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电器充电变慢怎么办:《简·爱》的非女权主义解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25:54

《简·爱》的非女权主义解读

                                                                                                                                                             作者:李美皆      年轻时的我曾经特别迷恋一个词:灵魂。灵魂,也是《简·爱》中反复出现的一个核心词,是简·爱的精神重心。以至于给我造成这样的错觉:曾经有那么一两个世纪,欧洲有灵魂的女人都是家庭女教师。“因为我穷,我不漂亮,我就没有灵魂吗?”从十四岁在十四寸黑白电视里看到简·爱,这句模糊而又清晰的话就一直响彻在心。到四十岁的时候,我又重新去查看了这句话的原文: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我发现,这段曾经被我视为圣经的心酸而又昂然的匍匐着的不屈的抗争的话语,时至今日,已经不能震撼我的心田了,因为,没有男人值得我们这样恳切,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需要以灵魂去相见的时刻。这样的发现,不知是使我欣慰还是失落。简·爱依然是简·爱,依然停留在原地,可我已经不是从前的我了。

    《简·爱》一直是一个穷姑娘丑姑娘的励志故事,并作为一个成功的范例,为强调女性精神和人格力量的女权主义所征用。我本人也一直把简·爱当做一种精神象征和人格标杆。可是,有一天,在听一位成功女性严正强调女性的自尊自强自立时,我突然想到,她可的确够自尊自强自立的,可是,据我所知,她并不幸福,那么,她的自尊自强自立为她带来了什么呢?不要说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女强人问题,因为女强人并不必然会不幸福。女强人的生活与事业不能兼顾而导致的不美满固然已经成为一个被类型化的问题,但美满的女强人的例子也不少见,比如,撒切尔夫人。所以,不要过多地归咎于男人的畏避和孱弱,更重要的是反思一下女性自身的遗憾和残缺,比如,是不是除了自尊自强自立,一无所有?因为她频频提到简·爱——以女性精神和人格力量来获得幸福爱情的简·爱,所以我有点怀疑:她是不是从简·爱那里受到过什么不恰当的鼓励?

    后来,我重读了《简·爱》。这次重读使我大为惊讶,因为有太多意外的冲击,使我意识到,自己对于简·爱原来一直停留在一个似是而非一厢情愿的想象之中,她早已不是本来的简·爱,而是一个被符号化的简·爱,用现在的“潮语”来说,就是她“被简·爱”了。《简·爱》的观众一定比读者多,《简·爱》的“原文”已经被电影改写了,而留在我们心目中的,就是被改写的电影版的简·爱,我们把自己期望的一种精神加到了她的身上。

    一

    正常情况下,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姑娘当然是既不漂亮又不富有的,但是,如果她们拥有安稳知足的心态,和谐生活还是可以保证的。可问题是,她们当中总有那么一些姑娘,不甘于生活给予她们的平凡的和谐,虽然没有PK的硬实力,却强烈要求晋级,那可怎么办呢?《简·爱》就为这样的姑娘幻想了一条出路:凭借软实力——我们的灵魂。简·爱们唯一骄人的,就是倔强而优雅的灵魂,这是她们胜出的最大凭借。灵魂看不见摸不着,属于软实力,但若运行得好,还是可以转化为硬实力的,以简·爱为例。可是,简·爱是仅仅凭灵魂去征服罗切斯特的吗?这是一个大大的问号。

   从客观上来看,当罗切斯特具备物质上的优势时,虽然愿意给予简·爱婚姻,却根本不具备结婚的条件——他不是自由身,他有一个疯妻子,不能离婚。我特别纳闷,在安排这场不该举行的婚礼的过程中,罗切斯特心里是怎么想的呢?他很清楚这是重婚,那么,他是指望骗局永远不会被揭穿,还是既成事实可以抹掉旧有婚姻呢?很显然,这都是经不起推敲的。如果这场婚礼不被阻止,故事的走向将会如何?关于罗切斯特会不会被定罪,因为不了解当时的英国法律,无法作出推断;但可以肯定的是,简·爱会离去,这场婚礼只会给她带来耻辱。因为,他们的婚姻宣告无效,她依然不是罗切斯特夫人。那么,做情妇,这是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的,当时的英国社会绝没有今天的中国社会这么“包容”和“多元”;她也做不到像许广平那样,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夫人就行了。所以,罗切斯特实际上做了一个多么慷慨而又不负责任的糟糕透顶的决定!当然,这是一个两难境地,如果罗切斯特在作出选择前告诉简·爱真相,由她去选择要不要继续,也无非是把问题推给了简·爱。简·爱能怎么样呢?她只能苦苦去爱,但又爱而不得,这是注定无望的爱情。

