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便利的重要性:抗战时期山东的“肃托”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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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时期山东的“肃托”运动 
一、什么是“托派” 
托派原本是指苏联共产党中以托洛茨基为首的一个派别,其老祖宗是俄国的列夫·达维多维奇·托洛茨基。托洛茨基(1879——1940),乌克兰人,1896年开始参加工人运动;1902年秋参加列宁、普列汉诺夫等人主编的《火星报》的工作;1903年属孟什维克派;1904年9月脱离孟什维克,长期游移于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之间。1905年12月当选彼得堡苏维埃主席。1906年在彼得堡狱中写了《总结与展望》,提出他一生活动的理论基础——不断革命论,即民主革命过渡到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性;社会主义革命的不断性;国际革命的不断性。1912年组织“八月联盟”,反对列宁和布尔什维克。7月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第六次代表大会选为党中央委员,9月当选彼得格勒苏维埃主席,10月被选为党中央政治局委员,并担任彼得格勒苏维埃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协助列宁准备和指挥十月武装起义。十月革命胜利后,担任苏维埃俄国外交人民委员。1918年1月在与德国签订《布列斯特和约》问题上反对列宁的正确意见,拒绝在和约上签字,3月被免去外交人民委员职务,后被任命为苏俄最高军事委员会主席,9月改任共和国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陆、海军人民委员。1918~1920年反对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期间,在建设红军和指挥作战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924年列宁逝世后,写了《论列宁》、《十月的教训》,在歌颂列宁的同时,夸大自己的功劳。1925年1月,俄共(布)中央全会批评他“企图用托洛茨基主义来偷换列宁主义”,被解除陆海军人民委员和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1927年被开除出党;1928年被流放到阿拉木图;1929年2月被驱逐出境;1932年被取消苏联国籍;1937年初定居墨西哥;1938年9月建立世界社会主义革命党,即第四国际,直接与斯大林领导的共产国际对抗。1940年3月在墨西哥遭暗杀。所谓“托派”,就是信奉托洛茨基政治观点的人。 
二、中共“肃托”运动 
所谓“肃托”,即肃清托派。20世纪30年代在苏联曾开展了大规模的反托斗争,许多人被当做托派遭到杀害。在中国,陈独秀等人在1931年5月成立托派“中央”。抗战期间,托派在中国并无统一的组织,在中共党内更不曾潜伏着一个从上到下的系统完整的托派组织。可是,1937年11月,王明和康生从苏联回国后,便照搬苏联模式,大肆鼓吹“肃托”。1938年1月,康生抛出了《铲除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托洛茨基匪帮》的长文,毫无根据地指责陈独秀为接受日本特务机关津贴的汉奸,从而把“肃托”和反对汉奸相提并论。