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尔加里到香港: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不得扣除项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30 01:55:38

2011年注税考试复习资料不得扣除项目

 2011-4-21 16:52:00   文章来源:财考网 打印 | 复制链接 |  本文Pdf下载 |  本文Word下载   

 

  小编提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2.企业所得税税款。

  3.税收滞纳金。

  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5.超过规定标准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支出。

  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