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世纪花园:血与泪推动的校车安全立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11:45:09

  9月26日,山西校车事故,7名初中生死亡;11月16日,甘肃校车事故,19名幼童遇难;11月26日,辽宁校车事故,35名孩子受伤……面对校车事故频频发生,公众对中国校车状况的不满因上周五外交部网站的一份声明而变得更加强烈。声明中说,中国向马其顿捐赠了若干全新校车,以便帮助改善该国学生的学习环境。

1发展校车是否也应国内先行?

  以鲜血的代价,换来的校车安全立法,给每一个仍然活着的求学者及其家长们以更多新的希望。

  然而,当回过头来看看,目前国内仅有一万余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尚缺口上百万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校车发展现状,再看看甘肃正宁县校车事故后多地政府宣称没钱置办校车的“发言”,却总不能不让人揪心,国家拟将实施的校车制度何时能够普及。

  11月25日,中国外交部网站公布的一则新闻,顿时成为了这几天来,中国网络争议最大的事件。外交部新闻称,中国政府在11月25日向马其顿政府捐赠了23辆校车,而这些由宇通客车生产的校车,相对于目前中国那些“校车”,堪称豪华。

  此次捐赠距离11月16日甘肃正宁校车事故出事尚不出十天,正当此时全体国人为那些逝去的孩子而哀思,“痛恨”政府每年数千亿元的公车消费却没有一辆可以保护孩子生命安全的校车,而不断奔走呼告出台中国的校车制度之时,外交部“恰当其时”的捐赠,却显得格外的“刺眼”。

  对比马其顿人均收入高于中国,其教育支出更是占GDP的5%,中国历年来援助马其顿所兴建起来的学校及其他教育设施、所购置的教育设备等等,让无数个中国农村乃至中西部大中小城市都“不能望其项背”的寒酸,无不让人心酸。

2校车与公交车同等路权

  监管不力、运营失当,几乎在每次校车安全事故中都有体现,孩子的鲜血在不断拷问校车的安全制度。“我要求法制办在一个月内制定出《校车安全条例》。”27日,温家宝总理在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表示,要让校车成为学生安全的流动校舍。

  为此,国务院法制办29日召集教育部、公安部等多个相关部委的负责人,针对校车安全条例开会征求意见。

  公安部交管局秩序处处长李哲介绍说,交管部门在从今年初开始的监督和整治当中,截至前日排查了校车15.2万辆,其中查处超员违法8316起,取缔不符合标准的校车3765辆,不符合要求的驾驶员2606人。

  李哲说,一些欠发达地区的交管部门需要解决警力不足等困难。而针对一些地方民众反映交警对超载校车“罚款后就放行”的做法,也要严格纠正。

  李哲介绍说,全国各地校车的总数比较大,车辆的种类也复杂,已要求对校车和驾驶员拉网式清理检查,落实责任,并且将会赋予校车跟公交车同等的路权。

  李哲举例说,关于校车安全,以往也有一些规章制度。而要在一个月内出台的《校车安全条例》,就将上升为法律制度。

3校车公交化,可行吗?

  一位名叫“江中无月”的家长近日在网上发帖表示,目前校车普及在“硬件”上就不太现实。他建议,校车最好有统一的标志,“最好像公交一样有专用的线路,这样既安全又省时”。此帖引来广泛关注,多数家长认为,公交车尽可能调整时间和车辆,将其作为校车,在上学、放学时间接送孩子,目前不失为一种可行的方法。

  政协委员唐顺发同样建议,可尝试建立 “临时校车公交化”制度。他说,由各地运管部门审查并指定符合条件的本地公交公司,作为临时校车的出租单位,中小学校需租用临时校车时,只能租用车辆性能好、安全设施完善的在线运营的公交车辆作为临时校车。

  “作为临时校车运载学生的公交车辆,运营中必须有由有关部门核发的校车统一标识。而租用公交车车辆的学校应该在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唐顺发说,租用公交车作为临时校车,应该完全以公交化成本来运作,公交公司不得以赢利为目的。

  唐顺发建议,政府可以根据情况给公交公司补贴。这样,可以减轻学校的办学成本和学生家长的负担,有利于彻底取缔无运营资质、车况差、安全设施不全的“地下校车”。

4谁阻碍了校车安全之路?

  其一是校车管理职责不明晰。目前校车的管理在国家和地方都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这就造成部门间职责不清的现象。而在美国等一些国家,则将校车的管理职责明晰到联邦和州的各个具体部门。只有职责清晰,才能便于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具体落实、监督管理。

  其二是校车立法层次低。目前我国关于校车的有关规定主要集中在一些部门规章和行业技术标准上,缺乏高层次的统一立法。这些低层次的规章制度由于强制力较低、适用范围有限,以致在一些地方推行时阻力重重,造成了有章不循的情况。

  其三是缺乏资金支持。资金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一些地方推行安全校车的瓶颈,很多学生不得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假如将这些违规车辆完全取缔,当地学生又会陷入无车可乘的尴尬局面。所以必要的资金支持是保障一些地方,尤其是偏远贫困地区远离黑校车的关键因素。

  其四是地方政府推行校车积极性不高。即使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学校的其他硬件建设都非常好,但政府对校车采购却小心翼翼。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们担心校车一旦开行,发生事故后会承担责任。所以理清校车安全责任,推进校车保险工作,也是保障推行校车工程的重要措施。

