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马标志suv是什么车:砸掉一个官员的铁交椅到底有多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6 01:47:16
最近,网友爆料: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被免职的宜黄原县委书记邱建国和原县长苏建国已悄然“复出”。经抚州市公路局证实,苏建国履新局长消息属实。
一年前的记忆尚未消退。作为去年的标本式恶性事件,“宜黄拆迁自焚”亦被本报纳入年度十大焦点评论之一。去年9月,拆迁导致钟家3人重度烧伤(其中1人随后去世)后,这对“建国”好搭档分工明确:时任县委书记邱建国带队赶赴机场拦截欲赴京讨说法的钟家姐妹;县长苏建国则带数十人到医院抢夺尸体,打伤钟家人。在潮水般的口诛笔伐面前,江西省有关部门宣布对二人免职并立案调查。
当时貌似严厉的“免职”与“立案调查”,让善良的国人相信正义终于来临。而如今,一个保留级别且带薪的“悠长假期”之后,问题官员的“平级复出”,使得人们寄望颇厚的问责案例,再度被证实又是一个用心良苦的缓兵之计,民意再次受到权力的嘲弄。
赏罚者,国之利器也,亦是整顿吏治、训练循吏的“利器”。对一些破坏干群关系、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刁官、劣官,必要时就应终身取消其入仕的“从业资格”,既示惩戒,又杀一儆百。然而,现实中一些地方对问题官员却太过宽容和仁慈,总以“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为借口,问责的板子高高举起轻轻放下,没有底线、忘记原则地“保护”这些害群之马,并想方设法为他们“找一个位置”。于是,“免职”成了愚弄舆情的虚晃一枪,成为帮助问题官员暂避风头的“组织关怀”。这种对权力既得者“问”而不“责”、“调”而不“查”的宽容,与某些官员子女野蛮挤掉竞争者赢得“萝卜招聘”、抢得晋升机会的场景“相映成趣”。
一个奇怪的反差是,中国有13亿人,精英云集,基层德才兼备、常年苦于晋升无门者也多如牛毛,可是一些地方官场为何不愿“不拘一格降人才”,而只愿将选官的眼光局限于固定圈子内,刁官、劣官即使被问责免职,依然被放入一个形同“等候席”的储水池,静待“解封”之日,从而“劣币驱逐良币”?
究其原因,无非在一些基层存在某种封闭的权力分享网络,由宗族亲属、门生故旧、利益勾连形成的权力结盟。于是,当出现一个合适“位置”时,即使某些不幸中招落马的劣迹官员,其“复出”序列也优先于级别较低、权力结盟关系更疏远者。官员作为“公权代理人”,在一些基层却形成了经济学上所谓的“内部人控制”,“脱离群众的危险”日益凸显,值得警惕。
当然,宜黄被立案官员的“复出”,或许还说明:一些基层官场对这些强拆的“魄力”官员还是很欣赏的,至少是同情的。某宜黄官员就曾声称,“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如此让老百姓大跌眼镜的话,竟然出自我们的官员之口,可见看问题的立场是何等迥异。
政绩渴望和土地财政不休,非法强拆难止。尽管公众望眼欲穿的新《拆迁条例》明确禁止“行政强拆”,改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当地方财政与“炒地皮”深度交织,在司法与地方利益捆绑一体的今天,司法强拆如何不变成另一种“形式上更合法”的行政强拆,效果仍有待观望。(徐锋)
12月1日,有关江西“宜黄拆迁自焚事件”中被免职的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悄然复出的消息开始在网上流传,称“宜黄前县委书记邱建国将出任抚州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宜黄前县长苏建国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抚州市公路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苏建国履新消息属实,“已经来了一个多星期”。…[详细]
是“假问责”还是“真保护”?
自2003年中国官员“问责制度”启动以来,有无数官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行政问责。通过实施行政问责,可以提高官员的责任感、自律感和压力感,从而达到促进政府效能、整饬吏治的目的。可从现实的情况来看,行政问责这种原本应是制度性惩戒的手段,功能形同虚设,日益暴露出巨大的制度软肋——该不该问责、如何问责,不是由制度说了算,而是由地方公权力意志决定,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推卸责任乃至“平息民愤”的工具;而被问责官员则是前脚免职,后脚复出,免职时颇有声势,复出时悄无声息,被网友曝光和关注的复出官员终是少数,多数早已实现了华丽转身。…[详细]
