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治七分养图片:《我的911》连载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8 20:28:00

缧紲下的呻吟

 

读《我的911》有感

 

杨绍刚

 

   ■ 2005年, 我在《杨绍刚律师的黑门山路》一书中发表了“911 和“2100”一文,得到了读者强烈反响。该文主要阐述了我办理陈询案件的过程。但对陈询在牢狱中的苦难生涯述之甚少。因为要描写监狱生活而非经炼狱的作者,显然是苍白无力的。陈询书写的“我的911”,弥补了我上文的不足,她以自己切身的体会,在炼狱中的感悟,采用纪实的手法实录了她在大牢里400天的苦难修炼。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堆砌,没有渲染的矫揉造作。读来自然、生动、贴切、真实、感人。    

 

    律师,应该是维护公民人权的卫士。从我第一次在看守所会见她至今已有九个年头,我作为她的律师一直伴随着她在漫漫的维权路上踽踽而行,道路之曲折如履薄冰,维权之艰辛如入荆棘。时光在兀兀不休的谈判中游荡,在阻力重重中飞逝。作为一名维权律师,虽然也遭到宵小之徒的呱噪,也向我拨着污水,但我并未偃旗息鼓。仍在小心翼翼地为维护我的当事人合法权益,“路漫漫兮,上下以求索”。

 

    夜色如黛,月光朦胧。每当我在陈询的博客上浏览着“我的911”章节时,仿佛听到一个浸淫在洗刷名誉耻辱中的怨妇的发憷,一个孱弱的“窦娥”在屈辱中的呐喊,一个在囹圄中囚徒的怼声。字字辛酸泪,声声怨咨情。当我沉浸在陈询描绘的大牢情境时,我的书房内正播放着贝多芬的 “悲怆奏鸣曲”。那悲怆的主旋律乐章,声声地激荡着我的心田,犹如鼓锤在不紧不慢地敲击着我的心扉。当年贝多芬由于耳聋,感到对事业的威胁而痛苦不堪,乃借音乐而抒发郁闷之情;陈询又何尝不是借文字,而发懑被点缀成妖孽的惶恐岁月。

 

    我作为律师,办理过不少刑事案件,有些被告明知自己的行径是触犯刑律的,但铤而走险地奔向雷池。可是陈询仅仅是向友人借了10万元钱买房,最后上海高级法院认定此为民间借贷。她做梦也不会想到会遭此百罹之灾。宇宙间无法避讳的命运,无可抗拒的厄祸降临到她的身上,命运之神无可逆转地改变了她人生的轨迹,孕育着她曲折的人生。

 

    那被拘捕的是日,和儿子无可奈何的惜别舐犢之情;释放之日,见到儿子不修边幅,长发披肩等候妈妈的执著场景,禁不住她流下一股哀愁的辛酸之泪。当她见到白发苍苍的老母亲,带着多病之躯颤颤巍巍地被兄姐从汽车上搀扶出来时,她那累坠的悲恸,她那凝滞的泪水像喷泉般地涌现出来,怎不叫人为之一掏同情之泪?这股汩汩的水源盖蕴于心底深处。当我读到动容之处,不禁使我想到执掌公权力的“公仆”们,重任在肩,其掌印之千钧,如山之执法,如水之上善。对人权的尊重要慎之又慎啊。千万不能罔顾事实,悖离法律,无视民瘼。后汉书曰:“刑罚不能加无罪,邪枉不能胜正人”。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一件冤案,一次错捕,一场违法羁押,对和煦的家庭,对无辜的公民,深嵌在精神深处的伤痕不亚于原子嬗变之辐射效应。

 

    作为律师,我见到过一些不公正的判决,我也为一些不公正的判决通过司法程序为之呐喊、申诉,虽然有些得到改正,但有些却收效甚微。但陈询的案件,经过层层司法程序和马拉松式的诉讼,终于有幸地得到上海市高院平反决定,并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这是司法公正的威严,是正义的彰显。太阳的光芒有幸地照射在她的身上。但令人遗憾地是,其工资补发问题至今却未能获得圆满解决,其实,我国有关司法解释早已有所解答。虽然其工资补发问题不仅惊动了市政法委和司法部门的有关领导,而且引起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关注,对因错捕错押的无辜公民应补发工资而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在实际操作中的阻力仍令人匪夷所思。其单位的论点仍一如既往,即陈询被错捕并非单位过错,这话一点不假。但陈询被羁押是自己心甘情愿的吗?陈询应该拘捕吗?陈询有错吗?毫无疑问,错案归咎于司法办案人员政策水平和疏漏的过错,但司法部门也振振有词,我们已经按照《国家赔偿法》进行了赔偿,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400天的错误羁押给了她29320元,此案已了结,补发工资我们管不着。是的,补发工资应该由其单位解决。

 

    假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上班不发工作,似乎是天经地义之事。单位虽然没有过错,殊不知于情于理,补发工资,这是对本单位职工遭受不白之冤的慰抚;这是缘于对社会承担的道义责任;这是为执政党分忧解难之举;这是为建立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但有些干部的理念就是转不过弯来,“我没过错为什么补发工资?”浸染于个人恩恩怨怨之中不能自拔。假如这些同志能看过“我的911”,有着一颗对无辜受害者略具善良之心,有着对孱弱者的恻隐之心,假如这些同志能有着为党为国分忧的党性,假如这些同志具有为建立和谐社会添砖增瓦的激情,就应该理解饱受创伤之痛冤民的“牢骚”之怒,也就可以予以谅解,也就不会感到惊讶了,也就不会旷日持久地拖延达几年之久。补发工资并非是对陈询的恩赐,也并非是对受害者的施舍。这是对本单位受创伤职工心灵的一帖安慰剂而已,是弥补司法机关造成的冤案对社会尽的一份责任而已。正如非常时期,一些老干部受到冤屈,也并非单位过错,出狱后工资不也得到补发了吗?并没有人持有异议,单位也没有过错呀。对老干部如此,对普通公民就不该如此吗?单位虽然对陈询补发工资问题已有一定设想,有些领导已有网开一面之趋势,但“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但愿以“只争朝夕”的精神转变理念,解放思想,排除一些人为的障碍,症结也就会“引刃而解”了。

