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特产有哪些:祭法第二十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01:21:35

祭法第二十三

【题解】

郑玄说:“名日《祭法》者,以其记有虞氏至周天子以下所制祀群神之数。”今按篇中备载天神、地抵、人鬼大中小之祀典,并论述其所以能够被列入祀典的原因。篇中首末两段见于《国语·鲁语上》。孙希旦认为篇中不见于《国语》的文字,考之其他经传,往往不合,此篇为汉儒所作,尤驳杂难信。今按西汉成帝时博士师丹等即已征引本篇之文(见《郊祀志下》),则所谓汉儒所作也应在成帝之前。又,刘韶王莽等人征引此篇皆称之为《礼记·祀典》,疑《祀典》为《祭法》之别名。

【原文】

祭法:有虞氏谛黄帝而郊誉①,祖撷项而宗尧②。夏后氏亦谛黄帝而郊鲸③,祖撷项而宗禹。殷人谛鲁而郊冥④,祖契而宗汤。周人谛誉而郊樱,祖文王而宗武王。

【注释】

①谛:此谓祭昊天于圆丘。郊:祭上帝于南郊。誉(k0酷):即高辛氏。《史记》说是黄帝的曾孙。

②撷项(zhuonxo专须):即高阳氏。《史记》说是黄帝之孙。按:开创天下之君曰祖,德高可尊之君曰宗。

③鲸(gun滚):夏禹的父亲。

④冥:人名。商人始祖契的第五代孙。

【译文】

祭祀的规定:有虞氏筛祭时以黄帝配享,郊祭时以帝誉配享,宗庙之祭以撷项为祖,以帝尧为宗。夏后氏筛祭时也以黄帝配享,郊祭时以鲸配享,宗庙之祭以撷项为祖,以禹为宗。殷人谛祭时以帝誉配享,郊祭时以冥配享,宗庙之祭以契为祖,以汤为宗。周人谛祭时以帝誉配享,郊祭时以后授配享,宗庙之祭以文王为祖,以武王为宗。

【原文】

蟠柴于泰坛①,祭天也。痊埋于泰折②,祭地也。用骆犊③。埋少牢于泰昭④,祭时也。相近于坎坛⑤,祭寒暑也。王宫⑥,祭日也。夜明⑦,祭月也。幽宗⑧,祭星也。零宗⑨,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_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诸侯在其地则祭之,亡其地则不祭。

【注释】

①播柴:积柴于坛上,然后在柴上放上牲玉,将柴点燃,使牲玉之气上达于天。泰坛:南郊祭天之坛。即圆丘。

②泰折:北郊祭地之坛。即方泽。

③骆(xing星)犊:详《郊特牲》注。

④泰昭:祭四时之坛名。

⑤相近于坎坛:郑注云:'‘相近,当为攘祈,声之误也。攘犹却也。祈,求也。寒暑不时,则或攘之,或祈之。寒于坎,暑于坛。”

⑥王宫:祭日之坛名。即日坛。

⑦夜明:祭月之坛名。即月坛。

⑧幽宗:郑玄说当作“幽禁”,即星坛。

⑨零(yu娱)宗:郑玄说当作“零禁”,即水旱坛。

【译文】

在泰坛上架柴焚烧祭品,这是祭天之礼。在泰折挖坑掩埋祭品,这是祭地之礼。祭天和祭地,都用赤色牛犊作牺牲。把少牢埋到泰昭坛上,这是祭四时之礼。在坑里或在坛上攘祈,这是祭司寒司暑之神。’日坛是祭日之所,月坛是祭月之所,星坛是祭星之所,水旱坛是祭水旱之神之所。东西南北四方的坑和坛,是祭四方之神之所。一切山林、川谷、丘陵,只要它能吞云吐雾,兴风作雨,出现异常现象,就把它叫做神。天子应遍祭天下的名山大川;诸侯只祭自己境内的名山大川,如果丧失了国土,也就不用祭了。

【原文】

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日折①,人死日鬼②。此五代之所不变也③。七代之所更立者④,谛、郊、户卜晌.加‘州.卜,叫户,向内叫如目曰护,月月门,峪,叫网如,宗、祖,其徐不变也。

【注释】

①折:断折。

②鬼:郑玄说:“鬼之言归也。”意谓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③五代:指唐尧、虞舜、夏、商、周。

①七代:在五代之前加上撷项、帝誉。

【译文】

总的说来,凡是生活在天地之间的东西都叫做有生命。其中,万物之死都叫“折”,人死则叫“鬼”。这是五代以来都没有什么改变的。七代以来有所变化的只是谛祭、郊祭、宗祭、祖祭的对象有所不同,其他方面并没有什么改变。

