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周边一日游旅行社:奔丧第三十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3:31:53

奔丧第三十四

【题解】

郑玄说:“名曰《奔丧》者,以其居他国,闻丧奔归之礼。此实逸《曲礼》之正篇也。汉兴后,得古文,而礼家又贪其说,因合于《礼记》耳。”孔颖达认为,郑玄所说的“逸礼”,即《汉书·艺文志》所载之《礼古经》,因其藏在秘府,所以叫做逸礼。本篇与《投壶》,是《逸礼》中的两篇。王夫之说:本篇所记,是士的奔丧之礼。而天子、诸侯、大夫的奔丧之礼,也不过是在此基础上有所改动而已。本篇文体,也与《仪礼》各篇相似。

【原文】

奔丧之礼①: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②,尽哀;问故,又哭尽哀。遂行,曰行百里③,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未得行④,则成服而后行。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哭辟市朝⑤。望其国竟哭⑥。

【注释】

①奔丧之礼:这四个字是全篇的总纲。奔丧:王夫之说:“奔丧者,身在异国闻讣而归服丧也。奔者,急避疾驰之辞”

②使者:家中派出的报丧者。

③日行百里:古时吉行(为吉事而行)日行五十里,奔丧事急,故倍之。

④若未得行:指因有重要公务在身,如出使归来尚未 向国君汇报,为将在军须等人接替等等,所以不能马上动身。

⑤哭辟市朝:担心惊动众人。辟,通“避”。市朝,偏义复词。指集市。

⑥望其国竟哭:据郑玄说,这是指奔父丧者而言,而且从此以后就且哭且行。

【译文】

奔丧的礼节:刚一听到父亲(或母亲)去世的噩耗,二话不讲,只用哭泣回答使者,尽情地痛哭;然后向使者询问父母去世的原因,听过使者的叙述以后,接着又哭,尽情地痛哭。于是就动身上路。每天的行程是一百里,白天赶路,夜间住下休息。只有奔父母之丧,在天上还可以看到星斗时就早早起身赶路,到晚上满天星斗时才停下来休息。如果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马上动身奔丧,也可以在三天成服之后再动身。在奔丧的路上,每经过一个国家的国境线都要哭,哭到充分发泄了心中的悲哀为止。哭时要避开集市。望见本国的国境要哭,而且从此以后就哭不绝声了。

【原文】

至于家,入门左①,升自西阶②,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③;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绎于序东④,绞带⑤;反位,拜宾成踊;送宾,反位。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⑥,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⑦。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曰成服⑧,拜宾、送宾皆如初。

【注释】

①入门左:吉时则入门右。

②升自西阶:居丧之礼,孝子上堂下堂皆不走昨阶。

③括发:详见《丧服小记》注释。

④袭:穿好衣服。续(die迭):缠在头上和腰间的麻布孝带。序东:不是指堂上的东序之东,而是指堂下对着东序的直线位置之东。

⑤绞带:一种用宜麻做的孝带,系于腰间,其作用相当于吉时的革带。孙希旦说:“初服时即绞之,故谓之绞带。”

⑥众主人:主人的庶兄弟。

⑦次:谓倚庐。详见《丧大记》注释。

⑧三曰:郑玄说:“三曰,三哭之明曰也。”实际上就是奔丧者到家以后的第四天。

【译文】

到了家门口,从门的左面进去,从西阶登堂,走到灵枢东面,面朝西而跪,放声痛哭,尽哀而止,这时候要脱去吉冠,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然后从西阶下堂,在昨阶之东就位,面朝西痛哭,同时还要跺脚;然后到东序东边穿好衣服,戴上麻经,系上绞带;然后再回到昨阶东边主人的位置,拜谢宾客,跺脚大哭;然后将宾客送到殡宫门外,再回到昨阶东边主人的位置。如果有的宾客迟到,作主人的还要向他们拜谢,跺脚大哭,送客出门,都和刚才所作的一样。送过宾客之后,主人的庶兄弟、堂兄弟都走出殡宫门,出门以后就停止哭泣,然后阖上殡宫的门,赞礼的相就告诉主人该到倚庐去了。第二天早晨哭灵的时候,仍然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大哭。第三天早晨哭灵的时候,’还是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大哭。第四天才把整套丧服穿戴齐备,但”对于来吊唁的宾客的拜谢和送出,其礼数仍和第一天一样。

【原文】

奔丧者非主人①,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②,即位袒,与主人哭成踊。于又哭、三哭,皆免袒③。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④,无变也。

【注释】

①主人:指嫡子。

②免(wen问):一种丧冠。详见《檀弓上》注释。

③于又哭、三哭二句:郑玄说:“又哭、三哭,亦入门左,中庭北面,……如始至时也。”

