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嵩和何曼婷素颜:国内银行业利差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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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1月12日 02:4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网友评论

  依靠净利差获取巨额利润的大陆银行业一直备受诟病,但是单纯从净利差的角度来看,国内银行业并不算“过分”,它的净利差比欧美低,同时又高于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

  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由银行业的发展历史和不同模式决定的。正如野村证券中国经济学家孙驰所言:“与发达国家来比较,中国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经济模式,很难单纯用数值高低来判断好坏。”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目前的情况与很多人的对中国银行(601988)业高利差的印象不同,中国银行业的利差是低于欧美同业的。

  银河证券近期一份报告指出,从近10年的情况看,中国银行业净息差(与净利差关系密切,基本呈正向影响关系)水平处于主要新兴市场国家银行业净息差的低端,与印度银行业的息差相似;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银行业息差处于适中水平,较美国、德国等低;略高于日本、瑞士等国家。

  报告称,从净息差的波动水平来看,我国商业银行近10年来波动较小,仅比日本、瑞士波动大,与美国净息差波动水平相当,显著低于新兴市场国家及部分发达国家。

  据工商银行(601398)近期发布的一份报告统计,2010年上半年,中国工、农、中、建、交五大银行平均净息差为2.34%,而与此相比较,按照《银行家》杂志2010年全球大银行一级资本排序,排名靠前的美国银行、摩根大通、花旗、苏格兰皇家银行、汇丰、富国银行、巴黎银行、桑坦德银行、巴克莱银行等九家银行2010上半年净息差平均水平为2.88%。可以看到,国内五大银行的净息差低于欧美地区银行平均水平0.54个百分点,相较于其中净息差最高的富国银行4.33%更是差距明显。

  利率管制与宏观环境

  “中国实行的利率管制政策是重要的影响因素。”对于国内银行利差低于欧美,一国内银行界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在欧美地区,银行通常是存款较少、贷款较多,银行还会针对不同的客户情况进行内部处理和差异化定价,这样就在基准利率之上有了足够空间来实现更多利差收入。

  他认为另一个因素是,在欧美、日本等地,金融市场产品丰富,允许银行分业、混业经营,很多优质的公司并不会过多地增加银行贷款负债,而是会选择发行企业债券、短期票据等方式来获得资金。而中国大陆的统一利率定价制度,也导致了利差不能按成本核算,反映在利差方面就会相较于欧美、日本、中国台湾地区等实行不同管理方式的市场有不小的差别。

  随着人民币美元汇率屡创新高,市场普遍认为中国处在了一个明显的通胀预期下,而世界上其他地区大多处于通缩预期中,这样的宏观环境下,“对银行利差形成,应该说还是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

  历史低点与发展趋势

  银河证券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银行业净息差处于历史平均水平。该报告对国内银行业过去15年的数据进行了梳理,1995~2003 年,中国银行业的净息差处于下行周期,1998年爆发亚洲金融危机,净息差水平经历了快速下降阶段,从1998年的3%左右,一直下滑至2003年的2.2%;2003~2008年,国内银行业迎来持续的息差上升阶段,净息差从2003年的2.22%,一直上升至2008年年末的3.12%左右。

  2008年年末开始,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净息差再度步入下行周期。2009年年末中国银行业的净息差平均在2.6%,略低于过去 15年2.8%的均值。

  虽然有一定的波动,但是相对来说国内银行业一直维持着稳定的净息差水平。业内人士认为,中间业务薄弱是影响因素之一。

  “中国现在还处于市场化的发展初期,是从以前纯粹100%存贷业务的银行贷款模式在逐渐市场化。”孙驰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认为。

  “我们现在往市场化发展,就先尝试增加中间业务的东西。”孙驰说,以后是否会发展成为美国那样的市场化,而且变成美国那样的市场化是不是就好,还是一个问题。

  近年来,国内银行业营业收入中以利息收入为主的状况正在发生改观,净利息收入占比呈下降趋势,中间业务收入等非利息收入的贡献度开始慢慢提升。工商银行的报告中统计,2010年上半年,国内五大银行的营业收入中,净利息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约为77.3%,比2006年的89.5%下降了12.2个百分点。此外,2010年上半年手续费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为20.9%,比2006年的10.2%提升了一倍以上。