1938年8月,康生担任中共中央情报部和中央社会部部长后,便直接掌管“肃托”大权,滥杀无辜,恶劣影响波及全党。山东抗日根据地的“肃托”,自1939年春从鲁南开始,到1942年夏结束,历时三年多,致使各抗日根据地都不同程度地发生“肃托”冤案。1940年春,山东分局指示:“在党内、部队内坚决开展肃清托洛斯基分子,保卫党的布尔什维克化。”由于从主观臆断出发找寻“内奸”,又以极其残酷的刑罚指人指事逼取“口供”,“托匪”一案乃迅速扩大,辗转株连,造成大批同志被错捕冤杀。比较严重的有“湖西肃托”和“泰山肃托”(见下文)。在泰山区领导的直接影响下,“肃托”也开始在淄博地区进行。在“肃托”中,淄博各县有一些人主观臆断,把某些干部打成“托匪”,随意抓捕关押,严刑逼供;甚至将一些同志无辜处死,造成严重后果。1941年11月,博山县县长翟翕武、各救会会长谢伯望、青救会会长谢诚忠、武装部部长杨立夫、县政府教育科长魏行之、四区民政助理员王省吾、组织干事宋秋白、南刑村村长于凤刚等8人先后以“托派”嫌疑被捕入狱。就在同一时期,清河区有200余名地方和军队干部被定为“托匪”,有26人被杀害(具体见下文);鲁西区错杀33人;鲁南区错杀30余人;胶东区、滨海区等地区和八路军115师、山东纵队也有许多干部被错杀;1940年6月,中共诸城县委书记乔志一、宣传部长刘力一、统战部长兼办事处主任王圣舆等10余人在鲁东南“肃托”中被错杀。全省各抗日根据地到底因“肃托”逮捕了多少人、杀害了多少人,没有准确的统计数字。1942年初,中共山东分局开始纠正“肃托”扩大化。各抗日根据地的“肃托”案件也引起了党中央和毛泽东的重视,逐渐得到平反。而清河区被冤杀的26个人当时却没有平反昭雪。后来又由于种种原因,对这一错案一直迟迟未作处理。直到1981年10月,中共山东省委以鲁发[1981]52号文《关于原清河区“肃托”遗留问题复查情况和处理意见的报告》下发后,原清河区在“肃托”中被错杀的鲍剑寒、石兴垣、张渔、刘巨卿等人始得以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被追认为烈士。其中是党员的恢复党籍,对受株连的家属、子女、亲友,在政治上消除影响。其他各地的“肃托”遗留问题也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由中共山东省委发文(或经中央同意)予以彻底解决。  
三、王芳关于八路军山东纵队“肃托”的回忆  
原公安部部长王芳,山东新泰人,抗日战争爆发后参加八路军,曾在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四支队和山东纵队总部担任领导工作,他在《王芳回忆录》中说:1940年后,山东地方和部队开始肃托。在康生搞的那套“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极左路线影响下,山东地方和部队锄奸和肃托工作也不同程度地犯了极左的错误,严重伤害了党内的一部分好同志,甚至错杀一些基层的优秀干部。尤其是泰山地区,我记得由于个别领导干部执行极左路线,大搞刑讯逼供,仅泰山区,就错杀了不少人。其中还有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在浙江省委担任过领导职务的翟翕武同志,当时是泰安地区的干部,工作很好,莫名其妙地被当作托派分子抓起来,差一点被杀,幸亏被山东分局调去审查,结果根本无问题,才幸免于难。许多同志就没有这么运气了,他们被冤杀、错杀。这些同志很早就参加革命,为党做了很多工作。有些就是家庭成分和社会关系不太好或是工作上犯过一点错误。有的甚至没有一点问题,就被怀疑是托派。在残酷斗争下,不管承认不承认,就被杀了。不仅这些革命干部本人蒙冤九泉之下,还牵连到他们的家庭,妻儿、亲属长期受到歧视和打击。有的一直到粉碎“四人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才得到昭雪。