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兼职贴吧:五个审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7:32:08
五个审判
《五个审判》一书,原在1949年《灵音季刊》分期刊登。审判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尤其在末世,主再来之前,多人离弃真道,没有几个人愿意儆醒等候主来的时刻。审判这个真理,此时更显需要。为此,把各期连载专题——五个审判——辑成单行本是急不容缓的事。祈求神用这本小书唤醒沉睡的基督徒,并藉此使多人蒙恩得救!


阅读《五个审判》这小册子,初信或未信的人,最好不要从头读起,还是先看第五章——白色大宝座的审判。请把这章多看几遍,然后再从头看下去。那些不清楚自己得救与否的人,最好先看第三章——“列国受审”和末一个审判,直到你清楚得救之后,再从头往下看。凡是真心相信的人,就应当从头读去。当你看完一遍之后,还请你把第一个审判——“基督的审判台”多读几遍。我们的盼望,并不是你把这本书当作小说来看,而是把它当做手册随时翻阅。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要做一个单听道而不行道的人,也不要单看书而没有变化。我们应当从惧怕审判的心情来看,直到我们不惧怕审判;再从不惧怕回到惧怕里去。头一个惧怕是因为怕审判后或者不得救(这当然是不对的);末了的惧怕就不是怕不得救,而是应当存战兢的心,害怕自己不够圣洁,害怕自己的工程经火试验之后要受亏损。愿神赐福给我们,叫我们被称在天平里不至显出自己的亏欠(但5:27);愿神赐福给我们,叫我们作实际的工作——金银宝石的工作,好使我们得着满足的赏赐(约2:8)!
2000年8月,异端再度打入广州,他们以《审判从神家起首》一书来迷惑信徒。这本书类似“东方闪电”,叫人不用看圣经,只根据那本书的道理。请大家谨防。

五个审判
读经:“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时候将到,现在就是了,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祂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我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我怎么听见就怎么审判。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因为我不求自己的意思,只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 约5:24-30 )
审判”二字,是我们常常听见的,可是很多人不能真正明白审判的意义和究竟。许多信徒宁愿听别的题目,也不愿意听“审判”。这是什么缘故呢?大概因为他们怕受审判。他们以为自己经审后,也许会不得救。有人以为自己不能知道自己得救与否,待审判的时候,耶稣若说我得救,这便好得无比了;假如耶稣定我不得救,那就没有办法,惟有灭亡而已。他们不只不明白审判的真意,他们甚至连得救的问题,也弄不清楚,可怜亦复可叹!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彼得和保罗对罗马的官长讲什么呢?“保罗讲论公义、节制,和将来的审判……。”(徒24:25)他们讲很多道理,但离不了“审判”。
至于一共有多少次审判,也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有些人以为只有一次大审判,不论信的与不信的,活着的或已死的,都要站在白色大宝座前一同被审判。这个说法不对。因为信和不信的人不是同一时候受审的。除了马太福音25:31-46这一段论及列国被审判之外,圣经没有把信与不信的人混在一起一同受审。一同受审不过是人的臆断罢了。有些人把审判分作3个,这也未免太简单。又有人把审判分成七个,这是纯正的解释:(1)信徒以往的罪,主在十字架上已代受审;(2)信徒日常的罪需要自己现在去审判自己;(3)基督的审判台,为要审判已信的人,看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如何,热心或冷淡等;(4)列国受审判,看他们对待犹太人的态度如何;(5)以色列人受审,因为他们历代弃绝了真神;(6)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审;(7)白色大宝座的审判:是对所有不信的死者。但是,第一次与第二次根本就算不得正式的审判。第一次主钉十字架,是经过审判,这是我们不能否认的;但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流血,赎我们的罪,使信者得救,这不是“审判”,乃是“刑罚”。许多解经家都以为是审判,似乎有点牵强。我们必须把“审判”与“刑罚”分得清清楚楚。虽然二者有很密切的关系,可是也有分别。审判在先,刑罚在后。若未经审判就施刑,是不合法的,很容易冤枉了被审者。当审判完毕,定了罪案,方可执行刑罚。在刑场上施刑的时候,没有人会说这是审判了。许多时候,我们把启示录的刑罚(经神审判后才降的灾)当作审判,这会使人很不理解,而且会使许多人不知审判是怎么一回事,以为刑罚就是审判,审判就是刑罚。第二次称为“信徒的自审”也不能归入正式审判之列。因为:第一,是现在就进行自审,而正式的审判是在主再来之后才进行的。第二,没有审判官,只让自己作审判官(虽亦以圣灵为主),那不是正式的审判。所以我们只得把审判分作5个,将第一个和第二个的所谓审判归入第三个一同讨论。>>>第一章 基督的审判台

第一章 基督的审判台
这是对信徒的审判,要按我们日常的生活与工作来定案:“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经上写着:‘主说:我凭着我的永生起誓:万膝必向我跪拜;万口必向我承认。’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14:10-12原文)“因为我们众人必要在基督的台前显露出来,叫各人按着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恶受报。”(林后5:10原文)
一、审判的地点
当主再来的时候,祂不是直接降到地上,而是先到空中,把信的人接到“空中”去,在那里施行审判(太25:24-30,帖前4:16-17)。有些人不赞同这个说法,他们的意思是在另一个地方,但他们又找不到圣经的根据。请注意,马太福音25:1-13是说被提到空中赴婚筵;14-30节是审判,这不能在别处,而是在空中。30节的“外面黑暗里”,没有仇敌,因为那时空中是没有仇敌的。路加福音19:11-27提到仇敌,证明那里不是在空中,那段与这里是有分别的。
二、审判的时间
关于审判的时间,说法不一。我们应当从圣经找根据。
有人说,审判是在人死了之后便立即开始的。他们“引用”圣经,可惜他们错解经意!他们说,人死后立即有审判:“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他们说:“原文没有‘且’字,只说‘死后,有审判’,由此可以证明人一死,就有审判。”他们说“人死即受审”(Judged while dead)的第二个理由是路加福音16:19-31的财主,一死便到阴间受痛苦,而他的5个弟兄还活在世上,可知不用等到主再来到空中才审判。
他们根据启示录6:9-11说:“那些灵魂还未复活,已有白衣给他们穿上,可知人一死便立即施行审判,否则他们就得不着白衣穿,而必须等到审判后才得着的。”
我们不赞同以上的说法,说人死后立即受审。他们所说的似乎有理,而且他们还“引经为据”,可是他们错解经意。请看约翰福音3:17“因为神差祂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祂得救。”“定罪”(审判)不是“刑罚”。耶稣降世为要拯救罪人,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不是审判世人),但祂再来就不同了,那时祂就要施行审判。现在祂还未再来,所以还未施行审判。


希伯来书9:27“死后,有审判”,怎能证明“立即”行审呢?死后的时间何其远!死了一天是“死后”,死了一千年也是“死后”。圣经不是说,死后一年有审判,死后一万年有审判。不,圣经没有限定时间。难道等耶稣再来就不是“死后”吗?如果这样,是否那些活着到主再来“不死”的人,就用不着经审呢?况且这里所用的“审判”二字,原文是krisiz,与哥林多后书5:10、罗马书14:10“基督的审判台” Bematoz、Bemati不同。虽然都是论及审判的事,可是并不相同。
路加福音16章说的是财主与拉撒路死后到阴间的事情。不错,财主在阴间受痛苦,这是“刑罚”,怎能说成“审判”呢?不过问题又来了,不先经审判,怎能受刑呢?是的,但他所受的刑罚,是因他不接受所听的道而受的报应。我们若接受主的赎价,就不至灭亡;若不接受,就必受“命运”的审判,但这是不能作将来正式的审判的。他现在虽然在阴间里受痛苦,然而主再来立天国之后,在设立白色大宝座审判的时候,他还要从阴间回到坟墓里,复活受审:“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启20:12)