④朝夕哭:丧礼中的一种礼节。既殡之后,每天的早晨和傍晚,死者的亲属都要入殡宫而哭,此礼就叫朝夕哭。朝夕哭的位置是,男子都在昨阶下,妇人都在昨阶上。

【译文】

奔丧的人如果不是主人,那么对于前来吊唁的宾客人替他拜谢和送出。奔丧的人如果是齐衰以下的亲属,就由主在到达家门以后,从门的左边进去,站在院子当中,面向北,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到东序东边脱去吉冠,戴上免,系上麻腰带,再站到自己应站的位置上袒露左臂,主人跺脚痛哭,自己也跟着跺脚痛哭。在第二天早晨、第三天早晨哭灵时,其打扮、其礼数也都和第一天刚到家时一样。如果有宾客前来吊唁,就由主人替他拜宾、送宾。主人、主妇对于奔丧者的到来,都是站在朝夕哭时的位置上等待,不因奔丧者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原文】

奔母之丧①,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免纽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

【注释】

①奔母之丧:孔颖达说:“此谓嫡子,故《经》云之礼’;若庶子,则亦‘主人为之拜宾、送宾’。”拜宾、送宾皆如奔父另据郑玄说,奔母之丧的礼节,除了在第二天早晨哭灵时是戴免以外,其他都和奔父之丧的礼节完全相同。原文多有省略,译文则据本篇第二段做了酌情增加。

【译文】

嫡子奔母之丧,也是到了家门口,从门的左边进去,从西阶登堂,走到灵枢东面,面朝西而跪,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脱去吉冠,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然后从西阶下堂,在昨阶之东就位,面朝西痛哭,同时跺脚;然后戴上免,腰间系上麻带。宾客前来吊唁,嫡子的拜宾、送宾之礼都和奔父丧时一样。只是在第二天早晨哭灵时就不再用麻绳束发,而是戴上免。

【原文】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董①,即位,与主人拾踊②。

【注释】

①董(zhua抓):去骊而露其髻曰笙。缅是束发的帛。

②拾(jujie巨节):轮流。

【译文】

妇人奔丧,是从堂东的侧阶上堂,走到灵枢的东边跪下,放声大哭,尽哀而止髻,再走到自己的哭位上。然后到东序去掉裹发的缅与主人轮流跺脚痛哭。面朝西露出发

【原文】

奔丧者不及殡①,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即位于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②;东即主人位,纽绞带,哭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曰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发,其徐免以终事,他如奔父之礼。

【注释】

①奔丧者:此奔丧者的身份是嫡子。所以未归之前临时主持丧事的人。

②括发:凡括发必袒,而此处未言“袒”,下文的“主人”就是在嫡子这大约是省文。

【译文】

为父亲奔丧的人如果没有赶在停殡待葬期间到家,那就要先到墓地上去,面向北而跪,放声痛哭,尽哀而止。在家代他主持丧事的人接待他的礼数,是在墓左就位,妇人在墓右就位。奔丧者跺脚痛哭,尽哀而止,用麻绳束发;然后到墓的东边就主人之位,戴上麻续,系上纹带,跺脚痛哭;拜谢前来吊唁的宾客,回到原位,跺脚痛哭。这时候赞礼的相宣布哭墓的事情结束。奔丧者于是戴上帽子,回到家门口,从门的左边进去;面向北,放声痛哭,尽哀而止;然后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痛哭;然后到昨阶之东就位,拜谢宾客,跺脚痛哭。宾客退出,主人拜送到门外。有的宾客吊唁来晚了,主人仍然是拜谢、跺脚痛哭、送客这一套礼数,和开始的时候一样。这时候,主人的庶兄弟、堂兄弟都退出殡宫的门,出了门就要停止哭泣,赞礼的相就告诉主人该到倚庐去了。在第二天早晨哭灵的时候,用麻绳束发,跺脚痛哭。在第三天早晨哭灵的时候,仍然如此。第四天才把整套的丧服穿戴齐备。在第五天早晨哭灵的时候,赞礼的相宣告在殡宫要做的事已经结束。为母亲奔丧的人如果没有赶在停殡待葬期间到家”只有在从墓地刚回到家里时用麻绳束发一次,其余的时候都是戴着免行事,除了这一点以外,其余的礼数都和奔父之丧一样。

【原文】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①。免麻于东方,即位,与主人哭成踊,袭。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三曰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注释】

