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联科:2005年度XX矿业集团XX煤矿纳税评估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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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容提要
XX矿业集团XX煤矿于1996年初开始筹建,1999年8月正式投产,以开采煤炭为主,洗煤、化工为附的一家国有企业,地方各税费由XX县地税局直属分局管理,主要涉及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地方税费11种。该企业现有固定资产27371万元,从业人员1300人,200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58522192.63元,实现利润233404328.58元。2005年度入库地方各税费合计15651557.87元,在采掘行业中该企业为XX县的支柱企业,纳税大户。
2006年5月XX县地税局对煤炭采掘业开展宏观税负分析,发现XX矿业集团XX煤矿2005年度宏观税负为2.86%,而全市的煤炭采掘业宏观税负平均值为14.60%,该企业的宏观税负水平远低于全市的煤炭采掘业宏观税负平均值,且《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对该企业的分析显示纳税异常。因此,2006年6月8日,被XX县地税局列为重点评估对象,由分管局长牵头成立纳税评估小组,成员为该企业税收管理员、评估专职人员、评估业务分管科长等,以税负分析为中心,对XX矿业集团XX煤矿2005年度地方各税申报缴纳情况展开分析评估。至2006年6月18日,历时10天的时间评估处理终结,共补缴地方税费1566150.83元。经评估认定,该单位的问题属政策理解等非主观性质差错,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在整个评估工作中,通过评估软件有效地实现了上下协调、部门联动、过程控制的工作运行机制,评估程序合法,评估文书规范,前后注重税法宣传和辅导,提高了评估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评估机关突出抓好了评估分析和约谈核实两个环节,充分运用各种约谈技巧,加强了约谈核实的各项基础性工作,实现了计算机评估与人工经验评估的有机结合。
二、案例介绍
1.分析选案
(1)选案背景
从宏观经济、市场需求与税源趋势分析角度,评估人员对煤炭采掘行业进行了调查分析。2005年度我国迎来煤炭市场需求的高峰期,煤炭价格大幅上涨。从该煤矿来看,2004年煤炭价格313元/吨,而2005年上涨到403元/吨。在这种情况下,XX矿业集团XX煤矿宏观税负为2.86%,远远低于全市宏观税负平均值14.60%。作为全县的重点税源,出现如此异常现象,不能不引起疑问。
为了便于进一步对采掘行业内各企业间的微观比较,评估人员对全县境内的煤炭采掘企业纳入了评估软件计算分析的范围。
(2)分析基础
结合评估分析需要,评估人员对营业税等11个税种的应纳税额、计税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包括2003年、2004年、2005年三个年度的161个信息、指标数据。在获取分析数据的过程中,评估人员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从山东地税“一户式”综合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山东地税信息征管监控系统、网上报税系统、综合治税系统、发票管理系统、税控装置系统、纳税评估系统等系统数据库,依托《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对信息、指标数据的抽取。
(3)指标选择与分析技术
根据采掘行业的特点,选择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中有针对性的指标,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主营业务收入变动率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动率配比分析、印花税税负变动系数、印花税同步增长系数、资源税税负变动系数、资源税税收负担率、资源税同步增长系数、各税种应纳税额的本期、上期、前年同期的审核比对等79个指标。分析前述大量的指标数据,如果依靠手工手段会事倍功半,效率低下。评估人员充分应用了《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自动进行指标分析、指标与预警值的比对,工作效率大幅度提高。
(4)对象筛选和对象确定
评估分析人员运用行业宏观税负比对分析法,分析出XX矿业集团XX煤矿2005年税收负担率远低于本地区预警值下限(见下表)。
行业
 
全市税负平均值
 
标准差
 
上限值
 
下限值
 
该企业税负
 
采掘业
 
14.60%
 
2.2%
 
17%
 
12%
 
2.86%
 
 
结合宏观税负比对分析情况,评估人员应用评估软件对全县境内的煤炭采掘企业进行了评估分析,软件按照纳税人有无疑点问题对评估对象自动筛选,XX矿业集团XX煤矿在软件中显示“纳税异常转约谈核实 ”, 宏观税负分析与评估软件筛选评估对象结果一致,因此,经分管局长批准,将该企业确定为评估对象。
《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在筛选确定XX矿业集团XX煤矿纳税异常的同时,列举了异常指标,锁定了该纳税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约谈举证的重点。评估分析情况如下:
①营业税
该企业2004-2005年度营业税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营业税累计入库额
1
50
 