  郭田勇表示,中国非利息收入占比一直较小,与银行自身的发展策略有关。在几年、十几年之前,中国的银行把大部分精力花在了贷款增长上,业务都侧重于扩大贷款规模以提高利润,并不重视中间业务收入等非利息收入,而近年来激烈的市场竞争后,让国内银行意识到这一部分也是非常重要的利润来源,必须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于是开始将一部分精力投入到了发展中间业务和提高服务水平上来,这是很好的一个发展趋势。东亚:政府主导渐进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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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拉美国家一步到位的激进式改革不同,也与美日等发达国家危机驱动的渐进式改革有所区别,以韩国为代表的东亚国家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在政府主导下有步骤的渐进式改革。

  由于时机不成熟,韩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不得不经历了从放开到重新管制又到再放开的过程。

  从1981年开始,韩国中央银行不再限制商业票据的贴现率,并用贷款利率的浮动幅度代替贷款利率上限,并允许银行根据借款者的信用等级收取不同的利率。在存款利率方面,准许银行在规定的利率最高限内,根据期限确定存款利率。

  1988年,韩国开始允许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参照中央银行的再贴现率自行决定利率水平,向利率市场化迈出了更大的一步。

  但由于1989年韩国国内经济出现恶化,其经济增速放慢、通货膨胀加剧而国际收支恶化,全面开放金融机构存贷利率的时机不甚成熟,于是中央银行又恢复窗口指导,对存贷款利率实行再管制。

  对第一轮利率市场化进行反思与总结后,韩国政府于1991年开始实行第二轮利率市场化改革,并宣布了一项新的利率自由化四阶段计划,明显放慢了利率市场化的步伐。该计划基本遵循了从非银行机构到银行机构,从贷款到存款,从长期到短期,从大额到小额的顺序,逐步扩大市场化利率的比重。直到1997年,才完成利率市场化进程。

  但对于韩国的改革,部分业内人士认为只是完成了过程,但并不认为其改革取得了完全的成功。

  利率市场化让东亚国家的利率上升到较高水平,一方面加强了居民的储蓄意愿;另一方面,实际利率的提高也吸引了大量国际游资进入东亚国家,为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提供了资金。

日本:始于国债利率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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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的利率市场化始于1977年,采取渐进改革的方式,从国债利率市场化开始,逐渐推进到银行间和存贷款市场,先后花了17年时间才完成。

  由于日本的国债主要由银行承销,而当时日本政府为使国债发行不影响到利率管制,因而对国债发行市场的和流通市场实施了严格管理。金融机构以低于市场的利率承销国债,严重影响了流动性和收益性。日本银行“威胁”政府,若不允许以市场利率发行或买卖国债,将不再承销国债。

  压力之下,日本政府开始逐步放开国债利率管制,并走向了通往利率市场化的道路。

  1977年,日本开始放宽对金融机构所持国债的管制,允许商业银行承购的国债自由上市流通。1978年日本银行允许银行拆借利率的市场化,其后又放开了银行间票据利率,1979年批准商业银行发行了利率不受限制的大额可转让存单(CD)。1984年日本大藏省发表了《金融自由化与日元国际化的现状及展望》,正式开始利率市场化改革。1991年7月日本银行停止利率窗口指导,1993年定期存款和活期存款利率先后实现市场化,并于1994年实现了除活期存款利率以外的完全利率市场化。  但一方面,利率弹性的增加、债券市场的发展改变了战后日本金融机构“借款过多、超额贷款、资金偏向、间接贷款优势”的局面,促进了金融的全面自由化;另一方面,利率放开后,宏观经济波动加剧,银行经营风险加大,道德风险也助长了日本的“泡沫经济”。
美国:危机推动下的必然改革

2011年01月12日 02:4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网友评论

  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经济滞胀的危机背景下,作为金融市场化的一部分,美国政府多次出台政策放松利率管制。上世纪80年代,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迅速提升,时至今日,更是已经代替传统存贷利差收入成为银行业最大的收入来源。

  可以说,美国利率市场化是一个典型的发达金融市场逐渐向政府管制“倒逼”的案例:由于美国在大萧条后出台了一系列法案对银行业进行严格管制,其中最为著名的“Q条例”就禁止商业银行对活期存款支付利息,并对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规定最高利率限制。同时,各州的《高利贷法令》则规定银行放款的最高利率限制。

