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花越有聂教授全名:走近丧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9 14:33:24
前言
生命是短暂的,而死亡是永恒的。早在几十万年前,人类在对死亡的恐惧中开始审视死亡,人们不再像其他生灵那样放任自己的同类曝尸荒野,而是有意识的埋葬亲人的遗骸,于是丧葬习俗就出现了。
现实中,很多人都惧怕死亡这个词语,面对“死亡”这个话题,他们都选择了逃避,而墓葬较死亡而言,又增添了几分神秘与恐惧。虽然我们也很害怕谈及死亡、墓葬之类的词语,但好奇赋予了我们勇气,使我们对丧葬习俗展开了研究。
在遥远的古代,由于人类的认识能力的低下,科技的不发达,使得当时的人类对很多自然现象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因而产生了“鬼神”的说法,再经过一代代的世袭之后,使得死亡、墓葬的观念和习俗得到了发展,让人们对它更加重视,也更加敬畏。虽然也有人产生过疑惑,但占据他们心灵更多的是恐惧与逃避。
在对丧葬习俗开展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死亡其实也并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反之,它更激起了我们的兴趣,锻炼了我们的胆识,或许这正是研究我们对丧葬习俗进行研究之后的主要收获之一吧!
由于丧葬文化涉及的范围较广,我们选取了其中的几个方面并分组进行调查和研究:
丧葬起源及发展:陈妙苗(小组长)、池甜甜、黄恒辉、汤东虎;
丧葬的主要方式:郑秋枫、陈纯飞(小组长)、林鹏豪、徐建利;
丧葬习俗与灵魂观念:周喆(小组长)、黄松丹、黄忠、吴剑虎;
风水术批判:郑诗瑶(组长)、倪佳特、吴进达、陈卓怀;
四小组对此课题进行研究、探讨和琢磨,经过一个多学期的研究学习,提出了本研究报告。
一、丧葬文化发展简史
中国古代文化博大精深,而墓葬文化也是源远流长。早在夏商就有了葬制的沿袭及发展。
历史迈入夏代,完成了从野蛮向文明的转化,社会秩序需要规范人们的行为标准人际关系,并逐渐制度化,这其中包括丧葬制度。不管是夏商周奴隶制社会,还是从战国到明清的封建制社会,社会关系一方面表现为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对立,另一方面则表现为维持统治秩序的等级制度,这些在墓葬文化中都有淋漓尽致的反映。此外,各历史时期的生产力水平和艺术成就在文献中难窥详细,而在墓葬本身和随葬现象中则又具体生动的表现。
夏王朝时期的墓葬目前所见不多,尤其是上层统治者的墓葬还在考古工作者的辛勤探寻中,而商周时期的墓葬已相当丰富。
史前阶段的氏族公共墓地,进入商周时期则发展为“族坟墓”,由王室成员的公墓和万民的邦墓组成。河南安阳武官村至西北岗一带的殷代王陵区和山西曲沃的周代晋侯墓地是公墓的典型代表,而各地的邦墓中既有民的也有官的,不同阶级分属和等级关系才是其实质和核心。商代王陵有着巨大的墓室,原来只是为便于运土和下葬的短小墓道已成为等级身份的象征,有四条墓道的中字形墓,有一条墓道的甲字形墓。商王墓内的木质椁室,用粗大的木料筑成方形,而其他椁室则呈长方形。贵族墓内普遍设有腰坑,坑内至少殉一狗,有的还要殉人,这种现象一直到西周还沿用。在墓室商建造墓祭的椁室也是商代的新制,贵族墓内的随葬品的数目是非常惊人的。从现在的研究来看,商代是以酒器中的青铜觚、爵的多少来表示墓主人身份等级的。
西周和春秋墓葬,在商代的基础上之素更加健全。商代以酒器为青铜礼器的制度在此时演变为青铜鼎、簋相配的新礼制,在使用乐器的制度和车马制度上都有所改变。利用这些新制度,可以根据实际发现判断死者的身份和级别。进入春秋时期,奴隶制度逐渐动摇,权力下移,西周时期的等级制度不断受到冲击,越礼现象比比皆是。
随着封建制度的确立,战国时期的墓葬发生了很大变化。先是西周墓葬不起封土、不栽树木的制度受到挑战,在春秋晚期已始见封土大墓,到战国出现了帝王陵园,如秦宫陵园。虽然有些贵族墓葬仍用墓道,但春秋之际的蔡侯墓等已不用墓道,宣告商周以来的墓道制度已经终止。