营业税变动率=(当期营业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营业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营业税累计入库数额×100%
2005年度营业税变动率=(50-1)÷1×100%=4900%>-13%
根据本地区税收指标预警值测算表,营业税变动率预警值上限为-13%,下限为-18%。
由此可以看出该企业营业税变动率远远大于营业税变动率预警值上限,是否存在错误适用税率、计算不正确、多缴营业税或者提前缴纳营业税等问题。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
该企业2004-2005年度城建税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城建税累计入库额
 
251
 
326
 
 
城市维护建设税变动率=(当期城建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城建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城建税累计入库数额×100%
2005年度城建税变动率=(326-251)÷251×100%=29.88%
根据本地区税收指标预警值测算表,城建税变动率预警值上限为26.77%,下限为23.25%。
变动率差额=本期应纳税额变动率29.88%-应纳税额变动率预警值上限26.77%=3.11%>0生成疑点。
城建税变动率大于预警值上限,是否存在提前缴纳税款,或者计算错误、少缴或多缴纳税款的问题。
③教育费附加
该企业2004-2005年度营业税、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增值税
4510
6343
营业税
1
50
教育费附加
144
200
 
教育费附加变动率=(当期教育费附加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教育费附加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教育费附加累计入库数额×100%。
2005年度教育费附加变动率=(200-144)÷144×100%=39%
流转税变动率=(当期流转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流转税累计入库数额)÷上年同期流转税累计入库数额×100%=(6343+50-4510-1)÷(4510+1)×100%=42%
教育费附加与流转税同步增长系数=教育费附加变动率÷流转税变动率=39%÷42%<1且>0。
当系数小于1,教育费附加变动率与流转税变动率都为正值时,系统显示“教育费附加增长幅度低于流转税的增长幅度,可能存在多缴增值税、营业税,或不计、少计教育费附加问题”。
④印花税
该企业2004-2005年度印花税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印花税累计入库额
 
7
 
12
 
 
印花税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2005年印花税应纳税额变动率=(12-7)÷7×100%=71%>30.7%
根据本地区税收指标预警值测算表,印花税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30.7%,下限为27.6%。
印花税变动率高达71%,大大高于印花税变动率预警值上限,应注意该企业是否存在错用税率多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⑤房产税
该企业2004-2005年度房产税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房产税累计入库额
 
