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时捷macan价位:狠抓关键环节 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2:30:28

狠抓关键环节  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刘爱军
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是适应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姜堰市纪委、监察局根据中央纪委下发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结合姜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不断提高依纪依法办案水平。
      提升查办案件人员素质和能力,为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保证
      姜堰市纪委在全面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的基础上,对查办案件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保证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办案。建立了案件检查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所有新到案件检查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专门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知识考试,持有岗位合格证书者方能上岗开展工作;实行“严进宽出”制度,对不适应、不胜任的及时调整岗位;对已经在岗的案件检查人员,将他们的学习培训纳入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一是实行短期培训的同时,做好中长期培训规划。对办案人员采取缺什么补什么,及时更新、充实知识,满足办案需要。在办案人员队伍建设上,立足长远,着眼基础性素质的养成,按照素质能力的要求,有计划地对办案人员分阶段、分内容进行专题培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提高办案人员素质。
      二是在提高查办案件人员的基本素质的同时,突出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水平和理论素质是其它一切能力和素质的基础,通过加强学习,使办案人员真正认识到,坚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既是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保障和促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不断提高加强依纪依法办案能力建设的自觉性,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同时建立办案人员轮训机制,系统学习法律、金融、证券、心理学、电脑等现代科学知识和依纪依法办案的业务知识。鼓励和支持办案人员本着学用一致的原则,选择业务对口、工作需要的专业,通过自学、函授等多种途径接受在职学历教育。
      三是在提高办案人员个体素质的同时,注重提高办案队伍整体素质。个体素质是整体素质的基础,通过提高个体素质促进整体素质的提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将年轻同志充实到办案一线,选派到上级参与大要案的调查与学习;下派到基层,通过办案实践,培养一批依纪依法办案的年轻业务骨干和能手。在队伍建设上,注重年龄、性别、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合理搭配。通过一系列的措施,逐步建设了一支与案件检查相适应的高素质执纪执法队伍,提高办案质量。
      打造现代化办案平台,为依纪依法办案提供保障
      中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办案的同时,要文明办案、安全办案、规范办案。近年来,姜堰市纪委突出强化以办案基础设施、基本装备和基准软件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着力打造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办案平台,促进了办案的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完善办案基础设施。通过市财政筹资800多万元建成占地15亩、建筑面积4000多平方米的独立办案场所,场所设谈话区、指挥区、生活区、工作区,它们既相互独立又互为一体,功能齐全、设施完备,承接案件的能力大幅度提高,目前已具备了可同时接纳近百人入住工作的服务能力。
      二是配强办案基本装备。一方面,配齐个人基本装备。近年来先后投资20多万元,为两个纪检监察室的12名办案人员每人配备了一台笔记本电脑,按组配备了便携式复印机、打印机、数码相机;另一方面,打造数码监控平台。累计投入100多万元为办案场所配置了以案件询审指挥为核心的数码监控系统,实现了案件查办的全天侯全程监控,增强了办案的安全性,录制的音像资料成为重要的证据,有效防范了涉案人员的恶意翻供。同时,驻点领导可以在监控中心观察,监督办案人员文明办案、规范办案,随时借助音像传输系统介入现场谈话指挥办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力求让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研发办案文书基准软件。为消除由于案件文书格式不够标准、内容不够规范等原因而导致案件质量问题,姜堰市纪委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了办案文书基准软件——《姜堰市纪检监察组织案件文书集成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推广使用,并不断予以改进、补充和完善,以案件文书的标准化促进案件程序的规范化,以案件程序的规范化促进案件质量的最优化。自该系统推广使用以来,没有发生一例因案件文书不规范而导致案件质量问题。
      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依纪依法办案长效机制
      严格规范办案程序,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是依纪依法办案的重要体现。姜堰市纪委针对办案中存在的“重结果、轻监管”问题,坚持从强化监管入手,积极稳妥地推进有助于依纪依法办案的各项改革,推动依纪依法办案步入长效监管轨道。
      一是维护被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为了尊重、维护被调查对象的申辩权、健康权、休息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利,姜堰市纪委制作了《被谈话对象权利义务告知书》、《证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征求被谈话对象意见书》(简称“三书”),将其列为办案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规定程序,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必须为被查对象提供行使申辩权等民主权利的机会。制定了《“三书”执行情况登记备案制度》,规定将当事人行使申辩权等民主权利的情况详细登记备案,随案移送,既增强了被调查对象的自我维权意识,保护了被查对象的合法权益,又增强了办案人员依法依纪办案意识。
      二是推行案件预审制度。为了提高办案质量,姜堰市纪委规定在案件移送审理前实行预审制度,每个案件办结后,成立由非案件承办人员组成的案件预审小组,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并对所有程序性手续和证据进行复核,将核查发现的程序性手续不完备、证据不足等问题,及时反馈给案件承办人员,限期补充完善。
      三是健全社会援辩制度。针对一些违纪党员不敢或不愿向纪委申辩的现象,从维护被查对象合法权益出发,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援助申辩,建立了由60名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党纪案件助辩员队伍,培训合格后,统一进入纪委专设的社会助辩员档案库,供违纪党员从中自选人员为其辩护。社会援辩制度实施两年来,共组织社会援辩案件39件,被援辩人满意率达100%。
(作者单位:姜堰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