 

    “911”已成为刺向陈询肌肤的利刃,“911”已成为陈询刻骨铭心的忌日。但愿时光的流逝能抚平无辜公民的昔日伤痛,能使陈询淡忘“911”的魔幻,走出“911“的阴影,书写美好的人生。但愿陈询和有关同志的关系“相逢一笑泯恩仇”。

 

    诗人杜牧的诗句称:“百年不肯疏荣辱,双鬓终因老是非”.(怀紫阁山)

 

    但愿“我的911”能拨动某些干部美的心灵之弦,但愿“我的911”能促使某些干部奏出和谐悦耳的乐章。但愿“我的911“能使某些干部谱写出'忧民之忧,乐民之乐’的诗篇。

 

    我期待着,期待着。

              

                                                    20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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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911》 

写在前面的话

 

    这是一部中篇自传。是我在2001年9月11日开始的人生悲歌,也是这个社会的一滴晨露。

    在中国,冤案如山,人们已见惯不怪、习以为常了。虽然如此,我仍然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记录下来,希望人们通过这滴“晨露”映照出中国法治的现状,对中国司法进步有所裨补。

    《我的911》记录了我从2001年9月11日被羁押后,至2002年10月16日释放的全过程。也记录通过我的不懈抗争,直到2006年12月30,我才获得了一纸“国家赔偿决定”——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对我错误羁押400天,决定赔偿我人民币29320元。也记录了我从获得“国家赔偿”后,再到争取补发工资的过程。

    在此,我要对陪伴我走过这三个过程的杨绍刚律师对我的法律援助表示深切的感谢。

    我才疏学浅,不会写作,只能按时间顺序忠实记录这三部份的简要介绍。

 

 

1.抄家和入狱

 

    2001年9月11日上午9时,我被本部长叫出办公室,告诉我人事科长打了电话过来,说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来了一干人。正在四楼,让我马上过去。

    赶到四楼,人事科长有点幸灾乐祸的告诉我:“上海市检察院的人找你……然后,把我带到第四会议室。”

    我走进会议室一看,里面已有很多“大盖帽”,其中有两个女的。一个大盖帽严肃地告诉我:“现在就到你家里去。”

    我说:“家里的钥匙在办公室,我必须回办公室去拿。”

    他们犹豫了好几十秒钟后,然后又看了看一个矮个子的大盖帽(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为了便于称呼,以后我就称他“小矮子”吧)。小矮子脸色阴沉了一会,才点头表示同意。然后两个女的一边一个,紧紧贴着我,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步步紧跟。生怕我飞走似的。

    他们一步不离地紧紧挟持着我,一个个紧绷着的脸,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就像要把我吞下去一样。俗话说:“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所以我还是无愧地昂首挺胸,走我的路。

    到办公室拿了钥匙后,我就被他们带到他们开来的车旁。

    正在准备开车的时候,单位人事部长奔跑而来,我让司机慢点开,把车窗打开。人事部长虚伪地关照我说:“把问题说清楚,早点回来。”

    我说:“知道了。”

    车到家时,我从门玻璃窗中看见家里面有许多晃动的影子,开门一看,已有4-5个陌生男人在家里。当中夹着我儿子。原来他们是兵分两路,早已占领了我的住宅。我提出到办公室去拿钥匙,他们虽然犹豫了一下,其实已没有必要了。

    儿子还没有开学,正在家里睡觉。让儿子实在是担惊受怕了。儿子非常害怕的看着我,我给他的表情是镇静自若。

    其实我表面平静,内心却是波淘汹涌。看着他们十几个人在我家到处走动,然后一个说:“我们要对你抄家。”

    一个乌眼珠的又瘦又黑的大盖帽一边说话、一边看小矮子的脸色。只要小矮子使一个眼色,乌眼珠就动手。

    他们十几个人的分工不同,有指挥的,有跟踪的,有打手,更有一批擅长翻箱倒柜的人。我说你们凭什么抄我的家?

    他们没有出示任何凭证,也没有出示他们的身份证明,更不告诉我涉嫌什么,也不告诉我他们是哪里来的,只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名字。遭到我的断然拒绝。

    小矮子大声吼叫着说:“不签字也要抄。”

    我儿子因此站出来说:“你们凭什么抄我们的家?”

