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蜂有什么本领:长春老建筑物语—“满洲国”蒙政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15:22:57

长春老建筑物语—“满洲国”蒙政部

     “满洲国蒙政部”,位于新京(长春)大同大街与兴仁大路(现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汇处,建成于1935年。“满洲国”蒙政部设立于1934年11月,设立之前,是“满洲国”兴安局来主管西部蒙古地区的事务。

 


        此栋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一层、地上三层。整栋建筑两面临街,平面呈L型结构,在L型拐角处做切面处理并作为建筑的主立面。此建筑在主立面上做足了装饰文章,最先映入眼帘的肯定是四个方形半掩式巨柱,其次就是巨柱上三角形的龙形浮雕装饰墙,而整体立面因为设置了凸凹有致的变型,即活泼又稳重。在整栋楼的楼顶,铺有暗红琉璃瓦的坡屋顶,其中设有一座四角方形的尖顶塔楼,又是一座典型的“中西结合”的产物。整栋建筑比起以往的官厅建筑,更显一份高大与敦厚。不过,那个塔楼还是略显不谐,跟整体风格有些脱节,多少有些画蛇添足的意思,如果能矮几分或粗大一圈或许会好点。


        在东北西部长期生活的蒙古族分为外蒙和内蒙,外蒙古在1921年7月独立。而与东北紧密相连的内蒙,则一直是日本人与满州同等重视的地区。1932年3月“满洲国”成立后,政府立即设立了国务院直属的兴安局,除掌管兴安省的一般事务外,还监管东三省相关蒙古旗的蒙族事务。同年8月,兴安局改为兴安总署,同时将兴安省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分省,籍以强化管理。1934年12月,借行政区划调整之机,又将兴安总署改为蒙政部,与民政部具有大体相同的机构,不再受各部大臣的节制,相当于提高了蒙政事务管理的地位。蒙政部成立不久,即搬入了新落成的这栋建筑内。1937年7月,为适应取消治外法权,再加上兴安地区的内蒙也趋于稳定。在机构精简过程中,蒙政部被取消,改设为由国务总理大臣直属的兴安局,仍跟改为蒙政部前的职能定位相仿,只负责在各部间对蒙政相关事务进行沟通联系。在蒙政部取消后,这里陆续成为“满洲国”的官用需品局、水利电气建设局等机关的办公地点。

         解放后,这里成为长春市人大、长春市政协的所在地。1994年,旧楼爆破拆除。人大和政协也搬到了新的办公地点。这里在原址上修建的尊爵广场,也是一个莫名其妙了很多年的高层建筑。还好,目前这里成为吉林网通大厦,每到夜晚,楼体上的彩灯还算是长春的一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