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夏月实业有限公司:美国起诉尼克松案:总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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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起诉尼克松案:总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2011-12-05 08:45:50) 转载标签:

水门事件

尼克松

特赦权

阻碍司法

滥用职权

行政特权

弹劾

杂谈

2003年2月12日
记者: 亚微 | 华盛顿


中国有句古话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个法治观念在美国可以说深入人心。那么,实际情况如何呢?下面我们看看如果美国政府官员,甚至总统触犯了法律,会是什么结果。


很多人对帮助打开美中外交大门的尼克松总统也许很熟悉了。1972年,他到北京和中国已故领导人毛泽东和周恩来举行历史性会晤,为美中关系正常化奠定了基础,他本人也被誉为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尼克松1968年当选总统,1972年连任,1974年,第二届任期还没有结束时,就因“水门事件”吃了官司,而且不得不引咎辞职。


*“水门事件”的背景*


20世纪60年代末,美国处于政治和社会动荡时期,林登·约翰逊总统的政治地位因越战日益削弱,美国国内的反战浪潮汹涌。1968年,共和党人尼克松当选总统,他一方面承诺要结束越战,另一方面又加强对北越的攻势。


1971年,尼克松政府官员向《纽约时报》透露了所谓五角大楼文件,也就是国防部对有关美国在越南军事活动日益加强的机密文件。《纽约时报》后来根据这份文件发表了一系列报导。尼克松总统因此设立了白宫特别调查部,又被人称为“管子工”,专门负责搜集政敌的情报,并避免进一步消息泄露。这些“管子工”怀疑国防事务分析人员丹尼尔·埃尔斯伯格对外透露了有关文件,破门盗窃了他私人心理医生的办公室,以寻找对埃尔斯伯格不利的证据。


1972年6月17号,5个人偷偷溜进首都华盛顿水门饭店内的民主党全国委员会办公室,企图安装窃听装置,但是被警卫发现,警察后来逮捕了这几个人,直接引出“水门事件”。调查人员发现,他们受雇于尼克松总统的竞选连任委员会。但是,尼克松总统否认白宫和政府人员与该事件有关。上述活动后来都发现是尼克松竞选连任的政治计谋的一部份,尼克松在1972年以压倒性多数再次当选美国总统。


*“水门事件”的调查*


“水门事件”后,参议院设立针对总统竞选活动的特别委员会,对“水门事件”以及尼克松和他的高级助手掩盖真相的指控展开调查。在5名被捕者当中,有1人告诉联邦地区法院法官,有人向他施加压力,迫使他对该事件保持沉默。联邦调查局代理局长承认他在尼克松助手的压力下,销毁了“水门事件”的证据。之后,他和尼克松其他4名高级助手相继辞职。


1973年5月17号,参议院特别委员会电视转播听审情况,前总统顾问约翰·迪安作证说,白宫一直都在掩盖事实真相,而且尼克松本人为了封口,还参与支付5名被捕者酬金。另外一位助手透露,尼克松曾下令在椭圆形办公室安装隐秘的麦克风,办公室中的大多数谈话和电话都被录音,从此便开始了美国国会和总统之间就这些录音而引发的法律争执。


首先,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进行最初的调查,要求尼克松交出有关录音。尼克松开始同意交出部份录音。但是,白宫后来又称,2盘录音带不翼而飞,1盘关键的录音带上还出现18分钟多的空白。尼克松不愿意向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上交所有42盘录音带,他最后只交出20盘录音带的编辑文稿。


1974年3月1号,一个联邦大陪审团起诉了7名与此案有关的政府官员,尼克松虽然没有被起诉,但是却被指为事件的同谋。司法部任命的特别检察官为了把录音带追查到底,一直把尼克松告到联邦最高法院,这就引出著名的美国起诉尼克松案(US v. Nixon)。


