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狮精王:开县官员直言中石油“傲慢与偏见”(第一财经日报 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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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县官员直言中石油“傲慢与偏见”

2006年4月4日 第一财经日报 http://info.stock.163.com 本报记者程维发自重庆开县



井喷暴露安全监管漏洞2年未补

 

  昨日,开县井喷事件中的疏散群众已经纷纷回到原来居住地,历时10天的井喷事件终于告一段落。本次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目前还未有确数。

  《第一财经日报》在深入井喷现场调查后发现,尽管本次井喷未造成人员直接伤亡,但中石油同一井场两年后再次发生井喷事件,暴露了其在安全监管体制方面的漏洞。特别是在事件发生1个月前,已发现险情,却未能第一时间通知当地政府、百姓,此举让开县政府官员难以理解。
由于还没有形成向当地政府及时通报威胁公众安全信息制度,致使一些央企的安全漏洞不能及时弥补,对地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

两次井喷

  3月31日,重庆市开县又是一个大晴天,太阳照得人懒洋洋的。由于井喷而撤离的百姓,三五成群地在重庆市开县党校操场上晒太阳,摆有关井喷的龙门阵,而小孩们依旧活泼地在操场上游戏、追逐。

  廖百友也在其中,他今年60岁,身体健壮,是距离中石油开县罗家井最近的当地居民之一。他家房子离中石油井场只有60米。廖百友老伴接过话头说:“井场就在屋檐前面一点点。”就是该井场前几天发生了井喷。

  3月25日,中石油通过新华社发布信息,中石油位于重庆市开县高桥镇的天然气井25日上午发生天然气渗漏事故。该信息在提及井喷原因时援引四川省石油管理局办公室的话说,发生渗漏事故的罗家2号井位于开县高桥镇小阳村一组,该井和2003年发生“12·23特大井喷”事故的罗家16号井处在同一井场,只相隔几米。

  2003年12月23日21时55分,中石油川东北气田罗家寨16号井发生井喷事故,剧毒硫化氢夺走了重庆市开县高桥镇243条人命,4000多人中毒就医,10万人连夜疏散,直接经济损失达 6432.31万元。
3月30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戴着用水浇湿的两个口罩,翻越几座山,徒步几公里进入高桥镇,发现高桥镇集镇位于中石油川东北气田罗家寨16号、2号气井下方,只有600~1000米距离。

危险圈内常住3000人

  3月31日,压井堵漏任务基本完成。此后几天,当地政府组织疏散群众有序返家,但是其中一些人依旧心存担忧。在两次死亡威胁之后,部分当地居民已经有搬家的想法。

  廖百友说,他早就想搬离井场了,只是搬迁赔偿没谈妥。他家旁边的井场从1998年开始打井,最初井场从当地征地0.79亩左右,此后进行过几次扩征,最近几次的征地规划预计将该井场的征地面积扩大到18亩,新增土地将主要用于修建一座输气站,预计该输气站在1年后投入运行。

  这个天然气井场附近一共有19户当地居民,其中15户约50~60人住在距离井场100米的范围内。

  “12·23特大井喷”事故后,国家安监总局的专家曾对媒体称,井口1公里内不应该有常住居民。但事实上,整个高桥镇集镇到井场距离都不到1公里,若全镇搬迁,将是一大难题。

  记者了解到,2003年的特大井喷发生后,中石油曾经通过地方政府协调,希望将井场附近100米内的居民迁出,且对这些住户的房屋面积及房屋结构进行了丈量、测算,并提出了一个拆迁补偿标准,但是当地居民未能接受。

  不接受的原因是价格太低了。廖百友称,中石油的拆迁补偿按房屋砖混结构、土木结构等进行分档次补偿,其中砖混结构的补偿费用为280~290元/平方米左右,当地居民认为用这个价格,在其他地方不能修建跟原来一样结构且面积相当的房子,所以拒绝接受中石油的开价。而更为棘手的问题是,拆迁居民还面临到何处找地建房的难题。

  截至发稿,由于返乡的工作在陆续进行,廖百友开始和当地居民一样关心起补偿问题。据廖百友及另5位当地疏散农民称,在上一次井喷事件中,他们被疏散8天,但是并未获得误工补偿。此外这几位受访者还表示在上一次井喷事件后,他们未接受可能的伤情体检或后遗症检查,也没有申请相应补偿。
除了上述与井喷事件相关的各种补偿外,从中石油在高桥镇打井到现在,附近居民没有得到过环境污染及噪音污染等方面的任何补偿。2005年,井场附近的19户居民曾经联名签字,并委托代表到当地环保部门要求补偿,未果。由于“没钱打官司”,当地居民也无法选择诉诸法律手段。