    我怀疑,罗切斯特选择简·爱的理由之一,就是他有这样一个疯妻子。家里有一个潜藏的疯女人,这是多么可怕的安全隐患,男人需要一个沉稳坚韧的力量型女人来共同面对。男人其实一样需要安全感。在起火和有人被刺伤的危急时刻,都是简·爱帮了他的忙,她沉着缄默地与他承担了一切。试想,那个只会享受奢华的英格拉姆小姐能做到吗?她只能尖叫,使男人更加慌乱。顺便说一句,看到其实根本没有资格挑选未婚妻的罗切斯特那么心安理得那么轻蔑又挑剔地吊着女人的胃口,真为他感到不应该,即便是对虚荣而势利的英格拉姆小姐,我觉得也不应该那么不厚道。要想赢得爱情,光有灵魂是不够的,还要有胆量,有苦孩子精神,简·爱赢就赢在有胆量,赢在她是苦难中长大的,什么都能应付。简·爱镇定坚忍处变不惊的力量感使她与英格拉姆相比具有极大的优势,使罗切斯特看到某种实用价值。男人在情感选择上比女人更实际。《蝴蝶梦》中,也是纯洁而镇定的女主人公帮助所爱的人揭开了谜底,渡过了难关。看起来,是强有力的男人的臂膀在翼护她们,关键时刻,却是她们以纤细而有力的臂膀支撑了男人。如果不存在疯女人的安全隐患,罗切斯特未必那么需要简·爱,那么,在与英格拉姆小姐的PK中,她将会丢不少分吧?罗切斯特最终是否会选择她真的很难说。罗切斯特本来就是在一种没有结婚自由的条件下选择与简·爱结婚的,如果拥有结婚的自由,他的心态及其心态会怎样影响未来的选择,都是未知。

    简·爱是在什么情况下又回来,并与罗切斯特结婚的呢?她继承了叔叔的遗产,有钱了。而罗切斯特的财产几乎全被一场大火夺走了,同时,还失去了一只手,瞎了眼,成了残疾人,还比她大着二十岁。他们原来的不平等体现在哪里呢?经济上和相貌上。现在,经济上,他们平等了;相貌上,他们也平等了。然后,他们的灵魂才真正平等了。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前两者的平等是后者平等的前提。首先在物质上平等了,然后才能在精神的平等上安全着陆。又穷又丑的女孩也一样会有灵魂,这是当然,但不穷不丑的女孩的灵魂更容易被烘托出来,这更是当然。因为,人们通常认为又美丽又富有的女孩是不需要具备和突出灵魂的,只有那些既不漂亮又不富有的女孩才需要具备和突出灵魂。由于“阅读期待”所导致的基数不同,前者是有一点灵魂就够丰富,后者则是有再多灵魂也嫌匮乏。

    疯女人的死使他们结婚的障碍消失了,但如果罗切斯特的财产没有随之消失,二人结局依然难料。夏洛特虽然自信,在此也未敢安排一个考验罗切斯特的机会,索性让其财产和健康一起消失了。此消彼长,方可达成均势,有了平衡,结局才有保证。      假设罗切斯特没有丧失财产和健康,简·爱还是没有钱,可能他们仍然会结婚,但是,简·爱肯定没有那么舒心,她依然有压力。这个婚姻有施舍的成分。作为自豪的强势方,罗切斯特可以无视这点,但作为自卑的弱势方,简·爱却没法无视,所有自卑的人都是敏感的。这是简·爱的自白:

    “如果我有那么一点儿独立财产的话。”我想,“说实在我会心安理得的。”“我一到家就要写信到马德里,告诉我叔叔约翰,我要结婚了及跟谁结婚。如果我能期望有一天给罗切斯特先生带来一笔新增的财产,那我可以更好地忍受现在由他养起来了。”这么一想,心里便感到有些宽慰,我再次大胆地与我主人兼恋人的目光相遇。

    这样的表白被我们忽略了,我们记住的只是那段尊严的抗辩。虽然作为一种理念,她认为,“如果你是个基督徒,你就不该把贫困看做罪过。”但到了现实生活层面,她还是无法忽视财富的影响力。其实,对于世俗的身份和地位,简·爱从来不是毫不介意的。在被表兄一家收留,成为乡村女教师之后,她说:“我觉得有些孤寂,我感到——是呀,自己真愚蠢——我感到有失身份。我怀疑我所跨出的一步不是提高而是降低了自己的社会地位。我对周围见到和听到的无知、贫穷和粗俗略微有点失望。但别让我因为这些情感而痛恨和蔑视自己。我知道这些情感是不对的——这是一大进步。我要努力驱除这些情感。”她所强调的无视世俗因素,注重灵魂平等,也许很大程度上是希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不要在意她的没身份没地位吧?如果仍旧没有钱,简·爱则只是由“匍匐着的抗争”变成了不再抗争,但依然是匍匐着,不能自在地挺直腰板。这是她无法摆脱的身姿。

    假设罗切斯特没了财产和健康,简·爱也仍然没有钱,简·爱应该也愿意结婚,无非就是过清贫的日子,那不正是简·爱的长处吗?可是,罗切斯特愿不愿意过这样的生活呢?

    结婚的最大可能性当然还是简·爱有了钱,而罗切斯特没了财产和健康,在简·爱看来,这才是皆大欢喜的圆满结局。小说尾声,当简·爱再度见到罗切斯特时,几乎要为他财产的丧失而欣慰了,似乎那正是她所盼望的,因为,她终于可以心安理得地,自由畅快地,“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了,她的爱终于毫无物质方面的嫌疑和障碍了。“我毫不在乎,先生。现在我确实对你有所帮助了,所以……要更爱你了。”女人在爱情上总是比男人纯粹。

