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莫泰酒店招聘信息:[转载]担保及反担保方案设计(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3:39:15
原文地址:担保及反担保方案设计(三)作者:金振朝

    、还款次数

   除非企业主动要求,多数情况下企业希望到期一次还款,但从担保公司风险控制的角度,越早还款越容易降低贷款担保的整体风险。其一,多次还款可以避免企业到期一次还款的流动性压力;其二,根据企业的经营收入和现金流量设置等额还款,可以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达到提前还款目的;其三,在担保物的评估快速变现价值低于担保贷款金额的情况下,等额还款可以缩小风险敞口。例如,如果担保贷款500万元,抵押物评估净值只有350万元,存在150万元的风险敞口,如果企业自贷款发放次月起每月等额还款20万元和按月付息,贷款到期前一个月贷款本金已经偿还了220万元,剩余280万元本金及最后一月利息,恰好能为抵押物评估净值所覆盖。

   当然了,企业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具体如何还款,何时开始还款,每次还款数目都需要在具体项目方案设计中与企业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灵活把握。假如有的企业坚持要求到期一次偿还全部贷款,即使抵押物存在较大的风险敞口,也应当根据企业的情况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

   五、反担保措施

   关于反担保的种类及设立要件,将另行介绍,这里仅谈谈担保方案设计中的反担保设置基本原则。一般来说,对于初次接触担保业务和听说反担保介绍的从业人员,常常容易偏离中心和方向,设置一些貌似可靠,实际无用的反担保。结合从业实际,可归纳以下几条反担保设置原则:第一,量身订做原则。中小企业的差异性和需求多样性决定了其担保融资方式的千变万化,担保及反担保方式案设计一定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设置。第二,注重实效原则。像股权质押、车辆抵押、动产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反担保措施,通常只能作为辅助性的选择,如果大量设置,弄得反担保花里胡哨的,既招惹客户反感,又无实益,应慎重选择。第三,合法性原则。通常人的担保法律规定的设立的条件相对宽松,但也应符合担保法的基本规范,如果是物的担保,则法律要求相对严格,应遵循物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种类、方式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