秦一并天下,汉承秦制,秦汉封建帝国把古代中国推进到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埋葬制度也在这一新的历史时期推陈出新。这时的帝王陵墓,在豪华的基础上更豪华,在威严的氛围下更威严,秦始皇陵园、兵马俑坑、汉帝陵寝,数百里地连成一片,形成了一座座富丽堂皇的地下宝库。除帝陵以外,夫妻同穴合葬代替了异穴并葬的习俗。
秦汉已降,经魏晋至隋唐,公墓被无限扩张的陵寝取而代之,邦墓也演变为家族墓地,夏商周以来的族坟制度消亡。秦汉时已具雏形的新墓室结构更为完善,把现实生活的府第活灵活现的显示于地下。
北宋至明清,各少数民族竞争霸业,各领风骚,墓葬文化更是婀娜多姿,各具风采,既有中央统治区的强烈影响,又有浓厚的区域特色,墓葬形制因民俗而不同,埋葬现象因传统而各异。
比中华文明还要早几千年的中国墓葬文化是一部浓缩的历史,是一座琳琅满目的艺术馆。正是我们祖先为死亡而准备的坟墓给他们创造的古文化提供了重生的机会,也是墓葬文化的魅力所在。
二、我国古代的主要丧葬方式
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有各自不同的各各具特色的丧葬方式,也有许多相同或相似的丧葬方式,这些相同或相似,或各具特色的丧葬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土葬
这是我国各民族中最基本、最普遍的一种。就是解放前的情况来看,不少行土葬的民族都有以血缘组织或地域组织为单位的公共墓地;墓穴多为长方形竖穴土坑;死者多以木棺盛殓;大多实行一次性永久葬法;葬式以单人仰身直肢最为普遍;及个别地区有碎尸葬;死者大致有一定的埋葬方向;一般都有随葬品;同时,各民族几乎都有自己的一套丧葬仪式。
(二)火葬
火葬是一种比较古老的葬俗。对于她的仪式也是根据不同的民族有所不同的。但普遍的看法是为了烧死魔鬼,消除祸根,避免在发生类似的现象。这是一种祭奠送丧的仪式,可以在停灵之间或亲友来吊时进行,可以在墓地同死者一起焚化,也可以在死者忌日焚化。
火葬也是现代人提倡的一种丧葬仪式。新中国建立后火葬的逐步流行和确立,是在1956年以后。1956年,中央领导提倡火葬以来,北京和其他城市的火葬观念才逐步确立起来,并成为新的丧葬习俗。人民政府除建立火葬场外,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宣传火葬,改革丧葬习俗。应该说这是北京火葬的新的真正的开始。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北京火化率迅速上升,并稳定下来。通过多年的努力,火葬已完成彻底代替遗体土葬,成为现代北京的最主要的丧葬习俗。
在尼泊尔,最耸人听闻又最使游客渴望目睹的就是当地人的火葬仪式。尼泊尔的印度教徒认为,把亲人的骨灰撒入恒河的大小支流,能使死者的灵魂得以永生。
(三)崖洞葬
崖洞葬在我国的南方地区比较多见她是将尸体放入崖洞中,尸体呈蹲式,外用石头砌成墙,封住洞口即可。崖洞葬一般有两种情况,一中是选择临江河的悬崖绝壁处的天然洞作葬所,如江西贵溪水岩的崖洞葬,下面是上清河。湖北三峡地区的崖洞葬更是选择在长江两岸的绝壁高处。贵州的罗甸地区则是选择崖脚或半山腰上的崖洞作为崖洞葬的最佳位置。岩洞葬对死者处理的方式也有两种,一是丧家将尸体暂时寄放于岩洞中,待择到所谓的吉时时,再把尸体取出去重新安葬。这种暂时存放于岩洞中的棺椁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讲,还不能算是崖葬。还有一种就是名副其实的崖洞葬,这是一直把尸体放在岩洞中,不再进行二次葬的葬式。棺椁置于岩洞中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用横木作枕,按家族及死者的辈分将棺木依次重叠在一起;另一种是用四脚木架将棺木悬置起来,上下用木楔卡紧,以防野兽吞食,而任其腐烂。这两种方式都是为长期岩洞葬所进行的准备。四川奉节的赤岬山瑭峡,是一个壁立千仞的悬崖,悬崖上一个高出江面一百米、上距山顶七十米的山洞,叫做盔甲洞,相传是宋代穆桂英存放盔甲的地方。一九五八年有一位熬硝的工人进洞探险,发现洞高约一丈,洞壁有木炭画的人马,洞内放有三具棺材,有两具是重叠在一起放置的,一具单置。棺材是用整块挖成长方形而成,斧凿的痕迹显得很粗糙。它的棺长约1.8米,宽和高都是约0.4米,上薄下厚,棺内有人骨和殉葬品。