    小矮子对我儿子吼叫说:“你不要管,你出去。”

    我儿子说:“这是我的家,我凭什么出去,你们滚出去。”

    小矮子恶狠狠的指着我儿子说:“你妨碍公务,我们马上叫公安局把你抓起来。”

    我看儿子稚嫩的脸上已经充满了愤怒。我害怕儿子受到他们的伤害,便劝住儿子说:“你不要说,我会应付他们。”

    儿子在一旁说:“你们为什么大声吼我妈妈……”

    我告诉儿子:“妈妈不怕,你别担心。”儿子这才镇静下来。

    小矮子说:“你不签字也要抄家。你配合我们签字,我们不会象文革那样的抄。”

    我不知道小矮子在文革中是否抄过别人家的家。但根据他的“不打自招”,看来他是个抄家老手。

    他们一群人围着我们母子,一群人在那里动手抄家。我知道今天是肯定逃不过此劫了,便签了名字。

    在搜查单上,我只看见两个人的名字。于是,我顺手在旁边的报纸上记下了这两个名字。然后看了看儿子,好让他看到。

    这时,小矮子立即抢过报纸。对我吼叫道:“写什么?”然后把报纸揉成一团,随同抄家物资一起收去。

    小矮子令一位拿摄像机的女人把所有房间扫一遍。并转身恶狠狠的对我说:“把你和张某的有关书信拿出来。”

    天哪,即使和张某有关系,也不会有什么书信呀!现在的通讯这么发达,哪有什么必要写信?

    另外一个男的走进我儿子的房间,拉开儿子书桌的抽屉,准备抄查儿子的东西。我愤怒喊叫:“我儿子的房间不许抄。”但他根本不理我,一边斜我一眼,一边继续拉开第二个抽屉。

    我几乎是歇斯底里的朝着小矮子大声怒吼着:“不许抄查我儿子的房间……”

小矮子呆了几十秒。他大概在想——他所需要的钱和书信,不太可能放在我儿子的房间。然后就说:“好,她孩子的房间不抄。”那个抄家的人才从里面走出来。

    我从一开始就厌恶这个抄家的家伙。他一直瞪着一双恶狠狠的黑眼珠子,锁在腰带里的衬衣下面的二粒纽扣没有扣上,敞开形成一个敞开的等腰的三角形,露出发黑的肚脐眼。显示出这个人的恶俗和缺乏教养。

    我看到心爱的儿子无助的站在自己房间的门口,大口地呼出粗气,气得脸色发青,我感到十分难过,十分心痛。我轻声关照儿子:“把你的房门关上。”

    小矮子马上接口说:“房门不许关。”

    在我一再的愤怒叫喊声中,他们总算没有再抄查我儿子的房间。天哪,平常轻言细语、温婉柔顺的我,今天都有了与他们拼命的冲动,只要他们再伤害到我的儿子。因为孩子长大了,应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秘密。我平常打扫他的房间,从来不看也不翻。

    从上午十点前一直查抄到下午四点,儿子半步不离的一直站在我的身旁。

    两个女的也是一样,半步不离的跟着我。我上厕所时,她们俩也挤了进厕所。他们没有吃中饭,但我和儿子连早餐都没有吃。

    由于极度愤恨,我只感到神经高度紧张,口渴的要命。任凭喝下多少水,总是感到口渴,就像没有喝水一样……这是我第一次感到怒火煎熬中的口渴。

    我让儿子从冰箱里拿个苹果给我吃,但咬了一口,却怎么也吞咽不下去。我就把苹果递给了儿子,让儿子吃。但他也吃不下。我要他吃点东西下去,儿子已经饿了两顿了。

    下午四点,他们已经抄累了、抄饿了。本来就在病中的我,当然已经站不住了,就坐在傍边的椅子上,看着这群法盲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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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抄出来的东西收集起来,然后让我在查抄物品清单上签字。我一笔一笔对照。把我的银行工资卡拿了出来说:“这是我的银行工资卡,你们也要拿?”

 

    小矮子说:“怎么证明是你的工资卡?”

 

    我说:“楼下就是工商银行,你去查一下。”

 

    他们看了看。也懒得去查,而且看见上面的存款是几千元。就让我在查抄清单上划去,签上我的名字。

 

    这笔钱其实是2万多元。只是他们看到的是前几个月的数字。后来成为我儿子的上学和生活唯一的费用来源。

 

    我看到查抄清单写着“信件若干”。

 

    我问他们:“是几封信件?”

 

    小矮子实在不耐烦了,就凶我说:“你签字就是了。”

 

    我说,“必须数一下是几封信件。”

 

    他们看我不签字。就数了一下,是七封信件。都是1976年女同学的来信。他要这些信件干嘛?我实在想不通。

 

    小矮子没有抄到他希望得到的张某的片言只语。拿着这几封同学间的信件和钱,想做什么?

 

    无缘无故把我家的钱和书信抄走?这是哪家的法律呀?是不是小矮子一拍脑袋临时决定的?

 

    尽管小矮子说了“不是象文革那样的抄家。”但也已经把我135平方米的住房到处翻了个遍了。在我整洁的家私上印满了带着狐臭的手迹;在我柔软干净的羊毛地毯上踩满了肮脏的脚印。

 

    核对和签名完“查抄物品清单”后,他们就要把我带走。

 

    儿子站在门口默默无语,但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我的脸,在等待我和他说话。看看心爱的儿子,面对飞来的横祸,我一时还不知道说什么好?

 

    只待了几秒钟,我就被小矮子一把推出了家门。把一片狼籍的家,留给了孤苦伶仃的儿子。我这个病弱女子,那能经得起小矮子恶狠狠的一推。他要对我怎样,我怎有力量反抗?

