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区哪里灌煤气:民國薪水差距大:胡適月薪12萬,是蔣介石的3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2:15:46

大名鼎鼎的胡適先生,抗戰時期做過中華民國駐美國大使,從相關資料推算,他的工資反倒遠遠超過了蔣介石和李宗仁。論行政級別,駐美大使當然遠遠不如總統和副總統,其工資之所以會超過後者,原因究竟何在呢?

1.蔣介石每月800塊大洋

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頒布《文官官等官俸表》,重新釐定了各級公務員的工資標準。按照該表規定,時任國家最高領導人的蔣介石,拿的工資跟行政院院長、立法院院長和各部總長一樣,都是每月800塊大洋。副委員長、各部次長以及各省主席,工資比蔣介石稍低一些,每月能拿到680塊大洋左右。

這時候,官員薪水還很單純,除了工資就是工資,沒有洗理費、書報費、餐費、交通費、冬季取暖費等等亂七八糟的補貼。當然,出差補助是有的,凡因公出差,舟車轎馬都是按實報銷,吃飯和住宿等開銷則有固定標準,按天算錢。

當時食宿費用的報銷慣例是:

特任官出差,每天是18塊大洋;

簡任官出差,每天是12塊大洋;

薦任官出差,每天是8塊大洋;

委任官出差,每天是6塊大洋;

一般僱員出差,每天是2塊到4塊大洋。

蔣介石是屬於級別最高的特任官,他的出差補助標準是每天18塊大洋,非常高。可您知道,這只是紙面上的規定,老蔣出去視察,肯定用不著關心差旅費,回去也不可能拿著報銷單找人結賬。

有人說,蔣介石兼了好幾個職務,每個職務都能拿一份工資,薪水應該不止這800塊大洋吧?錯,1933年,南京國民政府是不鼓勵官員兼職的,如果一個人兼好幾份差,只能拿其中一份工資。總而言之,蔣介石的月薪,只有這800塊大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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