山东纵队肃托搞得最厉害的是一、三支队,连支队锄奸科长也被枪毙了。二支队、五支队锄奸科长也受到了刑事处分。他们不是反党分子,但他们推行极左路线,不但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担任过浙江省检察长的张世祥同志当时任一支队二团特派员,不知怎么搞的,被划为托派分子,本来要枪毙的,是我做了工作,向纵队建议,把他调到纵队继续审查,结果没有什么问题,就留在纵队锄奸部工作了。那时有个怪现象,不愿当知识分子,愿意当大老粗。有的高中生在填个人履历表时,写成小学生。对知识分子有一种偏见,似乎知识越少政治越坚定,知识多了问题也多。张世祥同志在当时也算是一个知识分子了。回想起来,在当时的极左路线一度占指导地位的形势下,要想避免犯错误,保护好党的干部,除了要头脑清醒,坚持原则,讲究策略,还要敢于承担政治责任,不能有私心杂念。当一股错误思潮袭来的时候,不愿随波逐流,不仅是困难的,而且要冒很大的政治风险。当一、二、三、五、六支队大规模开展肃托时,山东军区政委黎玉同志在一次会议上问我:“别的支队都有托派,你们四支队有没有?”黎玉同志显然对四支队的肃托工作提出了疑问。  
四、湖西“肃托”事件始末  
湖西地区位于苏、鲁、豫、皖四省交界处。因其大部分位于微山湖以西,故称湖西地区。这个地区紧靠津浦、陇海两条铁路干线,逼近战略要地徐州,是连接华北与华中两大战略区的枢纽。抗战开始不久,湖西人民在当地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发动了多次武装起义,并于1938年6月成立了湖西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李贞乾任总队长。当时总队下辖十几个大队,1000余人。后奉命改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挺进支队,成为抗战初期坚持湖西抗日斗争的一支主要武装力量,为开创湖西抗日根据地做出了很大贡献。1938年12月,由八路军115师第685团改编成的苏鲁豫支队到达湖西地区,一举粉碎了日伪军4000余人对湖西的首次“扫荡”。湖西人民欢欣鼓舞,称誉苏鲁豫支队是“神兵天降”。不久,苏鲁豫支队与山东纵队挺进支队合编,迅速发展到8000余人。1939年5月间,遵照中共中央要苏鲁豫支队向陇海路以南发展的指示,支队长彭明治率三个大队进到陇海路以南、津浦路以西一带开辟根据地,并与淮北的新四军彭雪枫部取得了联系。支队政委吴法宪率部分兵力到陇海路以南、津浦路以东一带开辟根据地。留在湖西地区坚持斗争的是原挺进支队改编的苏鲁豫支队第四大队,梁兴初兼任大队长,王凤鸣兼任大队政委,王凤鸣同时还担任湖西军政委员会的负责人。王凤鸣对湖西地区党政军大权的独揽,为湖西“肃托”事件的发生埋下了祸根。湖西“肃托”首先是从苏鲁豫区党委下属的湖边地委开始搞起来的,逐渐扩大到整个湖西地区。原来湖边地委办了一个干部学校,学员多是爱国的青年知识分子。1939年8月,在干校青训班毕业的时候,有一些学员提出,他们熟悉家乡情况,要求回去工作,不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湖边地委负责人认为此事问题严重,主观臆断背后有人煽动,于是派地委组织部长王须仁到干校处理此事。这时,康生所写并于1938年1月在延安《解放》第29和30期发表的《铲除日本帝国主义的走狗——托洛茨基匪帮》一文,已传到湖西。王须仁即以此为理论依据,将此事与“托派”联系起来,向地委汇报说学员“闹事”是因为有“托匪”活动,主持学校日常工作的非党教员魏定远有“托派”嫌疑。于是将魏定远逮捕,王须仁亲自审讯。在审讯时刑讯逼供是王须仁的惯用手法,早年他在湖西人民抗日义勇队第二总队政治部当军法官时,就由于审讯时不执行政策,搞刑讯逼供,被中止工作,在政治部等待分配。可是由于他善于阿谀逢迎、钻营投机,被区党委书记看中,又被委以重任。