高调问责,低调复出——— 几乎成了某些地方惯有的问责公式,在不少群体性事件的调查追究中,公众舆论危机高峰之际,即是责任官员免职摘帽之时。然而时过境迁,舆论监督风头稍微平静一下,所谓的“立案调查”往往就不了了之,被免职者则会换个地方继续做官。问责“问”得糊里糊涂,复出“复”得神神秘秘,一切似乎都是对民意的搪塞糊弄,难怪每次官员复出都能在网络内外引来嘘声一片。问责并非将人一棍子打死,彻底不给官员复出的机会。可现在的问题是,许多“问责免职”和“官员复出”事件,处理不公开,过程不透明,结果不公布,搞得十分神秘,如同跟公众捉迷藏一样。…[详细]
官员复出只能稀里糊涂?
由此可见,官员被免职固然是一种问责,但时间期限仅仅为“一年”。一年后,被免职官员复出不仅不是问题,反而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甚至是符合“规定”的。或许正因为如此,现实里才会出现一种貌似奇怪的现象——一边是“问题官员”被一脸严肃、极其高调地停职,一边是被免职的官员总是快速低调、不出意料地复出,以至于一些人把“免职”简单界定为地方政府应付舆论、忽悠民意、逃脱责任的挡箭牌。“真问责、真复出”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假问责、真复出”。因而,面对被免职官员频繁复出这个现象,追问复出程序是否公开透明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去追问当初的问责是否公平公正、客观真实。…[详细]
抚州处理宜黄事件欠老百姓一个交代。如果立案调查和免职是忽悠群众,这样的领导应该受到追责;否则,请公布立案调查的情况和结论,公布免职的依据,补上这一课,让人民群众检验一下立案调查的情况是否真实,免职的处分是否适当。用强拆引起自焚、死亡,还要抢尸打人,一年后官复原职,这让老百姓寒心:还是当一个顺民的好;也让官员放心:只要你“一心一意谋发展”,怎么违法、欺民,我们都可以保住你的官位不倒。宜黄事件的处置就是发挥了如此恶劣的示范效果。…[详细]
问责制度如何走出“暗箱操作”?
比如,那些受到免职等处分的官员,在事件当中到底有多大的责任?是否已经悉数承担?其复出是否符合干部任免程序?新的工作岗位是如何确定的?等等。这些问题为什么不能公开化、透明化呢,为什么不敢接受公众的监督?具体到宜黄原县委书记和县长复出的问题上,从2010年9月10日“自焚”发生,到如今已经一年有余,相关部门对原县委书记和县长的立案调查工作显然已经结束,为什么不把调查结果和重新任职的理由公之于众?…[详细]
在此,笔者倒是希望抚州市乃至江西省有关部门,正视网民诉求,更加审慎地对待“宜黄拆迁自焚事件”被免职官员的复出问题——— 其一,既然当初对他们作出了免职并立案调查的决定,现在不妨将调查过程、调查结果、最终处理决定全面公开,就其公正性接受公众考量评判;其二,既然这两名官员在过去一年中做到了闭门思过,其自我批评和检讨通过了上级审核,不妨让他们直面公众,看公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其三,既然抚州有关方面认为他们有必要、有资格复出任职,继续赋予重任,不妨将官方的理由和依据公示,让公众评判是否可行。…[详细]
投票与调查
扩展阅读
·问责时若“伪豪爽”复出只能“装糊涂”
·某些免职官员本该终身禁“仕”

宜黄被免官员复出拷问问责的公正性

宜黄免职官员复出凸显问责制度软肋
话中音
“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交待,就复出了,说是 “低调”也好,“静悄悄”也罢,都难免让人觉得,其背后隐藏着自知理亏和自证猫腻。 ”
——新华网 刘鹏
“官员作为“公权代理人”,在一些基层却形成了经济学上所谓的“内部人控制”,“脱离群众的危险”日益凸显,值得警惕。 ”
——广州日报 徐锋
“时光流逝,人们记忆淡化后,“复职”的第三部曲就如期上演了。这一切都是要保护强拆的官员,原因也很简单,江西的干部都坚信“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嘛 ”
——山西晚报 殷国安

不是说免职干部就得把曾经的过错背一辈子,也不是说免职干部复出就一定有猫腻;但既然曾经被免职,再次复出,总应该有一个公开接受人民监督的姿态。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交待,就复出了,说是 “低调”也好,“静悄悄”也罢,都难免让人觉得,其背后隐藏着自知理亏和自证猫腻。这样的复出,岂能不让人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