  随着管制下的存款利率大幅低于通胀率,美国的银行业出现了严重的“脱媒”现象,资金大规模地向自由利率的金融商品市场流入。为规避管制,银行业通过挖掘法律漏洞,不断创新出各种新的金融工具和业务。美国不得不开始推动利率的市场化改革。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是以放松大额可转让存单(CD)为突破口的。在取消利率管制前,美国先后已放松了大额可转让存单、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以及期限5年以上、金额1000万美元以上大额定期存款利率的管制。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从1970年到1986年持续了16年,遵循着从大额到小额的规律。

  1970年6月,根据美国经济发展和资金供求的实际情况,美联储首先将10万美元以上、3个月以内的短期定期存款利率市场化,后又将90天以上的大额存款利率的管制予以取消。1973年,美联储取消了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利率的限制,导致1973年利息支出急剧增加。

  1980年3月,美国政府颁布了《废止对存款机构管制与货币控制法》,正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该法案设立了“存款机构自由化委员会”,由该委员会根据经济情况和金融机构的安全性及健全性,在1980~1986年间,从大额定期存款开始,向小额定期存款、储蓄存款逐步推进,解除了对存款利率的管制,实现存款利率的自由化。同时,该法案也取消了美国各州政府对住宅抵押贷款的限制。

  放松利率管制后,虽然存贷款利率水平都有较大程度上升,但由于竞争加剧,即使初期会出现短暂存贷利差扩大的现象,总体上看利差仍呈现缩小趋势。

  美国的利率市场化对银行业的发展起了重要影响,它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成本,同时也直接导致了美国商业银行业务的结构调整:利率市场化迫使商业银行主动作出调整,追求更高回报的贷款业务和增加非利息业务的占比。

  数据显示,尽管净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不断下降,但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则有所提升。

  1979年以后,美国银行业的净利息收入增速呈现波动下降趋势,从1978年的18.27%下降到1990年的2.93%,在上世纪90年代才逐步上升并保持在6%左右的低水平增速。随着净利息收入同比增速不断下降,非息收入的平均增速保持在13.57%。

  净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也不断下降,从1979年的81.75%下降到2000年的56.89%。而非息收入占比逐步上升,从1979年的18.25%上升到2000年的43.11%。

  但是美国商业银行的总资产收益率(ROA)还是不可避免地经历了下降的阶段,直到1992年才恢复到市场化之前的水平。  尽管利率市场化在长期内推动了美国商业银行的发展,但也导致了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储贷危机。1976年~1980年的美国3月期国库券利率从4%上升到16%,长期国债利率从6%上升到13%。1985年,由于利率上升,85%的储贷协会面临严重亏损,大量中小银行倒闭破产。
拉美:“激进式”改革实践

2011年01月12日 02:41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 【字体:

 

  相比用了16年才完成利率市场化改革的美国,拉美国家的利率改革则显得较为激进。

  智利从1974年5月开始放松利率管制,1974年11月取消了所有存款利率的管制,次年4月取消了所有利率管制,进程期限只有一年。

  阿根廷在1971年就进行了利率市场化改革,是第一个率先推进利率市场化的发展中国家,但由于各种原因这次改革又被中止,到1975年重新开始利率市场化进程,取消了储蓄存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利率限制,1976年9月又放宽了储蓄存款利率的限制,1977年6月颁布了《金融法》实行了利率市场化,取消了所有利率的管制,实现了利率的全面自由化,整个进程只有两年。

  拉美其他国家的利率改革进程同样也很短。1977年乌拉圭承认资产关系的可变性,1978年取消了对进入银行系统的控制,同时举取消了对银行存贷款利率的管制。

  在实行激进改革的拉美国家,由于利率市场化后的金融监管机制建立不完善,加上银行改制后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利率上升幅度很大,波动幅度剧烈,往往会出现利率“超调”现象。

  智利在1976~1982年期间就经历了这样一个利率“超调”时期,银行大量破产,中央银行以公布指导性利率的性质宣布第一轮自由化改革暂时废止。随后政府对银行进行重组,重组后智利中央银行于1981年取消了公布指导性利率的做法,转而主要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来影响国内利率水平。

  阿根廷实行利率市场化后,利率迅速上升——阿根廷1981年存款实际平均利率高达52.57%。而贷款利率的上升幅度又远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上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了把贷款发放出去,不惜降低贷款发放条件,增加了高风险、投机性贷款的比重。在贷款供应量激增的推动下,阿根廷的房产和股市价格迅速飙升,经济泡沫也急剧膨胀,最终导致债务危机,企业倒闭,银行业稳定性受到极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