至于坛底下的灵魂已穿了白衣,又作何解呢?请我们注意:“于是有白衣给他们各人。”(启6:11)有白衣穿就能证明他们已受审吗?白衣是什么?白衣不是赏赐,启示录3:5“凡得胜的必这样穿白衣”,这里不是说“凡得胜的必得穿白衣”,却说,“必这样穿白衣”。“这样穿”是表明与主同行而穿(4节)。如果说他们死后经审判,获得白衣为赏赐,那末7:9还未死的人“身穿白衣”也是受了审判吗?原来使那些为道被斩者的灵魂穿白衣与主同行,是安慰他们,使他们暂时享乐而不见羞的意思。白衣也是因信而得的义袍。这班人都穿了白衣,没有一个不穿。如果是审判后才发给的,不会人人都有。况且这班被斩的灵魂不是信徒,乃是七年灾难期间为道殉命的“犹太人”,因为信徒在启示录4:1已被提到空中去了。


当我们明白了以上3段经文之后,我们就知道人死了不是立即受审判。现在我们从圣经证明审判是在主再来之后才施行的。使徒行传2:34-35说:“大卫并没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说:‘主对我主说:祢坐在我的右边,等我使祢的仇敌作祢的脚凳。’”主现在是坐在父神的右边,不是坐在审判的座上。祂几时才坐在审判的宝座上呢?“等我使祢仇敌作祢的脚凳。”神现在未把仇敌践踏,使仇敌作耶稣的脚凳;耶稣只好等待,直到祂再来的时候:“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耶稣现在不施行审判,不立即作起审判官来,而是等到祂再来之后。耶稣再来到空中,祂不是坐地上的宝座,而是坐空中的宝座(基督的审判台),在那里审判信徒。
神已给了耶稣一个审判官的名字,但祂现在还没有这个权柄,因为时候未到。及至时候到了,祂便到父面前领取这个审判的权柄:“我在夜间的异象中观看,见有一位像人子的(耶稣),驾着天云而来,被领到亘古常在者(父神)面前,得了权柄(包含审判的权柄)、荣耀、国度,使各方、各国、各族的人都侍奉祂……。”(但7:13-14)现在由父神代替耶稣暂时审判,不过这也算不得正式的审判呢!


还有一个最大的理由证明耶稣不是现在审判世人和信徒的。我们都知道,耶稣现在是中保(约壹2:1)。中保就是中间人,祂在父神与人之间,把我们拯救了,使我们与神和好。按法律说,审判官不能同时又作中保。如果祂同时作的话,那就不是正常的。我们的主现在既是中保,祂就不能同时作审判官。当祂再来的时候,祂不再作中保而作审判官了。
那末,审判是在什么时候开始呢?正确的解释是:当主再来的时候。已死的信徒必先复活,以后我们活着还存留的人,必和他们一同被提到云里,在空中与主相遇,受祂的审判:“人子要在祂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祂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太16:27)“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报答你。到义人复活的时候,你要得着报答。”(路14:14)“所以,时候未到,什么都不要论断,只等主来,祂要照出暗中的隐情,显明人心的意念。那时,各人要从神那里得着称赞。”(林前4:5)从上面几段经文,我们知道主再来之后才施行审判。
主再来之后要施行审判,但什么人先被审呢?请看彼得前书4:17:“因为时候到了,审判要从神的家起首……。”这就是说,祂第一要审判众信徒。时候不多了,主快要再来了,我们应当谨慎自己的行为,因为“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

三、人 物
1.审判官
我们称祂为“人”,因为这位审判官不是父神,也不是圣灵,乃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天父与圣灵是神,不是人,因为祂们没有人的身体;耶稣既是神又是人,所以祂配作审判官——宇宙间最大的审判官!“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徒17:31)“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事全交与子。”(约5:22)“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从以上几段经文,我们看见“父不审判什么人,而将审判权柄交与子,因祂是人子。”为什么父不审判人呢?为什么因基督是“人子”,就能行审呢?这不难明白。如果圣父将来作审判官审人的话,也许有人会说:“父啊,祢是神,可以不犯罪;但我是人,多么软弱,在受尽各样苦味时,想不犯罪也是不可能的。祢没有各种试探引诱,所以不犯罪。至于我们人呢,不但受别人的攻击,更有魔鬼的试诱,使我们犯罪。”所以父不审判什么人,乃将审判的权柄交与子,因祂是人子。祂是人,祂有人的经历,尝透人生的苦味,受尽人的攻击与魔鬼的试诱,但祂始终没有犯罪:“因我们的大祭司并非不能体恤我们的软弱。祂也曾凡事受过试探,与我们一样,只是祂没有犯罪。”(来4:15)当耶稣施行审判时,如果有人要驳祂的话,主耶稣便说:“我曾做过人,尝透人生苦味,有许多机会给我去犯罪,可是我没有犯罪。为什么你们不相信我不遵守我的道呢?”那时,祂便把我们的口堵住,使我们无言可辩了。祂作世人的审判官,也作信徒的审判官,原是合宜的,因为祂虽为儿子,也能与父平等,证明祂也是神。

2.被审的人
我们既然知道审判官是耶稣,那么被审判的人是谁呢?是那些冷淡的基督徒还是热心的基督徒呢?有些人以为只有热心爱主的人方能被审,而那些冷淡的人则不得救。这是极大的错误。又有些人以为热心爱主的人不用经审,惟有那些冷淡的人才要受审。这也是错误的想法。请看罗马书14:10“你这个人,为什么论断弟兄呢?又为什么轻看弟兄呢?因我们都要站在神的台前。”“因我们”三个字把保罗也包在里面了。可知不但那些冷淡的人要受审,连爱主的人也要站在基督的审判台前受审。或者有人说:“既然所有的信徒都受审判,那么我不要热心爱主了。”不,我们不要忘记审判后的结果:那些得胜的人得赏赐,失败的人要受亏损。由此我们知道没有一个人能免受主耶稣的审判。盼望我们都热心爱主吧!


四、“基督的审判台”的真意
什么是基督的审判台呢?我们先从反面说起。基督的审判台不是法庭。它虽然有很多地方与法庭相似,可是与今日的法庭两样。基督的审判台不是为审判人的得救与否,不是要查谁有生命,谁要得救;谁没有生命,谁要灭亡。不,绝不是为这个问题而设立基督的审判台。所有信的人才有资格站在那里。不信的人不能被提,他们不能站于此地。基督的审判台不是要定信徒的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再从正面说,“基督的审判台”在希腊原文是Bematoz . 与现在礼拜堂中的讲台大同小异。它是个讲台,但又有点分别 。现在的讲台是用来讲道,劝人信主与爱主的;而基督的审判台则是用来审察信徒究竟爱主不爱主等问题。下面我们要讨论这个。凡站在基督的审判台的人是要被主察验的。主耶稣要审查微小的事,为要定名次,为要定案之轻重,赏赐之大小。