*联邦最高法院判决美国起诉尼克松案*


但是,尼克松提出总统具有“行政特权”,因此拒绝交出录音带。他认为,为了确保国家利益,他有权不向政府其它部门透露行政部门内部的保密通讯证据。


当年代表司法部一方在联邦最高法院起诉尼克松的律师菲利普·拉科瓦拉(Philip Allen Lacovara)回忆说:“尼克松提出,为了保护总统和工作人员之间的通讯秘密,总统有权不交出任何谈话的证据,明确地说就是,即使通过大陪审团和审判庭传唤这样的法律程序,他也应有权拒绝交出他和工作人员之间谈话的证据。那么,总统在拒绝交出可能和刑事审判有关的证据方面是否拥有绝对的特权呢?法庭是否可以下令总统交出他和高级助手之间所谓的绝密谈话的证据呢?这些是被提交到联邦最高法院的问题。”


1974年7月24号,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美国起诉尼克松一案做出裁决说,无论是美国宪法三权分立的原则,还是高层官员通讯保密的需要,都不能确保总统的特权是绝对的和无条件的。法庭承认总统在军事和外交等有限的领域具有行政特权,但是同时指出,在司法的公正性方面,正当法律程序的基本要求具有优先权,因此,总统必须服从法庭的命令,交出与水门事件有关的录音和材料。


拉科瓦拉律师指出,总统只有在涉及战争计划、军队调遣、武器设计等重大国家安全问题上的行政特权应受到保护,但是行政特权并不是绝对的。他说:“在美国起诉尼克松一案中,联邦最高法院裁决说,确定总统和他的高级助手是否讨论过阻碍司法、怂恿作伪证、贿赂证人等犯罪活动是出于令人信服的公众利益,这比总统要求对白宫通讯保密的一般利益更重要。”


拉科瓦拉律师还指出,美国起诉尼克松一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解释宪法的司法审查权。


乔治华盛顿大学法学院教授玛丽·彻(Mary M. Cheh)指出了这个案子的另外一个重要性。她说:“这个案子确立的原则非同寻常,它指出,任何人,即使是总统,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当法庭要求他提出证据时,他不能说,我是总统,就可以不交出证据。”


美国国会图书馆的资深研究员菲利普·费希尔(Louis Fisher)同意这一观点。他说:“这个案子的重要性是,总统不是国王,他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美国的制度相互制衡,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一致裁决说,对审判证据的需要,要比总统通讯保密的需要更重要。”


*尼克松辞职*


在尼克松一案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的同时,国会对他的弹劾程序也在进行之中。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建议以三项指控弹劾尼克松,这三项指控是阻碍司法,滥用职权以及拒绝向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交出录音,而且通过了其中一项弹劾条款:阻碍司法。1974年8月5号,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后不到两个星期,尼克松不得不交出更多的录音。录音显示,他深深卷入“水门事件”,并且在案发后下令联邦调查局停止有关调查。


面对联邦法院的不利判决、国会的弹劾以及各方强大的压力,尼克松1974年8月8号,向全国发表电视讲话,宣布辞职。他说:“今后几个月若继续为证明我自己清白而战,会消耗总统和国会几乎所有的注意力,而现在是我们应该把整个重心放在更重要的问题上的时候,那就是,在国外促进和平,在国内增进繁荣,根除通货膨胀。因此,我宣布明天中午就辞去总统职务。届时,副总统福特将宣誓就任美国总统。”


*尼克松被特赦*


“水门事件”后,40多位政府官员被判刑入狱。但是,尼克松从来没有受到正式起诉,原因是福特就任美国总统后不久,便使用总统的特赦权,在1974年9月16号给予尼克松全部、自由和绝对的特赦,这包括他在1969年7月20号到1974年8月9号这段期间内,对美国犯下的、可能犯下的或者参与的所有犯罪活动。


玛丽·彻教授分析了福特总统给予尼克松特赦的原因。她说:“福特认为,全美当时因‘水门事件’出现很大的分歧和不安,他认为,忘记过去是恢复美国民主健康的最好办法。因此,福特给予尼克松特赦,使他在辞职后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福特也因此受到了尖锐的批评,特赦尼克松本身又成为引起争议的问题。但是,很多人认为,尼克松已经名誉扫地,而且被赶下台,因此不让他接受审讯和惩罚非常重要。”


尼克松1994年去世,虽然他仍然是一个引起争议的人物,但受到民主和共和两党的一致赞扬。克林顿总统称赞他是建立持久和平的政治家。前总统乔治·布什说,尼克松在担任总统期间,虽然因面临的困难使他的总统地位削弱,但人们应该记住的是他在国内外所取得的许多卓越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