    为了这个结局,夏洛特大胆地借助了巧合,让简·爱的一个有钱的叔叔及时死掉,留下一笔财产早早在前面等着她,当故事进行到关键时刻,那笔财产便恰到好处地出现了,不仅摆平了简·爱和罗切斯特之间的沟壑,给了简·爱一个宽裕的物质和心理空间,而且还使简·爱可以做出一个超前的共产主义举动,把财产与善良的表兄妹们一起平分,大家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失尊严地获得一笔馈赠,使精神免受物质的压抑和屈辱——这可能是清贫而又自尊的勃朗特姐妹们脑子里经常出现的最大胆的幻想吧?在她们的幻想中,如果做不成简·爱,能有简·爱那样的表姐妹也行。凭直觉,我一直是把圣·约翰先生家的三兄妹看成勃朗特三姐妹及其兄弟的。小说中说,圣·约翰先生家的姑娘们一离开学校就去找家庭教师的活儿,这简直是勃朗特家庭的写照。可惜,世上穷姑娘常有,而有钱却无子女的叔叔不常有,即便有,也不肯在关键时刻及时死去,以“责无旁贷”的大笔遗产为穷姑娘的爱情铺平道路,奈何?

    二

    简·爱是夏洛特·勃朗特的白日梦,她爱简·爱如同自爱,她给了简·爱高贵的人格,幸运的爱情,她甚至斗胆为她做了一个中彩一样的财富梦,但她唯独没有给简·爱以美貌,这说明她自爱,但不自恋。用罗切斯特的话来描述,简·爱是“个子瘦小、相貌平庸”,我十四岁时在黑白电视里看到的简·爱也是这样的。可是,四十岁时我找到的《简·爱》影碟是1944年版的,由琼·芳登主演,无疑,她太漂亮了,太耀眼了,美得根本不像简·爱,以至于这个故事被颠覆了。匹配的爱情太正常了,我们看腻了,《简·爱》之所以吸引我们,就在于它是有着巨大剪刀差的不匹配的爱情。丑女对帅男,贫女对阔男,这是我们要看到的反差,亦因此,才能凸显精神征服的价值和人格力量的意义。可是,琼·芳登太美了,她眼中的熠熠光华是怎么都掩不去的,而扮演罗切斯特的演员又像个粗鲁蠢笨的农夫,于是,这个故事就呈现为美女对阔男的面貌,原有的反差格局被消解了,故事完全走了样。我们感觉不是简·爱太幸运了,而是罗切斯特太幸运了,尤其当最后简·爱也变得有钱时。巧合的是,《蝴蝶梦》也是琼·芳登主演的,这是否说明,这种纯真坚韧型的女性最符合身陷麻烦处境的男性的理想?

 

    据说《简·爱》已经有了十八个电视电影版本,常见的电影版本有五六个,为了求证自己十四岁时看的是哪个版本,我把它们对比着浏览了一下,却发现没有一个与记忆吻合。我这样做,是为了跟自己十四岁时的感觉相遇。我看的是黑白电视——它当然只能是黑白的。我记忆中的简·爱很瘦,颧骨很高,两颊凹下去,表情也很寡,发型也是寡妇一样的,头发是又直又黑,死板地趴在额头两边,整个造型有点像《钢琴别恋》中的哑女人的样子。而如果在华人里面选演员,无疑,“坚强得近乎变态”的刘若英是最适合的。可是,即便最贴近的1970年版,我也觉得有差异,因为是彩色片,她的头发首先就是棕色的,有了色彩的简·爱总感觉不对,表情似乎也不够悲苦和沮丧。我非常佩服顾长卫的艺术胆识,他拍《立春》,就让王彩铃满嘴暴突牙满口土话,丑得土得非常到位,然后,她梦想高雅艺术的悲剧感就在滑稽吊诡的对比中凸现了出来。如果简·爱也是王彩玲的样子,整个故事就不再是一个飘扬在我们生活上空的轻灵传说了,它可能会一头扎到生活的泥泞里去,变得复杂沉重甚至难堪起来。固然罗切斯特曾经无视简·爱的丑而要跟她结婚,但那是在他根本不具备结婚资格时。最后,当他真正娶简·爱时,眼睛已经瞎了,这是否暗示着:只有眼瞎的男人才会不在乎女人的容貌?

    这个隐喻当然是偏颇促狭的,但也并非毫无道理。眼瞎首先意味着罗切斯特也变丑了,其次意味着他看不见简·爱的丑了,容貌的因素可以被忽略了。这对于那些幻想凭借人格力量去征服男性的女性既是打击,又是警醒:不要再抱简·爱式的幻想,不要再迷信灵魂的魅力。张爱玲说得明白:有几个女人是因为灵魂的美而被爱的?的确,简·爱已经走了一步险棋,实在是一个不可效仿的特例,其他人就别再为之蛊惑了。管家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得知他向她求婚之后平静地说:“设法与罗切斯特先生保持一段距离,既不要太自信,也不要太相信他,像他那样有地位的绅士是不习惯娶家庭教师的。”这位女管家的微言大义和春秋笔法,可真是宠辱不惊,于无声处见惊雷,因为她明了求婚背后的潜在问题,也因为她明了人性和世情。这话好像是对所有简·爱们说的。

    丑不是错,但是,认为丑完全可以被无视,丑丝毫不影响爱情,只要灵魂美就行了,显然也是自欺欺人。人性的局限决定了我们是人,不是神。其实,就算在神界,美丽的女神也依然是更受青睐的。所以,何必在这个问题上挑战人性和神性呢?