五、审判时所呈的案件
当我们站在审判台前的时候,我们各人自己要具备一个真实的态度,彻底供状:“这样看来,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说明。”(罗14:12)我们要把今生所行的事,或善或恶,在神面前陈明,这是我们的“工程”受审。“工程” 两个字在圣经的意思不单指我们的工作,更包含我们的生活如何(林前3:13)。
1.“生活”
一个人信了主,得救了。不过,一个得救的人,还要发光。他要做一个圣洁的基督徒,行事为人要与蒙召的恩相称。他要发光,这是生活问题。今日的信徒多不成样子,他们不但不合圣徒的体统,甚至还比不上世人。他们不止不发光,而且还干出很多令人难堪的事。举个例子说:基督徒满口谎言,还以为不是犯罪。一次,一位圣经教员对我说:“对人有害的谎言不当说,对人无害的谎言不怕说。假如自己有些私事不愿给人知道,便可以用谎言来掩饰,这是白谎言。”可怜得很!信徒说这段话已是可恶极了,何况身为圣经教员呢!难道谎言也有黑白之分吗?虽然英语有白谎言white lie(无恶意的谎言),但我们基督徒是不应说谎(不管什么谎言)。请听耶稣的话:“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当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太12:36)有人说,现在人所说的一切话,不论善恶,都留在空中某一部份,象录音机把声音收进去一样。当审判的时候,我们各人可以听见自己在世上所说过的一切话。不但“白谎言”要供出来,甚至各人一切的闲话都要供出来,所以我们千万不要说谎。我们应当谨慎自己的言行,免得在审判的日子见羞。我们不单谨慎不说谎,我们更要多说有益的能造就人的好话,这是基督徒的本分——发光。当然,“生活”是包含很广的,一切思想言行都包在里面,所以我们当注重我们基督徒的生活,行事为人与基督的福音相称,才不至受亏损!

2.“工作”
“工程”二字,是指我们的工作与生活说的。这与世界的工程(单指工作,不包生活)有所不同。我们的工作虽好而生活卑劣,也不免受惩治,生活美善的再加上实际的工作必得大赏,所以我们不可偏于一方面。许多人说,工作不是最重要,只要有好的生活就够了。这虽然是好,但也不完全对。不过,二者比较起来,基督徒的生活较之工作尤为重要。
我们有美好的生活是难能可贵,但请不要忘记工作的重要。马太福音25:14-30说的是工作。主按各人所得的才干有多少而要他交多少账。那领五千银子的仆人表明那些特别有恩赐的人;领二千与一千银子的仆人表明那些恩赐比人少一点,本事比人少一点,学问比人少一点的信徒。他们同是要交账。不过,主耶稣不是要他们交同一样的数目。耶稣所注重的是“良善忠心”与“又恶又懒”的分别。“良善”或“恶”是基于他们的生命如何。如果他们的生命是丰富的,生活就美丽,这就是“良善”的人生。假如他们的生命是消瘦的,生活就败坏,这是“恶”的人生。有“良善的生命”是不够的,还要看他们勤力或懒惰,忠心或不忠心。祂不是单看我们的工作大小,祂更要看我们是否良善忠心。如果我们是良善忠心,祂就要派我们管理许多的事。我们今日的工作如何?我们是否能满足主的心呢?许多时候,我们为主作了一些的事便洋洋自得,以为干了大事,建立了大功,就不再长进。这就成了“又恶又懒”的仆人了!让我们竭力多作主工!
3.“金银宝石”
请我们再看一段有关审判的重要经文:“若有人用金、银、宝石、草木、禾稭,在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显露,因为那日子要将他表明出来,有火发现;这火要试验各人的工程怎样。”(林前3:12-13)保罗说我们得救是靠耶稣作我们的根基,而不是靠我们自己修行而得的,但我们得救之后,就当有好行为和工作。这就比如在地基上建造房子。不过,这房子是要我们自己去建造的(这不是不靠基督)。有人用金、银、宝石去建造;也有人用木、草、禾稭去建造。现在我们讨论金银宝石所建造的房子。
“金”: 在圣经里,金是表明神圣的工作。我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呢,还是太轻贱的呢?
“银”: 银表明救赎的意思。以色列人在旧约建造会幕的时候,他们都拿银子来作赎价。这是表明十字架救赎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所传的道是否以十字架为中心?许多人不传耶稣钉十字架流血的道理,他们以为这是古老,不合潮流。他们改头换面,以“社会福音”来代替“救赎的福音”。他们说得好听,什么“改造社会”、“服务人群”、“建立德行”等言词来掩饰他们的不信。其实这并不新,也不见得怎样合潮流。今日世界非常腐败,罪恶日甚一日。如果要合潮流的话,应该劝人为恶,与世浮沉。说来也不错,那些传“社会福音”的人因为没有好信仰,故此他们的道德败坏,他们的生活真不成样子。只要他们说实话,他们自己也承认他们是虚假的。他们讲道德,自己却没有道德;讲服事,却要受人的服事。他们不传十字架的道理。可叹!


有些传道人较为好一点,他们信神迹,信复活,传十字架流血得救等要道,他们的生活也不错。可是他们没有十字架的对付,他们的工作在人看是好得无比,但神仍不以为足。我们的一切都必须经受十字架的对付,工作才能够存留得住。
“宝石”(复数): 宝石是光明的,属天的,与神同在的,这表明基督徒一切的“美德”。宝石就是人的灵魂,如果我们多抢救人的灵魂,引人归主,我们的工作才是宝石的工作。
金银宝石3种东西是很细小的,但它们的价值甚大。一只金戒指的价值比一张椅子的价值还高。有时,人不容易看见它。我们的工作也要这样,我们并不一定要轰轰烈烈,人所共知,只要我们工作的质量好,虽然微小,却是秀美。

4.“木草禾稭”
中文圣经译作“草木禾稭”,但原文的次序不同,把木放在前面,其次是草,最后是禾稭。木比较硬一点,草则柔软无力;但草又比禾稭胜一些,因为草还有一点生气,青绿可爱。禾稭就枯黄不青,毫无生气。
“木”: 表明人性的工作。
“草”: 表明血气的工作。
“禾稭”: 比以上都差,全无生命。
这三种工作不及金银宝石的工作。金银宝石小而贵重,木草禾稭大而无当;金银宝石不怕火烧,木草禾稭一经火便化为灰烬。我们若只求作“大工”、建“大业”,而不求其质地美丽,便会受很大的损失:“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以弗所书2:10说:“我们原是祂的工作……。”“工作”二字,原文是神的杰作或一篇诗的意思。我们有我们的工作,但我们本身就是神的工作,也是一首美丽的诗歌。我们的音律节拍需要和谐,无形中奏出一首极美丽和谐的诗歌来给神欣赏。如果我们常发怨言、恶言、工作不满意,专作假冒为善的事,就成了一首不悦耳、不振奋、使人听之厌烦的诗。盼望我们各人有好的工作,好的生活来荣耀神,满足神,否则将来必要受亏损呢!
六、审判后的结果
请我们注意,这个审判不是为“定罪”的。所有被审的都是得救的人。主耶稣要审判信徒在地上所行所作的,看他们的生命是否丰盛,有没有好果子,然后定结果。许多人以为信徒得救后是平等的,灭亡的人也受一样的痛苦,其实这是极大的错谬。不错,信靠基督的人都得救,不信的人必灭亡,并没有例外,这是绝对平等的。不过,一个人在得救之后仍有一条很长的天路要走。如果别人比他走得快,多结善果,别人所得的赏赐自然比他的大。他们是有等级分别。“‘少种的少收,多种的多收,’这话是真的。”(林后9:6)“不要自欺,神是轻慢不得的。人种的是什么,收的也是什么。”(加6:7)正如不信耶稣的人不都同受一样的刑罚,他们所受的也有轻重之分(太11:22)。
1.“好的得赏赐”
有人反对“因信得救”的道理,他们以为人得救若不靠好行为,这样,信徒就不会追求圣洁了。说这样话的人没考虑到:难道不靠行为得救,行为就一点用处都没有吗?不靠行为得救,我们就可以任意妄为吗?原来我们的行为是有极大用处的,我们的善行也有极大奖赏的。虽然我们不是为得赏赐而行善,可是神是公义的,祂必会赏赐祂忠心的仆人:“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赏赐 。”(林前3:14)当审判的时候,主耶稣要用火来试验我们的工程。如果我们是用金银宝石来建造我们属灵的房子,就不怕被火烧。换言之,这工程就能存留得住。保罗说,这样的人要得赏赐。请我们再看马太福音25:21“主人说:‘好,你这又良善又忠心的仆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许多事派你管理;可以进来享受你主人的快乐。’”主耶稣是要报答祂忠心的仆人。