①西面:面朝西。只有主人才面向北。

【译文】

奔齐衰以下亲属之丧,如果来不及在停殡待葬期间赶回,就要先到墓地,面朝西痛哭,尽哀为止。在墓的东边脱去吉冠,戴上免,腰间系上麻带,然后就位,和主人一道痛哭跺脚,然后穿好衣服。有宾客来吊,就由主人拜宾、送宾。来吊的宾客如有迟到者,拜宾、送宾的事仍由主人承担,就像刚才一样。赞礼的相宣告哭墓的事完毕。奔丧者于是戴上帽子,回到家门口,从门的左边进去,面向北而哭,尽哀为止;然后戴上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然后在昨阶之东就位,主人为之拜宾,而奔丧者跺脚痛哭。来吊的宾客退出,主人拜谢送出门外。在第二天哭灵的时候,戴上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在第三天哭灵的时候,仍然如此。第四天才把丧服穿戴齐备,在第五天哭灵之后,赞礼的相就宣布.奔丧礼结束。

【原文】

闻丧不得奔丧气哭尽哀;问故,又哭尽哀。乃为位②,括发袒,成踊;袭,纽,绞带,即位;拜宾,反位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反位。若有宾后至者,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于又哭,括发袒,成踊。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曰成服。于五哭,拜宾、送宾如初。

【注释】

①闻丧不得奔丧:论其原因,有的是君命在身,有的是流亡国外,有的是战乱阻隔。

②位:按亲疏关系排列的哭泣时所站的位置。每个位置都有明显的标志。

【译文】

听到父母的噩耗而又不能奔丧,在这种情况下的礼节是:放声痛哭,尽哀为止;然后向使者询问父母去世的原因,问罢,又放声痛哭,尽哀为止。于是赶忙安排灵堂,设立哭位,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痛哭;然后穿好衣服,戴上麻纽,系上绞带,在昨阶下就主人之位;拜谢前来吊唁的宾客,拜谢之后回到原位,跺脚痛哭。来宾退出,主人拜送于门外,然后又返回原位。如果有的宾客来吊唁时迟到了,主人照样要表示拜谢,跺脚痛哭,送客出门,就像接待没有迟到的宾客那样。第二天哭灵的时候,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跺脚痛哭。在第三天哭灵的时候,还仍然如此。到第四天才把整套丧服穿戴齐备。在第五天哭灵的时候,拜宾、送宾的礼数和第一天一样。

【原文】

若除丧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发袒,纽;拜宾成踊,送宾;反位,又哭尽哀,遂除。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服,与之哭,不踊。自齐衰以下,所以异者,免麻。

【译文】

如果奔丧者是在家人除去丧服之后方才归家,那就要先到墓地上去,痛哭跺脚;然后到墓东就主人之位,用麻绳束发,袒露左臂,戴上麻纽,然后拜谢来吊唁的宾客,返回原位跺脚痛哭,送宾出门;然后回到原位,又痛哭到尽哀为止,于是除去孝服。回到家中就不再哭了。原先在家代为主持丧事的人在接待奔丧者时,可以不再脱下吉服而改穿孝服,可以陪着奔丧者一道哭泣,但不再跺脚。齐衰以下的亲属在家人除去丧服之后方才归家,其奔丧的礼数和上边讲的基本相同;所不同的只是在墓地上头上戴免,腰间系上麻带,而不再用麻绳束发和袒露左臂。

【原文】

凡为位:非亲丧,齐衰以下①,皆即位哭尽哀,而东免经,即位,袒成踊;袭,拜宾叭反位,哭成踊;送宾,反位,相者告就次。三曰五哭叭卒。主人出送宾,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④。相者告事毕。成服,拜宾。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住⑤。’

【注释】

①凡为位三句:王夫之说:“此言自齐衰以下,闻丧不得奔,而就己所居处哭而成服之礼。哭必为位,三曰哭而后成服。”

②拜宾:孙希旦说:“凡受吊于外者,虽非主人,皆拜宾,但不稽颗耳。”

③三曰五哭:即第一天初闻噩耗之夕一哭,第二天朝夕各一哭,第三天朝夕各一哭。奔父母之丧是五天五哭,此处是三天五哭,说明规格有所降低。

④主人出送宾兰句:孙希旦说“按‘主人出送宾’至‘哭止’十五字,于上下不相属,注疏皆无解说,盖衍文。”孙说是。译文不译此十五字。⑤若所为位家远二句:闻丧不得奔丧的亲属可能有多人,如果有的亲属住得离主人(即为位之家的家长)很远,就可以在三曰成服之后才到。

【译文】

凡是在外地排列遥哭的位置衰以下的丧事,都要各就各位,吉冠,戴上免·,腰间系上麻带;只要不是父母的丧事,一而是齐痛哭尽哀;然后走到东序,脱下然后就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然后穿好衣服,拜谢前来吊唁的宾客;然后返回原位,又痛哭跺脚;然后送走来宾,返回原位,于是赞礼的相就宣告居丧的人该到门外守丧的庐舍中去了。在三天之内哭够了五次,哭泣于是停止。赞礼的相宣告礼毕。第四天将丧服穿戴齐备,如有宾客来吊,则拜谢之。如果设立哭位之家离自己的住处遥远,就可以在成服之后前往。