    不管我们的容貌有多大的局限,在现有条件下,使自己有限的美最大限度地呈现出来,就可以坦然地面对自己了。那些对于美的强行解释和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而使人不坦然。简·爱其实跟我们一样不坦然,她并不是丑得心安理得,她也有她的自卑和嫉妒。在婚礼之前,罗切斯特说:“她不是不可多得的吗?她不是很泼辣的吗?我可不愿用这个英国小姑娘去换取土耳其王后宫的全部嫔妃,即便她们有羚羊般的眼睛,女神一般的形体!”简·爱承认,“这个东方的比喻又一次刺痛了我。”所以她说:“我丝毫比不了你后宫中的嫔妃,所以你就别把我同她们相提并论,要是你喜欢这类东西,那你就走吧……”罗切斯特问她会干什么?她说:“我会收拾行装,出去当个传教士,向那些被奴役的人——你的三宫六院们,宣扬自由。我会进入后宫,鼓动造反。”这与其说是女性主义的宣言,不如说是女性在所爱的人面前的酸酸的骄纵。对于此时的简·爱来说,自由,只是一件精神饰物;造反,只是一件话语武器。

 

    三

    《简·爱》大致是一本女性小说,正如《红与黑》大致是一本男性小说。《简·爱》是灰姑娘的故事,《红与黑》就是灰小伙的故事。于连是简·爱的对称版本,他是家庭男教师,是用男性的人格力量去征服上流社会的女性的。这种有“位差”的爱情,在女性当然是希望像简·爱那样,在男性当然是希望像于连那样。若是调换一下,男性对《简·爱》,女性对《红与黑》,大概会同样不以为然。张洁的《无字》中,胡秉宸多次对吴为表白:“我不太喜欢英国人,因为他们傲慢,一副帝国主义派头,不论《简·爱》或是《蝴蝶梦》中的男主角,我都厌恶。都是游手好闲,一辈子不工作,靠财富过着奢侈的生活,好像没钱的姑娘非爱他不可的一副贵族阶级派头,而那些女人又都是可怜巴巴的样子。”

    胡秉宸提到了“可怜巴巴”,是的,简·爱的确是可怜巴巴。在我的印象中,简·爱一直是严正矜持的,尤其那段为灵魂的平等所做的抗辩,是多么义正词严!真正读了原文,我才发现,她其实一直就在尊严的边缘挣扎,她与罗切斯特,几乎从来没有平等过。一个最触目惊心的体现就是,在这本以简·爱为第一人称视角写作的小说里,自始至终,她都称罗切斯特为“主人”或“我的主人”,包括她已经“咸鱼翻身”,二人已经结为夫妇之后。这个称呼让我想起朱安一直称呼鲁迅的“大先生”。实在令人大失所望,这个女人简直卑微得不像简·爱,而像一个本分忠实的不折不扣的女仆。

    二人尚未擦出爱情的火花之前,罗切斯特说:“我认为一个下人把工作做得跟你自己一样出色时,她就有权要求雇主给予一点容易办到的小小帮助。”他是指可以送她一件礼物。她拒绝了,因为他的养女即她的女学生是一个只知索要礼物的女孩,她很清楚他对于此种女性的轻蔑。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她要的礼物更大,她要他的爱。实际上,他已经为她身上所隐含的那种不应该属于一个“下人”的精神气质所震慑,他试图去否认这种东西,因此,故意当做普通的下人那样对待她,甚至故意以言辞去挑衅她,打压她的尊严。他不愿容忍一个“下人”对自己构成精神挑战,可是,他试图去否认的过程,又何尝不是确认的过程呢?好在她的应对向他证明了,她身上的确存在着这种东西。罗切斯特说:“上个月你就像鳗鱼一样滑溜,像野蔷薇一样多刺,什么地方手指一碰就挨了刺。”她的应对无疑是非常得体和高明的,以退为进步步为营地巩固了自己身上那种他想征服的东西,以并不奴颜婢膝的方式和欲擒故纵的策略获得了升级的机会。但不可忽视的是,她对“上层”的基本态度是合作的。

    当爱情还是将来时,他称她为“下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可是,当爱情已是进行时,她依然称他为主人,就让人怀疑她内心究竟有没有她所宣称的那种平等了。“一想起在我与此刻同我并肩而行的主人之间,注定要翻腾着大海和波涛,我的心就更凉了;而一记起在我同我自然和必然所爱的东西之间,横亘着财富、阶层和习俗的辽阔海洋,我的心凉透了。”她内心是多么低落沮丧,绝非我们所以为的倔强不屈。想想自己曾有过如此心酸的时刻,与他结婚之后,她心里会不会不平衡呢?她会不会想:“你凭什么那么心安理得?”别忘了,她可是先升级,后与他结婚的,而他在结婚时已经降级了——拿到张爱玲的时代,心理可能就是这样的。张爱玲的《倾城之恋》标志着一个

“爱情即战争”的“后经典爱情时代”的到来,现在,这种充满算计考量的宣称“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的爱情及文学反映比比皆是,而《简·爱》属于史上的经典爱情时代,还是梁祝、宝黛、罗密欧与朱丽叶那种死活要在一起的不朽的纯粹的爱情当家。

 