2.“坏的受亏损”
不好的信徒,没有好好地作神所托付他的工,懒慢且不忠心;他们的生活真不合圣徒的体统,甚至有些还比不上世人呢!但他实在信基督流血赎罪,接受了基督做他个人的救主,因此他得救,不过,他要受亏损:“人的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3:15)
我们若用木草禾稭来建造自己的房屋,一经火就被烧毁了,只留下地基不能烧毁,所以我们还得救。“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它的意思是:我们的地基虽不会被焚毁,可是要受很大的痛苦。原文更清楚,好象从火里抽出来的一根柴:“耶和华向撒但说:‘撒但哪,耶和华责备你!就是拣选耶路撒冷的耶和华责备你!这不是从火中抽出来的一根柴么?’”(亚3:2)从火中被抽出来是何等幸运,亦何等可怕!不被烧毁,是神的恩典;被放在火里烧,是我们不洁的趋势。我们若把指头放在火里烧一下,然后拿出来,虽是不至于折断,可是指头上立即会出现大泡子。我们若放一根柴在火中烧一下,然后拿出来,虽不至变为灰烬,可是已成为一块炭了。所以我们应当小心,不要作糊涂人,免得将来有成泡子的可悲,成一块炭的结果。“虽然得救,乃像从火里经过的一样。”何等可怜而又可怕!


审判后的结果,好的可以得赏赐和奖赏,甚至得着“更美的”复活。得奖赏就得冠冕,在天国里与主同作王一千年,治理将来的世界。坏的是要受亏损,受痛苦,他只能仅仅得救。有些人还要暂时在天空云外哀哭:“把这无用的仆人丢在外面黑暗里(不是地狱);在那里必要哀哭切齿了。”(太25:30)
七、现在当怎样行
我们不能逃避审判,却可以避免审判后的损失;同时我们现在也得福。这就是我们的自审,务要把自己弄清楚。如果我们不先弄清楚这一点,就难免现在受痛苦,将来更要受主的惩治。
1.“认罪悔改”
我们犯罪,若不认罪悔改就要受亏损,绝对没有例外;我们若追求上进,就要得着赏赐。世上没有人不犯罪(王上8:46),连牧师、传道人也会犯罪。保罗曾经犯了不少罪,彼得曾三次不认主。使徒们尚且这样,何况我们呢?不过,当他们犯罪的时候,他们心里不安,直至他们悔改所行的为止。如果我们犯罪而不认罪悔改,就必要受亏损,所以我们务要小心。当我们一犯了罪的时候,我们必须把那罪弄清楚:“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约壹1:9)这就是我们的自审。我们把罪交与神,求神饶恕我们的过犯,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神必听我们的祈求,因耶稣所流的血把我们的罪洗净。
我们单认罪是不够的,我们还要悔改。这不是说,我们不悔改又不得救。这不是指我们初信时的悔改,这是我们得救后时刻的悔改。信耶稣前的悔改,是“回转”的意思,信耶稣后的悔改,就包含痛悔与改过。如果我们犯了罪而不认罪,罪恶是不得赦免的;如果我们单认罪,而不存痛悔的心,我们的认罪是靠不住的。当然,神是信实的,祂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的不义。可是,如果你不存痛悔的心,自己责备自己,便很容易再犯。我们有时虽然没有犯明显的罪,但我们也有隐罪,我们有不洁的心思意念。我们必须时刻对付自己,十字架的对付,圣灵的光照,使我们有彻底的悔罪,有明显的改变。
2.“不自审的损失”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我们若不自审,就必将受主的审断,主要惩治我们,这是不能避免的。不但这样,如果我们不自审,现在也要受相当的损失,请看哥林多前书11:30-32“因此,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死的也不少。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哥林多教会属肉体,常常犯罪。保罗责备他们说:“你们仍是属肉体的,因为在你们中间有嫉妒、分争,这岂不是属乎肉体、照着世人的样子行么?”(林前3:3)他们犯罪又不肯认罪悔改,所以神就要惩治他们。他们中间有些人身体软弱,有些患病,有些早死,这都是他们的罪恶所致。我们不能说所有软弱的、患病的、早死的人都是犯了罪的;也不是说犯罪的人都会遭受这些痛苦。一个人受苦,有时不是因为犯了罪(约9:1-3),但有时实在是因为他犯了罪而受了极大的损失和痛苦,正如大卫犯了奸淫,娶了别人的妻子。他虽然生了一个儿子,可是神要惩治他,将他的儿子取回(撒下7:14-15,12:13-14)。有些信徒犯了许多罪仍不回头悔改,神就要报应他们,使他们多患病,身体软弱,在医生手里花尽了所有的金钱,一点也不见好;又有些人房屋被人夺去,儿女不孝或夭亡等,都是因为他们不肯认罪、悔改他们所行的恶果。他们不止遭遇这一切,将来还要受极大的亏损!盼望我们早日醒悟,免得受双重的灾害。我们若热心爱主,将来就必得着极大的赏赐与荣耀!>>>第二章 以色列人受审

 

