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刘桐语的全国多少人:“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中国选举与治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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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
作者:XUPING
来源:作者赐稿
来源日期:2010-1-26
本站发布时间:2010-1-26 14:38:59
阅读量:636次

因为在“文革”中“造反派”整了“走资派”,所以在“文革”之后,“走资派”怨恨“文革”,而“造反派”却要维护“文革”。而“走资派”和“造反派”对待“文革”极其对立的这两种态度,竟然是建立在一个他们高度统一的认识基础之上的,即:“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
说“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与历史事实严重不符。
不错,“文革”的“纲领性文件”《五.一六通知》说得很明确,“文革”的主要斗争目标是“走资派”。可是,“文革”的开展,首当其冲遭殃的是群众。特别是戴上了政治帽子的被压在中国社会最低层的“异类”——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和右派分子的“黑五类”(稍后又加上了资产阶级,上升为“黑六类”),更是被当作“死老虎”任凭“左派”和“革命群众”践踏和摧残。而随着运动的深入进行,这种情景越演越烈。
下面,我们简要地回顾一下“文革”的主要历程。
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到1969年4月“九大”,是所谓炮打刘少奇“资产阶级司令部”的“文革”的第一阶段。
在1966年5月打刘的“前哨战”——批“三家村”的时候,社会上各地“揪出”大大小小的不计其数的“三家村”,遭殃的基本上都是群众。
批“三家村”之后,是毛泽东为刘少奇设置圈套的1966年6、7月间“五十多天”,即毛让刘在主持中央工作,刘按照过去搞运动的一贯做法向学校派出工作组;工作组也按照过去搞运动的一贯做法在群众中“揪右派”,伤害了大量群众,干群矛盾加剧。毛泽东这样做是一箭双雕:既通过刘的手整了群众,又把刘搞得声名狼藉。事后,毛指责刘这样搞是“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应该注意的是:正是这“五十多天”,被伤害的大量群众相信了毛泽东的说法,把怨恨加到刘少奇的头上,成为后来的“造反派”,为毛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冲锋陷阵。
在“五十多天”之后的1966年8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上,毛泽东以“五十多天”为把柄,理所当然地把整个运动的斗争锋芒指向刘少奇。可群众并没有因此得到喘息的机会。随之而来的大搞“血统论”的“红八月”,群众的处境就更加惨烈了。与之前不同的只是:随着干部中也有人遭殃,“黑六类”扩大成“黑八类”了。而这样的状况一直延续到1966年10月,运动才基本上集中火力揪“走资派”。从此时起的一年多的时间里,大量干部作为“走资派”遭到批斗。应当指出:即使在此斗争火力主要集中在“走资派”期间,无论是在“保”或是“反”“走资派”的问题上,还是在毛泽东鼓动的夺权斗争中,都造成群众中两派激烈的争斗,甚至互相残杀,遭殃最惨重的仍然是群众。到了一年多后的“九大”期间,大部分干部得到“解放”,被认为“问题严重”而不能“解放”就去了“五七干校”。
从“九大”到1973年8月“十大”的第二阶段,主要是围绕在林彪事件发生的前前后后。此时的主要精力是放在整治军队上,主要受到惩处的是军队的一些干部和与林彪有牵连的干部,涉及面不如第一阶段那么大。大部分干部没有受到什么冲击,甚至又有一大批干部因此被“解放”出来。
第三阶段是从“十大”到1976年10月,即从“批林批孔”、“批邓”到“粉碎四人帮”。它涉及了一定数量的“文革”后复出的干部,但是:一.有罢官、有批斗,但是没有出现第一阶段那样激烈的场面;二.由于毛的去世,这场运动实际上夭折了,所以绝大多数干部幸运地躲过了厄运。
应当注意的是:
一. 干部遭的“灾”主要是被剥夺了权力,可他们一次次有获得“解放”、平反和复职的机会。而群众一旦“出事”后,基本上就一家人永远倒霉;有一定级别的领导在“出了问题”之后,上面总是会有“子女不受影响”的精神。而群众一旦“出事”后,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结局并不鲜见。
二. 在“保”或是“反”“走资派”的问题上,以及在两派的夺权斗争中,得利的总是少数人,而广大群众受到的伤害最深。
三. 在整个“文革”期间,目标专门针对群众的各种运动从未间断过。譬如,针对当时冲锋陷阵的学生搞的“工人阶级占领上层建筑”、“揪五.一六兵团”和“上山下乡”等;针对工农的“清理阶级队伍”和“一打三反”等……
事实完全证明:“文革”中受折腾最严重的是群众。
可在“文革”结束后出现的一份有关“文革”的论述,洋洋洒洒共一万多字,大多是关于党内——特别是高层的斗争的过程记述和理论分析,而涉及到“群众”受伤害的问题,竟然只是这么一笔带过:
“遭到过打击和折磨的知识分子、劳动模范、爱国民主人士、爱国华侨以及各民族各阶层的干部和群众,绝大多数都没有动摇热爱祖国和拥护党、拥护社会主义的立场。”
这个文件如此对待群众在“文革”中遭受严重的磨难的状况,不能不说是一大缺憾。正是这个缺憾导致了“‘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的错误认识的产生。而这个错误认识使部分群众因当前的腐败现象严重和贫富差距的扩大的社会弊病加剧而怀念“文革”,错误地认为只有再搞“文革”那样的运动、整倒“走资派”,才能治理好社会;这个错误认识更使那些在“文革”中的借“造反”之名兴风作浪的罪犯以此扰乱人们的视线,乘机为“文革”翻案,开脱自己的罪责;这个错误认识又使部分干部认为只有自己是“文革”最大的受害者,复职后疯狂地“补偿”自己,还利用“揭批查”运动等机会泄私愤,进一步加深与群众的对立。
“文革”结束后不久,开展了全国性的针对在“文革”中“造反起家”的“三种人”的“揭批查”运动。应该说,“文革”是一场目的卑鄙、手段恶劣的运动。它本身就为违法犯罪提供了机会。但是,当时处理他们采用的仍然是毛泽东那套搞运动的做法,而根本不是按照法治精神进行的,扩大化和冤假错案的存在肯定难免。因此,对于历史上的这个运动重新予以鉴定、对运动对象予以甄别完全是应当的。
我们不能不注意到:今天,象“红唱黑打”、“钓鱼执法”之类“文革”手法又盛行起来。而这之所以会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文革”虽然在理论上被否定了,可实际上并没有被认真地深入地批判过。因此,象“‘文革’是反‘走资派’运动”那样的错误认识在一些人的心底里还根深蒂固。那个有关“文革”片面的论述,对于当前“文革”后遗症的种种表现是有责任的。而因为“走资派”对“文革”的怨恨是基于那种错误认识,所以它对于否定“文革”不但无助而且起了反作用。
事实完全证明:“文革”地地道道是一场全民的灾难。所谓“群众运动”,实际上只是群众被运动。请那些想以“文革”的手段来达到治理社会的善良群众认真思考一下:“文革”使群众遭受那么大的苦难,你们的这种愿望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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