    《简·爱》让我感触最深的不是他人赋予简·爱的女性尊严、人格力量等要素,而是她对爱情的笃定。——“回到你身边,我感到出奇地高兴,你在哪儿,哪儿就是我的家——我唯一的家。”我羡慕简·爱如此肯定自己的爱,如此决绝地要跟罗切斯特在一起。你能肯定这是自己想要的那个人吗?你能肯定自己愿意跟他生活在一起,披荆斩棘,在所不惜吗?困扰着今人的是这个问题。所以,无数自认为相爱的男女在婚姻的门槛前犹疑徘徊,眼看热情一点点变凉;无数为爱情而结合的男女一样劳燕分飞,甚至更容易劳燕分飞。最近我的手机报上有则消息说,一位英国女子约会了一千名男子,终于找到真爱,一位经济学家表示,才约会一千次就找到如意郎君,她可太幸运了,因为根据该经济学家的计算,一个人找到理想伴侣的几率是二十八万分之一。可见简·爱也是多么幸运。

    我曾经搞不清楚简·爱为什么会爱上罗切斯特,似乎那是她一开始就准备好的而已。但罗切斯特爱上简·爱的过程,则是一个不见刀光剑影的精神较量的过程。罗切斯特说:“对那些光靠容貌吸引我的女人,一旦我发现她们既没有灵魂也没有良心——一旦她们向我展示乏味、浅薄,也许还有愚蠢、粗俗和暴躁,我便成了真正的魔鬼。”不幸的是,他遇到的几乎都是这一类女性,只有简·爱是与众不同的。一个人吃腻了荤菜,就想吃点清凉的,最好带点苦味的,简·爱这个在罗切斯特看来“古怪的”、“近乎精灵的家伙”,正符合这些特征。简·爱的确用自己的灵魂征服了罗切斯特,至少在当时。他说:“清凉的月光下,当你反抗命运,声言同我平等时,你的面容灼灼生光。”罗切斯特说:“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可以跟你相提并论的人。”他从简·爱身上看到了一种超拔的精神,与这种精神的载体相并列,高傲的罗切斯特感觉自己的精神也上升了一格,获得了某种形而上的满足,以及“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喜悦。他收起了对待艳俗女人的魔鬼性情,“对眼明口快的,对心灵如火的,对既柔顺而又稳重,既驯服而又坚强,可弯而不可折的性格——我会永远温柔和真诚”。能够对灵魂心怀敬意,至少说明这个人是不俗的。在世俗意义上,是罗切斯特擢升了简·爱,在精神意义上,则是简·爱擢升了罗切斯特。罗切斯特一样有所得,他占有简·爱,就是占有了一种高贵的精神:“我马上就要得到你了——你的思想、你的谈话和你的陪伴——永生永世。”

    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相爱,是一个相互征服的过程。征服是一种快感,被征服也是一种快感。他终于温柔地低下了高傲的头颅,承认自己“痼疾已经痊愈,心灵已被涤荡”。他说:“我像爱我自己的肉体一样爱你。” 他说:“简,你使我愉快,使我倾倒——你似乎很顺从,而我喜欢你给人的能屈能伸的感觉。我把一束柔软的丝线,绕过手指时,一阵颤栗,从我的胳膊涌向我心里。我受到了感染——我被征服了。这种感染之甜蜜,不是我所能表达,这种被征服感之魅力,远胜于我赢得的任何胜利。你为什么笑了,简?你那令人费解、不可思议的表情变化,有什么含义?”罗切斯特被征服之后的甜蜜温柔,如同石头化成了蜜,为“绕指柔”做了最好的注解;简·爱则在甜蜜之中依然保持着她的“令人费解、不可思议”,这种神秘感对于简·爱来说是很有必要的,她最好不要让罗切斯特看透自己,否则,二人之间可能会失去张力。这种状态,就是爱情的顶峰了,爱情之美妙之魔力,莫过于此。      也许正是被爱冲昏了头脑,罗切斯特忽略了自己是不应当再婚的了,他决计要给这个穷姑娘幸福透顶的承诺,并在这个穷姑娘幸福的晕眩中获取巨大的成就感。他说:“你——虽然一贫如洗、默默无闻、个子瘦小、相貌平庸——我请求你把我当做你的丈夫。”她回曰:“如果你是真的,你的提议也是真的,那么我对你的感情只会是感激和忠心。”她把自己放得可真低,似乎一个匍匐在地的爱情的奴仆,而根本意识不到爱她也是他的需要。他说:“我给予一个贵族姑娘——如果我要娶她的话——的一切特权和注意力,都将属于你。”简直是救世主的慷慨!他在享受高高在上的恩赐所带来的快感。简·爱说:“我想他的微笑是一个苏丹在欣喜和多情的时刻,赐予他刚给了金银财宝的奴隶的。”她很清楚那是一种什么心理,所以,在她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后,有这么一段自白:“我关闭了莫尔顿学校,并注意自己不空着手告别。交上好运不但使人心境愉快,而且出手也格外大方了。我们把大宗所得分些给别人,是为自己不平常的激动之情提供一个渲泄的机会。”可在当时,这个穷姑娘丑姑娘只能在受宠若惊、喜悦痴狂的同时,感受着内心的惶惑不已。她说:“只有在童话里,在白日梦里,才会想象这样的命运降临到我头上。”她还说:“不过毕竟作为朋友和伙伴,我希望决不要太讨我亲爱主人的嫌。”“我只求内心的安宁,先生,而不被应接不暇的恩惠压得透不过气来。你什么都不必给我,除了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这样这笔债就两清了。”可见她内心强烈的不安,因为这是一份需要踮着脚尖来拥有的爱情。

