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子的产生:天主十诫详解(上)(3)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15 08:34:55

天主十诫详解(上)(3)

  

  天主曾经警告我们:铸造偶像的人,将与偶像同亡;凡信赖偶像的人,也将是一样(咏115:8)。确实,我们不能朝拜有口不能言、有眼而不能看的、人手所铸造的金银偶像。我们唯一敬拜创造天地的、普世的、生活的、不停向人发言的、体恤并俯听我们痛苦的、深爱众生的、参与人类历史的、引导人类和宇宙走向生命的主(依四十四9-20,耶十1-16,达十四1-28,巴六,智十三-十五,苏三10,咏四十二3,咏115:4-5)。在教会历史长河里,诸多殉道者就是为了不朝拜偶像而舍弃生命。申命纪四15-16:上主你们的天主,在曷勒布山由火中对你们说话的那天,你们既然没有见到什么形状,那么,你们切不要堕落,为自己制造任何形状的神像。


  世人不应把受造物当成天主朝拜。第五节 降生成人的天主子耶稣改变了这一诫

  上主天主是一切受造物之美的源由(智十三3)。他是万有,超越他的一切化工(德四十三27-28)。但是,从旧约开始,天主曾命令或准许雕刻一些宗教塑像,以象征的方式导向降生成人的圣言所给的救恩。诸如铜蛇(户二十一4-9,智十六5-7,若三14-15),保存有约版的约柜即是结约之柜、用金造的革鲁宾(出二十五10-22,列上六23-28)。借助天主圣言的降生成人,对敬礼圣像开启了新的秩序或里程碑。耶稣是不可见的天主的肖像,是一切受造物的首生者(哥一15)。所以,基督徒对圣像的敬礼并不违反第一诫所禁止的崇拜偶像。对圣像的尊敬是一个尊重的敬意,旨在敬礼形象所描绘的人物,并不是一种崇拜。崇拜,只有天主才配称。公元787年,教会召开第七届大公会议即是尼西亚大公会议,以圣言降生成人的奥迹为基础,针对反对敬礼圣像者而采取的行动,再次肯定了圣像的地位与作用,断定恭敬圣像为正确。


  世人应明白,因了主耶稣的降生成人,以十字架拯救人类,我们应朝拜他的身体和十字架,他是真实的像,况且他留下了圣体圣血给我们,所以,本条诫命(注1)有了改变,并非一成不变,应朝拜天主的像,而不要如同公元后八世纪(718-741年)的东方教会那样破除圣像。当时,东方教会一度曾按良第三世皇帝命令清除各教堂所有的天使和圣人的像,并禁止用圣母及耶稣的像。当时的东方教会因看了第二条(注2,出二十4)诫命,未能深入了解主耶稣来临时所带来的改变。(注1、注2:按圣经编法的第二诫命)

  为基督徒而言,无论是自然的或人手雕塑的像,应该是导向基督,借助基督赞美父。 圣母和所有圣人的像,都很具体地讲出救赎的工程。因为圣母和所有圣人获救的恩宠都来自基督,所以,当基督徒见到圣像时,很自然地赞美这个像的雕塑者——圣父。

  宗教的敬礼并不指向形象自身,视之为实体,而是在形象所表达的角度下,引导我们,并不停留在形象那里,而是通过形象,走向形象所表达的实体,归向那降生成人的天主(《神学大全》多玛斯著)。

  反省:梵二教会推行“本地化”是正确的,符合基督福音精神,但某些教会因受了当地的“土生土长的宗教”与本土人所信奉的宗教的影响,对于圣像的朝拜太过分了。我们应注意不可将圣母或其他圣人当成朝拜对象——神,其实圣母或圣人(圣男、圣女)像应加以尊敬,而不是朝拜:除天主以外,绝对不要有别的神。第二诫:毋呼天主圣名以发虚誓




第二诫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




第一节 十诫取材于圣经

  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决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二十7)

  你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上主决不放过妄呼他名的人。(申五11)

  耶稣说:“你们又一向听过对古人说:不可发虚誓,……我却对你们说:你们总不可发誓。(玛五33-34)”


第二节 天主向以民启示自己的名字

  在圣经和古中东文化中,名字代表着整个及其品性、人格、本质……。给某人或某东西命名,就是对“某人”与“某东西”有占有及支配的权力(创二18-20,撒下十二28,列下二十四17)。古代中东闪族人相信知道一件“东西”的名字,就对那事物拥有某种主权;如果我们知道了天主的名字,就可以随意呼唤他,非要他俯听不可。但是,真天主不能这样让人任意摆布,不是随便让人乱呼的。因此,天主不说出表达自己的性体的名字。

  天主的名字,不是人替他所取的,而是他自我介绍给以色列民族的。他的名字,对于以色列来说是高深莫测、奥秘隐讳的。仁爱、降尊就卑的天主,一步步将自己显示于以色列的历史演变中。

  在亚巴郎时代,天主还没有将自己的名字启示出来,直到公元前1250年,梅瑟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之前的出谷时代,才开始将自己的名字启示给梅瑟。那时,在山乃山脉的曷勒布山上(现在属于沙特阿拉伯国境内),梅瑟对天主说:“当我到以色列子民那里,向他们说:你们祖先的天主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时,他们必要问我:他叫什么名字?我要回答他们什么呢?”天主向梅瑟说:“EHEYE ASHER EHEYE(*注),是EHEYE  ASHER  EHEYE打发我到你们这里来(出三13-14)。”(*注:EHEYE  ASHER  EHEYE的意思:我将来在就是我将来在)

  天主的圣名不仅仅对以民,对任何人来说都是应受爱慕{(咏五12,六十九37,依五十六6)、颂谢(编上十六35,咏五十四8)、赞美(撒下二十二50,咏七18)、敬畏(申二十八58,咏六十一6)。}


第三节 天主的名字是圣的

  经上记载:“不可妄呼上主你天主的名;因为凡妄呼他名的人,上主决不让他们免受惩罚(出二十7)。”天主为禁止以色列人乱发表自己的名字,颁布“不可妄呼天主的名字”是一条必须性的法律。因为当时的以色列人总是寻求存在于感觉中的天主。这种感觉中的信仰为天主所不悦。天主透过恩赐给以色列人的十诫向全人类宣告,对天主应有一种敬畏和神圣感的情怀,渴望享见至尊无比的天主,并以这种情怀去“呼”他,而不应如同外邦人那样唠唠叨叨的(玛六7)对待他。所以,我们要敬慕天主圣父、圣子、圣神的名字,千万不要轻易妄呼并滥用天主的圣名。我们要达到这种至高境界,就要尽力避免以下所提及的种种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