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徐佳莹五线谱:交换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0:17:18

交换婚,顾名思义,是通过相互交换婚姻对象而构成的婚姻形态。即甲方男子在娶乙方女子为妻室的同时,作为交换的条件,甲方的女子亦嫁与乙方男子为妻,或甲、乙双方建立世婚关系,凡成婚之事均在甲、乙双方中缔结。交换婚显然带有较浓的母系族外群婚的色彩,所区别的是母系族外群婚甲乙双方同辈份的男女具有群体的共为夫妻的特点,而交换婚则只具甲乙双方特定的一对男女互为夫妻的特点。《尔雅?释亲》说:“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这种称谓除带有母系舅权的原始色彩外,事实上则是交换婚的产物,即因为在交换婚中自己的姐妹因交换关系嫁进妻子的母亲家,她们称其丈夫也即自己的妻子的父母为舅和姑,故自己也就称妻子的父母为外舅、外姑。《周易》、《屯》六二、六四爻辞、《贲》六四爻辞、睽上九爻辞均见“匪寇婚媾”之言,《震》上六爻辞也有“婚媾有言”、《左传》有“婚媾姻亚”之语,这里的婚媾之媾,按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的释意是重叠交互为婚,其实质就是交换婚。看来,《周易》时代存在交换婚是毫无问题的,而且这种交换婚大多是通过“寇”(即抢夺)的形式来实现的,这就意味最早的交换婚是建立在掠夺婚基础上的。《诗?大雅?思齐》:“思媚周姜,京室之妇”,这位周姜是太王古公亶父的妃子。从古公亶父以来姬(周族的姓)、姜(齐国始祖太公望一族的姓)两姓(氏族)便是世代相互通婚的。这些现象说明交换婚在西周时期是十分盛行的,而且,对春秋时期的姬、姜两姓继续世代交换联姻习俗的沿续发展予以重要的影响。
  西周时期姬、姜两姓的世代交换婚是属于统治阶层的交换婚,这种世代的交换婚是建立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的,故从婚姻目的而言,这种交换婚也是一种政治联姻。上行下效,统治阶层的交换婚俗也自然会影响到下层民众,广大民众出于彼此负担不起大量聘礼的原因,故也很快地将交换婚俗流行推广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