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宋埠有什么快递:农业订单难兑现 急需法律来把关(产业视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1:28:46
□智农通
“订单农业”是近年来一个比较热的话题。有的地方农民因此受益;有的地方订单落空、适得其反,出现新的“卖难”。为了不让“订单农业”成为一种概念炒作,应重视其中出现的一些现象和苗头。
一是订单违约屡见不鲜。农业订单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签约双方都必须自觉履行。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当前订单违约现象屡见不鲜。订单违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购方违约。当订单合同价格远远高于目前市场价时,部分商家为避免亏损,制造种种借口,拒不履约。另一类是售方违约。当农产品市场价高于订单合同价时,一些农民为了增加收益,借故毁约。
二是地方政府“拉郎配”行为严重。在发展“订单农业”的过程中,许多地方政府急于求成,县、乡政府或村委会强行“拉郎配”,以政府的名义代替农民与商家签订订单,然后再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通过行政手段落实给各个农户。当乡、村组织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农业订单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得不到履行时,基层政府常常被夹在商家和农户中间,十分被动,有苦难言,并由此引发不少事件。
三是质量标准认定纠纷此起彼伏。主要表现为,履约时,商家往往称农户没有按必需的技术手段精心种植,导致订单种植产品产量低、品质差,达不到收购要求,因而拒绝收购或压价收购;而农户则指责商家提供的种子不合格或配套服务不到位,蒙骗农民,因而要求商家必须履约。双方为此互相指责,各执一辞,难以调和,严重影响了农业订单的兑现率。
四是农业订单“水货”猖獗。在发展“订单农业”的热潮中,一些不法之徒打着“订单农业”的旗号,采取多种欺诈方式,诱骗乡、村组织或农民与其签订所谓“订单”,借机高价推销低劣种子、假冒伪劣生产资料,或以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等方式诈骗农户钱财,然后逃之夭夭,使不少农户蒙受了惨重损失。
五是订单不规范不完善现象比较普遍。不少订单合同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特别是对农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责任以及权利含糊不清,签约内容缺乏可行性、科学性、规范性、合法性,从而为履行订单埋下了一系列“剪不断、理还乱”的隐患。
据调查,产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六个方面:
部分农户和商家信用观念淡薄。因为信用观念淡薄,法律意识不强,部分商家和农户只从眼前利益出发,为了多获利少受损,置农业订单的严肃性于不顾,单方违约。
缺乏相应的政策法制环境。由于订单农业是近几年才兴起的一种新事物,所以在面对和处理订单违约该怎么办、订单违约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由谁来赔偿、农业订单是否应具有法律效力等等问题时,目前尚缺乏相应的政策和法律依据,进而导致有关方面对农业订单的履约难以实施严格监督。
缺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参与和监督。目前在签订农业订单时,往往只是由商家与乡、村组织或农民一签了之,缺少司法、公证、工商管理等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从而导致订单合同出现内容不详细、程序不完善、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给履约埋下了诸多隐患。
基层政府动辄“越位”。一些县、乡政府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进程中,急于求成,把“订单量”与政绩挂上钩,在没有深入调查研究、对市场供需把握不准的情况下,匆匆代农户与商家签订订单合同。
农产品市场波动较大。由于农产品市场存在着很大的不确定性,农产品市场波动远大于工业品,所以农业订单与工业订单在形式与内容的严格程序上、在履约的难易程序上存在着很大区别,从而使农业订单的履约难度相对较大,风险相对较高。
缺乏农产品质量标准及检测检验体系。正是因为缺少这个体系,使一些农业订单的签订缺乏科学的依据和可行性;也正是因为缺少这样一个体系,使签单双方在对种子、农产品质量产生争议时,不能及时得到裁定,使有关方面难以及时公正地处理和解决纠纷。
《市场报》 (2002年06月18日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