 

    不知到了什么地方,他们先是各人吃饭,吃饱了又来审讯我。

 

    我要求给儿子打电话,好告诉他,我在什么地方?并告诉他去外婆家吃饭时,不要告诉外婆我被抄家及被带走之事。母亲身体不好,且有心血管疾病,我耽心她受不了这种打击。

 

    但小矮子不让我打电话。

 

    我十分气愤,便正告他:“如果儿子将此事告诉我母亲,母亲因此病倒或气绝身亡,我将找你算账。”

 

    他犹豫的一下说:“好吧。”然后就离开了。

 

    几分钟后,有人过来告诉我,说我家里没有人。

 

    我说:“不可能,此时儿子不会离开家里。”要求他再打。

 

    他出去一会儿回来后说:“已经转告你儿子了。”

 

    我将信将疑。

 

    事实上,我被释放后回到家里后,儿子才告诉我说:“那天他没有离开过家,也没有任何人来过电话。”

 

    审讯到天黑,仍然没有获得小矮子希望的结果。他们要回家了,便拿来了手铐,叫我在拘留证上签了字。

 

    然后把我押到车上。一天下来,我已疲惫不堪,车外面一片漆黑,不知道东南西北,也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我带着手铐索性闭目仰躺在车座椅上。两边各一个检察官押着我。

 

    开车的承办(以后称:顾承办)在反光镜里看见我仰躺在座椅上,可能是他感觉自己开车我仰躺他很不舒服。大声嚷嚷着要我坐起来,我当作没有听见。旁边的两位检察官朝我看了看,看我一身疲惫的样子,就没有做声。这时,我估计时间到了晚上十点以后,只感到饥渴难熬,疲惫不堪。

 

    不知过了多久,车停了下来,他们叫我下车。把我带到一个坚固的大铁门边,进入旁边的一个小门,然后把我关进一个铁笼子里。

 

    我以为这一夜要在这里渡过了,就要求他们拿个凳子来。那个顾承办可能对我车上时不理会他还有气,就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说:“还从未听到有人要个凳子坐坐。”

 

    我站在铁笼子里,已经支持不住了,只好倚靠在铁笼边蹲下。过一会儿,来了个穿制服女人(以后称;密管教)。他们打开铁笼子门,让我出来,解下了手铐。

 

    密管教在我身上从头到脚搜查,把衣服和腰间的装饰带全部解下来,再把裤皮带解下来,在我的口袋里摸出五元钱。一起交给了送我来的检察官,还缴去有我的随身坤包。然后给我带上了她带来的手铐,送我来的检察官就转身而去了。

 

    我被密管教带进阴森漆黑的巷道里。一路上,密管教对我说:“这里面人很多,什么样的人都有,要我在里面不要多说话。”

 

    我才意识到被关押,感到非常害怕,要求密管教把我安排在人少一点的房间。她说:“那是不可能的。”我问:“他们会打我吗?”她说:“不会的,如果有人打你,你就叫管教。”

 

    走过阴森黑暗的巷道,就进入监房。我一看,里面只有两个地铺位。我心想,哦,还是把我带到人少的房间,不禁心存谢意。

 

    在房间门口,密管教再次对我进行检查,让我把衣服裤子脱掉,让我把胸衣解下来。

 

    看到两个睡在地板上的人(被判决短刑期的,被指使劳动的犯人),睡意朦胧的起来。不一会,看到她们拿着一个脸盘,里面有手纸、肥皂、一双很旧的塑料底的布鞋、一床棉被、一套囚服走过来。

 

    密管教叫我换上囚衣,脱下皮鞋,穿上她们配给我的拖鞋。让我自己拿着脸盘和棉被,带着我走过几个房门,在一个房间门口停下,让我进去。

 

    我跨进一步,只听见身后哐啷一声,铁门被重重的撞上和下锁了。我就在这间监房中,渡过了400个日日夜夜。

 

    昏暗的监房,睡了一地的人。她们好奇的眼光全聚焦在我的脸上,使我不敢直视她们。有一个胖女人起来(当天值日的人),将我安排在厕所边的铺位上。

 

    夜已深了,疲惫已极的我,顾不上看清周围的环境,顾不上地板上的潮湿和霉气,顾不上厕所边冲鼻的味道,席地卧下后,才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但看着一夜不灭的灯光,我一夜未眠。

 

    在2001年9月11日,有许多人未眠。恐怖分子劫持的两架客机,撞毁了纽约世贸大厦的双塔,震惊了全世界。只有我当时根本不知道。

 

    我在监狱里一夜未眠,我想,从来没有离开我悉心呵护的儿子,也一定是一夜未眠。

 

    这一天,恐怖分子撞毁了纽约的世贸大厦的双塔。这一天,我温馨和平的家也被法盲检察院攻陷。从此以后,我就失去了平和安定的生活,迫使我与冤屈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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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的一天

 

  

 

    一夜未眠,天刚朦朦亮,只听到“呜…”的一声,就像火车的汽笛声。

 

    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看到我周围的人立刻弹了起来,迅速起身叠被……原来是起床的号声。昨晚的那个值日的胖女人,尖叫着要我赶快起来。

 

    我跟着她们起身叠被后,才最后一个完成洗漱。然后一个个靠墙盘腿坐在各自睡觉的地板上。我当然就坐在厕所旁边。

 

    这一天一夜之间的惊人巨变,使我的生物钟已经完全紊乱了。我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我在那里坐了很久,感到有些饿了,毕竟昨天一天都没有吃过东西,又一夜未眠。

 

    我问旁边的看似教师的白发女人(后知道他的名字叫:马玉辉):“这里是不是每天二顿饭?要到9点才开饭?”

 

    马玉辉说:“不,每天早上7点吃早饭。”

 

    哇!还没到早上7点呀!我怎么感觉坐了这么久了呢?早晨“呜…”的一声汽笛声时是几点呀?

 

    这时,我的饥渴感越来越强烈。我感觉时间过得很慢很慢,每一秒都在与饥渴搏斗……

 

    睡在第一铺位的(以后称:江姐)走过来,轻声问我:“是检察院还是公安局把你送进来的?”