(四)悬棺葬
悬棺以四川珙县、兴文一带最为典型。据中国历史博物馆宋兆湖先生调查,黔东南一些苗族深山地区至今仍有此种葬法。崖洞葬和悬棺葬都是将木相置放于离地面几十米以至数百米的悬崖绝壁上,那么,究竟是用什么方式把木棺运上去的?有人认为是 “自山上悬索下柩”。
(五)风葬
藏族、东北、内蒙古等地流行的一种风葬法。藏人的葬法是将尸体焚化,再有亲人带到高山顶上顺风扬撒。藏人认为,骨灰被风刮到哪里,哪里就是他的转世之地。鄂伦春人和鄂温克人的葬法是将尸体装入柞木钻成的棺材或用兽皮裹尸,放在野外并架在树上任其风干,然后再捡骨埋葬。
(六)天葬
天葬又叫露天葬或鸟葬,它是风葬的一种变形形式,主要流行于我国长江流域上游,青藏高原地带的藏族地区,在藏语里天葬被称为“杜垂杰哇”意思是“送(尸)到葬场”。也称“恰多”,意思是“喂鹫鹰”。“恰”是一种专门食尸的秃鹰。天葬也称为“鸟葬”,就是将死者的尸体放置于露天,让鸟啄食。在举行天葬之前还要举行一定的仪式,当人死后,首先要将尸体用绳索捆扎成坐的姿势,把头一直弯曲到膝盖处,然后放在屋子的土坯上,用布盖上。在家停放三五天,谈话再选择吉利的时候来为天葬。出殡时,由死者的孙子先把尸体背到门口,然后交给专门负责天葬的人背到喇嘛寺或天葬场。先将尸体放在尸台上,在附近烧起松柏香堆。香堆上撒上三荤,即血、肉、脂,三素,即乳酪、酥油、糌粑,以吸引神鹰的到来。这时候,天葬师就开始将尸体一点点的割碎,投给鸟吃,当地叫做“归天”。人们认为,肉吃得越干净越吉祥。也有的地方是把尸体拴在木桩上,又鸟儿自己来啄食,剩下来的骨头用石头砸碎,掺上糌粑,让鸟儿继续啄食,直到吃光为止。三天后如果尸体被吸食干净,亲属就认为死者的灵魂已经升入天堂,于是全家皆大欢喜。提高没有吃尽,就认为是生前的罪过还未赎尽,就要请喇嘛颂经祈祷,替死者消灾、忏悔,直到全部被鸟兽吃尽为止。藏族人认为,人只有完全消灭了灵魂所依附的肉体后,灵魂才能升入天堂。因此为了让死者能够尽快的升入天堂,就要想办法把死者的尸体处理掉,这就是藏族人要让鸟儿来吃掉尸体的原因。
位于西藏那曲比如县境内达尔木寺附近的天葬台及用人头颅骨堆砌成的围墙,是研究人类天葬习俗的绝好例证。
天葬台建在寺庙附近的山坡上,坐北朝南,门向西开,正对着达尔木寺。三间北房,房内两侧,各建一座尼泊尔式佛塔。门前、窗前挂着代表"天、地、水、火、风"的五色经幡和一些经布。房前是一个,高约两米的三面围墙组成的小院落,有二十多平方米。 南面靠西侧的半边墙,人头骨象砖块一样一层一层地垒砌起来,大概有两百多个骷髅头骨。黑洞洞的眼窝,吡牙张口,对着门与窗。墙前是几块大平石,是用来做肢解尸体的"砧板"。
达尔木寺的建造据说是因文成公主进藏途径此处时,认为此地是块风水宝地,便委托其"伦布"在此建寺,并由达布活佛主持,而实行天葬并保留头骨的作法,大概只有一百三十多年左右,为何此处天葬保留头骨呢,至今仍是一个另人费解的谜。
(七)树葬
树葬,顾名思义,是将死者置于树上安葬,这是一种古老的葬俗。从我国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情况,树葬大致有如下几种形式:
一是树架式,即在大树的树杈上并排搭以树条,上铺树枝构成一平台,将死者置于抬架上安葬。
二是树屋式,在两个或几个树枝上架设若干横木,铺以树枝或竹子构成一平台,上盖“人”字形之顶蓬,周围以树枝或竹子作挡壁。
三是地架式,这种葬法与前两种葬法的不同之处在于,它不是将死者置于树上,而是放置于人工建造的木架或是竹架上安葬。除了以上三种形式,在我国一些民族地区还有其他几种形式的树葬:一种是将死者悬挂于树上,另一种是将死者捆缚于树上而葬。再一种是将死者置于天然树洞中或一刀、一斧在大树上凿穴,将死者安葬于树穴内。看来树葬可能来源于树居。
(八)水葬