第二章 以色列人受审
这个审判有点特别。全世界的人,不论信主或不信主的都不会单独一国受审。我们已经看见:教会(不分国籍)一同受审,列国一同受审。但这里出来了一个独特的国家——以色列国,她要单独一国受审。
一、今日的以色列国
自从所罗门的儿子罗波安之后,以色列分为南北:北称以色列、南称犹大。北面有以色列王、南面有犹大王。自从公元前721年以色列被掳到亚述后,一直没有归回。犹大(犹大与便雅悯两支派合)于公元前586年被巴比伦掳去,在巴比伦共70年,后来归回本国。归国的是犹大人(也包括各支派投归的,所以也称以色列人,但主要的是犹大人,后称犹太人)。耶稣升天后不久,犹太人就分散天下,直到1948年5月14日才复国。今日的以色列人大部分都是当年归国的犹大人——犹太人,(详看灵音丛书《看以色列》)。
现在回国的犹太人多半是不信耶稣的,他们归回本国,为要等候弥赛亚降临(初来),他们不相信耶稣就是当来的弥赛亚(基督)。他们信旧约,不信新约,他们信的是“犹太教”。所以圣经说他们存着不信的心归回:耶利米书23:3说他们归回,到第6节才说他们因信得救:“在祂的日子,犹大必得救,以色列也要安然居住……。”但在主再来之后,还有未归回的犹太人,他们在各处听到主如何显现、行神迹,他们悔改,一同信服,才归回故土。现在回国的犹太人,多数是不信基督的,绝大部分人还在等候弥赛亚降临。当耶稣再来到地上的时候,神就要审判活着的以色列人。信主而死了的以色列人在主降到空中的时候复活;不信的则和世人一同被审于白色大宝座前。现在所说的审判只限于经灾难还活着的以色列人。
二、时间与地点
上面我们已经提到,当主再来到空中后,地上要进入七年灾难;七年灾难一过去,主就要和众圣徒降到地上——即荣耀的显现。当祂显现在地上时,祂就要审判以色列人。审判的地点是:“我必带你们到外邦人的旷野,在那里当面刑罚你们。”(结20:35)“外邦人的旷野”,很明显就不是“以色列的旷野”,而是以色列人以前所飘流的古旷野。
三、案 件
以色列人被审的原因当然很多,但主要有两件:第一、是因为他们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基督出于犹太,但祂是被犹太人钉在十字架上。或者有人说,钉耶稣的人是罗马兵丁,怎么说成了犹太人呢?请我们不要忘记,彼拉多原先有意释放耶稣,但犹太人说:“把祂钉十字架!”(太27:22)所以我们说,钉耶稣十字架的是犹太人。不过,问题又来了,钉耶稣的是古时的犹太人,但为什么主耶稣要把这罪归入他们的子孙呢?不,这不是主耶稣要这样做,而是犹太人要这样做的:“彼拉多见说也无济于事,反要生乱,就拿水在众人面前洗手,说:‘流这义人的血,罪不在我,你们承当吧。’众人都回答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27:24-25)看,他们说:“和我们的子孙身上”,这话是算数的。当主再来到地上的时候,祂的血就归到犹太人的子孙身上。这是以色列人(犹太人)受审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一个原因是因为不信。上面我们已提到,犹太人分散在天下各国,多半是不相信耶稣的。他们只信旧约,这是“犹太教”,不是“基督教”。他们相信弥赛亚(基督)要来世,但他们不信耶稣就是基督,因为他们说,基督是要作王,而耶稣是被钉十字架,祂并不是旧约所应许的“当来的弥赛亚”。他们现在回国,是要等弥赛亚第一次来。那知当主再来后,他们才知道,他们所要等候的,正是他们的祖宗所钉在十字架上的那位耶稣。现在他们多半都不信耶稣是基督,现在以色列人信犹太教的占57%,回教占39%,天主教及东正教占3%,而信基督教的只占0.24%,即平均每417人才有一个基督徒,而每19,000人中才有一位传道人。因为他们的不信,外邦人蒙了恩典。保罗为着犹太人非常痛心:“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而且他们若不是长久不信,仍要被接上。”(罗11:20-23)因为他们的不信,所以被折下来,到审判的日子,他们要受报应。
四、审判的结果
耶和华如此说,犹大人三番四次的犯罪,我必不免去他们的刑罚。”(摩2:4)“祂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祂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祂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硷。……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玛3:2-5)“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稭,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有医治之能。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玛4:1-2)以色列人回国,是继续不断地归回。他们带着不信的心归回,但当基督再来后,他们有不少人悔改,信了基督。他们不止相信,还肩负起传“天国的福音”的责任。他们因传福音受苦,甚至被杀。当然还有作恶的。他们一同被敌基督逼害,直到死去三分之二,只余下三分之一:“耶和华说:‘这全地的人,三分之二必剪除而死,三分之一仍必存留。我要使这三分之一经火,熬炼他们,如熬炼银子;试炼他们, 如试炼金子。他们必求告我的名,我必应允他们。我要说:这是我的子民。他们也要说:耶和华是我们的神’。”(亚13:8-9)在第1节我们看见:“那日必给大卫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开一个泉源,洗除罪恶与污秽。”神要给以色列人开一个泉源,指向十字架,洗去他们的罪恶。他们都认罪悔改,相信耶稣基督。这三分之一就是以赛亚所说的“余数”:“以赛亚指着以色列人喊着说:‘以色列人虽多如海沙,得救的不过是剩下的余数……’。”(罗9:27)这个三分之一的余数,才是“以色列全家”:“……就是以色列人有几分是硬心的,等到外邦人的数目添满了,于是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如经上所记:‘必有一位救主,从锡安出来,要消除雅各家的一切罪恶’。”(罗11:25-26)经过审判,以色列全家都要得救。这里不是说“全国”,而是“全家”;全国所剩下的三分之一余数,他们都悔改,全家都要得救。他们还要进入天国(赛1:25-28,结20:24,玛4:2)。但还有一小部分被杀(路19:27)或被赶到天国之外的(太8:12)。
五、教 训
1.以色列人是神的选民,他们很熟识圣经,但他们不信耶稣。
当希律王听见耶稣降生了,他心里不安。“他就召齐了祭司长和民间的文士,问他们:‘基督当生在何处?’”(太2:4)那祭司长和文士非常熟识圣经,他们知道基督要生在伯利恒,而且引经为证:“他们回答说:‘在犹太的伯利恒。因为有先知记着,说:犹大地的伯利恒啊,你在犹大诸城中并不是最小的;因为将来有一位君王要从你那里出来,牧养我以色列民。’”(太2:5-6)看,他们很熟识圣经,立即引出弥迦书5:2来证明基督要生在伯利恒城。及至当耶稣果真生在伯利恒时,他们反倒不相信。今天也有不少的传道人牧师(?)也很熟识圣经,他们也根据圣经,可是他们不信十字架的道理,不信基督复活。我们应当熟读圣经,背诵圣经,引用圣经,但如果你不信圣经所说的,倒不如那些不熟圣经而笃信圣经的人。
2.犹太人不信耶稣是当来的弥赛亚
他们不信祂是基督,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圣经,也不是因为他们不熟识圣经,而是因为错解了圣经。原来旧约预言基督两次来世界,头一次被杀,第二次来世界立天国,祂要作王。他们只看见要作王的基督,而看不见受苦的基督。他们看耶稣来了,但他们看耶稣不像君王,结果把祂钉在十字架上。我们中间也有些人不信耶稣要再来,当主再来到空中的时候,他们也错过了机会。盼望我们都相信基督必要再来作王,而且祂要快来了!
3.以色列人说:“祂的血归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太27:25)
神没有忘记他们所说的。因此,流耶稣血的账,果然归到他们和他们的子孙身上。我们应当吸取教训,不要轻易说话,免得报应临到我们和我们的子孙身上。他们不单说错,而且他们存心非常狠毒,因他们这样说,耶稣就被钉死在十字架上。问题不在说话,而在乎存心。
4.“不错!他们因为不信,所以被折下来;你因为信,所以立得住;你不可自高,反要惧怕。神既不爱惜原来的枝子,也必不爱惜你。……”(罗11:20-22)
我们应当从中得着教训,我们不要自高,反要惧怕,免得神也把我们折下来。这里不是说,我们不好,又不得救。这原是指犹太人的被弃,外邦人接上。我们个别信徒,应当儆醒谨守,免得失去赏赐,还要受亏损!>>>第三章 列国受审  

