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两线段是否相交:网曝湖南郴州一在押人员死亡 法医称系自残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5/02 00:3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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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8日,刘海平的家属在郴州看守所第二次查看监控录像。南都记者张书舟摄

刘海平生前照片。家属供图

刘海平体内检出的金属异物。家属供图

  星岛环球网消息:11月16日,网友“欧阳喜萍”在天涯论坛发帖称,10月11日,其夫刘海平在郴州看守所羁押期间死亡,尸检发现体内有多件金属异物,身上还有20多处外伤。法医结论称系自残而死,警方愿“人道救助”10万元,家属不服上访,尸体至今未火化。帖子还称刘海平死亡几个小时后,还有民警打电话要4万元的“赎人费”。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郴州公安局宣传科向南都记者证实,刘海平确系在羁押期间死亡,双方正在协商,检察院已介入调查,但公安局的分管副局长在北京接访,不清楚具体情况。宣传科还表示,将正式调查民警要钱赎人一事。

尸检死因:吞食异物

  死者家属告诉南都记者,刘海平于10月4日凌晨1点左右,在家中被警方带走。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送达给家属的拘留通知书显示,10月4日13时,刘海平因“涉嫌盗窃罪”被正式刑拘,羁押在郴州看守所内。

  根据郴州湘南学院司法鉴定中心11月14日出具给郴州市看守所的《人体死亡原因鉴定意见书》,该中心于10月13日对刘海平进行了尸检。这份尸检报告称,经过尸检发现,刘海平的尸体有23处“皮下瘀血及表皮擦划伤等损伤”,其中皮下瘀血16处,表皮擦划伤痕5处,头皮挫伤和下口唇内侧黏膜挫裂伤瘀血各1处。报告称,以上损伤主要分布在四肢,均为外力作用所致,不属于致命伤。

  报告称,尸体解剖发现死者肠管破裂,肠腔内有金属扣、拉链锁等6件异物,最后鉴定意见为“吞服异物导致十二指肠破裂,造成急性弥漫性腹膜炎并发感染性休克,导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死者家属对尸检报告的部分内容提出了质疑,他们根据自己拍摄的尸检照片表示,尸检报告中称“损伤主要分布在四肢”,忽略了腹部以及脸部的伤痕。

  对此,尸检报告的司法鉴定人、湘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的阳回生对南都记者表示,报告中说的是“主要”,不是全部。死者家属还提出,吞食的异物穿破十二指肠可能系外力所致,并且腹部有伤痕,但未有人回应。

监控录像:睡在便池边

  尸检报告中的案情摘要称,10月6日,刘海平曾报告腹痛,医务人员检查时,“刘自述吞食了异物”,当天被送往郴州第四人民医院就诊 ,检查结果为“胃肠道多发异物”。10月9日晚10时许,刘海平报告腹痛,经看守所医务人员治疗,病情缓解。10月11日6时,同监人员报告刘海平异常,随后刘被送往第四人民医院抢救,7时25分左右抢救无效死亡。

  尸检报告的司法鉴定人阳回生告诉南都记者,案情摘要为委托人郴州看守所提供。

  11月18日上午9时,死者家属在郴州看守所第二次查看了刘海平在押期间的部分监控录像。死者家属对南都记者称,刘海平死亡当晚,家属曾获准查看了其死亡前6个小时的监控视频,但由于画面过于模糊,家属一直怀疑监控视频的真实性。直到11月18日12时40分,家属终于在放风室10月5日的监控画面中,第一次看到了刘海平的清晰画面,从而确认刘海平的确被羁押在郴州看守所201监室。刘海平的妻子欧阳喜萍告诉南都记者,这是10月3日晚10时30分,刘海平接她下班回家后,第一次看到活着的刘海平。

  郴州看守所提供的室内监控画面模糊,无法辨认室内人员的具体相貌,看守所负责向家属播放监控画面的罗姓民警解释称,模糊的原因是设备老化。南都记者在看到的几段监控录像中,未发现打斗场景,但监控录像与尸检报告中的案情摘要有不同之处。

  刘海平所在监室10月11日6到7时的监控录像显示,6时30分开始有人发现异常,并有在押人员对摄像头示意有状况,6时45分,疑似刘海平的人被另外4人抬出监室,这段时间内疑似刘海平的人未有任何动弹。尸检报告中的案情摘要称,刘于7时25分死亡,其中看守所到第四人民医院的车程为十余分钟。

  查看视频时,家属质疑刘海平是否在监室中就已死亡,但未获在场警员的回应。同时,尸检报告也依据了警方提供的死亡时间,没有单独检测具体死亡时间。

  案情摘要还称,10月9日晚10时许,刘海平曾报告腹痛,并被医务人员治疗,但南都记者查看了9日晚9点到12点的监控录像,期间并无人报告病情,也无医务人员进出。

  监控视频还显示,疑似刘海平的人睡在便池旁的地上,头距便池不足1米,不时有人在便池里大便。家属称,刘海平尸体有若干之前没有的烟头烫伤。南都记者在监控中看到,监室中的确不时有人抽烟。在尸检照片中,南都记者也看到,死者尸体的腿上、手上有几处圆形伤痕。南都记者向阳回生询问,尸检时是否曾发现烟头烫伤,阳回生要求记者自行查看尸检照片。

警方:将调查“赎人费”

  事发后,死者父母等家属一直被郴州看守所,安排在当地一座小宾馆内居住,看守所负责两间房每天共200元的房费及每天250元的生活费。死者家属曾到长沙等地多次上访,要求查清案情、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以及要求赔偿。南都记者看到湖南省政法委联合接访中心、湖南省政府接访室和郴州市人大常委会等部门,均有相关转给郴州市检察院和公安局的函件,但双方商谈一直无果。

  10月14日上午,郴州看守所的黎姓所长在一段录音中表示,如果刘海平非殴打致死,只能“人道救助”。在10月16日的一段视频中,一名官员在和家属谈判时称,“(赔偿)10万以内,我表个态”。

  根据家属提供的另一份11月15日的录音,一位据称是郴州市检察院的李姓官员表示,经过调查,结论是致死金属异物是刘海平羁押前所吞食,羁押期间干警和同监羁押人员均未殴打刘海平,刘海平身上有几处外伤是疼痛难忍自己撞铁门所致。南都记者致电这位官员,其电话已处于关机状态。当时,郴州检察院的卫门亦向南都记者表示,该官员开会未在办公室。

  11月18日下午,南都记者向郴州市公安局宣传科求证上述案情,宣传科的李科长告诉记者,分管副局长杜湘宏到北京接访去了,所以不清楚相关情况。根据郴州市公安局网站上的介绍,杜湘宏分管业务之一为“监所管理支队”。李科长还对南都记者称,关于家属举报的郴江派出所李姓民警在刘海平死亡后,曾要家属送钱赎人一事,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将展开正式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