水葬就是人死了以后,把尸体抛进水中,任水冲走。长江流域的有些少数民族采用葬的方式,比如云南凉山地区的彝族,当人死了以后,有彝族的巫师毕摩根据死者的生卒日期和死因掐算,如果掐到水葬为上策,就采取水葬。方法是把死者抬到河边,任水冲走,彝族人有谚语说道:“该溺死于水者,不坠死于岩间。”但彝族人从心理上并不认为水葬是一种上策,所以,后来水葬的习俗逐渐衍变为象征性的葬式,就是说只把那些被毕摩认为应该水葬的抬到水边,让他的脚沾一下水,表示已经水葬过了,然后在抬回来进行火葬,或者就在水边火化,将尸骨冲入水中。这说明彝族人风俗中的水葬观念不是很重,他们真正心仪的埋葬方式还是火化。羌族人中水葬的方式是他们的埋葬方式中的一种补充形式。人民将水葬的方式通常用在一至三岁之间夭折的小孩身上,根据他们的这种做法,可以判定人民把水准哪个是作为一种不太好的葬式,或者说是一中无奈的选择,对于那些不容易火化的小生命采用这种方式。
(九)衣冠葬
这是中国所特有的一种葬式,就是棺椁内无有死者的尸体,仅以死者的衣服鞋帽为替代物。这一葬法在中国流行比较久远,据说在新石器时期就已经出现这种葬法了。一些出土的古代墓葬中,只见衣物,却没有尸骨,大概这是那些在战场上牺牲的战士们的。我们在前面讲的悬棺葬中,有一些被打开的悬棺中,就只见器物没有遗骸,这也是一种衣冠葬。他们把死者的衣物等埋葬起来,像待死者一样对待这些衣物,这就是按照民间的衣冠葬的习俗来处理的。这种葬法人们仍然沿用至今,如辛亥革命的先行者孙中山的陵墓——南京中山墓,就是他的一座衣冠墓。还有一些或从小失去父母,不知其所在;或父亲远游不归,寻觅不着;或在战争中死去的将士、在大海中失踪的亲人等,他们的尸骸无法收集,为安慰亲属和后人,也为其修一座衣冠墓。
三、丧葬仪式与灵魂信仰
丧葬习俗是基于灵魂不死观念和原始道德观念而产生的一种社会习俗。灵魂观念贯穿于整个丧葬过程的各个方面,也是它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
人死后,人们对死者的安排处理可以说是十分周到,用心良苦。本来死者肉体的消亡,是早已熟悉了的音容笑貌的消失,早已成为习惯的朝夕相处的泯灭,是一件值得悲伤的事,但当死亡成为无可挽回的事实以后,人们考虑得更多的是死者的灵魂将怎样在另一个世界里生活,死者将以什么态度对待生活。
以汉族为例,传统丧礼有如下一些程序:①停尸,把尸体安放在规定的地方;②招魂,即为死者招魂使其有所归依;③吊丧,及亲友闻噩耗而聚集在死者周围哭悼;④殡仪,即入殓;⑤送葬,即将死者送往墓地埋葬;等等。而少数民族也各有一套丧礼,主要包括①报丧②洗尸③停尸④出殡⑤葬后祭祀。
由于各民族的生活的习性都不同,所以各民族丧葬也就有了很大区别。然而,不论是汉族的丧礼,还是少数民族的丧礼,整个过程都充满了对灵魂、鬼神和命运的信仰。
一般情况下,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的死者都是在家中断气的。一些地方的彝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则不准死者在家中断气,否则要另建新居。达斡尔族认为,家中有人将死,不能睡觉,以防死者带走睡觉者的灵魂。
接气在一些民族的丧葬习俗中显得十分突出。在一些民族的观念里,继承祖先之气比继承财产更重要,因为这不仅意味着继承祖先的气血,而且意味着继承祖先的气质和品德。汉族认为,接气是关系到传宗接代的大问题。纳西族认为接气关系到死者灵魂能否平安到达祖籍地。彝族认为不接气,死者就会留恋生者。满、哈尼、朝鲜等民族也有类似的说法。所以满足在一般情况下,老人临终以前,子女要守在身边,尤其是长子,时刻不离,一直到死者咽下最后一口气,俗称“送终”或“接气”。在临咽气前,要将寿衣给老人穿好,一旦咽气马上用红布将祖宗板和镜子蒙上。一些地方的彝族老人咽气时,十岁以下的晚辈亲戚都要去“接气”,即用一根空竹筒向死者的口中吹一口气。接气过程中,忌讳有人哭泣。元江哈尼族在老人即将断气时,长子应迅速用自己的衣角蒙住老人的嘴,嘴对嘴的吸三口气。白族老人弥留之际,儿孙要轮流盘坐在老人左右,把老人背靠自己胸膛抱在怀里,让老人在自己热乎乎的怀抱中死去。这些做法表现的是接气继宗的观念。汉族更加讲究接亲人的最后一口气。家中倘有人临将亡故,亲属不论在何方都得设法赶到,最好能在她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赶到,这是汉族民间古老而又持久的风俗,俗称“奔丧”。