【原文】

天下有王,分地建国,置都立邑,设庙、桃、坛、掸而祭之①,乃为亲疏多少之数。是故王立七庙,一坛一蝉:曰考庙②,曰王考庙③,曰皇考庙④,曰显考庙⑤,日祖考庙⑥,皆月祭之;远庙为桃,有二桃⑦,享尝乃止叭去桃为坛,去坛为坪,坛掸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掸曰鬼⑨。诸侯立五庙,一坛一掸:曰考庙,曰王考庙,曰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去祖为坛,去坛为掸,坛掸有祷焉祭之,无祷乃止;去掸为鬼。大夫立三庙二坛:日考庙,日王考庙,曰皇考庙,享尝乃止;显考、祖考无庙,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遭士二庙一坛⑩:日考庙,曰王考庙,享尝乃止;皇考无庙叭有祷焉,为坛祭之;去坛为鬼。官师一庙⑩,曰考庙,王考无庙,而祭之,去王考为鬼。庶士、庶人无庙,死曰鬼

【注释】

①庙桃(tiao挑)坛掸(shan善):四者都是祭祀场所名。庙是祭祀近亲之所,桃是祭祀远祖之庙,比远祖更远的祖先祭于坛(土垒的高台),比祭于坛的祖先还要远的祖先祭于禅(扫出的一块平地),再遥远的祖先一般就不祭祀了。

②考:父。

③王考:祖父。

④皇考:曾祖。

⑤显考:高祖。

⑥祖考:始祖。

⑦二桃:高祖之父和高祖之祖。

⑧享尝:四时的祭祀。规格低于月祭。

⑨去掸曰鬼:孔颖达说:从掸上迁来的神主置于石函中,唯蹄拾大祭时才陈列出来受祭。、

⑩遭(di嫡)士:指天子的上士、中士、下士和诸侯的上士。道,通“嫡”。

⑩皇考:原作“显考”,据郑玄注改。

⑩官师:指诸侯的中士、下士。

【译文】

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天子,于是分九州之地,建诸侯之国,为公卿设都,为大夫置色,还普遍设立庙、桃、坛、掸来祭祀祖先,并按照关系的远近来决定祭祀的次数和规格。所以天子设立七庙和一坛一掸: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高祖庙、始祖庙,以上五庙皆每月祭祀一次;高祖以上的远祖之庙叫做桃,天子有两个桃,只是每季祭祀一次;桃中的远祖迁出,则在坛上祭祀;坛上的远祖迁出,则在弹上祭祀;对于迁到坛掸上的远祖神主,只是在有所祈祷时才加以祭祀,无所祈祷就不祭祀;从掸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除非遇上谛恰,通常就不祭了。诸侯设立五庙和一坛一掸: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以上三庙每月祭祀一次;其高祖庙、始祖庙,每季祭祀一次;,从始祖庙中迁出的神主在坛上祭祀,从坛上迁出的远祖神主在掸上祭祀;对于迁到坛掸上的远祖神主,有所祈祷就祭祀,否则就不祭祀;从掸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除非遇上啼拾,通常是不祭的。大夫设立三庙二坛:即父庙、祖父庙、曾祖庙,此三庙每季祭祀一次;大夫的高祖、始祖无庙,如果有事向他们祈祷,就在坛上祭之,从坛上迁出的远祖叫做鬼。嫡士设立二庙一坛:即父庙、祖父庙,此二庙每季祭祀一次;其曾祖无庙,如果有事向曾祖祈祷,就在坛上祭之;从坛上迁出的曾祖以上的远祖叫做鬼。官师只立一庙,即父庙;其祖父无庙,如果要祭,就在父庙祭之;祖父以上的祖先死了叫做鬼。普通的士和庶人没有资格立庙,他们的父祖死了就叫做鬼。

【原文】

王为群姓立社①,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日王社。诸侯为百姓立社,曰国社。诸侯自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成群立社,曰置社。

【注释】

①社:土地神庙。

【译文】

天子为天下百姓所立的社,:叫大社。天子为自己立的社,叫王社。诸侯为国内百姓所立的社,叫国社;诸侯为自己立的社,叫侯社。大夫以下不自立社,而与同里之民共立一社,叫置社。

