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落后新加坡多少年:论耶稣下阴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19:21:04

论耶稣下阴间

                                                                G.A.Taylor,Ph.D.著 赵中辉译

经文:使徒行传二章22~36节
  
  在“使徒信经”的各条文中,再没有比“他降下阴间”这一神秘的句子更令人难以理解,或激起人的辩论了。我们不知道为什么把这个思想摆在那里;也不知道有什么观念影响了数世纪前的使徒教会,以致把主耶稣基督在他死后与复活之前交在阴间里?因为这短句的令人生厌,所以有许多人把它删去。在许多长老会中,诵读“使徒信经”乃崇拜的一部分,虽然如此,也有部分的教会省略这句话。

  当时热心诵读此信经的基督徒,对于承认“他降下阴间”这句话有何感想呢?他们所寻求的真理为何?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中引证论到有关大卫的预言:“你必不将我的灵魂撇在阴间”;又在彼得前书3章19节中提到“他借这灵曾去传道给那些在监狱里的灵听”。但是这几处的经文引证,就作为构成主要教义的充足证据吗?

  为了明白这句话的奥秘,我们必须明了基督的死与他人的死有何不同?如那两个同钉十字架的强盗与他的死亡有何不同;基督的复活与我们的复活有何不同?即如拉撒路与寡妇之子的复活,又如马太福音所记载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已睡圣徒的身体)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太廿七53)。

  你曾否想过,其实圣经的作者已经暗示这奥秘的答案了:那就是一方面说有别的人在基督之前从死里复活了;而另一方面说基督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徒廿六23),“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林前十五20),“那从死人中头生的”(参看新旧库译本启一5;和合本:…从死里首先复活…的耶稣基督)。

  你是否认为耶稣为救赎我们在十字架上所受的苦,不过是片刻之间,而别的犯人悬挂其上却有数日之久呢?你是否想过“因他受死,我们就永远不死”这话的真实性?而我们都知道就算是明天,我们也有死亡的可能,不会永远不死。

  一、基督的死乃是赎罪的死

  耶稣基督死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这是毫无疑问的。耶稣死后第三天从死里复活,这也是无可置疑的。根据使徒的证道,以及整本新约的著者,都说明“基督的死与复活”对人的得救有极重要的意义。但是,基督的死与复活怎么能够叫接受他的罪人因此得救,这对我们而言始终是一个大奥秘。

  新约说基督在他的赎罪大工中成为“我们的挽回祭”。有些神学家企图解说这奥秘,说基督“为我们赎罪”。“韦敏斯德信条”说主耶稣一次将他自己献为祭, “满足了上帝的公义,使我们与上帝和好”。基督徒总是相信在基督的死与复活中,有为成就我们自己所不能成就的特质;那就是他付上了我们所不能付的代价,顺服了上帝的律法,就是我们所不能顺服的,但基督教的思想家从来未能解说此奥秘。

  在另一件事上,基督教思想家是向来同意的:那就是基督的受苦是这奥秘中的一部份,在某些方面与他的死和复活之事实分清。无论如何,他所受的苦是我们应当受的,因为他受了苦,所以我们就得免受我们应该受的苦。

  神学家们时常说到基督的受苦有无限的价值。他们说基督的受苦有无限的功效,因为所受的是无限的痛苦。这是因为他是圣洁的、完全的、善良的,受苦对于他乃是无限的痛苦,因此就包括了我们所受苦难中的一切痛苦。

  虽然如此,但那些好追根究底的人,想到赎罪的事,就要问这些问题。耶稣受了藐视,遭人拒绝,受鞭打之苦,在十字架上忍受极刑,死了葬了,从死里复活;岂不知有别人也会受过藐视,遭人拒绝,受鞭打之苦,在十字架上忍受极刑(与他同钉的两个强盗),死了葬了,也有别人在他以前并在他以后从死里复活,到底在谁的身上能找到赎罪呢?换言之,在基督之死与复活的哪一方面能得到我们的自由呢?论到十字架与空坟墓,对于我们属灵的福祉有何关系呢?

  我想这答案是潜在于那神秘短句,“他降下阴间”的属灵意义中,这短句与基督的牺牲有极密切的关系。这几个字就暗示了基督与阴间权势的挣扎,他的复活就是胜利凯旋的标记。没有这几个字——不拘它们有何意义——在使徒信经中就没有了赎罪,这几个字所包含的意义非常广大。

二、“他降下阴间”有何提示?两种死

  我们必须注意圣经说到死的奇特方法。圣经(特别是新约)说到肉身之死,并不像我们那样说法。圣经往往说到另外一个“死”,就是在肉身经历灵魂与身体分离以外的死。

  有时新约说到死乃为“将来的”事件。有时说到死对于那些仍活着的人乃为“过去的”事件!对于别的人来说,死是非常可怕的不测事件。

  使徒保罗说的有些奇怪,“我们已经死了,我们的生命与基督一同藏在上帝里面”(西三3),在另一处说,“身上常带着耶稣基督的死”(林后四10)。保罗时常说到“死”并不是死,乃是“睡了”。

  当我们考查福音书时,就知道保罗是对的,因为主自己也是这样说到死。最低限度有两次耶稣基督提到他所复活的死人是睡了,圣经记载,当时人们都笑他这种说法。

  在拉撒路的坟墓那里,耶稣说了关于死的最希奇的话:“信我的,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必永远不死。”今天我们作为基督徒的都相信这几句话。我们相信是因为他为我们死了,所以我们就永不再死。

  我们知道“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来九27),我们怎能信这“永不再死”的事呢?

