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imise the utility:<<黄帝阴符经>>译文(下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4:14:18
原文:“瞽者善听,聋者善视。绝利一源,用师十倍;三返昼夜,用师万倍。心生于物,死于物,机在目。天之无恩,而大恩生。迅雷烈风,莫不蠢然。”译文:“眼盲者耳聪,耳聋者眼明。因此,如果能闭塞其一(或眼或耳),就会增强十倍之能力;如果能每天闭塞其耳、目、口(勿听、勿视、勿言),就会增强万倍之能力。心因物而动,因物而静,关键在于眼。要知道,上天不施恩德(无声无言),因而能产生大恩德;而响雷暴风(指外物也)只会使万物发生骚动。”冲虚子曰:修道之要在乎三宝,三宝之要在乎目。目,外物进入之门户也。外物入,心则骚动。心既动,则虚静失矣!“妄为”生,则凶祸至矣!呜呼,悲哉!
原文:“至乐性余,至静性廉。天之至私,用之至公。禽之制在气。”译文:“至乐之本在于知足,至静之本在于无私。上天因无恩而至私,故能大恩而至公(即施惠于万物)。统摄的法式在于调和其气。”冲虚子曰:世人喜占有而不知满足,欲壑难填,故常痛苦而不乐也;好妄为而不知博施,为所欲为,故常心荡而不静也。若欲归于至乐、至静之境,则需调和其气也。
原文:“生者死之根,死者生之根。恩生于害,害生于恩。”译文:“生为死之终结,死为生之终结,故生死为一。利因害而生,害亦因利而生,故利害相生。”冲虚子曰:“道”本为一,虽有阴阳之分,实不可分也。阴阳相胜相生,循环往复,一息不停也,故圣人明生死为一、利害相生、祸福相依之理也。
原文:“愚人以天地文理圣,我以时物文理哲;人以愚虞圣,我以不愚虞圣;人以奇期圣,我以不奇期圣。故曰: 沉水入火,自取灭亡。”译文:“愚昧之人常以懂得天地之准则为智慧,我却以遵循时令、洞悉外物为聪明。俗人以欺诈为智慧,我却以诚信为聪明;俗人以奇异为智慧,我却以自然为聪明。所以说:进入水火之中还自以为是智慧,那就是自取灭亡。”冲虚子曰:愚昧之人总以为懂天地之规而能安其居,富其家,便觉智慧非常也;却不知妄作招凶,外物累人之理。圣人则不然,因知物欲伤人,故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依时修身,除妄归真,终能与万物玄同矣!玄同则精和,精和曰常,见常曰明,守柔曰强,用其光,复归其明,毋遗身殃,是谓袭常;知此理,方为真聪明矣!
原文:“自然之道静,故天地万物生。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阴阳相推,而变化顺矣。”译文:“因为自然之道虚、静,所以能生天地、万物。因为天地的运行遵循自然,所以能使阴阳相胜。阴阳相胜相生,则变化和谐。”冲虚子曰:“道”因虚静,而能生天地、万物,天地、万物因其虚静,而能生生不息。故人若虚静,则能随心所欲。
原文:“是故圣人知自然之道不可违,因而制之。至静之道,律历所不能契。爰有奇器,是生万象,八卦甲子,神机鬼藏。阴阳相胜之术,昭昭乎进乎象矣。”译文:“所以,圣人懂得自然之道不可违背,因而制订了各种法则。然而,至静无形之道(普遍)是各种法则(特殊)所不能完全契合的。于是就有了奇妙的《易》,它产生了各种象征,是以八种卦象为本,并贯以六十甲子,来演化种种玄机的。这样一来,阴阳循环相生也就能很清楚地蕴涵于各种象征之中了。”冲虚子曰:奇器,古之解者常以为“道”也,实则非也。因前已指出,“道”是“律历”所不能契的,才有“奇器”产生。此“奇器”不但能完全契合于“道”,而且能展现“道”之玄妙,使万物之奥秘毕现也(‘道’恒无形,‘奇器’则以有形契之)。因“奇器”之中含有“八卦甲子”,故知“奇器”应是指含有《连山》、《归藏》之古《易》也,而非今之《周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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