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缝隙政府pdf: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3:00:54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扎扎实实推进素质教育,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的全面发展,对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作如下要求:

1、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开齐开足各门学科,不以任何形式举办快慢班、重点班或多媒体实验班。

2、除学校按规定征订教材和教辅资料外,课任教师一律不得擅自征订或变相征订学科辅导资料。

3、在规定的课时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允许在放学后加班加点,组织集体上课或变相集体上课,更不允许在节假日、寒暑假集体上课或变相集体上课。

4、严格控制学生家庭作业,家庭作业一律由班主任总量控制,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完成作业时间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1小时。

5、认真执行教学常规,学生的课内外作业必须由学科教师自己批改,不得要求家长承担额外的教学辅导工作。

6、不挤占学生的课间休息、午间休息时间和课外活动时间,不拖堂,不提前下课,不布置午间作业,确保学生每天有1小时左右时间的体育活动。

7、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不招收未经户籍所在地学校同意的学生,不以测试手段设置入学关卡而拒绝外来的转学生。

以上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与教职工“30%活工资考核”工作相挂钩,努力实现“学校规范办学”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