5《校车安全条例》要符合中国国情

  拟议中的《校车安全条例》,一定要符合中国复杂的国情,不仅要好看,而且要好用,达到既能够确保校车安全,又不产生新问题的目的。

  首先,在校车本身的质量标准上,条例应该只提出最低限度要求,允许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计、定制不同类型校车。比如,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类似大客车的大型校车比较适宜,但是在学生数量比较少,路况又比较复杂的西部山区,越野性能比较强的中小型面包车可能更适合用来做校车。用一刀切的方式规定全国校车标准,将意味着用权力“制造”出一个巨大的市场。这有可能让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借机大发一笔横财,因此对于这一点,条例的起草者也应该考虑到。

  其次,把校车安全的希望寄托在“不怕撞”上面,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误区。所以,条例更应该在校车安全驾驶方面作更加严格的规定,比如校车应该有醒目的标志,严禁超载,司机驾龄必须达到一定年限且安全记录良好才能担任校车司机,其他车辆应该主动避让校车等。综观近来几起校车安全事故,主要是司机违章驾驶造成的,如果司机违章,逆向且超速行驶,那么质量再高的校车也是不能确保安全的。

  最后,条例应该明确校车安全的问责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公安机关等,谁是校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这一点必须明确,有了问责主体,校车安全就有了基本保障。

64500亿元,政府花不起?

  2010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长江教育研究院院长周洪宇,提交了一份《关于实施全国校车安全工程的议案》校车议案提交后,他收到了教育部一份4000多字的回复,内容包括教育部近年来对校车工作的调研和摸底。

  周洪宇称教育部在回复中表示,如果在全国范围内的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购买校车,政府需要投入3000亿元的预算,且一年的运行、维护费用为1500亿元,最后的结论认为,4500亿元的政府买单费用太高。

7和4500亿相比,孩子的生命无价

  甘肃省校车事故发生以后,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事发地正宁县迅速展开。教育部亦紧急通知,要求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

  救治、安抚、追责,更大范围内的专项整治与检查......在一起又一起这样的重大伤亡事故后,这一切并不显得意外。“契合”灾难程度的紧急惩戒与预防,乃至追究所有失职渎职者的责任是必须的,然而,这就足够了吗?

  我们不是说整治检查没用,认识到问题,解决问题是好事,只是一定一定要认识到问题的根源。校车事故的表象是肇事司机和幼儿园管理者的问题,但实质上却是制度的冷漠和缺失。生命是无价的,这样的事故之后,悲剧产生的疼痛感是真实的,永远无法弥补的是人心的伤痛和安全感。这才是最大的损失。

8年底能否把钱“突击”花到配置校车上?

  校车投入需要4500亿的多寡衡量,须看与其比较的参照系究竟是什么。2010年我国教育支出为12550亿元,如果把这4500亿放在此处,将占去年教育支出的三分之一。但与其比对的数据若是“三公消费”,则可能就是另一番情状。

  被频频引用的“三公消费9000亿”数据,来自多位学者不约而同的估算,始终无法坐实(或者证伪),在这一方面一直欠缺官方的权威发布(可以检索到的信息是,2010年底,中纪委发布数据称,“三公消费”的财政预算,在2009年缩减158.06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又压缩57.51亿元。但亦未给出压缩比例等可导引出总额的基本数据)。毋庸回避的是,三公消费的数据极其庞大,多少年,不仅压不下来,还升了上去。

  此次甘肃校车事故惨剧换得对校车问题的重视,但究竟如何“加大投入”,却依然千头万绪。由于教育资源的不平衡,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差异极大,有年投入数千万的机关幼儿园,亦有窗不挡风、户不见光的僻野乡校,有就近入学、无需校车的情况,亦有距离遥远、没车不行的现实困难,但解决校车隐患的重点,应当放在最需要的地方(以目前的情况看,则应是偏远农村)。需要明确的是,“被加大的投入”应当雪中送炭,而非锦上添花:“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分担”应当在财政预算中留出足够的份额,而非长时间停留在口号层面。将校车投入列进财政预算,并且要尽快改变财政预算编制粗糙的现状,同时出台紧急措施杜绝出现“年底突击花钱”的闹剧。或者,把钱“突击”花到校车上,则善莫大焉。

9请将“善意”进行到底!

  将解决校车问题上升到法制层面,中央的诚意和决心可见一斑。即将呈现的《校车安全条例》,其最大亮点无疑在于强化政府责任,即做好校车工作首先是政府的事,其次才是学校的事,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措。

  校车工作千头万绪,配置校车是关键,但我们担忧的是,有了校车就有了校车费,从而加重家长负担,并使校车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如果要家长出钱,这样算下来,一个孩子坐一趟校车至少得交20元。每天花40元坐车,长此以往,请问家长您愿意吗?” 我国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第一起草人李弢问。

  校车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多方筹集”,按照专家的解读,“多方筹集”可能意味着向学生家长收取适当费用。虽然政策本意可能只是象征性收费,但在地方执行层面,则可能以各种借口乱收费。

  既为善政,就不妨将善意进行到底,让孩子们享受免费的校车服务。校车主要为小学、初中以及幼儿园孩子所需,小学、初中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将幼儿园或高中纳入义务教育范围亦是大势所趋,一些地方已先行一步。义务教育之“义务”指政府有义务保障每个适龄孩子接受教育,进而言之,就像学杂费全免一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应有免费、安全的校车可坐。这是政府的义务,也是学生的权利。

10结语

  诚然,国之外交,有此捐赠,也属正常,尤其是今天已居世界第二的中国,更应该“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但是,面对目前国内凋敝的基础教育,堪称“寒酸”的基础教育设施及设备,中国或许更应该先做好自己的事情,改善基础教育环境,至少能给每一个上下学路途遥远的广大中小学生配备适量的符合国家校车安全标准的校车。校车的购置、运营及普及,更应该国内先行,实行统一的内外标准,甚至于可将国内标准高于国际标准,唯有以此态度谋划中国教育,才会是这个国家未来最大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