这次,他对魏定远施加酷刑,逼迫魏定远承认自己是“托派”,并逼供出第一批“托派”人员名单。随后,王须仁又根据魏定远的招供,再严刑逼供,并让被抓的人串供,如此恶性循环,“托派”越“肃”越多。王须仁搞的“肃托”,得到了驻在湖西的苏鲁豫支队政治部主任兼大队政委王凤鸣的支持和苏鲁豫区委书记白子明的附合。王凤鸣虽是部队干部,但品质恶劣。他以当过红军、参加过长征而自命不凡,骄横跋扈,对当地干部很不尊重,曾与一些同志发生过争吵,他正想借“肃托”以泄私愤,于是与王须仁一拍即合。二人相互勾结,使事态进一步恶化。他们有恃无恐,变本加厉,用捆绑、吊打、压杠子、灌凉水、摇电话机过电等种种酷刑,进行逼供、诱供、串供、指供。湖边地委的部长和各县委的主要负责人,几乎全被打成“托派”。这实际上是消灭了湖边地委和湖西地区的第一个抗日民主政府——鱼台县抗日民主政府。接着,“肃托”又像瘟疫一样蔓延到苏鲁豫区党委,除党委书记白子明一人外,党委所有成员都被打成“托派”关押起来。区党委宣传部长马霄鹏、统战部长王文彬、军事部长张如、社会部长赵万庆等大批优秀干部惨遭杀害,区党委青年部长孙衷文、组织部长郝中士、区党委委员兼湖边地委书记李毅先后被捕,这实际上是毁掉了苏鲁豫区党委。接着,王凤鸣、白子明、王须仁私自成立了一个所谓“整理委员会”,以代行党委的权力。9月下旬,白子明以区党委书记的名义,向各地委、中心县委和各地方部队发出通知,命令各地、县的干部,到区党委“受训”,并要求把所属部队带去,阴谋吞编。除萧宿永中心县委和鲁西南地委分别因彭雪枫部与杨得志、崔田民的冀鲁豫支队的制止和掩护没有参加外,其他各县都派人参加了“受训”。在“训练班”中,又有一批干部惨遭杀害。接着,王凤鸣、白子明等又把“肃托”发展到主力部队,逮捕了苏鲁豫边区原山东纵队挺进支队支队长李贞乾、苏鲁豫支队副支队长兼第四大队队长梁兴初和苏鲁豫支队独立大队政委郭影秋,并严刑拷打,逼他们承认是“托派”。湖西“肃托”事件,王须仁是主凶,他借“肃托”之名,残杀大批党的干部。王凤鸣利用职权,凌驾于地方党组织之上,与王须仁相互勾结,乱捕滥杀,成为王须仁的靠山。身为区党委书记的白子明丧失党的原则立场,完全屈服于二王的威胁,并积极主持“肃托”,亲自刑讯逼供,负有领导责任。他们既不报告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又不接受山东分局和八路军115师的制止,刑讯逼供,制造伪证,扩大事态,并假冒中共中央名义,杀害湖西党政军干部,造成了乱捕、乱杀的严重局面。据统计,在这次事件中,先后有五六百名党政军干部被捕受审,300多人惨遭杀害。这次事件使整个湖西地区党组织多年辛苦缔造的工作基础几乎全部被摧毁。1939年11月,山东分局书记郭洪涛、八路军115师政委罗荣桓、八路军山东纵队指挥张经武等赶赴湖西,采取果断措施,无条件释放了被关押的干部,制止了事件的进一步发展,扭转了湖西危局。不久,罗荣桓经上级批准,调整了湖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并调动了部队,把四大队调往鲁南地区,让彭明治率苏鲁豫支队一部到湖西,任命朱涤新为支队政委,原政委吴法宪改任政治部主任,让他们暂留湖西协助地方党组织稳定社会秩序。后又从鲁西调来黄河支队,接替苏鲁豫支队防务。经过党政军民各方面的艰苦工作,受到摧残的湖西党组织和根据地逐步得到恢复。罗荣桓离开湖西时,将王凤鸣、王须仁等调到115师师部继续审查。王须仁在途中畏罪自杀;王凤鸣在听到中央决定给他判处徒刑的消息后,于1941年7月畏罪叛逃,投奔日寇,当了可耻的汉奸。湖西“肃托”事件是一起重大的历史冤案,也是山东党史上的一起悲剧性事件。这一事件的发生,有其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照搬苏联共产党的做法,脱离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是造成“肃托”错误的首要原因;其次是当时敌我斗争十分激烈,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错综复杂,容易误导党组织负责人对革命队伍状况做出不切实际的判断。