中石油之责

  除了与当地居民就赔偿问题需要达成进一步的共识外,中石油与开县当地政府间的关系,也因两次井喷事件变得微妙。

  “你说中石油与开县政府在公布这次井喷事件时,态度形成鲜明对比,那说明你还没有把握到问题的真正核心。”3月30日晚,开县某政府官员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本次井喷事件集中暴露了三大深层次问题。

  一是中央企业的安全监管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他说,中央企业的生产安全,归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但是国家安监总局与这些央企同为正部级单位,如何真正把监管落实到位,还是很困难的。此外,国家还规定这些中央企业的地方公司由地方相应机构监管,但是实际上没有地方机构可能对这些中央企业有足够影响。

  根据重庆市安监局的资料,中石油在渝安全生产问题归四川省石油管理局负责。重庆市安监局没有权力管理中石油在渝企业的安全问题,但当其有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安监局将协助其后续处理。

  开县上述官员认为,目前中央企业的安全生产,基本是自己对自己负责,自己监管自己的安全体系,出了问题也是内部处理。因为缺乏外部监管,所以一再发生重大事故,如不久前的中石油吉化爆炸导致松花江重大污染等。

  其次,中央企业与地方政府缺乏必要的沟通,以两次的开县事故为例,地方政府难以及时得到准确信息,使相应工作一直处于被动状态。

  最后该官员认为,中石油的危机公关工作中,信息及时披露一块也有改进的余地。

  在本次井喷事件中,对媒体集中通报近10次抢险及群众疏散信息,大都由重庆市和开县的党政官员出面,中石油的相关人员只参与了第一次的新闻通报会,且未回答提问。
本报记者询问为何中石油多次没有出现在新闻通报会上的原因时,重庆市一位官员答称:“他们在抢险现场忙。

”未能及时通知当地政府

  目前的公开信息显示,中石油在与地方政府的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沟通上存在明显问题。“3·25”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长、开县副县长陈彩范称:“今年2月7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钻探公司开始对罗家2号井进行2次完井作业,在钻磨桥塞过程中,发生井漏。井场工作人员立即展开抢险,经过吊灌循环,完成了钻磨桥塞和井下刮管工作后,技术人员发现,罗家2号井井下套管破损,造成该井流体经过嘉陵江窜漏至罗家1号井。3月24日下午,井场工作人员对罗家2号井进行了一次大型压井,然而并未成功。25日8时,高桥镇政府接到井场‘天然气泄漏了’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周围群众‘赶快转移!’”

  2月7日发生井漏后的一个多月中,开县政府并未获得相应信息。

  据家住井场旁边的廖百友称,3月23日,他已经看到井场内的工人和技术人员开始慌里慌张地跑动,气氛很紧张,他曾询问井场管理人员,得知井下套管在1000米以下破了。廖百友的老伴称,3月24日早上,她正剥着一个柑橘,“嘣——突然一声巨响把我吓得全身一抖,柑橘都吓到地上去了。”她说,那声音像打大炸雷一样响。她估计是井场试点火的响声。

  廖百友说,实际上在中石油通知地方政府的前几天,当地一些居民已经感觉到有些不对了,开始组织人通宵巡逻。

  3月30日15时,中石油集团公司办公厅副主任施哲彦对本报记者称,因本次事故属于工程事故,且正在积极处理之中,该公司已经向有关方面要求媒体暂停对此事的报道,且该公司暂不接受媒体采访。

  重庆市开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赵远坤称,当地在上一次井喷后,对处理公共安全事件设立了总预案一个、分预案4个、子预案16个,在获得井喷信息后,开县政府立即启动紧急预案,并在几个小时内疏散群众约5000多人,并在随后的几天中总计疏散群众1.1万人。

  重庆市政府还对中石油同一井场两次发生重大事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记者获得的一份《中石油开县高家桥镇罗家2号天然气井井漏事故处理情况续报》显示,重庆市政府提出“中石油集团公司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生产安全措施,避免同类事件发生”。同时“建议中石油集团公司会同开县政府,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置疏散安置群众带来的经济负担问题,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不过当地政府的这一意见目前依旧缺乏体制支撑,因此它更多的是一个非行政性质的央求而已。

  2004年12月23日,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举行“勿忘‘12·23’,安全在我心中”安全警示仪式,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沉痛悼念243名死难者,警示全体干部职工:不忘惨痛事故,牢记血的教训。

  而廖百友对记者表示,这不光是不忘记教训那么简单。 http://info.stock.163.com/info/cbn/2006/04/04/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