  当然这答案是在乎有两种死的事实。第一个死包含肉身之毁灭,在圣经中时常说到这死为“睡”。第二个死包含灵魂的毁灭,在圣经中时常说到这乃是“死”。如新约所明了的,人在地上最后的经验并不是死!真死——新约认为重要的一种死——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这死是真死,这死的真实性必须凭信心支取,因为我们关于这“死”毫无所知。

  按着新约所说的,死实在是可怕的—件事。新约所说的“睡”实在是一件美事,也是令人极其向往的。死是可怕的,“睡”在耶稣里是有福的。死是永远的痛苦,这也是人人因罪的缘故所必受的。没有一个人能从这死中得解脱的,但这是基督徒永远不能经历的!

  这有宗教意义的死并非肉体的死,乃是灵魂的死!

  三、基督的死与第二次的死有关

  基督为赎罪的死与人身体的死亡无关;乃与人灵魂的死有关!当我们企图了解基督为赎我们的罪所付上的一切代价,往往未能把自己的视线从加略山的十字架挪移到坟墓以外的幽暗世界、我们以为基督被钉而经历的肉身痛苦使我们得到永远的救恩,其实不只如此,我们永远的救恩乃是从基督可怕的死亡经历中获得的,这种可怕的经历就是每个基督徒想要逃脱的“死亡阴间”(幽暗世界)的经历。

  保罗说到基督的复活为“从死里初熟的果子”。基督虽然不是首先从“睡了之人”中首先复起的,但他果然是首先从死里复活的。我们信靠他的人,是把复活的盼望置于他复活的事实中。问题是:“基督的死是什么样的死?他是从什么样的死中复活的呢?”要回答这问题,就不能不举起我们信心的眼目来仰望为我们受苦的主。他本为永生之上帝,却为我们的缘故死了第二次的死!彼得用充满神秘又意义深远的几个字说:“他降下阴间!” 不要忘记,当日“在本丢彼拉多手下受害”的,不只主耶稣一人,还有两个人与他同受苦难;“被钉在十字架上,死了,葬了”的,也不只他一人,尚有两个强盗。如果使徒信经就在这里划上句点,或紧接着就说到复活,那么我们对基督赎罪的信仰就认信的不完全。基督完成永远的、属灵意义的救赎之工,是我们信心的眼目所不能看到的。

  主耶稣就在那属灵的幽暗世界里,代替了我们的地位、并为我们的灵魂受苦,不是为我们的肉体。这里有一个要点我们必须留意:关于他受苦的终极目的非为我们所预知,他的复活包含他得胜死亡(那将致我们于永死的)的事实!

  主耶稣虽非首先进入古蛇之穴的,但他却是首先用脚跟砸碎蛇的头而又凯旋的!他不是首先胜过肉身之毁坏的,他乃是首先胜过死亡的;他是从那“去而不返之地”归来的胜利者!

  四、只有在灵界范围内方能了解赎罪

  基督的死究竟有何义?我们明白他死的意义,并非在于我们问为何他必须死,乃在于我们理解他是独一死而复活的人!最令我们惊异的,并不在于他必须死,乃在于他从去而不返之地归来的无限能力;战胜罪恶与死亡,凯旋而归!耶稣基督在加略山的十字架上完成他的救赎工作,是的;但他并非在肉身受苦中完成他的救赎大工。他完成这救赎之工乃在于他亲身担当我们的罪;他本无罪,受不应受的刑罚、不该死的死亡——而又胜利地归来!

  现在我们就更清楚看出,基督赎罪之工如何能在我们的灵性上发生实际的效果。因为他死了,我们方能逃脱死亡;因为在他里面的生命,就是现今在我们里面的!他从死里归来,然而身上却未带着死味,为的是可与胜利之灵相融接。正如保罗说,“我如今在肉身活着,乃因信上帝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我信是因为“基督在我里面活着”,基督的生命是不受死的传染的,因他已经胜过了死亡!基督自己说过,为要使我们得到能力,他必得离去。我们所得的那能力,使我们成为新造的人,得着这新造称为永生,永远不死!永生并不是指望将来要得到的。因着上帝的恩典,我们现在就得着永生,而我们所说的死根本并不是死,不过是到无限美满生命中去的过渡,因为有一位甘愿为我们死,所以我们就不致于死。
  
  在赎罪中诚然含有“大哉敬虔的奥秘”。在今生我们总不能明白这件事,但为基督所买来的救赎,心存谦虚的态度,我们相信我们救恩的元帅确曾“降到阴间。”

(本文作者系G.A.Taylor,Ph.D.为美南长老会《长老会周报》The Presbyterian Journal主编。)

——原载《信仰与生活》1961年7-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