65.4
 
63
 
 
房产税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2005年房产税应纳税额变动率=(63-65.4)÷65.4×100%=-3.67%<0.18%
根据本地区税收指标预警值测算表,房产税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0.3%,下限为0.18%。
房产税应纳税额变动率小于房产税行业预警值指标下限,是否存在未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的问题。
⑥土地使用税
该企业2004-2005年度土地使用税入库元素值
单位:万元
指标名称
2004年
2005年
土地使用税入库额
32
32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变动率=(本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上年同期累计应纳税额×100%。
2005年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变动率=(32-32)÷65.4×100%=0<0.03%
根据本地区税收指标预警值测算表,土地使用税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0.09%,下限为0.03%。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变动率小于土地使用税行业预警值指标下限,根据基层征收单位管理档案提供的信息,该企业2005年新建储煤厂,增加了土地占用面积,为什么缴纳土地使用税没有增加,是否存在新增土地面积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问题。
(5)疑点列举
①该企业营业税增长率系数4900%,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13%,下限为-18%,存在疑点。
②该企业城建税变动率系数为29.88%,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26.77%,下限为23.25%,存在疑点。
③该企业教育费附加变动率系数为39%,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42%,下限为40%,存在疑点。
④该企业印花税纳税额变动率系数为71%,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30.7%,下限为27.6%,存在疑点。
⑤该企业房产税应纳税额变动率为-3.67%,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0.3%,下限为0.18%,存在疑点。
⑥该企业土地使用税变动率为0,本地区行业预警值指标上限为0.09%,下限为0.03%,存在疑点。
2.约谈举证
(1)约谈缘由和约谈计划
经过数据处理及分析,该企业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在申报缴纳过程中存在疑点问题,指标值已超出本地区行业预警值,经与日常监控信息进行比较,按照评估工作程序,决定通过约谈方式核实各疑点。
在约谈准备阶段,评估人员人机结合,提炼出各种可能出现偷税问题的线索 ,顺着“为什么询问、询问什么、怎样询问”的思路,拟定约谈计划,制定了思路清淅、层次清楚的询问提纲,主要包括约谈重点和目的、内容、步骤。
(2)约谈手续
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约谈后,评估小组于2006年6月9日向该企业发出了《税务约谈通知书》,告知企业参加约谈的人员、时间、地点,要求纳税人到税务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对疑点问题予以说明。
2006年6月10日, XX县地税局直属分局的两名评税人员,在向该企业财务人员及办税人员表明身份后,进行了当面约谈。首先告知了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要如实举证,如实回答询问,如有隐瞒、作伪证,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疑点问题不能解释清楚的,将移交稽查部门查处。
(3)约谈底稿及结论
按照拟定的约谈方案,评估人员将疑点逐一展开,问题与问题之间层层推进,符合逻辑。评估人员查看了纳税人带来的相关证据、资料。同时在约谈过程中制作了《约谈举证记录》。在约谈笔录制作完后,让被约谈人过目阅读了约谈内容,被约谈人认为笔录正确无误后,顺利地进行了签章押印。企业围绕疑点进行解析的情况如下:
疑点一:
根据营业税产生的疑点,我们要求该企业就营业税申报缴纳情况进行全面说明。该企业2005年缴纳的50万元营业税中,一部分是房屋租赁营业税,另一部分是借款利息收入营业税。我们紧接着将疑点正面抛出,你们是否全额申报缴纳了营业税?该企业财务人员最后说明了年底收取的部分借款利息尚未申报缴纳营业税。根据企业财务人员所陈述的信息,经过查看纳税人提供的举证资料(帐薄及记账凭证)发现,2005年度该企业向自己的关联企业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所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26860681.6元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责成纳税人自查,重新申报缴纳。
疑点二:
针对纳税人部分借款利息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问题,我们立即乘胜追击,速战速决,免得节外生枝,提出是否与借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相应的城建税也未申报缴纳?企业财务人员承认尚未缴纳。同时,我们又进行了延伸,提出是否按实缴增值税足额申报缴纳了城建税?企业财务人员回答:单位业务量非常大,这个问题不敢确定。通过查看纳税人提供的举证资料,对所缴增值税进行统算,计算出应缴城建税,与已缴城建税相对比,发现有增值税7803.6元未提缴城建税。对以上情况责成纳税人自查,重新申报缴纳。
疑点三:
我们用同样的方法与该企业财务人员约谈及计算分析,与借款利息收入营业税及增值税6252.7元相应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没有申报缴纳,责成纳税人自查,重新申报缴纳。
疑点四:
该企业印花税2004年按合同申报缴纳,由于财务部门对合同签订情况并不全面了解,存在申报项目不完整现象。自2005年开始,地税机关对该企业印花税实行核定征收,大大增加了印花税入库数额,所以印花税增幅特别大,不存在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疑点五:
对房产税这一疑点问题一时难以直接求证,采取了漫谈散聊,捕捉有用信息的约谈方式,在约谈开始未做笔录,而是先与被约谈人拉拉家常,聊聊经营情况和经营的难处,拉近与被约谈人的距离,使其放松戒备。最后谈到房屋拆迁和重建的问题时,该企业财务人员说出了2004年底建设化工厂,周围房屋因不符合规划,进行拆迁,减少了房产,所以房产税比去年减少。我们攻其要害,直接切入主题并问,拆除后是否又重建了?答: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又建了一部分房屋,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书。通过审查纳税人提供的固定资产帐薄以及申报资料发现,除因拆迁减少部分房产外,2005年度该企业增加房产原值7651263.1元,没有提取申报缴纳房产税。
疑点六:
我们首先从已掌握的土地信息与财务人员约谈,土地使用面积增加了,为什么土地使用税没有增加?该企业财务人员承认增加的储煤场占地面积未按规定申报缴纳,是因为对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理解错误造成的。根据纳税人提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料及申报资料发现,2005年该企业所增加的储煤场的土地面积23333平方米,没有按规定提取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