从主观上讲,湖西“肃托”事件主要是由于王凤鸣、王须仁作祟,但同当时王明、康生对“肃托”的鼓吹也是分不开的。王明、康生照搬苏联模式,鼓吹“肃托”是大的历史背景。也正是由于“肃托”是从苏联传来的,受这一历史条件的影响,人们当时认识不到“肃托”本身有什么问题,而认为湖西事件是“肃托”的扩大化。因此,直到1942年,山东还有一些地区仍在搞“肃托”。刘少奇到山东后才完全制止。主客观原因中,主观原因是主要的。  
五、泰山区“肃托事件”始末  
1939年,莱芜境内的北部山区是泰山区的一块坚固的抗日根据地,是泰山地委、专署、军分区的机关所在地。这一时期,泰山区党的力量得到空前的大发展,仅莱芜县就发展党员8000人。但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对入党条件掌握不严格,致使党的成分严重不纯。加之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敌、伪、顽合流,分化瓦解共产党组织,出现了奸细的破坏活动。在此形势下,山东分局发出了开展锄奸工作的通知,一度对党组织进行了整顿和清洗。但是,由于中共党内的个别领导对上级精神领会不好,出现了“怀疑一切”的工作偏差,迎合了敌人的破坏企图,造成了党内的重大损失。1940年夏,泰山地委宣传部有个宣传科长叫刁夫萃(今莱芜市莱城区凤城街道小曹村人),因与其在美国的胞兄有通信联系(当时传闻其胞兄是托派)并有诽谤领导的言论,就怀疑刁是托派分子。此时,地委社会部一名副部长从山东分局学习锄奸工作归来,听到刁夫萃的情况后,便马上安排社会部侦察科对刁进行侦查。不久,刁夫萃到兰沟崖村(莱芜鲁西区委驻地)检查工作,听取了区委书记郭居鉴和宣传委员陈峰的工作汇报。地委负责侦查刁的刘××也跟踪到兰沟崖。刘××回到地委社会部后,汇报说刁夫萃与鲁西区委某些人“吃吃喝喝”、“拉拉扯扯”,关系极为密切。地委社会部未作深入调查,轻信刘××的汇报,于1940年8月首先逮捕了鲁西区宣传委员陈峰,想从此打开缺口,进一步侦查刁夫萃。逮捕陈峰后,遂以酷刑逼取口供,于8月28日又逮捕了该区自卫团团长亓信忱。随后以陈、亓二人的“口供”为根据,逮捕了刁夫萃和郭居鉴。以后又以生活作风等问题为由,凡与刁夫萃等人有牵连的又逮捕了30名党员、干部。其中有莱芜县青救会会长孟华、莱南办事处主任李耐夫、三区区长谷德等。孟华、李耐夫被捕后,因不承认自己是托派,刑讯中致死。1940年9月,经地委锄奸委员会批准,于9月29日夜在莱芜县北部老牛头河村一次处死“托匪”16人。据当时陪斩的幸存者亓信忱回忆说:所有被处死者都是用刀砍头,自己挖好土坑,第二名把被斩的第一名埋好后再等斩,真是惨不忍睹。第一批被捕的30人,除6人被释放外,只留下了被认定为托派骨干的刁夫萃和王墨林。不料,刁、王在一次反扫荡中被敌人劫去。之后,王墨林被中共地下工作者从敌据点中骗出杀掉。刁夫萃当时下落不明,解放后随妻儿定居济南市。刁夫萃和王墨林的逃逸使泰山区的“肃托案”更加复杂化和扩大化。1941年初,地委社会部又逮捕了莱芜县委民运部长李雪峰和莱芜县妇联主任白超(枣庄人,流亡学生)。李雪峰、白超受刑不过,又牵连出了许多同志,并逼迫李、白承认了是托派县委负责人。随后,李雪峰和白超被确定为托匪主犯,押送山东分局处死。据说,白超已怀孕,是用白布勒死的。其他人都由地委社会部处理。1940年3月,莱芜县公安局也以锄奸为由逮捕了一部分所谓“托匪分子”。其中有县委秘书处会计亓立华,县委秘书李得霖、县文教科长田长啸、县民政科长韩寓吾等若干人。1940年4月,地委社会部插手莱芜县委的“肃托案”,通过逼供讯,逼迫田长啸等人承认了第二个“托匪”县委。经地委批准将被捕的一般人员在莱芜杀了一批,放了一批。