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boys和她的邂逅:假如我向贪官借点钱他会借给我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7:14:03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原副主任白志涉嫌受贿75万元一案。(2011年12月6日《法制日报》) 

  有趣的是,报道称,被告人白志当庭对部分指控事实予以否认,辩称其中70万元系借款,1万元系对方所送生日礼金。 

  又一个贪官“借钱论”出笼,让人想笑都笑不出来。如果按照现代流行的说法,领导干部也是人,向亲朋好友借点钱也是无可厚非的。 

  然而,但检方的指控却让我们无言以对:1999年至2010年,被告人白志先后利用其担任重庆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计算机监察科科长、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副处长、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政委的职务便利,为重庆智多信息发展有限公司在研发网络安全管理系统并在重庆市各网吧推广使用提供帮助;为重庆爱思网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安部门合作开发“电子证据提取过程审计系统”项目等事项提供帮助;为重庆南华中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承接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项目等事项提供了帮助。为此,被告人白志先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75万元。 

  要知道,什么叫“铁证如山”,这就是铁证如山。要懂得,法律不冤枉一个好人 也不能轻易放过一个坏人。面对这样的事实,想用“借钱论”来抵赖狡辩过关,显然是不可能的。 

  想想看,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就算人家“借钱”给你,肯定也要有个说法,不然人家干吗平白无故地“借”75万元给你,这恐怕是“地球人都知道”的事儿。作为重庆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原副主任,白志并不是“白痴”,也是“受了大半辈子革命教育”了,不会不知道这个理儿吧?况且75万元,也不是个小数目,按老话说,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75万元的往来,连一张借条都拿不出来,骗3岁的小朋友可能都通过不了,何况是庄严的法庭了。 

  但是,细细想来,贪官的此类“借钱论”,白志也并非是第一人。北京市原交通局副局长、首发公司董事长毕玉贪妻子王学英涉嫌伙同其丈夫共同受贿而受审时,王学英承认收受23.1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91.28万元的事实,但她认为那是“借用”,是“朋友间”的“好借好还”,如果被判受贿罪,她“实在感到委屈”。一次就收下人家23万多美元,还能在庄严的法庭上声称“如果被判受贿罪”,将“实在感到委屈”,真是让人咋舌。还有北京市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智勇被指控受贿罪时,也辩称是借钱投资。 

  正因如此,阅读报道,笔者想到了这个话题:假如我向贪官借钱,他会借给我吗?答案是很清楚的,肯定不会借。因为我对他来说,既不是“潜力股”,又不能为他创造即时效益,他干啥要借钱给我呢?所以,贪官的此类“借钱论”,是根本站不住脚的,在铁证如山和强大的反腐声势下,只能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