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充电电池什么牌子好: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前腐后继”需下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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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12日 08:29        【字体】 大 中 小        【来源】 光明网

     【阅读提示】工程建设腐败案抬头态势 交通领域两年4868个问题

    光明网评论员:据法制日报12月10日报道,今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继续稳坐职务犯罪的“头把交椅”。由于工程建设竞争激烈,不法分子为争取一个工程项目,常常不惜抛出几万、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巨资作为“敲门砖”。在甘肃,一个100万的项目,官员段某从一个100万元的工程项目中“狮子大开口”索贿38万元。少数人六分之一甚至三分之一的工程款都拿去行贿了。 
    工程项目行贿、转包等导致的问题由来已久,饱受公众诟病和批评,然而,此种现象一直难以绝迹。 
    某些企业主为争取一个工程项目,耗费巨资作为“敲门砖”、铺路石,对手中握有审批权、决定权、有影响力的官员,不惜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手段进行“围追堵截”。有的人能顶得住枪林弹雨,却难以抵挡住糖衣炮弹,最终栽在金钱的陷阱而不能自拔,跌进违法犯罪的泥潭而抱恨终身。 
    获得非法利益的部分被拉下水的官员联合行贿者挖空心思采取围标、夺标、不公开、假公开等各种高明手段,为的就是“合理”地把项目拿下,然后坐地分赃。 
    殊不知,不管手段怎样狡猾,只要自己手伸了,钱拿了,事办了,那么,行贿受贿的事实就已经成立了,任他百般抵赖也不可能扭转。 
    长期以来,一些工程项目之所以出现行贿、层层转包,引发寻租、腐败,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一个关键原因,就是工程项目的行政审批、征地拆迁、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总分包、施工验收等环节,无论是自上而下的监管,还是自下而上的监督,在实际运作中,许多时候,都流于形式,使监管处于一种自查自纠、自监自管的“空置状态”。其结果,使得失职、失误,甚至错误得不到及时纠错、处理,甚至隐瞒,内部处理,寻租、腐败随之而生。最终,肥了个人,坏了工程质量,国家和公众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大量事实一次又一次告诉我们一个常识性道理,自查自纠也好,自监自管也好,因缺乏强力监督约束机制,在实际执行中,往往流于形式,成为摆设,难以取得实效。可见,预防工程项目行贿、层层转包引发的各种问题,必须要有强有力的“外部监管”。 
    而犯罪成本相对较低,也是导致“前腐后继”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个贪污受贿几百万的贪官,按照现行法律,很难被处以极刑,他们只需承受十几年甚至短短几年的牢狱之苦,出来之后往往“歌照唱,舞照跳”,而如果不“东窗事发”,一次腐败就足可以让他们一辈子都能逍遥自在的生活,面对诱惑,铤而走险的人自然是“络绎不绝”,更何况这个“险”并不是很“险”。 
    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就是一个生态链条,环环相扣。没有工程建设中偷工减料等商业性的腐败,企业主就没有资本和动力向官员行贿。没有对权力监督的缺失,企业主不敢胆大妄为,千方百计去行贿。没有下级的配合,主管工程的官员也不敢毫无顾忌的收受贿赂,对招标进行暗箱操作。 
    所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前腐后继”需下重手,挥刀砍断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链条,腐败也就没了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