3.实地核查
(1)调查缘由、调查计划及手续
我们相信评估指标分析的可行性,对于该企业指标所反映出的异常现象,虽然在约谈中企业财务人员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申报缴纳存在的问题已作了解释,可是没有和具体实物相对照,企业承认的数据是否真实,尚不能完全排除疑点,根据《山东省纳税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具体内容,评估小组提出需要到生产经营现场实地了解情况,核查房产、土地使用等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评估小组于2006年6月11日向该企业下达了《实地核查通知书》,指出了调查的内容,列明了需要实地核查的详细清单。评估小组于2006年6月12日对该企业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出示了《纳税评估实地核查通知书》(存根联)及《税务检查证》。
(2)调查实施、底稿、结论及调查意见
为了找出证据,我们查看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料以及对房产和土地实地核查,又走访了房产、土地管理部门,并作出了《纳税评估实地核查记录》。经过上述核实,除因拆迁减少房产外,2005年度该企业增加房产原值7651263.1元,没有提取申报缴纳房产税,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补缴房产税=7651263.1×(1-30%)×1.2%=64270.61元; 2005年该企业所增加的储煤场占地面积,没有按规定提取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应补缴土地使用税=23333×1.6=37332.8元。
4.评估处理
(1)事实陈述
根据纳税人陈述,确认纳税人没有主观偷税故意,因为对《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收政策的差异把握不准而造成的。针对以上问题,税务人员再次宣讲了有关税收政策,使企业认识到了产生错误的原因,消除了以往对税法理解的偏差,心悦诚服地在《税务约谈举证记录》上签了字,根据约谈核实情况,纳税人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了《纳税评估自查报告》,并与约谈核实情况一致。
(2)处理意见及法规依据
①营业税:2005年度该企业向自己的关联企业XX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所取得的借款利息收入26860681.6元未按规定提取缴纳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之规定,应补缴营业税=26860681.6×5%=1343034.08元。
②城市维护建设税:(1)与借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相应的城建税未申报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维护税暂行条例》第二、第三、第四条之规定,应补缴城建税=1343034.08×5%=67151.7元。(2)没有按实缴增值税足额提缴城建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设维护税暂行条例》(国税发[1985]19号)第二、第三、第四条之规定,应补缴城建税=7803.6×5%=390.18元。合计应补缴城建税67541.88元。
③教育费附加:(1)与城建税相对应,与借款利息收入营业税相应的教育费附加未申报缴纳,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字(1996)第5号]第八条之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1343034.08×3%=40291.02元;(2)没有按实缴增值税足额提缴教育费附加,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字(1996)第5号]第八条之规定,应补缴教育费附加=6252.7×3%=187.58元。合计应补缴教育费附加40478.60元。
④地方教育费附加:与教育费附加相对应,根据《山东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暂行办法》(鲁财综[2005]15号)第四条之规定,应补缴地方教育费附加=(利息收入营业税1343034.08+增值税6252.7)×1%=13492.86元。
⑤房产税:2005年度该企业增加房产原值7651263.1元,没有提取申报缴纳房产税。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房产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地税发字[1998]第9号)第二、第五条之规定,应补缴房产税=7651263.1×(1-30%)×1.2%=64270.61元;
⑥土地使用税:2005年该企业所增加的储煤场的土地面积,没有按规定提取申报缴纳土地使用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第三条之规定,应补缴土地使用税=23333×1.6=37332.8元。
以上通过约谈和调查核实,本案分析发现的疑点问题基本上得到了确认,该企业共评估补缴地方税费合计1566150.83元,纳税人已将应补缴税款全部申报入库,并做了账务调整。
三、评估建议
1.反映问题。根据对该企业的评估情况,发现部分煤炭企业在税收管理和政策执行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1)关联、下属企业借款利息收入。煤矿企业内部各个部门、下属各单位、各关联企业之间的财务结算利息划分不清,少缴营业税。
(2)当纳税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时,纳税人不及时进行税务信息申报变更、补充等问题,造成少申报缴纳房产税及土地使用税。
2.建议措施。针对以上情况,为强化税收管理提出以下建议:
(1)应加强对关联、下属企业的税收管理,全面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对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权受关联企业控制、与关联企业业务往来数额较大的或巧立名目向关联企业支付各项不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有避税嫌疑的企业,要核实、核准每一项收入、支出、费用。
(2)加强与房产、土地管理部门的联系,当纳税人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时,随着房产、土地使用权申报、登记、发证和地籍测量工作的进展,及时进行税务信息申报变更、补充等。
(3)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税收管理员应加强对纳税人房产信息的搜集整理,经常到现场查看房屋的使用状态,及时了解、掌握纳税人房产增减变化情况,更新税务征管信息数据。
(4)把印花税核定征收工作与纳税评估有机结合。通过运用纳税评估的手段,对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实行核定征收。
3.普遍意义。根据本案的评估过程,通过宏观税负分析确认税负异常的行业或具体企业,运用《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细化该行业或具体企业的数据分析,筛选评估对象,锁定疑点,通过约谈核实,归纳汇总、系统分析评估情况,促进企业自查自纠,加强征收管理。进一步分税种、分行业发现征管中存在的普遍性及规律性问题,为当前和今后有针对性地深化管理提供准确的依据。
四、案例点评
1.本案的总体概述
本案例评估类型为煤炭采掘行业的专项评估,评估的工具为《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成功地利用软件进行了案头分析,在存有疑点的情况下,采用约谈调查核实的方式,纳税人承认存在申报解缴税款差异事实,并能通过自查重新申报,补缴税款消除存在的差异,评估结论定性为差异纠正性结论。
2.评估过程中的亮点
 
