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池县有几个火车站:关于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问题的探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8 11:54:42

摘  要:本文论述了地勘单位的事业属性、职能和“企业化经营”等问题,对地勘单位实行“企业化经营”改革的步骤作了具体分析。

关键词: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问题;探讨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37号《关于印发〈地勘队伍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地勘单位要实行“属地化管理、企业化经营”的改革方向,国办发〔2001〕2号《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所属地质勘查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煤炭、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地勘单位的“企业化经营”作了具体安排,国办发〔2003〕76号《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地勘单位在实行属地化管理并逐步实现企业化经营的改革过程中的有关问题作出规定。“属地化管理”就是在单位管理上实行属地原则,自1998年煤田地质单位率先随煤炭企业下放后的三年内,地勘单位的属地化管理相继完成。“企业化经营”就是在单位经营上实行企业模式,如何实现企业化经营,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共同课题。现就企业化问题提出几点看法,以供探讨。

    一、地勘单位的事业属性

    (一)什么是事业单位

    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52号令颁布实施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设立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某方面公共服务,都是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的,对政治体制的运行、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的正常进行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支持和保障作用。

    (二)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的经费来源渠道主要有财政拨款、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社会组织出资和接受捐赠等。按照经费来源渠道,事业单位可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三类。

    (三)地勘单位的事业属性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界定:勘察(探)设计事业单位是指对水文地质、地形地貌、地质矿产等进行调查、探测,以及对建设项目进行规划、设计的机构组织。其经费来源主要靠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费。其职能主要有:

    1、政府赋予的行业管理职能,国家和地方公益性事业和地质勘察项目管理,实行经费预算制。

    2、人事管理。对本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人事政策进行管理。离休和退休人员待条件成熟后可移交政府社会保障部门管理。

    3、国有资产管理。履行使其保值增值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地质勘查队伍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3〕76号)重申了“未改制为企业的”地质勘查单位的事业属性和地质勘查队伍在改革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的保护性政策。

    二、“企业化经营”的含义

    企业是指从事生产、流通或服务性活动的独立核算单位。

    企业化是表示转变成企业性质或状态。

    企业化经营就是实行企业经营模式。国办发[1999]37号文件对地勘单位的定位是:从事资源勘察、开发和工程勘察工作,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和服务创收,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

    “企业化经营”不同于“事改企”。“事改企”就是先到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事业法人注销手续,把事业单位的牌子摘掉,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法人注册手续,换上企业单位的牌子。即指单位成建制地改为企业。

    可见,地勘单位的“企业化经营”就是在管理上归属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在经营上按照企业模式运行,在属性上仍是事业单位。

    三、走好企业化经营之路

    根据国家关于地勘单位改革的政策,可以预测到地勘单位的发展趋势是:名义上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实际上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最终成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地勘单位实行“自收自支”之日,就是实现“企业化经营”之时。目前,地勘单位要抓住国家给予的有限的政策优惠期,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序推行“企业化经营”。

    (一)继续利用事业单位的合法身份开展经营

地勘单位具有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中心颁发的事业法人证书和各级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类勘查资质证书,以此长期从事各类地质勘察、找矿工作,为国家能源、化工、金属、建材、国防工业做出重要贡献。今后,地勘单位还将利用事业单位的合法身份承揽国家和地方计划项目,享受国家税收等优惠政策。

    (二)投资组建企业,实行事企分开管理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我国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地勘单位面临更大的机遇和挑战,除国家和地方计划地勘项目外,更大成分要面向市场从事工程勘察、多种经营和服务性创收,单靠事业单位的牌子已不能适应市场的需要,必须通过组建企业的形式,以主要发起人的身份对企业控股,凭注册的企业法人证书和从业资质证书对外合法经营,做到事业与企业并存、分开经营和优势互补。

    (三)企业组建模式和步骤

    1、以地质局为单元进行资产重组,局和队共同发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局通过控股的核心企业实现对集团的决策和管理。

    2、以队为单元组建区域性专业化子公司。核心企业、队和职工持股会联合发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核心企业控股为宜。

    3、以局原有经济实体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组建直属专业化子公司。核心企业、局机关和职工持股会联合发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以核心企业控股为宜。

    4、以子公司为单元组建单一性孙公司。子公司、队和职工持股会发起成立股份有限公司,以子公司控股为宜。

    5、核心公司、子公司和孙公司联合组建企业集团。

    (四)企业注册资金的来源

    地勘单位组建企业的注册资本金由发起人筹集。可以作为发起人的有三类:

