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区华丽胶袋厂:“副县长的名鞋”堪比周久耕的名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06:55:45
                                                               副县长的名鞋,强于周久耕的名烟

     据11月30日“华声在线”消息  “又是一个周久耕?”近日,有网友在华声论坛爆料称,四川双流县委常委、副县长廖维忠热衷名牌,且穿着价值五六千的意大利著名奢侈品品牌“菲拉格慕”皮鞋视察工作,并配发两张图片佐证。

     帖子随即引发舆论关注,更有网友将其称为最牛“名鞋哥”。11月30日下午,该县县长热线工作人员称已对此事进行调查了解,该县宣传部将于12月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回应。

     穿着名鞋上工地,一般而言,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本人根本不知道此鞋的来历与价格,也就是说此鞋不是自己买的,而是别人送的,当作普通鞋来穿。

     一是确实是自己买的,因为自己的钱确实多得不得了,五六千元一双的鞋完全穿得起,而且也只有这样穿才非常有派,有品位,符合身份。

 

     不过,上述两种情况,似乎都值得推敲,让人琢磨。

 

     倘若名鞋果真是别人送的,自然就有一个“谁送的”这个问题。自己的亲朋好友当中,有大款,给他送一双鞋,情理之中,合理合法。但是,如果此鞋不是上述正宗的朋友所送,而是其他“朋友”所送,就值得研究了,就有涉嫌受贿的可能了,而这种推测又并非空穴来风:从双流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资料获悉,廖维忠系中共双流县委常委、双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分管县规划局、城乡建设局、人防办、交通运输局、环保局、安监局、房管局等单位,可谓位高权重,很难说没有人不看重“名鞋哥”手中权力的。在此情况下,难保有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而对其“投之以礼”。

 

     倘若此名鞋是自己买的,就又有一个“月薪多少”这个问题。一个副县长,按照大城市的工资水平,一个月的工资也就够买一双此类的鞋,对于绝大多数来说是没有这个“气魄”的,更不会穿着如此名贵之鞋到工地上去。这样推论起来,副县长的收入似乎就成了问题,他哪来那么多的钱?诚如一位网友所说,“穿名牌视察工地无可厚非,问题是买名牌的钱是他的合法所得吗?”

 

     基于上述分析(不排除副县长的其它特殊情况),网友们自然发出“又是一个周久耕”的慨叹,周久耕就是因开会时面前放着“九五之尊”的高档烟,从而被曝,经纪委介入调查,从而挖出了这个贪官。而“菲拉格慕”从价值上看,远比“九五之尊”贵得多。因此,更希望当地纪检部门对此进行调查,看看副县长穿名鞋背后有无贪腐,给网友一个说法。

 

    (退一步讲,即便我们就事论事,“名鞋哥”的做法也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到工地视察,了解基层干部、工人的生活状况拟或是工程进度,本该是一次“亲民”的举动,可四川双流的这位副县长足登“菲拉格慕”行走在泥泞的工地上,与百姓心中“泥巴裹满裤腿,汗水湿透衣背”的人民公仆形象不是相去太远了吗?)

 

    “名鞋哥”恐怕连自己也没料到,本是去视察工作,却被别人“视察”了。连自己穿着的细节也被网友观察的细致入微,你当是别人不识“菲拉格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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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

    周久耕,男,汉族,1960年6月出生,原南京市江宁区房产局局长,2008年12月因对媒体发表“将查处低于成本价卖房的开发商”言论被网友人肉搜索,曝出其抽1500元一条的天价香烟、戴名表、开名车等问题,送其“最牛房产局长”、“天价烟局长”等多个极富讽刺意义的称谓。2009年10月10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周久耕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人民币120万元,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并上交国库。
 
    慕绥新(1943年10月-2002年3月2日),汉族,陕西吴堡人,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原辽宁省副省长、沈阳市市长。《羊城晚报》载,1998年,慕绥新邀请一批香港记者到沈阳采访,当众记者津津乐道于慕绥新的演讲时,有位香港记者却紧紧盯住了慕绥新市长的一身“行头”:衬衣、领带、西服、皮带、鞋……全身上下竟然皆是名牌。慕市长的这身“行头”粗略一算,少说也得几万港元。那位香港记者把慕市长的一身“行头”在报纸上一披露,其潜台词不言而喻———沈阳市市长是个大贪官。之后,慕绥新被中纪委“立案审查”了。2001年10月10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有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慕绥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2年3月2日,慕绥新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