 

    我说:“是检察院。”

 

    她听了我的回答后,立刻明白了什么似的。然后咕噜了一句:“我也是市检察院送进来的。”

 

    江姐后来跟我说:“检察院送进来的案子,一般是经济类案件较多。公安局就不一定了,***都是公安局送进来的……”她认为我只有这两种可能。

 

    吃好早饭,昨晚上带我进来的密管教从走廊里走了过来,站在铁栏栅前跟我说:“你的房间是8号,'2100’就是你的名字。”

 

    我说:“我叫陈询,不叫'2100’”。但密管教已经转身而去。

 

江姐对我说,“我们这里不许叫姓名,只许叫番号的。以后他们叫'2100’时,你要应……”

 

    我这才知道,我的名字已经被“2100”取代了。

 

    开始时,我对这种呼唤常常反应不过来。前几次提审,管教打开牢门叫“2100”时,经常需要监房里的人提醒我,我才醒悟过来。

 

    上午9点多,牢门打开了。管教高叫“2100”,经同牢房中的人提醒,我才有些迟疑地向管教提出:“请她把昨夜的胸衣给我。”但遭到了断然拒绝。

 

    我走出监房,在走廊里看看周围的环境。昨晚进来时,阴森漆黑,什么也看不见。

 

    管教锁好门后,便对我喝骂起来:“谁叫你东张西望的?走黑线!没有人教你?不懂规矩……”

 

    在走出第三道和第四道门前,还要面壁而立。待管教给我带上手拷后,再打开第四道铁门。在第四道铁门后,我看到昨天送我进来的检察官们已站在门外等我了。

 

    然后,他们把我带进一条走廊,走进一个大约12平方米的房间。房内有一张像讲台一样的桌子,桌子对面有一张我坐的椅子。桌子后面是提审我的人的座位。我坐的椅子有点像饭店里小孩子坐的椅子,前面有一块可以上锁的横板,可以把被审者的双手固定起来。

 

    昨天晚上送我进来,今天一大早就来提审我。他们还是比较重视和积极的。我能理解他们急于邀功请赏的心情。因为我的案子是市政府头头关心的案子,是王副局长晋升局长的关键,无形中我竟然成了他官场厮杀的筹码了。

 

    但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也自以为没有做过任何违法的事情。所以,我除了气愤,心里倒是没有什么忐忑不安。以至这些检察官们和“经验老到”的小矮子说我很老练的(后来我才知道,小矮子是主办我案件的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反贪局的王副局长)。

 

    自我成年以后,这是我第一次没有穿胸衣坐在众多大男人面前。我只穿了一件短袖衬衫,仿如光着身子,感到浑身不自在。又带着手铐,我只能将脊背弓起来,以遮掩自己的羞涩感。

 

    从此以后,从早到晚,我都是弓背低头迎接每天的审讯。穿胸衣成了我的奢望。

 

    市级检察院反贪局王副局长亲自提审的案子,应该是不多见的。但王副局长从头到尾,经常亲自提审我,常常是毫无结果。这更促使他每天亲自来提审我。

 

    他审讯我的口头禅是:“这怎么让我们向刘市长汇报呀?怎么让市领导放心啊?嗯!”我都听腻了。在他旁边的小检察官也只能附和着他。

 

    审讯开始,例行程序是姓名年龄职业性别等。顾承办说可以准许我聘请律师,我当时感到非常的突然,便脱口而出:“请什么律师?这点小事,有什么搞不清楚的?”

 

    顾承办说:“这由你就自己决定。”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请一个律师,以便和家人沟通一下。

 

    我写下了我最要好女律师的名字张耀华。但事实上,请律师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是一个装模作样的过程。检察院根本就不同意她做我的律师。在这一阶段的14天里,我没有见到我聘请的律师。

 

    他们的审讯我的内容,翻来覆去只有两点:一是要我承认张法官借钱给我,是送给我的。二是要我承认和张法官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按照他们的逻辑,我一个单身女人,要抚养一个正在读大学的儿子,经济上肯定承受不起。且一个单身的女人,接受男人的帮助,肯定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他们经常“替我担心”地问:“10万元钱,你怎么还?”

 

    对于这个问题,我懒得过多解释,更何况他们不相信我。后来在以后几个月的调查中,当他们调查到10万元钱只是我半年的收入时,才打破了他们建立在臆想基础上的推断。

 

    这是当今中国的典型“办案方法”——对某人作出有罪推定后,先把人关起来,再以口供来“取证”。

 

    审讯已过了晚饭时间。

 

    我回到监房后,江姐自责地对我说:“没想到今天一大早就提审你。挨了管教的骂,都怪我来不及跟你说清这里的规矩。下次管教在锁门的时候,你应该站在走廊边,面对墙壁。走出去的时候,要走在地上标识的黑线上,不能东张西望,不能靠走廊的窗边走……”

 

    回到监房,我已经疲惫不堪。我天真地想,用不着记下这么多规矩,也许坚持几天,我就可以回家了。

 

    我拖着疲惫的身躯,躺在潮湿和臭烘烘的厕所边,想起了我可爱的儿子,想起了慈爱的母亲,我感到十分伤心和难过。儿子此时是怎么过的?母亲会不会因此而病倒?儿子24日才开学,一个人在被抄得乱哄哄的大房子里,是否会出什么意外?我越想越害怕……

 

    蚊子在我耳边嗡嗡的飞,仿佛在告诉我:你是新来的,我们要吸你的血……我心想,就让蚊子把我的血吸去一些吧,也许可以变得轻松一点……所以我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任凭蚊子叮咬,而不去拍打蚊子。只是呆呆地看着一个个蚊子拖着滚圆发红的肚子离我而去……我在迷迷糊糊之中,感到夜已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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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捕

 

    恶劣的环境和饮食条件,摧残着我的健康。连日的提审,更是一种精神折磨。体重本来不足100斤的我,很快就成了“骨感美人”。

 

    这些天里,我拒绝背监规、拒绝与人说话、拒绝晚上看电视、拒绝阅读监规的小册子。监规是进监就要熟读并背诵的。如果七天里背不出,就要受罚。我天天被提审,连看一眼的时间都没有,怎么背?