通过对该企业的纳税评估,我们认为在进行纳税评估工作中应做到“抓住基础环节、注重数据采集、科学确定对象、深入评估分析、务求取得实效”。评税分析环节是纳税评估的最重要环节。对确定的对象,应根据系统的提示,结合平时的征管,通过对比结果找出疑点,人机结合,进行对比分析,约谈举证核实,深入进行评估。在审核分析过程中,评析人员不仅要对机内分析、举证资料反映的数据进行审核,还应将税务稽查的环节和程序进行“高浓缩”,充分借鉴、运用稽查的方法和手段,采取“因素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差异对比法”、“推理判断法”等方法,以指标分析为基础、以数据评析为重点、以约谈举证为突破、以实地核查为佐证,寻求“评税”与“查税”的最佳结合点,从而以最少的时间和人力投入求得最大的实效。
 
3.对同类纳税评估的借鉴作用
 
在评税中,评估人员应对确有疑点的企业,以软件“一次分析”生成的各项指标为基础,结合报表资料的数据进行人工“二次评析”,采取“逻辑分析法”和“差异对比法”,看数据、对勾稽、比差异,从中发现疑点,为约谈取证提供依据。同时,结合所掌握的各项指标、数据和线索,运用“因素分析法”和“推理判断法”,排查企业存在问题的各种可能性,拟定约谈举证工作的基本脉络,使约谈过程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现实性。在约谈举证过程中,评税人员应在充分了解掌握企业纳税情况的基础上,以强大的税法攻势,灵活的心理战术,将教育防范与惩戒违法进行有机结合,使企业主动警省,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涉税违法犯罪的衍生,以达到体现纳税评估过程控制的目的。
 
4.纳税评估的作用
一是以评估“促”收入。通过纳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纠正,改变了组织收入工作依赖纳税人自行申报“靠天收”的局面,把握了征收工作的主动权;二是以评估“控”税源。在评估工作中,评估指标的选取运用,信息数据的综合分析,为开展行业税负监控提供了有价值的基础信息,促进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三是以评估“强”征管。通过《山东地税纳税评估管理信息系统》,认真解剖分析征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有关业务岗位,实现以评促管,提高了征管质量和征管效能。四是以评估“优”服务。分局评估人员在进行评估约谈和实地评估的过程中,向纳税人广泛宣传税收政策,辅导纳税人健全财务核算,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涉税风险,构建了和谐的征纳关系,为完善纳税服务体系不断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