田长啸,韩寓吾、李得霖作为“托匪”县委的主犯,押送山东分局。经审查后,田长啸被处决,韩寓吾被释放,李得霖戴着“托匪”帽子安排到山东纵队的《前卫报》社印刷厂工作,直到全国解放后,才洗雪了“罪名”。田长啸等“托匪案”之后,泰山区“肃托”继续扩大,以致发展成为逮捕上百人的大错案,连续发生了“学山案”和“泰莱边案”。“学山案”的经过是:1941年冬,上游镇的学山村有一个叫李友恩的,因色情纠葛杀害了村长李友芝。李友恩作案后,怕案情败露,便伪造了一份所谓托匪材料。把他认为对案件不利的人都写在“托派组织名单”上,把写好的材料用布包好,放在村外路边的地里。之后不久,李友恩以护送县公安局一名侦察股长为名,佯作到地里小便,拣起了他早已包好的那个布包。当着侦察股长的面把布包打开,里面有“托派名单”、“托派行动计划”及与日伪军联络点等。他们带回公安局后,没有进一步调查取证,即按名单逮捕了雪野区高小校长、小学教员、区参议员、区民政助理员等20多人。“泰莱边案”的经过是:1941年12月,莱芜县香山区店子村有一叫陈佃文的青年,因怕参军,自愿接受了区公安员派他的一项任务,即打入敌人内部做情报工作。陈佃文为了表现积极,谎称自己已打入了敌人的西营据点,随即报来了“新民会员名单”和“新民会活动计划”,并汇报敌人打入泰莱边根据地的奸细有90多人,把他村党的活动,说成是“托匪”活动,把民兵出操说成准备暴动。为了进一步取得公安员的信任,陈佃文又伪造了一份“托派人员登记表”,伪称是从麦地里拣到的,上交给区公安员。县公安局和地委社会部信以为真,便于1942年1月按登记表逮捕了莱芜县香山区和泰北县上港区的区、村干部、党员117人,并处死了香山区区长、农救会长和上港区区长等3人。发生在泰山区的几个“肃托大案”,引起了山东分局社会部的高度重视。1942年2月,山东分局社会部审讯科长高明宇专程到泰山区对“肃托”案进行调查,听取了几个案情汇报后,当即提出了许多疑点。经过进一步侦查,特别是对学山案和泰莱边案提供线索的李友恩、陈佃文的笔迹调查,初步认定两案的所谓“托派名单”是李、陈二人所伪造。经过传讯李、陈二人,两案很快真相大白,对其他几起“肃托案”也作了否定。1942年3月,在高明宇指导下,泰山地委在雪野区小酉坡村召开群众大会,为被捕人和被杀人员进行平反。高明宇宣布,所有受害人员一律恢复名誉、恢复工作。罪犯李友恩被判处死刑,当场处决。不久,泰山地委、专署在莱芜县西北的店子峪召开群众大会,对泰莱边案公开平反,同时对泰山区在两年内搞的“肃托案”全部平反。会上,赵笃生专员代表专署向群众作检讨,承担了责任。当众宣布全区所有因肃托案被错杀人员,一律追认为烈士,其他人员恢复党籍,恢复工作,恢复名誉。同时宣布给予直接责任者以撤职处分,调离泰山区。至此,泰山区“肃托事件”结束。  
六、清河区的“肃托”案件  
清河区的“肃托”从1940年秋天开始,到1942年夏结束。清河区党委成立了由景晓村、杨国夫、刘其仁、徐滨州和李震组成的五人小组,领导肃托。当时肃托主要是从部队开始的,山东分局康生搞出来一个于公,这个人据说是袁世凯的孙子,是大众日报的总编,他从学校到了延安,后又从延安到了山东。于公是学军事的。当时山东军区开办了一个参谋训练班,主任是包剑寒,于公经常去参训班讲课,与包剑寒接触较多,于公定为托派(是中央社会部的材料)后,扩展到一旅,又咬到包剑寒,包剑寒既是参训班主任,后来又到清河区八路军第三旅任参谋长,所以包剑寒就把清河军区差不多的科长全咬上了。1942年地方又开始了肃托。军队里肃托咬出来的这些人,大都是临淄县人,当时临淄县文化教育比较发达,参加八路军部队的这些人,文化程度都比较高,担任的职务也较高,有电台台长,秘书科长,保卫科长,敌工科长等。他们被咬出来后,又咬到了地方,把临淄县的县长张渔、民政科长孙砚农咬上了,把寿光县县长刘季清也咬上了。当时这三个人为什么一咬就相信了呢?据当时任清河区社会部长和公安局长的李震后来回忆说:“一是根子在上边,来源于中央社会部长康生,又一咬再咬,咬到山东,山东又咬出来一大批,再谣传、乱传,便传的到处是托匪;二是这三个人抗战前都是教员,那时国民党掌权,又都参加了国民党。