在汉族民间的冥界观念中,通往地狱之路是充满艰险与风波的。所以许多地方的汉族,在人死后要立即往死者口中放上硬币、碎银子等,以便死者上路后有盘缠,这叫“放口含”。有的民族是在洗尸之后。在杭州等地还有另一种说法,认为死者一上路首先碰到的是孟婆店的老板娘。亡灵一到孟婆店,孟婆便会灌你迷魂汤,使其忘情过去。而民间显然是不愿死者忘记过去,以致六亲不认的。故苏杭等吴语区,人死有投小银块于口之俗,叫做“合口银”,即防灌迷魂汤之一法。死者断气后,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还有将屋顶捅一个洞,让死者灵魂升天或驱逐鬼魂的做法。广西部分地区的汉族在死者断气后,亲人要用竹竿捅破屋顶打开一道天窗,意思是让死者的灵魂由通天洞直升天堂。云南一些地方的彝族,在老人病故后,死者家属要聘请三位毕摩到家中主持丧事。这时死者家属需在死者亡故时所睡的地方,按死者面孔所见屋顶开一个洞,大小以能见到天空为限。然后在死者周围撒上少许火药,点燃生成火焰,以示驱走附在死者身上的邪恶。
洗尸是各民族丧葬仪式不可缺少的一道程序。汉族则有人死后买水洗尸的风俗。民间俗信,若不替死者买水沐浴,死者的灵魂在阴间将没有饮用之水,也不能涉水过河。买水洗尸在浙江一带来说,武义、台州等地由死者的女儿或媳妇的去买水,一路重孝啼哭来到水或池塘、小河边跑一枚或数枚铜钱下水,然后取水回家。
汉族买水沐浴之俗各地是同中有异,各呈其趣。以浙江来说,武义、台州等地,是由死者的女儿或媳妇去买水,一路重孝啼哭来到水或池塘、小河边,抛一枚或数枚铜钱下水,然后取水回家。台州俗规须在井台焚香后取水回府。杭州富阳一带规定由孝子穿上死者的外衣去买水,富阳要派一人专门给孝子撑雨伞,拎香烛、银锭、元宝,来到河埠头,焚烧银锭元宝后,用碗舀一碗水即回。回家的路上一路撒下烧纸板剪成的纸钱。
少数民族买水的习俗也各有不同。据《广南府志》记载,当地的土人“亲死披发持瓶瓮,恸哭水滨,掷铜钱纸于水,汲归浴尸谓之买水,否则邻里以为不孝”。
一般地方都用清水或热水沐浴,惟有广西苍梧要以大柚叶煮水浴尸。而浙江天台在给尸体沐浴后,还须给尸体用烧酒擦一遍。
在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地区,死者尸体未僵化之前也要为他擦洗身体,以便死者能干干净净的去到另一个世界。
洗尸完毕,接着是为死者穿寿衣。汉族和许多少数民族对穿寿衣是很讲究的。汉族早先不用机器纺织的布及从外国进口的被称为“洋布”的布料。寿衣是赴阴间所穿,故忌用“洋布”,只能用土布、丝绸等料子。但又不能用缎子,“缎”谐“断”也,断子绝孙那不是太不吉利了吗?故忌用缎子为衣料。
死者穿戴整齐“安睡”之后,各地的汉族都几乎少不了要在死者的脚下点燃一盏菜油灯,俗称“脚头灯”,有的地方叫“照冥灯”或叫“长命灯”等。关于点此灯的作用,许多地方那个俗谓脚头灯是为死者照冥路用的,死后点上至出殡时方可熄灭。民间还传说此灯是由死者拎着走路的,若熄灭一次就是死者在阴间跌一跤。为了亲人的灵魂少受痛苦,顺顺利利赴阴间,或者的人必须好好看守冥路灯,不要让它灭了。
停尸期间的一项重要事情,就是要守丧。守丧的主要目的的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猫狗跨过尸体。据说猫狗一旦从尸体上跳过,引起诈尸,即尸体会突然直立起来。汉、壮、土家、达斡尔等民族都有此说。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猫狗接近尸体后与尸体换气作祟,若犯则亡灵会闹得全家不得安宁。对狗有为忌讳。《风俗通•怪神》说有个人死了,尸体殓在棺材里准备下葬。有一天此人突然在床上坐着,穿的衣服、说话的声音都与活着时一样,而且还有条有理的教训家人,鞭挞奴婢,后来喝酒喝醉了,显出原形,原来竟是一只老狗。正因死人与牲畜可以换气作祟,所以忌讳猫狗之类的靠近死者。
各民族对出丧时刻也十分讲究且各有不同。汉族一般是以风水先生推算的吉时出殡。云南金平县的苗族(黑苗)一般在早上出殡。而花苗则在午后或黄昏出殡。贵州望谟县苗族白苗是在天刚亮出殡。黑龙江省抚远县赫哲族多在晌午出殡。广东连南南岗等地瑶族池彬时间多在中午或午后,以为这种时刻最吉利。鄂伦春族要赶在日出之前完成下葬,认为棺材不被阳光照射才能使死者的灵魂平安地到达阴间。