第三章 列国受审
读经 :马太福音25 :31-46
在我们未讨论“列国受审”之前,我们首先要说明,这段经文不是指我们的受审说的。许多人错引这段经文来说这是基督徒的审判。请我们注意几点:第一,这是一个混合的审判,有得救的,有不得救的,绵羊和山羊一同受审。其它审判都不会这样。第二,这个审判是以行为来定得救与否(太25:35-36,42-43);我们得救是怎样的呢?“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2:8-9)第三,他们不知道作在弟兄身上的事就是作在主的身上。不单不信的人不知道(太25:44),就连那些得救的人都不知道:“义人就回答说:‘主阿,我们什么时候见祢饿了,给祢吃;渴了,给祢喝……?”(太25:37-39)他们中间连一个也不知道,所以这班人必不能是我们。我们谁也明白这个道理;假如以前不知道,现在读了马太福音25章也就知道了。第四,他们经审后,好的要“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34节),但圣经从来没有说基督徒要承受“创世以来”所预备的国;我们是要承受“创世以前”的:“就如神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使我们在祂面前成为圣洁,无有瑕疵。”(弗1:4)我们是要享“创世以前”的福,而这班义人只得享“创世以来”所预备的。所以我们千万不要把这段经文说到自己身上去。他们不是教会,而是列国(万民)。
一、时 间
基督徒在主再来到空中被主接去后才受审。列国受审是在什么时候呢?“当人子在祂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太25:31)当主再来到空中之后,地上进入七年灾难,头31/2年称为灾难的起头(太24:8),后31/2年称为“大灾难”(太24:21)。天空中进行对基督徒的审判(就是前面所说的第一个审判)和羔羊的婚娶(太25:1-13),共有7年的时间。在7年快要完毕的时候,地上进行最后一次世界大战,即启示录16:14,16所说的“哈米吉多顿”战。约珥书3:9亦说到这次大战:“当在万民中宣告说:‘要预备打仗……’。”当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基督就要和祂的新妇(教会)从空中降到地上,这是祂再来的第二个步骤——荣耀的显现(太25:31)。当基督降到地上的时候,继以色列受审后,就开始进行对列国的审判(太25:31-32)。
二、地 点
审判列国的地点在那里呢?我们不要忘记,最后一次世界大战是在以色列国发生的,特别是在耶路撒冷。主从天空降到地上,是降到耶路撒冷,因此审判列国的地点就很自然是在耶路撒冷:“到那日,我使犹大和耶路撒冷被掳之人归回的时候,我要聚集万民,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在那里施行审判……。”(珥3:1-2)约沙法谷又叫“断定谷”:“许多许多的人在断定谷,因为耶和华的日子临近断定谷。”(14节)约沙法谷原来是比拉迦谷,但因约沙法王在那里战胜仇敌,也就称为约沙法谷(代下20:25-26)。从约珥书3:16我们也知道主耶稣要在耶路撒冷锡安山审判万民:“耶和华必从锡安吼叫,从耶路撒冷发声,天地就震动……。”第2节说约沙法谷,第16节说锡安、耶路撒冷,可知约沙法谷是在耶路撒冷。或者有人说,耶路撒冷怎能容得那么多人呢?请我们不要怀疑神是全能的,下面我还要提到这一点。
三、被审的人
马太福音25:32说:“万民都要聚集在祂面前……。”这里提到“万民”。约珥书3:2说:“我要聚集万民,带他们下到约沙法谷,在那里施行审判。”11节却说:“四围的列国阿……”,12节又说:“万民都当兴起,……审判四围的列国。”可知这几处所提的“万民”就是“列国”。而且马太福音25:32,约珥书3:2“万民”二字,英文圣经都译作“列国”。这里的“列国”,不是历世历代的“列国”都聚集在耶路撒冷的约沙法谷,而是经七年灾难后的列国。这也不少,但不是列国的人都住在耶路撒冷。如果这样,耶路撒冷是容不下他们的。这里是把列国的人分成左右两边,从地上直往空间都挤满人,受主的审判。这里没有提复活,可知被审的列国只限于当时还活的万民。至于已死的万民,那就要在千年国后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在灾中信而得救的人死了,他们要在灾后复活,归入“头一次复活”里。
这里所说的虽是“列国”,但被审时还是按着各人的行为来审。主耶稣把他们分成两边:“把绵羊安置在右边,山羊在左边。”(太25:33)因此,既是列国,又是万民。
四、案 件
这里没有案卷打开。列国被审是凭着他们对待以色列的态度。今日教会传福音,是传恩典的福音。当教会(真信徒真传道人)被提到空中之后,地上进入七年灾难。被留下的都是不信的(包括假信的传道人与假基督徒),他们当然不传福音了。那时,神就用以色列人在七年灾难中传福音——天国的福音:“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对万民作见证,然后末期才来到。”(太24:14)不少人以为现在福音还未传遍天下,主耶稣是不会再来的。不,主耶稣再来到空中,不用等福音传遍天下,耶稣可以随时再来。祂再来后,地上犹太人就要传“天国的福音”,直传到天下各国,然后末期才来到。这里所说的“末期”,不是指主再来到空中,而是指主再来到空中后,七年灾难完结,才算是“末期”。请我们不要看错!灾难,特别是大灾难,敌基督(大罪人)要大大逼害犹太人。犹太人要传福音,有被逐的,有被监禁的,有被杀的等等。那些悔改的人就优待犹太人,给他们吃,给他们喝,给他们穿,探病探监等。不过,这是很危险的。但他们为主的缘故,就是被杀也不怕。那些不信的人对被迫害的犹太人就不是这样。请听耶稣的话:“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太25:35-36)这是义人的态度。但那些不信的恶人就不同了:“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42-43节)他们因为不信,所以对犹太人没有好感。他们被定罪就是在此。

 

第四章 不守本位的天使受审
读经:“又有那些不守自己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的天使,主用永远的锁链把牠们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犹6新译)
第四个审判就是“天使受审”。上面所说的几个审判,都是“人类”受审,而这个审判就是天使受审。不过,这个审判与我们的关系不大,所以我们只简单地说说。
一、时 间
当以上3个审判结束后,神就要捆绑撒但1000年,把牠扔在无底坑里(启20:1-3)。基督要开始设立千禧年国。及至千禧年国完毕后,祂就要把撒但扔在火湖里(启20:7-10)。当撒但被扔在火湖里之后,神就要对付那班犯罪的天使——撒但的部下。牠们是在洪水前犯了罪的。神先对付那头头撒但,其后再来审判牠的部下。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在那一日,但神已定了日子,称为“耶和华的大日”(详看以赛亚2:9-22)。
这班犯罪的天使现在是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这个黑暗坑就是彼得后书2:4的“地狱”。这里的“地狱”与其它经文的“地狱”,在原文不是一个字。其它经文的“地狱”是“疾恨拿”Gehenna,而这里的“地狱”是另一个地方,希腊文是“他他拉斯” Tartarus,又叫做黑暗坑或黑暗处(犹6)。牠们现在是在黑暗中受苦,但将来还要受审判。牠们现在只是在黑暗坑中“等候”(彼后2:4)。
二、审判官
谁审判天使呢?谁才配审判牠们呢?这无疑是我们的主,因祂有资格作审判官:“并且因为祂是人子,就赐给祂行审判的权柄。”(约5:27)一切审判的事都是由耶稣主办的;除祂以外,并无别人可以替祂施行审判,就是圣父与圣灵也不能,因为祂们没有身体,未经受人的一切痛苦,所以“父不审判什么人”(约5:22)。父不审判人,也不审判天使。祂可以审判天使,但祂喜欢把审判的权柄交与子,由祂施行。

除耶稣以外,还有谁可以审判犯罪的天使呢?请念哥林多前书6:3 “岂不知我们要审判天使么?何况今生的事呢?”信徒有权柄与主一同审判天使。我们不要以为奇怪,圣经这样说,我们就这样信。哥林多圣徒的灵性很幼稚,他们常常分争。他们不只相争,而且他们还要求教外人来调解他们的争执。他们不求教会里的人来解决,反而彼此告状,打起官司来。保罗责备他们不应在教外人面前求审,因为信徒将来要审判世界,我们不该闹到世人面前求解决教会的争执。我们将来不只要审判世界,连天使也要被我们审判。许多人以为这是了不得的事,信徒要审判天使!他们并不知道人比天使的地位高。天使只不过是我们的仆役(来1:14),我们为什么没有权柄审判天使呢?

