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yj5 1图集a b6:蔡英文被曝任行政院副院长时用政府基金投资自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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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被曝任行政院副院长时用政府基金投资自家企业
2011年12月09日 08:38
来源:东南网 作者:刘强
东南网-海峡导报12月9日讯(驻台记者 刘强)蔡英文担任“行政院副院长”期间,曾要求“行政院国发基金”投资后来她出任董事长的宇昌生技公司?台“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日决议,将当初核准投资的极机密文件解密送交 “立法院”,以厘清“国发基金”投资宇昌的始末。“经建会主委”刘忆如表示,愿意尽快研究极机密的解密程序,一周内应可以解密。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昨天报告 “行政院国发基金”投资宇昌生技公司与台懋生技创投公司案,内容提到2007年2月15日,时任“经建会主委”的何美玥奉时任“行政院长”苏贞昌和“副院长”蔡英文之命,“在某些条件下”由 “国发基金”投资2000万美元给与美国Genentech公司合作的新公司。
多位国民党 “立委”质疑,为何“国发基金”在这家公司没有成立之时,就可以极机密方式投资一家不存在的公司,因此要求将极机密文件解密,并送交“立法院经济委员会”。
“经建会主委”刘忆如表示,宇昌生技(现更名为中裕新药)已经上柜,目前每股净值4.5-5元(新台币,下同),国发基金以10元投资,亏了一半多。
蓝营“立委”丁守中质询说,按照规定,岛内公务员离开职务3年内,不得担任相关公司职务,但是蔡英文在离开 “行政院副院长”职务之后,就转任宇昌生技董事长,是否有违反公务员“旋转门”条款?
根据岛内 “公务员服务法”第14条之一的“旋转门”条款,公务员在离职后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
刘忆如表示,“违法”的部分,她不能先认定,也不方便评论。但宇昌案没有申请人及申请程序,违背“国发基金”申请规则,在她任内绝对不可能发生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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