择日仪式之后便要哭丧。哭丧是中国葬丧礼俗的一大特色。哭丧仪式贯穿在葬仪的始终,大的场面多达数次。而出殡时的哭丧仪式是最受重要的。
出殡的时候必须有全体后代尤其是男人们“唱哭”, 哭丧时“唱”出的歌叫哭丧歌,壮族习惯是请民间歌师二人来唱哭丧歌。两位歌师扮成舅甥,一问一答,唱歌彻夜,赞颂祖先业绩,劝导后辈不忘祖恩。许多民族还有哭丧歌舞仪式。彝族人称此为“跳脚”,由四人手持八卦在尸旁跳,边跳边唱孝歌,据说这样可以为死者踩平通往阴间的荆棘之路。最早唱挽歌送丧的风俗,起源于汉代。确切地讲,是从汉武帝开始的。
从形式上来看,现代民间哭丧歌,亦即挽歌可以分成三类:一是“散哭”;二是“套头”;三为“经”。散哭的特点是“随心翻”,想到什么就哭什么,搭着什么就唱什么,没有限制。其内容主要是倾诉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自责对长辈的不孝,悲叹自己的苦难身世。至于套头,是有内容的限制的。主要是“抱娘恩”、“十二月花名”等。哭的时候是哭别人的好处,诉自己的苦楚。”“经”是结合丧葬仪式来唱的。病人死后,由女儿或者儿媳妇唱“买衣经”、“着衣经”等。哭的时候眼泪不能够掉到死者身上,否则的话尸体就会变成僵尸,没办法腐烂,也不能轮回了。另外一种说法是,阎罗王看到死者身上有泪痕,就会把他拒之门外,死者就只好在阴间之外受无边的苦。另外,“着衣经”要在涨潮的时候唱,因为“涨”字有积攒家财的意思。如果再这个时候哭,他的家业就能够像潮水一样不断的高涨。如果死者是女性,女儿还要给母亲唱“梳头歌”。不管怎么样,入殓的时候会唱的子女和亲属都要唱“哭丧歌”,倾诉自己对死者的思念之情。而出殡的这一天清早,长房媳妇要唱“开大门”。因为民间认为,人死了就会被大入十八层地狱,不哭开大门的话,死者就会在阴间受罪。出殡的时候,女儿或媳妇要唱“出材经”,回来后唱“床祀经”。唱“亭子经”是为了让死者能够在阴间路上歇脚乘凉。当设灵台的时候,要唱“灵台经”。这种唱经的习俗大多又女性来主持,目的是为了让死者平安的到达阴间。
到达墓地后,汉族还要等到入穴的吉时才把棺材放到挖好的墓穴里下葬。一些少数民族则不讲究下葬的时刻却讲究按不同的方位下葬。我国相当多的少数民族地区埋葬死者是头部朝向何方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是有相当的讲究。这当中既包含的原始宗教意识的考虑,同时,在一些地区也反映了该民族历史上的迁徙情况。大致说来,死者的头朝向有以下几种情形:
头朝西脚朝东。这种葬法比较多。云南勐海县的布朗族、金平县的拉祜族、海南岛白沙县南溪乡的黎族、黑龙江省松花江下游的赫哲族、台湾省南投县的“布农族”、西藏米林县的珞巴族,死者埋葬是头部都是向西方。珞巴族认为死者头部向西意味着跟着太阳走了。看来,用红日西坠来表示一个人的去世,这种意识可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头朝东脚朝西。实行这种葬法的有云南耿马县芒美乡和勐海县巴卡囡、贺开族等寨的拉祜族,镇康县大寨乡的德昂族,贵州赫章县海角寨的苗族以及海南岛一些黎族地区。海角寨苗族认为脚向西,意思是老家在西,表明祖宗是由西方迁徙而来。
头朝南脚朝北。台湾省兰屿雅美族人死埋葬是头朝南方。花莲县大港口阿美族埋葬死者是脚朝北,头朝南,面向西。四川木里项脚乡的“纳日人”死者入葬是头朝南。
头朝北脚朝南。海南岛白沙县西水乡黎族埋葬死者即是如此。另外,云南贡山县第四区独龙族死者头朝北腹朝东背朝西足朝南。这样,头部正好朝向独龙河上游。独龙人认为,如若不这样埋,人就会像独龙和流水一样连续不断地死去。
此外,还有其他一些葬向。比如黑龙江省逊克县鄂伦春族安葬死者头朝西北,脚朝东南。云南省宁蒗县跑马坪乡彝族行火葬时女性死者面须向北,男性面须向东。而拉伯乡纳西族行火葬时须面向东北方四川的木里。据说他们的祖先是由木里迁徙而来,有怀念故土之意。
下葬之时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都有一个特别小心的事要做,即人的影子不能投射到墓穴中,汉族民间认为一旦人的影子投射到墓穴中,那么这人的魂也就被埋到地下而失魂了。下葬时布依族一般的人都不站在坟坑旁,以免自己的影子进入里面,而影子与灵魂是有联系的,甚至可说是灵魂的呈现。实在需要在坟坑边帮忙的,在棺材入土之前要有巫师举行驱逐邪鬼,召回生魂的仪式。一些少数民族在下葬的时候特别要喊在场的活人的魂,认为如果不喊,活人的魂会被死者的灵魂拘走。