三、案 件
牠们之所以受审,是因为牠们“不守本位,离开自己住处。”(犹6)因为不守本位,就要受审判。人类犯了罪,有基督代死,偿还我们的罪债;但天使犯罪,耶稣没有为牠们设立救法:“祂并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亚伯拉罕的后裔。”(来2:16)天使犯罪,要受永远灭亡的裁判,没有得救的盼望。为什么呢?原来撒但自己去犯罪,跟随牠的天使也是自己不甘愿守住本位,而要离开自己的住处。人类犯罪就不是主动去犯,而是由魔鬼藉着蛇诱惑他们去犯的,所以神要为人类设立救法,而不为天使设立救法。牠们绝对没有盼望。要明白“不守本位”的真意,我们还得简单地看看牠们的首领撒但所犯的罪。以西结书28章借推罗王说撒但:“你是那受膏遮掩约柜的……后来在你中间又察出不义,因你贸易很多,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以致犯罪,所以我因你亵渎圣地,就从神的山驱逐你……。你因美丽心中高傲,又因荣光败坏智慧……。”(结28:14-19)以赛亚书14章借巴比伦王说撒但:“……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赛14:12-14)我们从这两段经文可以看清撒但所犯的罪:“察出不义”、“就被强暴的事充满”、“亵渎圣地”(这里的圣地,原文没有,指的是天上的圣所)、“心中高傲”、“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牠不甘心当天使长的职责,牠要升到神的宝座,要与至高者同等,牠亵渎天上的圣所。你看,牠要与神同等,甚至代替神。这个罪极大,所以神不拯救牠。牠的部下——天使——跟着牠背叛神,所以也犯了这个不可赦的罪——不守本位。因为牠们不守本位,离开自己的住处,就定了罪案。好可怕的事呀!感谢神!因祂不叫我们做天使而要我们做人。神爱世人!可惜许多人不自爱,神整天向我们伸出拯救的手,可惜很多人不理会,结果还要灭亡!盼望我们能认识这极大的恩典,及早相信耶稣做我们的救主!

四、审判的结果
牠们既受了审判,就定了刑罚。牠们早就被拘留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牠们只是在那里等候,而不是永远在那里。犹大书第6节“永远拘留”应译作“主用永远的锁链把牠们拘留在黑暗里,等候大日的审判。”这就很清楚了,原文不是“永远拘留”,而是“用永远的锁链把牠们拘留”。如果是“永远拘留”在那里的话,那“等候”二字就用不着了。既说“等候”,就不是永远留在那里。当牠们经过审判之后,牠们也不再回到黑暗坑中受刑罚,而是要到火湖里受永远的刑罚,和撒但永远在一起。牠们起初跟着撒但不守本位,离开住处,结果也跟着撒但一同在永远的火湖里受痛苦。

五、教 训
这个审判虽然与我们没有多大的关系,可是我们不能不注意这个审判。我们可以从中吸取教训。无论那一节经文都对我们有教训,这是我们不能轻忽的。请我们再念彼得后书2:4“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曾把牠们丢在地狱(他他拉斯),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请我们特别注意“就是”、“也没有”几个字。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我们犯了罪,神一再宽容我们!但我们千万别藉恩放纵,免得要受更大的报应。虽然天使不比我们高,然而天使也是神所造的,况且神造天使比造人类早。“就是天使犯了罪,神也没有宽容”这句话,同时也是警戒我们不要故意犯罪的。


关于传福音这件工作,很多人不愿意干。他们不只不愿献身传道,甚至连对人传福音也觉羞耻。请注意!天使很想传福音,可是神没有把这件高贵的工作交给他们:“……那靠着从天上差来的圣灵,传福音给你们的人,现在将这些事报给你们;天使也愿意详细察看这些事。”他们只能“详细察看”,但不给他们传福音的职责。至于在灾中传“永远的福音”的使命,和这时传恩典的福音是有分别的(启14:6)。司布真说得好:“我不愿我的儿子从传道的地位上跌落做君王。”真的,做王还不如做传道,对人传福音是极尊贵的,所以我们当尽力多作救人的工作,免得我们被审的时候见羞。犯罪的天使固然不能传福音,就连不犯罪的天使也没有资格传福音,只有基督徒才可以而且应该传福音。十分可惜,一个极其尊贵的圣职竟然被很多人看作是低下的、可耻的工作。巴不得圣灵开我们的心眼,使我们看清楚传福音的尊荣和重要。我们不一定要做传道人,但我们如果蒙神呼召,那就不要推辞。我们每一个基督徒都有一个神圣的职责,传福音是我们的天职。我们努力传福音,多人因此得救,我们也因此蒙大恩!>>>第五章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第五章 白色大宝座的审判
读经: 启示录20:11-15
这是最后的一个大审判,审判一切不信的死人。

一、审判的时间
我们知道这是最后的一个审判,什么时候开始进行呢?这当然不能在新天新地的时候才施行,因为那时没有罪恶,也没有审判。所以这个审判必定是在千禧年国度之后,新天新地之前。但准确的日子是没有人可以知道的,只有神自己决定:“因为祂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祂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祂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徒17:31)神已经定了一个日子,要审判天下。
二、审判的地点
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基督要在白色大宝座上施行末后的审判。这个宝座是立于空中的,因为那时“……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无可见之处了。”(启20:11)天地逃避了,只有空间,白色大宝座自然是在空中了。
请我们分清几个宝座:在空中审判圣徒的时候,有一个宝座安置在天上(启4:2)。在地上审判万民的时候,有一个荣耀的宝座立于地上(太25:31)。将来圣城新耶路撒冷从天而降,城的中央有一个宝座。这是天家的宝座,是“神和羔羊的”,只有一个(启22:1)。现在我们所要说的不是那些宝座。那些宝座:一个是“宝座”,一个是“荣耀的宝座”,一个是“神和羔羊的宝座”。现在所要讲的是“白色大宝座”,这个宝座不是在天上,而是在空中。
白色”表明至圣公义;祂要按公义审判世人。
三、被审判的人
有些信徒以为我们将来也要被审于白色大宝座。绝对不是,凡得救的人早已在被提后受了审判。又有些人以为这个审判是审判所有不信的人。这也不完全对。因为活着不信的万民已在千年国之前被审过了。站在白色大宝座前的人都是历世历代不信的死人:“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启20:12)他们是死人,但那时他们复活了:“于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13节)或者有人说:“天地既然都逃避了,哪里来海、死亡和阴间呢?这不都是在地球里的吗?”是,海、死亡(坟墓)和阴间(疾恨拿)都是在地球里的。地球逃避了,但不论它逃到哪里去,它还得交出其中的死人,交到白色大宝座预备受审。这有什么不可以的呢?耶稣不是向死而不复活的人施行审判,而是先叫他们复活:“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5:29)有人以为只有基督徒才能复活,这里给我们看见“作恶的”也复活,他们带着复活的身体来受审,被定罪。称他们为死人,因为他们不只身体死了,而且他们的灵也死了——灵魂身体都是死了的人。


所有不信的人都要受审判,无一人可以幸免。当大灾难临到普天下人的时候,许多人要逃避羔羊的面:“地上的君王、臣宰、将军、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启6:15-16)在白色大宝座面前,谁也没有办法可以逃避羔羊的忿怒。
纵使你能走到阴间,爬到天上,藏在深山丛林,藏在海底,或者仇敌被掳,都没有办法可以逃避神的刑罚(摩9:2-4)。何况在空中白色大宝座受审时,他们没有阴间可下,没有天家可上,没有高山可爬,没有海底可藏,也没有仇敌来掳。他们只得站在宝座前等候审判。

