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荒 控制台 换人:市政府法制办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专项工作任务(交办书)情况的汇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3 12:25:27

市政府法制办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专项工作任务(交办书)情况的汇报

 

我办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交办的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分工任务,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保证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2010年郴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郴办字〔2010〕44号)和《郴州市2010年反腐廉建设重点专项工作任务交办书》(郴纪交办2010第3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专项工作任务,我办及时召开了党组会和科室负责人会,认真传达学习了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了全办人员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党组班子负责,纪检监察牵头,各科室分工协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同本办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通过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促进我办整体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职责,强化制度,创造优质的政务环境

为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交办的工作任务,我办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办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我办牵头的工作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目标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今年的民主评议机关重要岗位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了规范管理,强化了相关制度建设。健全和完善了重要岗位公示栏,设置了监督意见箱,进一步公开了岗位职责、办事流程和服务承诺;重新调整了办党组人事分工,认真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了权利运行和行政决策;组织学习了岗位职责、《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和办相关管理制度,按照“建一流队伍,育一流作风、强一流效能。创一流业绩”的目标,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努力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为我市“两城”建设和“三创”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三)加大力度,协调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1、认真贯彻《行政处罚法》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和避免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营造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环境,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我办在去年的基础上,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在全市全面推行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一是夯基础。为做好该项工作,今年全方位、大范围组织了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学习与培训。下发了《郴州市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工作方案》(郴办电〔2010〕41号)和《关于开展〈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学习培训的通知》(郴政法〔2010〕10号),组织县市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的《办法》培训,在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上,安排了学习《办法》的专题,对市直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了《办法》的集中培训,已组织培训班15期,培训人数达2600多人。为认真贯彻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发放了《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释义》2000多本,《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释义》5000多本,印发培训考试卷6000多份,编印下发《依法行政和行政程序建设文件汇编》3000本。通过学习培训,为落实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二是强督促。积极督促、指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我市去年下发的工作方案和今年的工作要求,参照省直对口单位行政裁量权基准,加快本单位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制定和上报。由于省直多数部门的推延,目前市直只有人防、财政、农业等部门的裁量权基准已经制定并上报,有多数部门要等省直单位的裁量权基准出台,才能完成制定上报工作。三是严审查。正在依法认真审查各单位上报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审查后将分批送监察局会审。

2、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我办认真开展了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有关事项。

一提高认识。今年的4月16日召开了54个具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领导参加的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会。以以会代训的形式,全面部署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如何清理等,使大家的认识得到了提高,特别是对放权强县工作的认识提高。二是认真清理。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郴政办函〔2010〕83号)精神,对54个单位上报317项行政许可事项,2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及进行了认真审核把关。其中行政许可事项保留238项,取消14项,暂停6项,下放56项,部分下放9项,新增1项;非行政许可服务事项,保留144项,取消25项,暂停3项,下放4项,部分下放1项,新增1项。同时,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年检年审等事项的设定条件、法定条件进行了清理,力争使我市成为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时间最短、审批效率最高、审批流程最优的城市。三是积极配合。派专人参加市直机关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工作,分两批完成了58个单位的360个行政许可项目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审批和电子监察平台,目前已有25个单位的159项行政许可项目投入网上试运行。

3、认真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和规范行政检查工作。

根据文件要求,一是我办已起草了上述两个方案;二是明确了需参加的主体;三是根据方案准备召开一次培训会,但因省里的会议召开后,方案需变更而未进一步开展工作。

二、下步打算

(一)认真抓好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推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工作落实,在行政处罚项目多,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指导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会同市监察局进行认真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配合市政务中心和市监察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项目,落实联合审批项目。

(三)10月下旬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等有关部门对全市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和对县市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

 

 

                          郴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