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那的狂脱期:篆笔释疑(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0 14:26:26

 

篆笔释疑(九)

80、弁(图80),篆书为“■”或“■”。“弁”是象形字,其义为:“冕也。”是一种帽子。篆书“弁”的上部不是“厶”(sī)字,是一种象形的笔画。“■”的篆法,上部像头盔,下部像两手托着。“■”的篆法,上部像头发,下部像一个人。楷书“■”,又是“弄”的俗字。
  81、弘(图81),篆书为“■”。《说文解字》注:“弘,弓声,从弓从厶。”此字令人不解的是,其右部的“厶”为何在篆书中却变成了“■”?原来“弘”的右边不是“厶”(sī),而是“肱”。“肱”的古文为“■”,小篆右旁的“肱”在楷书中省作“厶”。小篆随古文的写法作“■”。“肱”在古文中除为“■”外,还有“厷、■”等写法。“雄”左旁的“厷”,就是“肱”的古文,不过“厷”的上部在篆书中是“又”,而不是“■”(左)。
  82、强(图82),篆书为“強”。“强”的本义是一种虫名,后又与“彊”(强壮之“强”)通。“強”是由“弘”和“虫”组成的,它的右上部应篆作“■”,而不能篆作“厶”或“口”。在秦刻石中有将“強”上部篆作“口”的,但五代时的文字学家徐锴也不明这“口”的来历,疑从古文而省。
  83、前(图83),篆书为“歬”,亦作“■”。“前”的本义是:“不行而进。”这就是坐在船上前行,所以“前”从“舟”从“止”。古文“■”又同“剪”,故“剪”和“前”都可以篆作“■”,但“剪”不能篆作“歬”。
  84、并(图84),篆书为“■”。“并”义为:“相从也。”此字篆书上部是两个“人”字,下部不是“开”,而是“■”(qiān)字。“■”的字形是由两个“干”组成,上面一横是平的。“并”上面的两点和下面的“开”都是篆书隶变时由“从”和“■”简化的。
  85、並(图85),篆书为“■”。“並”虽然现在已简化作“并”,但在篆书中应严格区分开来。“並”的本义是:“併也。”是会意字。篆书“並”是两个“立”字,是两个人并肩站着,所以为二“立”。“立”的篆书是“大”下一个“一”字。徐铉曰:“大,人也;一,地也。”一个人站在地上为“立”,两个人并肩站着就是“並”。
  86、差(图86),篆书为“■”,篆书“差”的上部既不是“八”,也不是“■”(羊),而是“■”字。“■”读“chuí”,是“垂”的古文。“差”的篆书是“■”下一个“左”字,其义为:“贰也,差不相值也。”“差”与“羞”楷书字头相同,但篆书则截然不同。
  87、羞(图87),篆书与楷书变化不大。“羞”的本义为:“进也。”又义为:“恥也。”“羞”是“■”(羊)下一个“丑”字。这里要注意的是“羞”下部的“丑”字。“丑”的本字为“■”。篆书“■”的字形像一只手握着一件东西。
  88、益(图88),本字为“■”,篆书无相应的楷书。篆书“益”的上部不是两点,也不是“八”字,它的整体是一个横卧的“水”字。“益”的本义为:“盈满,增加。”是会意字。“水”出“皿”上,说明快要淌出来了。篆书“益”上部既是“水”,中间笔画就不能写作“一”,而应微有波折,方能显出笔韵。
  89、丈(图89),篆书无相应的楷书。“太”的篆书由“十”和“又”组成,是会意字,“十”代表十尺,“又”像人的手形,意思是人手里拿着十尺长的一个竿子,自然就是“丈”了。然而,“尺”和“寸”都是十进位的长度,为何其中不用“十”呢?因为它们的构字原理不同。如“寸”的篆书是人手形下一个“一”字;“尺”的篆书是“尸”下一个“乙”字。应注意的是,在篆书中“丈”易与“支”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