四、审判时所呈的案件
我们知道,不信的人所犯最大的罪就是不信。不过,除了这件大罪之外,还有别的罪恶要呈现出来,受主的审查:“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20:12)这节经文提到两种册子——生命册与案卷。
1.生命册
生命册是记载信的人的名字,不信的人当然找不到他们的名字了。主用所流的宝血,已经买赎了全人类。无论信与不信的人都被赎:“从前在百姓中有假先知起来,将来在你们中间也必有假师傅,私自引进陷害人的异端,连买他们的主他们也不承认,自取速速的灭亡。”(彼后2:1)“连买他们的主”,证明主用宝血买赎了全人类,不过有些人承认,有些人不承认吧了。主耶稣作成了救恩,我们各人必须用信心来接受,这样,我们的名字就在生命册上了。当不信的人站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的时候,耶稣就拿出生命册给他们看,证明他们的名字不在里面,定他们的罪就在此。有些挂名信徒从来没有悔改信主。他们只是为名利加入教会,他们的名字只在教会的名册之内。生命册既然没有他们的名字,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
2.案卷
除了那本生命册之外 ,还有好些案卷摆列在众人面前。生命册只有一卷,而案卷就多了,原文是众数式。生命册是记载信徒的名字,案卷是记载不信者的一切行为;生命册是定人的得救与否,案卷则是定不信者所要受的刑罚轻重。赏赐有大小,刑罚也有轻重。路加福音12:47-48有“多受责打”与“少受责打”之分,这是说到信徒因工作的不忠而受责打的多少,请我们另外看两节关乎灭亡者受刑有轻重之分的经文:“但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太11:22,24)推罗、西顿与所多玛的罪虽然很多,但他们没有亲眼看见主行神迹,也没有听主亲口讲道。他们只听先知们讲道而不信,受的刑罚当然比较轻点,容易受一些。但哥拉汛、伯赛大、迦百农就不同了,他们的耳有福,可以听见主讲道;他们的眼也有福,能看见主行神迹。可惜他们仍不悔改,所以他们将必受更重的刑罚。刑罚是有轻重之分的。
人的良心有时很好,但有时会失常。许多人说:“我凭良心行事。”但能真正凭良心行事的实在没有几人!如果我们的良心在正常情况下,他能够使我们自责求恕。审判的时候,我们的良心也要定我们的罪呢!
很多人记忆力很好,但亦有不少人记忆力很差。不过,到审判的时候,我们什么都记起来了,而且比现在更清楚。保罗说:“我们如今仿佛对着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林前13:12)慕迪先生说:“我一次失足落水,忽然记起一生的事情,所有都显在我的眼前。”一个人临死的时候,他平生的事往往会浮现在眼前,及至死了以后,我们生前的一切,灵魂就更清楚了。当审判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把生前一切的事活现眼前。我们不能说自己无罪,我们的记忆也要定我们的罪了。
总的说来,案卷都是记载人的一切行为,为要定刑罚轻重。

五、没有人可以推诿
前面我们已说过,没有一人能逃脱。现在我们要说到没有人能推诿他们的不信。当审判的时候,有人要推诿说,我们以前听不明白,所以不信;有些人说,我们在乡村,没有福音堂,所以我们不相信。
1.“听不明白”
他们要说,我们常常听福音,可是总没有人能说服我。请我们念马太福音12:41“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尼尼微人只听约拿传悔改的道,他们就都悔改了。现在我们有一位比所罗门更大的——耶稣——神的儿子。我们有祂的话,比约拿讲的更清楚。如果我们听了神儿子的声音也不信,还有什么可以推诿的呢!
2.“没有福音”
又有些人说,我们在乡间里,没有福音听。如果要跑到城镇去听的话,那是多么艰辛呀!请我们再念马太福音12:42“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这节经文告诉我们,南方女王不远千里而来(这南方是现在的埃塞俄比亚),为要听所罗门智慧的话。现在我们在乡间,离城不过数10里,竟不肯到城镇去听比所罗门更智慧的话(耶稣的话),倒比不上南方女王呢!难怪主耶稣说:“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那时,当我们见到尼尼微人与南方的女王起来定我们的罪的时候,我们便无话可说了,还有什么可推诿的呢?
3.“眼不能见”
还有人推诿说,我们所以不信,是因为眼不能见到要信的真神。这也不成什么理由。请听:“然而为自己(神)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就如常施恩惠,从天降雨,赏赐丰年,叫你们饮食饱足,满心喜乐。”(徒14:17)“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显明在人心里,因为神已经给他们显明。自从造天地以来,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虽是眼不能见,但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罗1:19-20)


从以上几节经文看来,我们就应当知道实在有神:祂为自己未尝不显出证据来。当我们见到祂所施的厚恩,从天降雨,有丰年等,就确知除非有一位神来管理,否则不会有这样奇妙的结果。人可以想出许多理由来说,这是“自然”的,水气上升成了云,云满了便下雨,有雨降自有丰收。可是他们不知道这一切都是由造物主而来。藉着所造之物,就可以晓得,叫人无可推诿。一个时钟,绝不会自然而有,必有一位造钟的人把它造成的。看看我们自己是怎样来的,便知道必有一位造我们的。我们不能说,我们只由父母生出,因此我不信有神。请问谁给我们生命呢?父母若只生我们的身体而神不给我们生命,我们怎能活着呢?只要我们平心静气想一想,就知道有神了。既知道有神而不信靠,还有什么可以推诿呢?
六、审判后的结果
头3个审判与末后两个审判有点分别:头3个审判后的结果有善恶之分,赏罚之别,而末后两个审判就不同了。这两个审判的结果都是一律被扔在火湖里受永苦,不过等级不同就是了(路10:12,14)。审判后的结果是:“若有人名字没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20:15)也许有人说,“若有人”几个字证明还有人得救。这是臆断。所有被审判的都是不信的死人,而生命册只记载信者的名字。“若有人”就是“无论谁”的意思。谁的名字不在,谁就要灭亡;谁的名字记在生命册里的就得救。这不意味着被审的人是有得救的。所有不信的人是没法找到他们的名字的,所以他们就要灭亡。那时,你不能请别人代祷,亦没有人劝你悔改相信,你只得永远灭亡,在火湖里受永苦,绝没有翻身的机会了。所以我们应当趁着还有今天,就当悔改:“看哪!现在正是悦纳的时候;现在正是拯救的日子。”(林后6:2)“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是已经出死入生了。”(约5:24)


弟兄们,你们不要彼此埋怨,免得受审判。看哪,审判的主站在门前了。”(雅5:9)这里并不是说,不彼此埋怨,就可以免受审判。这和哥林多前书11:31的口气一样:“我们若是先分辨自己,就不至于受审。”这也不是说,我们可以不经空中的审判,下文就说:“我们受审的时候,乃是被主惩治,免得我们和世人一同定罪。”(林前11:32)主快再来了!我们很快就要被提到空中去接受审判。我们应当儆醒预备,过着圣洁得胜的生活;我们也当抓紧机会多作主工,作金银宝石的工作。那些还没有相信的人,应当赶快回头,接受耶稣基督做你个人的救主,这样,就不会站在白色大宝座前后悔。凡在生命册上找不到名字的人,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永远受痛苦!

一九四九年八月四日初稿
二○○○年九月增订
作者:林献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