 

    几天下来,我和狱友们已经有了一些感情,她们很同情我:“没见过这样天天从早到晚不停提审的……”

 

    根据她们的经验,对我的拘留很可能证据不足,所以要抓紧时间提审。何况检察院只有14天的拘留期限。

 

    因此,狱友们都帮着我说话,我背不下监规,请求让密管教再延长几天,说我没有时间看小册子。其实密管教也是知道的。

 

    到了最后限期的前一天,我才听从了狱友们纷纷的劝告,翻了翻小册子。因为我不背监规,全监室的狱友都要受到处罚,晚上就没有电视看了。

 

    我不看电视,还不如说我不敢看电视。因为看见电视屏幕里来去自由的人们,会勾起我伤心的联想。而今我身陷囹圄,越看越受不了。我宁愿一个人站在一边发呆。

 

    按照监狱的规矩,每天晚上七点半以后,可以看电视,也是这里唯一的一个半小时娱乐时间。我只能看着白粉墙壁,墙壁上有许多刻痕,大多是关在这里的前当事人偷偷地将刻骨铭心的话语刻写在墙上,也有不少小诗。有的是为自己命运不幸而哀叹,有的是表达对亲人的思念……我越看越感到伤感,惦记着自己的亲人。

 

    接我进来的密管教走了过来对我说:“你过来,过来看电视。”

 

    我没有反应过来,就说:“我不要看电视。”

 

    她大声吼叫起来:“过来,过来看电视。对着墙壁发呆,呆疯了。”

 

    我仍站在原地没有动,心想,看电视也要强迫我呀。

 

    她厉声喊叫房间里的人:“把她拖过来,和她说说话。”

 

    众狱友听令后,只好把我推到电视机前。我一点点的自尊,都要受到残酷的摧残。

 

    后来我才知道,她是劳动模范,退休后返聘回来的。她是个经验老到的老看守,很细心、很负责。她一直在监视屏幕前监视新来人的状态。

 

    任何初入狱的人,都有一个艰难的心理适应过程。且对于我这个无辜被冤枉的人来说,这个适应过程就显得更长更残酷。脑子里分分秒秒、不明不白、日日夜夜高速旋转,挣扎在精神崩溃的边缘。幸亏经验老道的密管教的仔细观察,强行的分散我的注意力,避免了一场精神分裂的永久苦疾。

 

    当时我还不理解她呢,很讨厌她老是盯着我,喜欢多管闲事。其实,我幸运的碰上了一个名副其实的劳动模范。后来我生病了,因为我没有家属送药和律师谈话的权利,有病没有药,她还给我去买药。给一个囚在监房里的卑微的我在最关键的时刻买药,我终身难忘。

 

    检察院用足了时间,分秒必争,天天审到天黑为止。双休日也不放过。

 

    一个星期后,看守所主管辛巴找我谈话说:“按照规矩,进来第二天就必须跟你谈话。但由于天天都在提审你,使得我没有时间找你谈话……”谈话内容是大致了解一下我的案情,并关照我要遵守这里的规矩。

 

    第十四天到了,上午没有人来。一般审讯上午就来人了。这天却打破了惯例。

 

    我想,下午可能是来放我的出去的。按照惯例,一般是下午放人。送进来大都在晚上。枪毙的人都是一大早就来车押走了。

 

    下午,牢门打开了,全部狱友都知道是来找我的。我已经等在门口了,管教也没有叫番号。只是像往常一样给我戴上手铐后,就令我走出监房。我不知道自己今天的命运怎样,心里不免忐忑不安起来。

 

    出了第四道铁门,我就看见检察院的承办们已等在那里,顾检察手上拿着一张A4纸。我明白那是逮捕证。因为从来他们都是空手站在那里等我的。

 

    到了审讯室,检察官把A4纸往审讯台上一放。走出房间,找来一个穿制服的法警,宣布我被逮捕。

 

    法警凶巴巴的要我在逮捕证上签字。遭到我拒绝。

 

    他问我:“为什么不签字?”

 

    我说:“请告诉我是什么罪名。”

 

    顾检察官说:“你在拘留证上签名很快哦,为什么在逮捕证上不签字?”

 

    我说:“拘留,是我接受你们的审查。”

 

    顾检察官说,“逮捕也是审查呀。”

 

    我说,“14天的审查已经结束了,请告诉我是什么罪名。”

 

    ……

 

    那位穿制服的警察吼叫到最后,也没有耐心了。把A4纸往审讯台上一放,然后和他们说了句“你们自己让她签吧。”就转身走了。

 

    顾检察官继续把逮捕证拿到我面前说:“你自己看看,哪位领导在上面签字了。”

 

    我没有看,也不知道是哪个领导签字批捕的。

 

    顾检察官说:“你今天态度不好,不配合我们。”然后又说:“不签字也照样逮捕。”

 

    我说:“那又何必让我签字?”

