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电视电脑投屏:学术论文的标注方式应当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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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的标注方式应当规范化 (转贴)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744 次) 时间:2005/07/13 06:35pm  来源:斗室清烛


   学术论文的标注方式应当规范化

   《历史研究》编辑部 张亦工

   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是学术规范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几年,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受到越来越多的学者注意,但是论文写作和发表涉及到的技术规范,往往被认为是可以由编辑处理的琐事,似乎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这种情况应当尽快改变。
   
   所谓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包括论文表述和印制出版方面的种种技术性规定,诸如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印刷品和音像制品的制作标准,等等。这些技术规定是保证学术论文科学有效的重要条件。其中的文字、数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规范,已经有各种专门的国家规范,大多数学术论文已经能够遵照执行;涉及出版物制作标准的内容,主要是由专业的技术编辑处理;而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应当制定有适当的规范,由写作者遵照执行。这是学术论文写作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任何学术论文必然要引证其他的资料或文献,这是不言自明的。任何引证必须把资料和文献的来源标示清楚,这是学术自身发展所要求的,也是职业道德的要求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绝对不能掉以轻心。遗憾的是,有关文献引证的标注方式,目前基本处于可以自行其是的混乱状态。

   中国古代的学术著述,主要采用正文叙述和夹注的样式说明资料来源,由于相关资讯数量较少,这些说明往往比较简略。至少在20世纪30年代,中国的学术著述已经开始采用脚注和尾注的样式标注引证文献,标注的内容和方式基本是从西方学术界学来的,当然也有我们自己的发明,比如专有名词和出版物名称的表示方式等等。总体而言,我们的引证标注方式是比较清楚和简明的(虽然有些标注不够严谨准确,似乎也没有形成太大的麻烦),主要的问题是不同的期刊和出版社各有各的章法,对于标注方式的要求不尽相同,常常使写作者无所适从。这种情况显然不利于学术交流,特别是不利于国际间的学术交流。

   西方学术界对于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是非常重视的:重要的学术机构通常制定有详尽的规定,一些权威的规定逐渐成为大多数学者遵照执行的规范;大学则有专门的课程教授论文写作的技术规范,如何写作、如何标注引证的资讯、如何修改文稿,甚至如何打印文稿、如何投稿,都是步入学术界的必备知识,必须照章行事,也都有章可循。美国学术界通行的权威规范有几种,如现代语言协会的《人文社会科学论文写作体例》(MLA标注方式)、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的《学术著作写作、编辑、出版技术规范》等,前者1998年版有340余页,后者历经多年修订,至14版时有920余页。这些规定详略不等,主要的内容,如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基本上大同小异。举凡古代典籍、现代文献、档案资料、政府出版物、法院案例、期刊书籍、印刷品、音像制品、各种实物、电影戏剧等演出台词、各种讲演,以至网络资讯等等,都有如何引证的明确规定,对于作者、读者和编者都非常方便。英国的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等机构也有自己的写作技术规范。日本的重要学术机构和出版机构也有详略不等的相关规定,大学则开设专门课程讲授有关知识。

   相形之下,我国学术论文的写作技术规范不够健全,亟需完善。据了解,我国的学术机构和出版机构一般都有自己的相应规定,但是通常非常简略,所以迄今为止没有出现权威的写作、编辑和出版方面的技术规范,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基本上是自行其是。大学也没有正式课程教授论文写作的技术规范,许多高年级的学生甚至不知道基本的标注方式。这种情况对于学术发展,特别是和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显然有所妨碍。

   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全国的学者和学术机构共同努力。我院作为权威的学术机构,所有单位,都应当率先开展这项工作,进而推动更多的学术机构和学者个人注意写作的技术规范。

   首先,我们应当重视学术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不能认为是和学术内容没有多少关系的细枝末节。对于学者个人而言,采用规范的写作表述方式,特别是规范的引证标注方式,不但有利于学术交流,而且可以表明一种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这是使读者建立学术信任的前提。粗糙简陋的引证标注(还不算有意无意地不加标注),不但给读者带来种种不方便,而且一定会使读者对作者的学术态度和学术素质产生怀疑。

   其次,重要的学术机构,尤其是有影响的编辑和出版机构,应当制定一些比较科学和详尽的论文写作、编辑、出版的技术规定,逐渐形成一两种比较权威的相应规范。这样才能改变有关规定混乱、粗糙、简陋的现状,使写作者可以而且愿意有所遵循。

   今年以来,我院《历史研究》、《中国史研究》、《近代史研究》、《世界历史》、《史学理论研究》五刊的编辑部和《中共党史研究》、《当代中国史研究》两刊编辑部,为改进各刊的写作和编辑方面的技术规定,决定合作起草“史学论文写作和发表的技术规范”。这七个刊物是我国历史学界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刊物,各刊原本都有自己的技术规定,但是都还比较简略,特别是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明显不能适应当前的学术要求。这种情况对于我们的作者和读者很不方便,对于我们自己的编辑工作也很不方便。我们希望制定相对统一的技术规定,为作者、读者、编者提供便利,进而为史学进步创造更有利的条件。

   在起草“史学论文写作发表的技术规范”的过程中,我们认为引证文献的标注方式是最重要的内容,制定科学的标注方式的基本原则是:准确、便捷、实用。新的引证文献标注方式必须考虑到中国传统标注方式的习惯(如著名典籍的表示方法、出版物的书名号等),同时注意参考英语学术界通行的权威标注方式的主要原则(如比较齐备的著录项目、一次文献和二次文献的不同标示方法等),还要考虑到社会和学科发展带来的新的因素(如网络资讯的表示方法等)。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困难是比较多的。通行的一些标注方式虽然有明显的缺陷,但是习惯成自然,难以找到适当的替代方式;搜寻和翻译应当参考的海外资料需要比较多的人力和经费等等。由于经费和人力缺乏,这项工作进展比较缓慢,目前看来不能在原先预期的今年年底以前完成。但是我们可以持之以恒,一定会比较好地完成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