    请看简·爱最后回到罗切斯特身边时这一系列对话:

    “我亲爱的主人,”“我是简·爱。我找到了你——我回到你身边来了。”“我现在完全独立了。”“独立!这话怎么讲,简?”“我马德拉的叔叔去世了,留给了我五千英镑。”“呵,这可是实在的——是真的!”“什么,简,你成了独立的女人了?有钱的女人了?”“很有钱了,先生。要是你不让我同你一起生活,我可以紧靠你的门建造一幢房子,晚上你要人做伴的时候,你可以过来,坐在我的客厅里。”“可是你有钱了,简,不用说,如今你有朋友会照顾你,不会容许你忠实于一个像我这样的瞎眼瘸子?”“我同你说过我独立了,先生,而且很有钱,我自己可以做主。”“那你愿意同我待在一起?” “当然——除非你反对。我愿当你的邻居,你的护士,你的管家。我发觉你很孤独,我愿陪伴你——读书给你听,同你一起散步,同你坐在一起,侍候你,成为你的眼睛和双手。别再那么郁郁寡欢了,我的亲爱的主人,只要我还活着,你就不会孤寂了。”

    现在,轮到简·爱来享受慷慨赐予所带来的满足感了,轮到罗切斯特来自卑和矫情了:“一个失去视力的赘物!”他又沉下脸来一声不吭了。可是,简·爱说:“相反,我倒是更高兴了,一下子来了勇气。最后几个字使我窥见了内中的难处,因为困难不在我这边,所以我完全摆脱了刚才的窘态,更加活跃地同他攀谈了起来。”简·爱是多么人情练达,再也不像从前那样为自尊而矫情和别扭了。我真不愿意相信这些对话出自我们一直奉为精神圭臬的《简·爱》,他们怎么那么不能免俗呀!

    最后,罗切斯特自白:“他的惩罚十分严厉,其中一次惩罚是使我永远甘于谦卑。你知道我曾对自己的力量非常自傲,但如今它算得了什么呢?我不得不依靠他人的指引,就像孩子的孱弱一样。最近,简——只不过是最近——我在厄运中开始看到并承认上帝之手。我开始自责和忏悔,情愿听从造物主。”一个谦卑的罗切斯特还是罗切斯特吗?爱尼采的女人是永远把他当做尼采来爱的,如果他变成了甘地,她们可能就失去了爱他的理由。好在罗切斯特是要在上帝面前谦卑,而简·爱是笃信上帝的,这与蒋介石为与宋美龄结婚而信奉了上帝一样。那就暂且相信谦卑的罗切斯特依然是可爱的吧,尽管我更希望“尼采永远是尼采”。    到此为止,《简·爱》更为我所肯定的,是对爱情的笃定和执著了。幸好简·爱能够证明,她对罗切斯特是出于不折不扣的爱情,幸好爱情依旧在主宰,否则这部小说可太令我失望了。表兄要简·爱去做一个传教士的妻子,他说:“上帝和大自然要你做一个传教士的妻子,他们给予你的不是肉体上的能力,而是精神上的禀赋。你生来是为了操劳,而不是为了爱情。你得做传教士的妻子——一定得做。你将属于我的,我要你——不是为了取乐,而是为了对主的奉献。”她拒绝了,尽管她爱上帝,并敬重表兄。她说:“这样的殉道太可怕了。我绝不能承受。我可以作为他的妹妹,而不是他的妻子来陪伴他,我一定要这么告诉他。”以上帝之名,依然不能令她放弃对于爱情的执著,可见,如果没有爱情,她不会去做十二月党人的妻子,尽管那很高尚。殉道固然高尚,但比殉道更可贵的是殉爱,爱情是更高的神,是至上的。她说:“他不爱我,我也不爱他。他爱(他可以爱,跟你的爱不同)一个名叫罗莎蒙德的年轻漂亮小姐。他要娶我只是由于以为我配当一个传教士的妻子,其实我是不行的。他不错,也很了不起,但十分冷峻,对我来说同冰山一般冷。他跟你不一样,先生。在他身边,接近他,或者同他在一起,我都不会愉快。他没有迷恋我——没有溺爱我。在我身上,他看不到吸引人的地方,连青春都看不到——他所看到的只不过是心理上的几个有用之处罢了。”显然简·爱并不认为吃苦耐劳是女人最重要的美德,她也不认为自己具有这样的美德。她还说:“跟他在一起,不存在那种折磨人的自我克制,不需要把欢快活跃的情绪压下去。同他相处,我无拘无束,因为我知道自己与他很相称。”这个“他”指罗切斯特,我终于找到了她爱罗切斯特的理由。她坚定不移地寻求他,只是因为她爱他,就这么简单,其余一切复杂都被毫不犹豫地拒绝!像简·爱那样去爱,这是最重要的。

    四

    《简·爱》的“原文”也许并不是一个人格力量的故事,而是一个爱情智商加情商的故事。《论语》可以沦于虚伪而恶俗的心灵鸡汤,《简·爱》难道也会沦为爱情三十六计、情场必杀技之类的实用手册吗?也许正是这个僭越的假设,吸引我思考和推导下去。