后来共产党来了,他们看着共产党好,又参加了共产党。这本来是件好事情,结果说人家既是国民党又是托匪,就把他们三个人抓起来了,不久就杀掉了。当时杀掉这三个人,客观上讲也有两个原因:第一,1941年冬,临淄县独立营在营长王砚田带领下叛变了。后来我们从内线查到张渔、孙砚农和独立营有些联系(当时也未查清是什么关系)。第二,因为当时正赶上敌人大扫荡,所以就把他们杀了。”由于清河区在“肃托”中也采取了主观臆断、刑讯逼供的办法,使一些本来没有问题的干部被误指为“托派”,有200余名地方和军队干部被定为“托匪”嫌疑,有几十名干部被逮捕、关押、受审,其中26人被处死。这些被错杀的人都是党和政府、军队的优秀干部,他们的死,给清河抗日根据地的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危害,给革命事业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清河区被冤杀的26人中,有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旅参谋长鲍剑寒。就连当时任八路军三支队政治部锄奸科科长的石星桓也没有幸免。当时临淄县搞得最厉害,被错杀的人计有临淄县县长张渔、县政府秘书贾明轩、情报科长王肖川、《群众报》临淄通讯站站长崔拾一等12人。除了这些被错杀的人,还有几十名被错抓的干部也受尽了磨难。1941年1月,20多名被定为“托匪”嫌疑的干部被关押起来,这些人一律被戴上黑帽子(类似黑布口袋,只露着两只眼睛)。由于当时正赶上敌人频繁扫荡,部队和机关经常转移,公安局带着这些人便成了累赘。每到宿营地,群众出于好奇,都来围观,影响也不好。有的领导干部就建议“杀掉算了”。多亏了当时的清河区主管这项工作的李震还算比较冷静,虽然他秉承领导旨意也错杀了人,但他规定了“严格审查,重证据,没有真实材料不准随便杀人”的纪律,亲自带领干部内查外调,逐个审查,证明这些人多数是没有问题的,很快就把他们放了,恢复了名誉和工作。当时给某一个干部定为“托匪”嫌疑实在太简单、太随意了。如一个八路军电台的台长叶XX,曾听过报社一个编辑讲课,那个编辑被定为“托派”后,他也受到牵连,被抓了起来。还有一个清河区机关的干部,由于家庭出身不好,性格执拗,不太虚心接受领导的批评,有人就说他有“托派”嫌疑,把他抓了起来,进行逼供,结果他胡乱供出了200多人有“托派”问题。被定为“托匪”被错杀的这些革命干部,不仅他们本人蒙冤九泉之下,还牵连到他们的家庭,妻儿、亲属长期受到歧视和打击。有的一直到粉碎“四人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昭雪。  
七、在“肃托”中被错杀的三位潍坊籍人物  
1、秦伯兰(1895——1939),名文蔚,字伯兰,昌乐县高崖村人,他的家庭在高崖一带属名门望族。秦伯兰自幼勤奋好学,1920年从上海同济大学毕业后在山东济宁河务局任职;1925~1927年在交通部水利工程部门任职,兼任平绥铁路工程师;1927~1929年在国立医科大学任教德语;1929~1937年在山东省建设厅任水利专员。1937年底,在中华民族危亡之际,秦伯兰毅然放弃优厚的物质生活待遇,回原籍昌乐县高崖自筹粮款武器组织抗日队伍,当地部分青年学生慕名纷纷前来报名参加,地方上个别人拉起几十人的抗日武装,也前来投靠秦伯兰。由于这支队伍目标明确,方向正确,在较短的时间里就发展到100余人,番号为“保安独立团”。1938年4月,原西北军的石友三率69军开进山东,进驻鲁中,随即派部队驻扎汶河以北的高崖、鄌郚等战略要地,将秦伯兰的独立团收编为69军统辖,并发给委任状。1938年秋,石友三部调离山东时,独立团归属八路军八支队领导,改编为“独立五团”,秦伯兰仍任团长,建立了营、连的编制,战士共有150余人。八路军八支队刚进鲁中,人地两生,军粮一时供给不足。