在我国一些民族地区的埋葬习俗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即这些地区的民族在坟头上砌石门,或是在坟上火葬具上打洞。苗族有在棺材、坟墓、屋顶甚至帽子上留有小孔的习俗,就是给有形体的灵魂出入的通道。
下葬之后,除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早在入殓时就已将首饰、衣物等殉葬品放入棺材中进行殉葬之外,许多少数民族到此时才对殉葬品进行处理。少数民族的殉葬品主要有劳动工具、生活用具等。如茶山瑶的殉葬品齐全,从起居衣物到劳动工具无所不有,让死者到阴间如同活着时一样“生活”。对死者除了给杉木棺材,还置一个棺罩,棺罩用竹子扎架子,用五色金银纸扎花,形如亭台楼阁。另外还制作一个纸房屋,里面点着油灯,让其在阴间享用。此外,他们还为死者置一个用竹篾编成的“马”,用彩纸剪成“马鬃”扎一个布人骑在马上。布人手持马鞭,盛装打扮。出殡当天,上述祭品一并送到墓地陈列于墓地前小平地。拉祜族死者的随葬品是死者生前所用的生产工具、炊具和食具。这些随葬品或随同死者火化,或置于坟前,贵重饰物入棺。时至如今,随葬品的规格越来越现代化,汉族和一些少数民族已用纸糊的彩电、冰箱、小轿车、洋楼等随葬,对死者还配有户口册、房产证、土地证、存折等“证件”随葬。
一些地方的汉族在葬礼结束后,还要举行求阴阳卦的仪式。每个与死者有关系的人都要求此一卦,以求得与死者有个了断,让死者再不来找他。
三、 阴宅风水术批判
风水分为阳宅风水和阴宅风水。与阳宅风水相比较,阴宅风水的影响要更大一些,同时也更为荒诞不经,从其立论到实践方法几乎都是虚妄迷信。
首先,阴宅风水最根本也是最重要的理论基点是“生气”说。如阴宅风水最重要的著作郭璞《葬经》开宗明义,就说:“葬者乘生气也。”什么是“生气”呢?据郭璞《葬经》解释:“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而为生气。”阴阳是我国非常古老的一对概念,古人用它来解释世界上一切两两相互对立和消长的物质力量。所谓阴浊而下沉,阳清而上升,弥漫其间的则是阴阳之气。从郭璞《葬经》的形容来看,“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实际上是指空气或空气中的水蒸汽。而根据现代科学概念,、无论是空气还是水蒸汽,都是不可能大量存留在地壳之中的,更何况在地中运行!阴宅风水学说所赖以成立的“生气”,实质上是对空气性质的错误解释,是不存在的东西,是编造出来的支持风水学说而用的。明白了“生气”是子虚乌有的错误的概念,阴宅风水也就如同空中楼阁,难以令人置信了。对这种虚妄的“生气”,阴宅风水学说又赋于它种种神奇的功效,说:“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把地面上一切生命的存在都归结为“生气”生发的作用。至于人类,则是“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这是说人类都是从父母那儿承受血肉之躯,父母的骨殖是生者肉体来源的根本,如果被视为根本的父母的骸骨能够受到地中生气的荣养,就会保存良好的状态和生命力,并进而荫护他们所遗下的肉体—一子孙。那么,为什么骸骨有这神奇的作用呢?则是因为“气之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道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生气”在人体内凝结形成为骨骼,人死后血肉俱化,只有骸骨留了下来。埋葬死人在地中,就是要使地中的生气再纳入骨胳,以此来庇护子孙后代。且不说地中根本不存在所谓“生气”,就是有“生气”,又能对死人的骨头起什么作用呢?而婴儿自从落地,即与母体脱离了赖以支持生命的必要联系,此后父母对孩子只是教育抚养的责任,等到子女长大成人,更可以脱离父母而自立。这时就是父母长辈健在,已不能主宰子女的命运,何况是死去父母的一付骸骨,又怎么能影响决定依然活着的子女的命运祸福!所以,退一万步讲,地中的“生气”就算真能感应白骨,这种死人的骨头又怎样去影响决定活着的人们的命运?其途径和手段又是什么?历代以来的风水著述都不曾正面回答这些问题,当然也回答不了这些问题。因为,“生气”说是阴宅风水胡乱捏造编排出来的,漏洞很多,根本经不起追究,可以说是很拙劣低级的无稽之谈。
