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都县出售新楼房近期:男生挨老师耳光后出走3年不见 家长追讨寻人费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1 09:42:39


2008年10月9日,中学生严小强因为与同学发生争吵,班主任孙老师了解后认为是严小强的错,于是当众批评了严小强。并且孙老师在课堂上当着众多学生的面打了严小强一耳光。事后严小强便没有去学校上课。三年多以来,严小强再也没有出现过。家长在多次寻找未果的情况下将学校和班主任孙老师告上法院请求赔偿其寻找儿子所花的费用。

法院认为,本案中,第三人孙老师对严小强违反校规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属正常履行教师的职责,但教师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其在课堂上当众打严小强一耳光,是导致严小强离家出走的诱因,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对其过错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失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孙老师作为被告泰和县某中学的教师,被告应当对其教师履行职责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另外,严小强盐城新闻系离家出走,且尚未成年,其监护人亦未尽到相应的监护职责,因此两原告对严小强的出走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次要责任。但原告未就其损失向法庭提供相应证据,鉴于某出走后原告寻找儿子的实际存在,也花费了一定的费用,法院酌情认定原告的损失为3万元,被告承担60%,原告承担40%。

 

文章来自 新梦网(http://www.sinmeng.com/)详文参考:
http://www.sinmeng.com/news/society/331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