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1pro参数: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的“三要素”-搜狐新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12:25
 在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同时,应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在促进发展与和谐、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充分发挥基层工会的作用,涉及面广、工作头绪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就基层工会组织建设而言,关键是要集中精力抓好“三要素”,即基层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主席和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

  基层工会联合会———基层工会活力的有效组织形式

  从实践中看,随着国企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大量出现,小企业的比重越来越大。据对河北省40880家私营企业调查,200人以上的企业仅占5.7%,其余94.3%的企业中25人以下的又占53%。量大、面广的小企业,由于受种种因素的制约,组建工会难,工会发挥作用更难。如何走出一条基层工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有效发挥作用的路子,许多地方的实践已经作出了积极的回答。

  实践表明,小企业工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是突破制约因素和体制障碍、有效发挥作用的现实选择。基层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基层工会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基层工会联合会是由若干个基层单位,在各自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并民主选举产生本单位工会委员会的基础上,在一定的区域或行业范围内,自愿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建立的区域或行业性基层工会组织。该组织是所属基层工会的上级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联合会可以代行基层工会的部分维权职能。依托于小企业建立的基层工会不少难以发挥作用,有的勉强可以开展些被企业主认可的福利性、文体性活动,实质性的维权工作微乎其微。作为小企业工会上级工会的基层工会联合会,超然于企业,其活动不受企业主的限制,有责任、也可以理直气壮地代行企业工会的部分维权职能,起到企业工会难以起到的作用。

  基层工会联合会可以为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提供平台。通过社会公开招聘等办法,为基层工会联合会选配专职工会主席候选人,则既可从源头上提高工会主席的素质,也比较适合现阶段工会经费的承受能力。

  基层工会联合会有助于提高基层工会的整体工作水平。将一定区域范围或者同一行业以及相近行业的单位工会联合起来成立的基层工会联合会,可以增进联合会内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以取长补短,在更大范围内发挥那些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会干部的作用,而且联合会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差异性和相对独立性,必将要求工会联合会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决策的民主性和工作的协调性,将有限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需要解决的共性问题上,最大限度地做好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同时,基层工会联合会也是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平等协商集体合同、职代会和劳动争议调解等维权机制建设的组织支撑。

  运作多年的实践表明,加强基层工会联合会建设当务之急是大力加强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建设。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本质上就是依法建立的区域性基层工会联合会。真正按照联合制、代表制的原则规范乡镇、街道、社区(村)工会组织形式,在推行小型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中,首先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通过包括职业化在内的多种渠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有效解决制约其发挥作用的瓶颈问题,并对其加强指导和服务,这一级工会组织定能发挥出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

  工会主席———基层工会活力的关键所在

  基层工会主席是基层工会的法定代表人。当前,劳动关系矛盾日益复杂化、显性化,职工对工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期待比以往更加迫切,对基层工会主席发挥作用的期望也比以往更加强烈。同时,一些脱离党的领导的所谓“独立工会”也妄图从基层工会或工会主席上打开突破口。可以说,历史的浪潮已将基层工会主席推到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位置和维权工作的风口浪尖,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但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基层工会主席“领导画圈提名、会员举手通过”的任命式选举,非公有制企业“雇主提名”式选举,往往导致工会主席错误的角色定位和维权责任感的淡化及不敢维权,这对基层工会的领导权、主导权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采取有效的方法去应对和解决。

  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主席选举制度是关键。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会候选人的产生,均以工会分会(小组)为单位提名,工会筹备组或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多数工会分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多数工会分会(小组)没有提名,多数会员没有推荐的,不能作为本单位工会主席候选人。一些单位无视工会的性质和特点,不顾会员的意愿,未经会员民主推荐“先任后选”、“只任不选”工会主席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实践证明,基层工会主席的直接选举,虽不能改变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主席与雇主的雇佣关系,但可以从机制上激发工会主席的责任感,强化会员在工会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有利于对工会干部的保护。推行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必须积极审慎,要坚持在党组织和工会可控的前提下,首先在一些条件成熟的企业中推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做好扩面工作。对一些情况比较复杂,直接选举条件不具备的企业,则不能强行推进,一哄而起。要进一步创新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机制。目前许多地方工会采取从社会上招聘的方法,有计划地向非公有制企业、基层工会联合会、乡镇街道社区工会输送工会主席候选人。这种做法不仅使工会主席摆脱了企业劳动关系的束缚,从根本上解决了工会主席受制于雇主不敢维权的问题,而且冲破了工会主席只能从企业内部产生的传统模式,拓宽了选人用人渠道,从源头上提高了工会主席的维权能力,具有很强的推广性。要严格执行基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否决条件。依据相关法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企业行政负责人、合伙人及其近亲属,企业人事、劳资部门管理人员,外籍员工,均不得作为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工会委员候选人。《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企业不得干预工会内部事务”,当然更不得指定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工会委员候选人。

  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的力度。全总最近出台了《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保护暂行办法》。这是中国工会第一个专门为保护企业工会主席合法权益制定的重要文件。文件规定了保护内容与措施、保护机制与责任等。各级工会要按照文件要求,建立保护企业工会主席责任制,设立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逐级承担起保护企业工会主席的职责,保护所属企业工会主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支持企业工会主席毫不妥协地同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群众化、民主化———基层工会活力的不竭源泉

  没有群众化、民主化,基层工会就没有活力,也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工会。

  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是由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决定的。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所谓群众化、民主化,就是从工会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基层工会在自己的全部活动中,始终坚持从工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制度、活动方式、工作方法、工作作风等各个方面,都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会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按照会员的意愿开展工会活动,把基层工会建设成职工之家。行政化、机关化是与群众化、民主化尖锐对立的,工会历来反对和警惕行政化、机关化倾向。

  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程度的高低,决定基层工会活力与生命力的强弱。实践表明,凡是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搞得好的基层工会,那里的工会工作就富有生机和活力,职工和会员对工会的认可度、满意度就高。一些基层工会活力不强,动力不足,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群众化、民主化程度不高是一个重要的、普遍的症结。可以说,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程度的高低,决定了会员对工会工作的关切度与参与度的大小,而会员对工会工作的关切度与参与度的大小又决定了基层工会活力与生命力的强弱。这是一个规律。

  推进基层工会的群众化、民主化,有赖加强制度建设来保障。加强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建设,提高认识是前提,加强制度建设是保证。要坚持和健全基层工会内部民主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工会领导人制度和会员评“家”机制,进一步推行工会会员代表常任制,实行会务公开,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经费收支等情况接受会员监督,最大限度地调动会员参与工会事务的积极性。要建立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发挥工会积极分子作用,使工会工作深深扎根于职工群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