【原文】

王为群姓立七祀,日司命①,曰中雷②,曰国门③,曰

国行④,日泰厉⑤,日户,日灶。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诸道或立五祀,曰司命,’日中雷,日国门,日国行,曰公厉⑥。侯自为立五祀。大夫立三祀,日族厉⑦,日门,曰行。士立二祀⑧,日门,臼行。庶士、庶人立一祀,或立户,立灶。

【注释】

①司命:宫中小神。

②中雷:掌管堂室之神。详《月令》注。

③国门:掌管城门之神。

④国行:掌管国内道路的神。

⑤泰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古代帝王。因其无所归依,好为民作祸,故祀之。

⑥公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古代诸侯。

⑦族厉:死后没有后代的古代大夫。

⑧逾(di嫡)士:见上文注。

【译文】

天子为天下百姓祭祀七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司命之神,中露之神,国门之神、国行之神,泰厉之神,户神,灶神。天子也为自己祭祀上述七神。诸侯为国内百姓祭祀五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司命之神,中露之神,国门之神,国行之神,公厉之神。诸侯也为自己祭祀上述五神。大夫祭祀三个与人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神,即族厉之神,门神,路神。嫡士祭祀二神,即门神,路神。普通的士和普通百姓只祭一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神,或祭户神,或祭灶神。

【原文】

王祭下荡五:遭子、道孙、迪曾孙、通玄孙、遭来孙①。诸侯下祭三,大夫下祭二,适士及庶人,祭子而止。

【注释】

①遭(di嫡):通“嫡”。下同。郑玄说:“祭嫡疡者,重嫡也。凡庶疡不祭。”来孙:《尔雅·释亲》:“玄孙之子为来孙。”

【译文】

对于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孙,天子可以往下祭到五代,即嫡子、嫡孙、嫡曾孙、嫡玄孙、嫡来孙。对于未成年而死的嫡系子孙,诸侯可以下祭三代,即嫡子、嫡孙、嫡曾孙;大夫可以下祭二代,即嫡子、嫡孙;嫡士和庶民,只祭到嫡子就停止了。

【原文】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蓄则祀之①,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②,其子日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樱。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帝誉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③,舜勤众事而野死④,鲸郭鸿水而拯死⑤,禹能修鲸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撷项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⑥,冥勤其官而水死⑦,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蓄,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⑧。非此族也⑧,不在祀典。

【注释】

①备同“灾”。

②厉山氏:《国语》作“烈山氏”,韦昭注云:“炎帝之号也,起于烈山。”③赏:王引之说是“宜”字之误。宜与单通。单,通“碑”,尽也。义终:即仪众。义,通“仪”;终,通“众”。

④舜勤众事句:参《檀弓上》“舜葬于苍悟之野”注。

⑤鲸:禹之父,虽治水未成,被尧处死于羽山,但究竟是勤事而死,故祀之。

⑥司徒:负责教化民众之官。详《王制》。

⑦冥:《国语》韦注云:“冥,契六世孙,为夏水官,勤于其职而死于水也。”

⑧及夫日月星辰四句:参阅本篇第二段文字。

⑨族:犹类也。

【译文】

圣王制定祭祀的原则:凡是被百姓树立为榜样的就祭祀,凡是因公殉职的就祭祀,凡是为安邦定国建有功劳的就祭祀,凡是能为大众防止灾害的就祭祀,凡是能救民于水火的就祭祀。所以当厉山氏统治天下的时候,他有一个儿子叫农,能够指导人民种植百谷;到了夏代衰亡之时,周人的始祖弃能够继承农的未竟之业,所以被后人奉为樱神来祭祀。当共工氏称霸九州的时候,他有一个儿子叫后土,能够区划九州的风土,使人民各得其所,所以被人当作社神来祭祀。帝誉能根据星辰的运行画定四时,使人民的劳动与休息各有定时;帝尧能尽量使刑法公正,为、民表率;帝舜为操劳国事而死于他乡;鲸治理洪水,大功未成而被杀死;夏禹能完成父亲未竟之业;黄帝能给各种事物都取个合适的名称,使人民贵贱有别,都可取用山泽的物产;撷顶能进一步完善黄帝的事业;契作为司徒在教化人民方面成绩卓著;冥烙尽职守,死在他的工作岗位上;商汤能对待人民宽厚,除暴安良;文王以其文治,武王以其武功,为人民除去封这个祸害。上述诸人,都是为人民建功立业的人,所以被人们当作神来祭祀。此外还有日、月、星辰之神,人民赖以区分四时,安排农事;还有山林、川谷、丘陵之神,人民赖以取得各种生产生活资料。不属于此类情况的,就不会被人们当作神灵来祭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