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翠康园二手房:用法治铲除“潜规则”(公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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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治铲除“潜规则”(公民论坛)

河南滑县 申国华

《 人民日报 》( 2011年12月06日   19 版)

  据媒体报道,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呈现蔓延态势,将行贿成本按一定比例纳入工程预算成为一些建筑企业的“明规则”,甚至发展到有行贿者与受贿者公然签订“协议”。同时,为了获得工程项目,许多施工单位甚至将工程总造价的5%至10%作为行贿资金列入支出预算。

  国有国法,行有行规。人生活在社会上,必须要遵守一定的社会规则,买卖物品要遵循市场规则,不能强买强卖;搞建筑也要遵守建筑规则,不能暗箱操作或层层转包。正是有了这些规则,人民生活和社会建设才有了可靠保障。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潜规则”在社会上大行其道。一个地级市财政局采购4台服务器、68台台式机、8台笔记本电脑,成交价57万元,比市场价约高一倍。集中采购变成了“高价采购”。一些地方盖大楼、建桥梁,招标、竞标比的不是价格、质量而是“关系”。近几年来,“潜规则”越来越为公众所熟悉,建筑有、考学有、就业有、看病有,几乎渗透到了每个行业、每个领域。

  读懂了“潜规则”的真正含义,就不难理解,“豆腐渣工程”为何屡屡出现,不是把关人“看走了眼”,或一时糊涂“犯傻”。有意将大把大把的人民币交给别人,是因为这其中一部分钱会“回流”到自己囊中的。正是由于“潜规则”可以让一些人得到诸多好处且风险很小,故而才有人趋之若鹜、乐此不疲。

  铲除“潜规则”,关键是要依据党纪国法打断利益链条,让一些企图通过“潜规则”获得利益的人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同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将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结果全部公之于众,让与工程相关的各方接受社会监督,铲除“潜规则”赖以生存的土壤,阻止少数人从中牟利。在法制的阳光下,“潜规则”才会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