其次,阴宅风水又一个重要理论支点是“鬼魂”说。古人认为,人的身体内有灵魂存在,而灵魂又可以脱离肉体独立存在,并且具有左右生者命运的力量。这是因为上古时代科学不发达,人们所产生出来的错误概念。阴宅风水学说利用古代社会对鬼魂的敬畏心理,极力鼓吹有关鬼魂的安适是以其遗体的安适为前提条件的说法。所以,提出主张,选择吉祥的墓地而使死者的尸体得到妥当的安置,这样,使死者的灵魂(即鬼魂)安乐而享受历代的祭祀和敬意,就会反过来庇护子孙后代,使其昌盛富贵。反之则因神灵不安,子孙后代也会遭到穷 途潦倒、衰败绝灭的恶运。从观念上来考察,这种鬼视观念比较生气说发生的要更早一些,但二者同样荒诞不经。人的生命与肉体同在,并没有什么灵魂游离在肉体之外,人死了,肉体与思想俱灭。这是最普遍、最起码的科学常识。古人不了解这一点,所以迷信灵魂的万能。风水学说借此而大行其道,“鬼魂”说因而成为风水迷信的基本理论支点。我们在科学发达的今天,仍然需要大力批判和揭露有神论及灵魂不死的荒谬说法,同时,也就是从根本上批判风水迷信。
阴宅风水的第三个理论基点源自古代儒家所推崇的“孝”的观念。儒学开山祖师孔子说过:“卜其宅兆而安厝之。”意思是说要用占卜的办法来选择墓地以安葬祖先父母的遗骨,其中已经具备了子孙后代要克尽孝道以谨慎安葬祖先父母的含义。理学宗师朱熹也提出,子孙埋葬祖先父母的遗体,要“致其谨慎审重诚敬之心”,这样才能成为“仁人孝子”。如何就可以算是尽孝尽心尽力地安葬祖先父母呢?具体说来,就是要慎重选择吉地、福地作为墓地,使祖先父母的遗骸不致受到水浸、虫害或风吹等不良环境的影响。由此,就产生了对墓地进行慎重选择的需要,就必须要用到风水学说了。由于儒家思想是中国古代社会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学说,因此从尽孝的角度出发而信风水学说的思想观念就产生了很大影响,再结合鬼神观念,风水学说得以长盛不衰,受到普遍信奉。古代儒家的仁孝思想,在今天看来,有很多内容已不可取,如必须妥善安葬祖先父母才算是仁人孝子即是一例。在现代社会,尊敬和孝顺父母长辈是受到提倡的,但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土葬,并且信奉风水迷信去寻找什么吉地、福地的方式来体现,这既不科学也没有丝毫益处。我们提倡孝敬老人,主要是强调建立子孙后代赡养、尊敬父母长辈的社会新道德、新风尚,在其生前尽到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至于在父母长辈去世之后,还是采用目前比较科学卫生的火葬方式处理遗体为好。如果遵照旧传统进行土葬,甚至信奉风水学说去搞虚妄迷信的一套东西,不但有悖于新的社会道德风尚的建立,也有宣传迷信、浪费财力、占用宝贵的土地等害处。所以,与其在父母长辈去世后铺张浪费,于国家于父母于自己都无利有害地去搞土葬,搞风水迷信,还不如在其生前多尽一份孝心更好一些。
从目前社会上风水迷信死灰复燃的现实情况来看,上述风水迷信的三个基本理论依据都在或多或少、程度不同地发生作用,尤其在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传统势力有较大影响的农村地区,还有相当多的人未能识破风水学说基本理论的荒诞虚妄。这就需要我们极大程度地提高全民族的文化水平,理直气壮地宣传科学,破除迷信,对风水学说给予彻底揭露和坚决批判,努力建立起新的社会道德风尚,使整个民族自觉地、主动地抵制和摒弃风水迷信思想。同时,对现存的风水迷信活动和利用迷信坑害群众,骗取钱财的坏人进行无情打击,决不允许其自由发展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