    1、局和队。作为事业单位,局和队占有经营性国有资产,必须通过资产重组,对现有资产进行重新划分。大型设备和管材等可动产应划归局所有,房地等不动产和小型设备应划归队所有。为此,局和队应按变更后的资产变更事业单位法人登记。

    2、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对50%以内的注册资本进行投资办企业。

    3、职工持股会或自然人。中央财政在地勘单位下放时所给的事业费基数是用来养人和公益性地质事业支出的。地勘单位为了生存和发展,把本来应该发给职工的部分工资截留下来集中投入再生产,在帐务处理时把这部分投入资金变成了国有资产,反过来再为其保值增值。这种做法看起来合法无误,但实际上有悖于国办发[1999]37号文件精神,直接损害了职工的利益。合理的做法应是通过合法程序,把职工应得到的工资、津贴和奖金如数发给大家,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再通过集资手段把职工的一部分资金集中起来,利用职工持股会或职工自然人代表的形式进行投资,把职工的出资变成股权。职工持有公司或职工持股会的出资证明,成为公司的股东。

    (五)企业的经营目的

    公司的经营目标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经营目的就是坚持保证实现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兼顾的原则。公司的经营范围应与事业单位的经营范围交叉定位,做到优势互补,突出整体实力,实现规模效益。

    (六)企业的经营管理

    公司要实行权责分明、管理科学、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机制,必须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投入国有资产的局和队要选任股东代表,做到企业所有者拥有企业剩余价值索取权和企业分配的最终控制权,企业的薪酬政策和人力发展政策都须得到股东的同意。董事会由股东代表、利益相关者(职工、债权人等)代表和外部的独立董事(法律、财务、审计、科技和管理专家等)组成,下设提名委员会、薪酬和评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建立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等制衡机制和工作程序,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经理要按照《公司法》各司其职,做到两权分离、各服其责。

    公司实行薪酬激励制度,由董事会的薪酬和评估委员会参考市场同行业薪酬的统计分析数据,提出公司薪酬(工资、奖金、福利计划和长期激励)方案,供董事会讨论,待董事会决定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薪酬和评估委员会负责方案的实施。其目的是调动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长期工作积极性。

    四、“企业化经营”带来的职能变化

    地勘单位在推行“企业化经营”改革的同时,事业单位原有的部分职能会发生变化,应适时进行调整。

    (一)人事管理

    1、局和队作为事业单位对职工仍按国家和省有关人事政策进行管理,只要单位性质不发生根本性变化都要坚持履行人事管理职能。

局和队把受聘到企业工作的职工叫着“派往企业工作”,并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仍按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留其事业单位职工身份,发给其原有的档案工资,以免他们的各种切身利益在改革中受到损失,解除其后顾之忧,鼓励和支持他们安心到企业工作。

    2、公司实行聘用合同制。地勘单位组建的公司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聘用总经理、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部门经理聘用工作人员的全员聘用制。

公司所需人员原则上应从局和队事业单位内部聘用(少量特殊岗位可以对外招聘),受聘职工须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公司实行薪酬激励和效益工资,在公司盈利的前提下,使受聘职工的收入总量要高于在事业单位的收入水平。

    3、建立局和队事业单位与公司人员互通机制。局和队应鼓励有专业技术和经营头脑的骨干到公司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后备干部到公司挂职锻炼;对于在公司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要大胆提拔任用。凡公司拟聘用的人员有关局和队要放行,凡公司解聘的人员有关局和队要及时调回。

局和队要预付到公司工作人员的档案工资。公司要实行全成本核算,定期清算局和队垫付的工资。局和队可视公司经营状况给予明补或奖励,具体条款要在经营目标责任书中明确规定。

    (二)资产管理

    地勘单位组建企业后,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尤为重要。为了对投入企业的资产进行监管,局和队应单设资产管理部门,具体履行国有股权的管理职能。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受托出任国有股股东代表,出席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

    总之,地勘单位的改革正处在关键时刻。“企业化”的层次放到局和队哪一级?事业费还能保多少和多久? “野战部队”的组建前景如何?这些改革举措都将关系到地勘单位的前途和命运。我们必须有足够的应对措施和心理准备,才能争取主动,把握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