秦伯兰主动捐献粮食100石(一石是60公斤)。因自家粮食一时不凑手,他就到安丘县马疃村叔父家(堂号“致中堂”)借粮支援八支队。1939年春节时,他又解囊捐献给当地驻军每人一双布鞋和一元大洋,以表心意。春节前,独立五团密切配合八支队袭击洛车埠驻敌;除夕之夜,一同奔赴安丘城袭击日伪军,有力地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迫使敌人不敢轻举妄动。这些抗日行动使八路军声誉大振,给广大人民留下了很好的印象。八支队领导为使秦伯兰这支地方部队尽快提高革命素质,送魏鉴清和陈益斋两位同志到高崖,分别负责独立第五团的政治和军事,营、连中也都安排了政治干部。1939年春,根据形势的需要,八支队奉命调马站、沂水一带驻防。秦伯兰率所属独立五团向八支队司令部驻地集结,途中宿营某村,因部分官兵不愿意离开家乡,某营长找到秦伯兰,要求带队伍回去,秦伯兰坚决不同意。但一夜之间,独立五团只剩下秦伯兰身边的部分青年学生和族家的几个青年,其他人在某营长的策动下逃回昌乐。次日,秦伯兰找到八支队参谋长杨志雅,将以上发生的情况如实向上级作了汇报。杨参谋长听了,对秦伯兰没作任何批评,依然以礼相待。此后,八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整编为山东纵队第一支队,马保三任司令员,钱钧为副司令员。整编后,秦伯兰调司令部参谋科任联络参谋。当时,国民党新四师吴化文部驻防马站一带,与八路军一支队防区毗邻。为做好吴化文的统战工作,秦伯兰曾作过不少的努力。1939年秋天,八路军山东纵队开始“肃托”。10月,临朐五井战役以后,秦伯兰以“托派”罪名在临朐三岔店的南埠口(土名坡丘)被捕,此后,在新泰土门对他召开批判大会,秦伯兰在会上作了深刻检查。八路军第一纵队第一支队政治委员周赤萍曾说:“秦伯兰检查得很好”。大会结束后秦伯兰被释放。事后不几天,不知何故,秦伯兰被“山纵”调往青陀寺以西丝阿,遂遭杀害,时年44岁。1985年,中共昌乐县委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的指示,研究决定,为秦伯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2、马健生(1913-1940 ),原名马建林,寿光牛头镇牛头村人,系八路军八支队创始人马保三的小叔,中国共产党党员。1937年5月去延安学习,年底回到寿光参加牛头镇抗日武装起义,任入路军鲁东游击队第八支队参谋处主任,1939年冬任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一支队参谋长,1940年在肃托案件中被错杀。1985年2月1日,中共寿光县委根据中纪委文件,作出为马健生彻底平反昭雪的决定,恢复党籍,恢复名誉,并追认为革命烈士。  
3、孟繁锷(1904—1941),又名孟去病,昌乐县人。1921年考入山东省立第一师范,期间于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毕业后回乡开展党的活动,1927年10月创建中共昌乐党小组并任组长,属中共潍县县委领导;1928年3月,中共昌乐中心区委建立,任区委书记;1931年6月,中共昌乐特支成立,任特支书记;1932年8月组织领导青龙山暴动失败后被捕,关押于国民党青州监狱;1937年10月获释后,又带病四处奔波,组织抗日武装,1938年1月任山东第八区抗日别动队第十七大队政委;同年又参加了八路军鲁东抗日游击队第七支队第二大队的活动;1940年9月随队合编于山东纵队第一旅后,他任一旅四团参谋。1941年在“肃托”案件中被错杀。1985年3月,中共昌乐县委作出决定,给予平凡昭雪。 
 潍水闲人 2010.4.29 编辑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