【原文】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绍麻即位而哭。哭父之党于庙,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外,所识于野张帷①。凡为位不奠②。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诸侯,不敢拜宾③。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不敢拜宾。与诸侯为兄弟,亦为位而哭④。凡为位者壹袒。

【注释】

①哭父之党于庙五句:这与《檀弓上》记载的颇有出入。孔颖达认为彼处所说是殷礼,此处所说是周礼,不过聊备一说而已。党,谓族类无服者。

②凡为位不奠:之所以不奠,是因为死者的神灵不在此处。奠,从始死到葬前之祭叫奠。详见吸檀弓上》注释石

③不敢拜宾:因为只有主人才可以拜宾。

④与诸侯为兄弟二句:这里没有说“不敢拜宾”,而上文“大夫哭诸侯”二句没有说“为位气王夫之认为是互文见义。

【译文】

奔丧者与死者的关系如果是齐衰之亲,那就要在望见家乡时开始哭不绝声;如果是大功之亲,那就要在望见家门时开始哭不绝声;如果是小功之亲,那就要在走到家门口时开始哭不绝声;如果是绍麻之亲,那就要在就位以后才哭不绝声。同姓而无服的族人死了,就到祖庙里哭他一次;母亲或妻子的族人死了,就在寝室里哭他一次;老师死了,就在庙门外哭他一次;朋友死了,就在寝室门外哭他一次;曾经礼相往来的人死了,就在野外张开筛慢,在里面哭他一次。凡是因故不能奔丧而在国外设位而哭,一律不必致奠。臣下听到君上的死讯,未能奔丧,为位而哭,其规定是:为天子哭九天,为诸侯哭七天,为卿大夫哭五天,为士哭三天。大夫在别国为位哭其旧君,如有宾客来吊,自己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谢。出使他国的臣子,在他国为位哭自己的国君,如有宾客来吊,也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谢。诸侯出嫁到别国的姑、姊妹死了,诸侯也是在本国为位遥哭,如有宾客来吊,自己也不敢以主人自居而表示拜谢。凡是在国外为位而哭,只是在闻丧的当天袒露左臂一次,以后就不必了。

【原文】

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①。

【注释】

①从主人而踊:郑玄说是“拾踊”。拾踊就是交替跺脚。

【译文】

死者的朋友和好友从外地前来吊唁,来到时死者已经下葬,这就要先到死者家中去哭,然后再到墓地去哭;无论是在家中哭还是在墓地哭,哭的时候都要跺脚,而沮.都是跟着主人,面向北,和主人交替跺脚。

【原文】

凡丧:父在,父为主①;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亲同,长者主之;不同,亲者主之。闻远兄弟之丧,·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踊,拜宾则尚左手②。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麻③。凡奔丧,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之。

【注释】

①凡丧三句:因为与宾客为礼,最好让尊者出面。

②闻远兄弟之丧四句:按照规定,远兄弟只是小功、绍麻之亲,除丧以后就不再为之追服,但因为是初闻噩耗,所以“免袒成踊”,但拜宾则,用吉拜。

③无服而为位者三句:孙希旦说:“二者.(按:谓嫂叔之间、出嫁的族姑族姊妹之间)本应有服,一以远嫌绝之,一以出嫁降之,故哭之皆有位。”麻:麻经。吊服本用葛经,为了强调与二者关系的本来亲近,所以改成麻经。

【译文】

凡是办理丧事,只要父亲健在,就由父亲作丧主;如果父亲去世,兄弟即令尚未分家,也是各自主持自己妻子儿女的丧事。如果大家都和死者一般亲,那就由其中的年长者主持丧事;如果大家和死者的关系有亲有疏,那就由与死者关系最亲近的人主持丧事。听到远房兄弟的死讯很晚,是在除丧以后才听到的,其礼节是头上戴免,袒露左臂,跺脚痛哭,但在拜谢前来吊唁的宾客时却是采用吉拜的方式:将左手放在右手上面。没有丧服关系却要站在按照亲疏排定的位置上哭泣的,只有嫂子与小叔之间,以及本来有服但因出嫁降为无服的族姑、族姊妹之间,但要将吊服上的葛续改作麻续。凡是士奔丧到家作为主人正在行礼的时候,如果有大夫前来吊唁,那就要先袒露左臂,向大夫拜谢,跺脚痛哭之后再穿好衣服;如果是士前来吊唁,那就要在穿好衣服以后才对他拜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