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好遇见你日文版音译:从一个含恨去世老人的“血泪心语”看地方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有恃无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8:51:38
 2007-05-24 21:44:57 主题:从一个含恨去世老人的“血泪心语”看地方政府对违法侵权行为的有恃无恐 bh202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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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25日,广西北海市政府在没有发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为了实现不通过招标、拍賣、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北海实业开发公司的商业利益保驾护航,突然出动600人,将珠海路、中山路、四川北路的27家民房拆毁,宾光梁的房屋亦被拆毁,,经过艰难诉讼,法院判决北海市政府拆老百姓的房子违法,但北海市政府对违法拆毁房屋的老百姓不安置,不赔偿,被拉走的物品至今未归还……宾光梁痛失家园,终日在悲痛之中,于今年4月含恨辞世。


这是他于2004年12月写的“血泪心语”,特在网上发表,以告慰他在天之灵……

吾姓宾名光梁,年已耋耄。珠海西路156号门牌房屋,乃先父母之遗,历尽沧桑,为先考妣不易人生之见证。每每忆起,犹恍今若昨,睹物之情,无以言表。吾常以此思吾父吾母﹑教吾子吾孙,澹澹其间,自有所乐。勿谓方寸之地,所值几何?寄情之物,唯此是属,有价难得,非钱可比。
公民屋产,受法保护,属宪法之论;生有其权,居有其屋,是政治之务;操有其业,守有其产,乃人伦之常。是故天有其道,物有其主,人有其情。天有道者,则阴阳顺;物有主者,则贵贱和;人有情者,则内外睦。圣人之治,亦无非顺阴阳,和贵贱,睦内外,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后国能泰而民自安也。故鹿台钱多,不解民之穷,巨桥粟盈,不养民之饥,是殷纣亡之始也。阿房蔽目,未顾民之怨,长城入海,未悯民之劳,为赢秦灭之由也。为治者,岂不应每每无眠以警之哉?
珠海西路,文化古街,历史之淀,理当保护,吾等之屋,亦居其中,不为公之需,不属路之列,何因地旺生金,却遭官商谋夺!忆当日之惨状,实属空前后绝,六百余腾腾之强士,廿七户颤颤之黎民,吟吼横扫之铁臂,哭绝倒地之门墙,朝别望之眷眷,暮抚残砾一堆,忽然片瓦无存,难忍泣血如泪,人活大半世纪,闻事亦数千年,刮民脂民膏竟至此,建鹿台阿宫之何如?问天理人道之安在,疑党纪国法之不存!哀吾生不逢时,叹彼空抛脑颅,每思为孰执政,常闻三个代表,昨犹信誓旦旦,今何荡于缥缈?
痛定当思其痛,然后有悟,物显当观其变,然后有验。历史长河,浩浩渺渺,得民者昌,失民者亡,敢言北海市政府如此行政,偕商猎民,舍本求末,逞权枉法,乃亡党亡国之举!此行之害,妇孺皆知,此错不纠,后患无穷,一意孤行,必成千古罪人,终定为万民所唾弃。忠言逆耳利于行,自古公道在人心,孰是孰非,自有曲直。休怪垂暮人之言语尖锐,勿让老翁之语日后有应!


不公告《拆迁许可证》、不告知拆迁人、没有依法的评估、没有依法的裁决、没有政府的强制拆迁通知、没有安置补偿,就把我的房屋拆了,东西家当全没了……这是什么世道?





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难道没看见吗?拆迁条例已经给了地方政府的行政许可权、裁决权、强制拆迁权、强制拆迁先于诉讼权……怎么连拆迁管理条例都执行不了???是不会执行,还是不想执行???


歪风横扫,片瓦不存,有心维权,无力回天!


还要不要宪法和法律???北海市政府那个官员可以回答?

无处栖身何其苦?街头问法法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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