 

    我让他们带信给律师:“我要见律师。我已经逮捕了,我还没有见到过律师。”

 

    他们说:“目前不适宜会见律师。”

 

    十分钟后,他们把我送我回了监房。

 

    监房间里的人也没有问我的结果怎样。都知道这里的规矩,假如释放,不会让我再走进房间的。我没有说话,就站在门口的水池边,终于泻放出我坚持了14天来的心中的苦水。

 

    一会儿,牢门又开了。辛巴走了过来,她朝我看了看问道:“你没有在逮捕证上签名?”

 

    我说:“没有。”

 

    他问:“为什么?”

 

    “他们没有给我什么罪名。”

 

    她说:“我早跟你说过的嘛,要跟承办搞好关系,你怎么不配合他们呢?”

 

    “他们已经逮捕我了,我怎么和他们搞好关系?怎么配合他们?”

 

    辛巴重重地把门关上,就转身离去了。

 

    14天来,一场诡异的游戏今天有了结果,那就是逮捕。逮捕日期是2001年9月25日。

 

    儿子也应该在24日开学了。这一天,儿子没有去学校。他等到25日,但得到的是我被逮捕的消息。

 

    后来我才听说,在我被捕的当天晚上,我的家人和朋友去了我家里,大家的心情非常沮丧,没有多余的话,相对默默无语。这时,我的一位朋友请求我哥哥从梳妆台玻璃台面下取出我的照片留念。其他的人也随便的拿我的照片了。

 

    当时,我哥哥便咆哮起来。带着眼镜的他,悲愤流泪地高声叫道:“她死啦,她回不来啦!”

 

    那是一个全家沮丧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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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逮捕以后

 

    我被逮捕以后,本来就十分虚弱的身体,再加上十多天的精神折磨,就更感虚弱和疲惫了。当天晚上,我哭了一夜。第二天,我感到眼都睁不开,人也起不来了。起床号响以后,大家看着我不起来,管教就过来了。

 

    马玉晖狱友向管教求情说,她一晚上都没有睡过,就让她再睡一会儿吧。管教同意了,让我把铺位移到边上。其实,我也睡不着,只是不想起来。也许是一种抗拒的心理吧。

 

    早上九点,上日班的辛巴来了。浏览一下全部房间的监控。直奔8号监室,她打开木门,两只眼睛在铁栏栅间虎视眈眈的望着我说,“怎么啦,还不起来?”说完后,又打开铁门。

 

    我只好问她:“你找我么?”

 

    辛巴说:“是呀,你行不。”

 

    我只好支撑起萎靡不振的身躯,跟着她出去。

 

    在辛巴的办公室里,她教训我说,“有些人自己说没有事情,事情倒十分严重。有些人说自己有事情,反而没事。”

 

    其实,在这里,有些人知道自己有问题,但也很快出去了。但我知道自己没问题,却逮捕了。辛巴说的没有说错。

 

    她看见我和过去完全不一样精神和面貌,还是安慰了我几句,“既来之则安之吧。逮捕也是侦查,会弄清楚的。”

 

    拘留以后,由于检察院关照了看守所。说我是“高压线”(高压线是不能碰的,这是他们的行话)。因此,14天来,我请了两次律师,都被检察院断然拒绝。他们剥夺了我见律师的资格了。

 

    我跟家人杳无音讯。此时,我也非常想知道母亲和孩子的情况。尤其是孩子,我走了,就他一个人,这使我十分担心。

 

    我只能在谈话时提出,让辛巴给我儿子打一个电话,让他好好学习,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我在这里还好,让他不要为我担心。

 

    但我得到辛巴的回答是:“我黄管教的有这个心,也没有这个胆。”

 

我说,“你不说案情,只是关照一声。”但仍被辛巴拒绝了。

 

    从这一天开始,狱友们看见了我有了白发。我洗澡时,又看见我的背后有了一块银币大的白斑(白癜风,这种病多因精神因素引起)。

 

    我知道,这意味着自己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和刺激,身体也一天天垮下来了。以至在以后的审讯中,引起恶心呕吐。每夜靠一粒保心丸,才能浅浅地睡眠。本来就不合身有点宽大的裤子,现在越穿越宽大了。

 

    九月份的天气,正是蚊子猖獗的季节。而这里的蚊子,又大又厉害。左手背处一块,全部是蚊子叮咬后的红色疹斑,连成一片。连一粒黄豆大的完好皮肤也没有给我留下。用手摸摸脸上,也到处是硬疙瘩。

 

    经历了突然抄家,又经历了刑事拘留,再遭到了正式逮捕,这一切来得太突然,来得太莫名其妙了。我实在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百思不得其解。精神上自然是苦恼万分。我耽心自己就要被这种莫名其妙的冤狱击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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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庆节和中秋节

 

    十一国庆节就要到了,看守所让我们去浴室洗个热水澡。20多天来第一次洗澡,连脱衣服和穿衣服限定每人十分钟。还给我们剪了短发(逮捕前可以不剪,但逮捕后一定要剪成短发),大家轮流着去剪,大概5分钟剪一个,基本上剪一个上午,全女监都可以剪完。以后每逢过节或过一段时间,就会给我们剪发。

 

    轮到给我剪时,我要求不剪。因为这里的发式与外面的完全不同。我虽然已经逮捕了,但我还幻想着回家。

 

    管教当然不同意,就说:“逮捕了还想回家?出来!剪!”

