真正落到实处,却非易事。

  近些年来农村地区普遍实行“撤点并校”,义务教育集中在乡镇,很多学校必须配置校车,经费不少是家长凑份子,鉴于他们的支付能力,注定了这些校车多为“黑车”。即便政府给予财政资助,将“黑车”升级为正规校车,现在“村村通”公路也未必通行得了较大型的校车。

  但只要我们来个脑筋急转弯,就会发现另一种可能性:实行农村幼儿和小学生就近入托入学。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国实行“一村一小”,农村孩子越田塍,吹麦笛,就上学或者放学回家了。孩子们一日三餐在家里,放学后还可为家里干点农活。这是一种学习、锻炼、劳动与审美、德育有机结合的成长过程,真正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自然不需要校车,也没有校车安全的问题。

  但自2001年开始,全国大量“撤点并校”,其好处是优化了农村教育资源配置,节约了政府教育开支。但大量“撤点并校”带来的负面影响不容小觑:农村孩子上学,要么靠两腿跋山涉水,要么坐摩托车、拖拉机,黑校车应运而生,校车安全问题也应运而生。

  现在上下都在谈论校车安全,其实在农村校车安全与学子就近入托入学之间,后者才是一个真正安全的选择。在全国配置校车,据说需要资金甚巨,还要拓宽“村村通”公路,这意味着财政压力呈几何级数上升。即使这样,还有交通秩序等系统短板,校车也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安全。而就近入学,不过是一条回头老路,按照新的办学标准,自然要增加硬软件投入,但比买车修路可行得多,也可靠得多。

  有关部门应当重新检讨“撤点并校”政策。就近入学,其实是农村孩子的一项权利,过去有,现在国家发展了,更没有理由剥夺它。“撤点并校”不是不可以,但任何政策都要适度,高度集中,则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