    在我以前的印象中,简·爱这么纯粹的贫家女孩当然是不会使用心计去获取爱情的,那有违她人穷志坚的骄傲,她只会以自己的尊严来隐忍和沉默地面对。“原文”如何呢?请看:“这方式开了一个头,我便在整个观察期坚持下来了,而且大获成功。当然他悻悻然有些发火,但总的说来,我见他心情挺不错。而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倒反而既会助长他的专横,又不能像现在这样取悦他的理智,满足他的常识,甚至投合他的趣味。”这是多么高明的所谓“驭男术”!她知道,对于罗切斯特这样的男人,“绵羊般的顺从,斑鸠似的多情”是不适用的,他不吃这一套,或者说吃腻了,反其道行之效果才更佳。“现在我可以让你受到合乎情理的约束” ,“我并不怀疑今后还能这么做,要是一种办法失效了,那就得另外再想出一种来”。求婚之后,罗切斯特避开简·爱神秘地忙着什么,简·爱便觉得,“我自认能左右他的感觉失掉了一半”。这话等于承认,她的心机失效了,因而不安。罗切斯特曾经说过:“正是你以我所敬佩的审慎,那种适合你责任重大,却并不独立的职业的远见、精明和谦卑……”这也是对简·爱心机的正确判断。

    简·爱还十分懂得进退合宜,当罗切斯特称她为天使时,她赶忙辩解,“我不是天使”,“就是到死也不会是。我是我自己。罗切斯特先生,你不该在我身上指望或强求天上才有的东西。你不会得到的,就像我无法从你那儿得到一样,而且我是一点也不指望的”。她清楚不适合扮演天使的自己被视为天使是多么危险!她坚决宣称:“我喜欢鲁莽,远胜于奉承。我宁愿做个伙计,也不愿做天使。”她还恳请罗切斯特:“不要当我美人似的同我说话,我不过是你普普通通,像贵格会教徒一样的家庭教师。”这时候的她想必是在告诫自己:低调,低调,得意不要忘形。这正是成功者应有的态度。她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和恰如其分的自我认知,绝不拿自己的短处去逞长处,这使她可以永远避免丢丑露乖的难堪。

 

    他带她去丝绸货栈挑选衣服,要为她挑选一块色泽鲜艳、富丽堂皇的紫晶色丝绸和一块粉红色高级缎子,要让她“看上去像花圃一样耀眼”。她感到焦急、窘迫,艰难地说服他换一块素静的黑色缎子和珠灰色的丝绸。她说:“我庆幸自己出了丝绸货栈,随后又离开了一家珠宝店。他给我买的东西越多,我的脸颊也因为恼恨和堕落感而更加烧灼得厉害了。我再次进了马车,往后一靠坐了下来,心里热辣辣,身子疲惫不堪。”“我绝不能忍受罗切斯特先生把我打扮成像玩偶一样,……每天让金雨洒遍全身。”她多么清楚什么是适合自己的,可以为自己加分的,什么是相反的。她不安是因为她知道丝绸货栈和珠宝店绝不是自己该待的地方,在那里,她只会露拙,她的不美不靓不配只会在对比中更加凸显出来。她原本就是从舞会上走开的那个女子,她用自己的走开把罗切斯特的注意力从舞会上吸引开来,让他感觉到那份热闹因为缺了她而毫无意义。她知道自己的优势应该在书房,在花园,在树林,那些适合对话的场所发挥出来,她害怕罗切斯特对她的注意力由内在的美感转移到外在的美感上去,因为后者她实在乏善可陈,只有把他的注意力引到前者,她才是安全从容自在的。这是一个多么聪明多么有分寸的姑娘,对自己把握得多么得体到位。

    但是,假如以为她只会以克制来取胜,那你也错了,她并不总是隐忍平抑,该放恣张扬和大胆进取的时候,她也是毫不客气的。她对罗切斯特这样谈论英格拉姆小姐:“我才不相信你真的会爱她,因为我看到过,也听到过你讥笑她。对这样的结合我会表示不屑,所以我比你强——”这等于大胆宣称:只有我——简·爱才配得上你罗切斯特。且看这段:“我打开面纱,会心地笑了笑,算计着我怎样来嘲弄你的贵族派头,取笑你费尽心机要给你的平民新娘戴上贵族的假面。我设想自己如何把那块早已准备好遮盖自己出身卑微的脑袋,没有绣花的花边方丝巾拿下来,问问你,对一个既无法给她的丈夫提供财富、美色,也无法给他带来社会关系的女人,是不是够好的了。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你的表情。听到了你激烈而开明的回答;听到你高傲地否认有必要仰仗同钱袋与桂冠结亲,来增加自己的财富,或者提高自己的地位。”占了便宜还要卖乖呢,这是一种精神方面的卖弄风情,别以为简·爱小姐是省油的灯。可是,这样的卖乖,罗切斯特会喜欢的。可见,只要善于拿捏分寸,即便是丑姑娘穷姑娘,也可以做到进退自如的,而若反之,再美再富的姑娘都有可能讨人厌。

    简·爱作为女性的情商也不低,不用为她担心,该调情的时候,她会的。她说,只有在晚上交谈时,才那么冲撞他,折磨他。他不再满嘴“亲爱的”、“恶毒的精灵”、“宝贝儿”那样的甜蜜称呼了,用在“我”身上最好的字眼儿是“令人恼火的木偶”、“小妖精”、“小傻瓜”等等,“如今我得到的不是抚慰,而是鬼脸;不是紧紧握手,而是拧一下胳膊;不是吻一下脸颊,而是使劲拉拉耳朵。这倒不错。眼下我确实更喜欢这种粗野的宠爱,而不喜欢什么温柔的表露”。你看,几百年前,简·爱就以被男人叫做“小妖精”而自得了,而我们在上世纪90年代的女性文学中才晓事,还以为很前卫呢。喜欢“粗野的宠爱”而非“温柔的表露”,这种两性之间的趣味也有点后现代。她还说:“罗切斯特先生口口声声说我把他折磨得皮包骨头了,并威胁在即将到来的某个时期,对我现在的行为狠狠报复。”——我怀疑这是性的暗示,男女情深意浓到极点,总是要“引火烧身”的。对此,我们总担心像修女一样的简·爱小姐会不会不解风情甚至很夹生呢?她说:“他的恫吓,我暗自觉得好笑。”——她很自信的,似乎早已有备而来。     在没有陪嫁就有可能嫁不出去的那个时代的欧洲,仅凭爱情是很难获得婚姻的,钓得金龟婿绝对需要技巧。简·爱获得爱情,是智商和情商并用的结果。后来者若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横打愣闯,以为只要高呼灵魂平等便可以拿下男人,那可真是误读了《简·爱》。

    五

    女权主义对于《简·爱》更明显的误读,还在于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简·爱》之所以成为西方女权主义文学批评十分重视的文本,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她。

    苏珊·古巴在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名著《阁楼上的疯女人:妇女作家与19世纪文学想象》中,对被幽禁在阁楼上的疯女人投以特别的关注,认为她是简·爱背后“黑暗的重影”。她一系列疯狂的举动和最后焚毁家园的行为,正是受到社会传统习俗压抑与迫害的简·爱内心愤怒的外部表现形式。女权主义者如此解读是建立在一个前提之下:罗切斯特对那个阁楼上的疯女人的描述是男性描述,她原本不疯,只是“被疯”,然后,她因为“疯”便理所当然地不再成其为人,不再有语言,理所当然地被“恶魔化”。

    可是,这个女人并非真疯的论断是怎么得来的呢?《简·爱》本文中没有一处可以支持这个论断,它是完全建立在一个一厢情愿的假定的基础之上的。这不是过度阐释的问题,而是断章取义的歪曲性误读。如此强悍的理论建立在如此脆弱的基础之上,实在是太不相称了。如果真是罗切斯特强行把妻子当疯子对待,疯女人的弟弟也出场了,他怎么可能听之任之呢?不仅如此,疯女人还用刀严重刺伤了其弟。还要怎么样,才能证明一个人是疯子呢?

    女权主义者认为,罗切斯特是权力的象征,他为了金钱和欲望娶了后来的阁楼上的疯女人。前半句是见仁见智,无可厚非;但后半句不符合文本,文本中说,金钱是他父亲所追求的,为此与女方家人共同向他隐瞒了女方的家族遗传精神病的问题,他本人也是受害者。

    这个疯女人所在的阁楼,也被女权主义者当然地解读为女性存在空间的隐寓,一个狭隘的、被限定的空间。总之,就是要得出一个女性被压迫的结论,这是女权主义的一贯倾向。女人之所以被关在阁楼上的原因——“她是一个疯子,具有强烈的破坏力”,全然被忽略了。

    在女权主义的解读中,疯子的破坏力被解读为反抗的激情,“以仇恨之火将她的牢狱变为一片废墟”的疯子行为被赋予革命性意义。居然可以无视这个女人患有家族遗传精神病的事实而如此放纵自己的谬论,这已经不是女权主义了,而是极权主义和话语强权主义。即便到了人权已被如此强调的今天,难道不该把一个疯子送进精神病院,而应该由他天马行空自由驰骋吗?对于疯子的这种好感和亲和力来自于哪里呢?来自于女权主义批评的需要?还是某种精神癖好?反正我在小说和电影中看到这个疯女人都是害怕的,而且这种害怕永远无法克服,除非有一天我也疯了。

    为什么女权主义者力挺阁楼上的疯女人,而对朱安这样的女性却视而不见或不感兴趣呢?因为朱安是被解放的对象,而不是解放的主体,成不了女权主义者的同道,因此就得不到她们的关心吗?如果女权主义批判的锋芒不落到真正需要的去处,而是任由自己的理论和想象发挥,其结果便是既没有现实意义,也得不到信任的对待,从而消解了自身的力量。在谴责社会妖魔化了女权主义者之前,最好先检讨一下女权主义者是否妖魔化了自己。

    简·爱往往被视为女权主义的最早实践者,女权主义者颇为主观地以自己的精神提升了简·爱,但实际上,简·爱并不那么适于做女权主义的解读。

    女性的自尊自强自立固然重要,但是,幸福并不仅仅靠自尊自强自立便可以保证了,它还需要一些软件,尤其对于那些生存已经毫无问题的女性来说。女性在可敬可畏的同时,还有没有一点可爱?在实力雄厚的同时,还有没有一点情趣?这都属于软件问题。比如,一个女学者如果连身体和性情都学术化了,一个女强人如果连身体和性情都强化了,幸福的几率还有多少呢?这并非取媚于男性,而是取媚于女性自己,一个不懂得爱悦自己的女人,也很难让男性爱悦。我知道会有多少女权主义的反驳在等待着这个说法,但是,这个问题真的是需要抛开女权主义来谈的。这是不是后现代女权主义的问题呢?我也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