 

    我无可奈何,最后一个出去剪了。

 

    管教问我,剪什么式样?(短发的式样几乎是一刀切,基本上是一样的)

 

    我是一个很注重仪表的人,平时都做了时髦的发型,还到专门的理发店去修剪。此时,看见地上理发师傅的理发箱子,又看着逼着我去剪头发的管教,心情非常差。没有回答管教的问话。

 

    管教又催了一声。

 

    然后我才说:“既然回不了家,给我剃个光头吧!”

 

    管教哈哈大笑着说:“现在男的都不剃光头了,你倒要剃光头?”

 

    管教转头跟理发师傅说,“就给她剪个短发吧!”

 

    这是我进监后第一个节日。虽然有了暂时回不了家的思想准备,但每逢佳节倍思亲,又被强迫剪去了一头秀发,情绪就变得更加低落。且日夜耽心着儿子的学习和生活,耽心母亲的安危,感到时间过得非常慢,真是度日如年。

 

    每月一次的查监,也在节日前展开了。查监者按顺序搜查到我们监房时,先令我们把自己的东西堆放在自己的位置上。一套被褥、一只自制的枕头、一只马夹袋(上海方言,把一次性塑料袋称为马夹袋)。然后令每个人从监室出来,出来一个检查一个。从头到脚,再到鞋底。等全监室的人都出来后,再一起赶进隔壁的9号监房。

 

    9号监房是临时性关押已决犯的地方。已决犯就是已经判刑即将送往监狱的犯人。一般关在9号监房不会超过两个礼拜。没有已决犯时,9号监房就是空着的。

 

    然后是管教进到我们的监房,翻天覆地的搜查起来。一根针一根线都休想在她们的眼皮底下藏住,她们比猎犬还敏感。

 

    搜查结束后,再打开9号监房门,把我们放进自己的监房,再整理自己被抛洒得混乱不堪的个人生活用品。

 

    寻找自己的东西时,常常发生误会。有的人会把别人的东西收在自己的马夹袋里,使得另一方到处寻找。经常是一只袜子在东一只在西。最容搞错的就是胸衣。进来时,每个人的胸衣都被收去了。然后在天热以前,由看守所统一登记去买统一式样的白色胸衣。时间一长,留在胸衣上的标记印象模糊了,就弄不清了。

 

    每次查监时,走出监房,我最担心的是一张纸条。纸条上面写着:“儿子,记住。你要好好学习,安排好自己的生活。我顾不了你了,今后一切全靠你自己。不要为妈妈担心。我的事情,我会自己处理好的。多去看看外婆。妈妈:陈询。”

 

    因为我没有律师可以和我的家人沟通,所以我只能乘给别人代写陈述时留一小片纸条,写上几句话,想借有人出去的机会再带给儿子。结果纸条一直保留到我回家,都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带出去。

 

    这次国庆节,对我强制剪短发和野蛮搜查,留给了我巨大的心灵创伤,也给了我莫大的人格侮辱,使我压抑的心情久久难以释怀。从此以后,我总把国庆节视为我的受难日。

 

    到了中秋节,看守所给每个当事人发了4只月饼。不管这4只月饼像铁疙瘩一样硬,丢在地板上砰砰脆响(在看守所里,任何东西都是从铁栏栅里丢进来的。然后是我们在地板上捡),总比没有吃的要好。听狱友们介绍,每年的中秋节,看守所格外开恩,在我们这个月的大账(自己的钱)里开支,再给所有囚禁中的人“统一”(强制性)买8只月饼,这样我们每人就有12只“砰砰响”的月饼。

 

    这是我有生以来吃月饼最多的一次,连自己都感到奢华。但这12只月饼有的人要吃几个月。尽管硬绷绷咬不动,但没有人舍得丢掉。一直吃到天冷。

 

    在看守所里,平时每人每月180元生活费(财政拨款支出)。水电医都包括在里面。去除这些杂费后,大约每人每月的伙食费在90元左右。

 

    每人每月保证有一只咸蛋,有一块咸肉,有一只腌制的糖醋蒜酱菜,每周六有豆制品。然后每天的菜谱是1、3、5、7小荤,2、4、6大荤。所谓的小荤,就是有一点肉丁。所谓大荤,则有几片肥肉片。但没有鱼类,生怕鱼刺“刺死”我们。

 

    中秋节的伙食稍微改善一些,天天有点荤菜了。尽管在生活上改善了许多,但这一天女监大部分人都流泪了。我更是如此,出生以来第一次离开亲人独自过中秋节,更何况不明不白地在这个恶劣的环境中。

 

    有些人关的时间长了,节日大账(大帐就是自己的钱。每个月可以买一次看守所打印在A4纸上的规定的食品和用品)买来的密封冷冻包装肉类食品不舍得一次的吃完,到了坏了还不舍得丢。硬吃下去,就会引起身体不适,还不舍得吐掉。到了节日往往最会发生吃坏肚子的事情。

 

    被判15年刑期的攀爱华,已经关了两年多了。有些人不吃的鸡皮,她都要吃。所以给她,她就统统吃下去。结果肚子疼的哇哇叫。

 

    我说:“你吃的太多了,去厕所把它吐出来算了吧。”

 

    她说:“人家好不容易吃到点好吃的,你却叫人家吐出来。”

 

    最后,还是由不得她,全都喷了出来。呕吐到肚子空空、大小便失禁为止。整个监房都是她吐的污秽物的臭气,吃得她上吐下泻一起来。我们叫医生,医生给几次止呕吐的药片,几次都立刻吐出来。结果给她打了止呕吐的针,还是没有用。直到肚子空空,她才好受。

 

    马玉晖狱友热心善良,不嫌肮脏,来来去去帮她用面盘接呕吐物,再倒在便池里。帮她清理污秽,还帮她把尿屎裤子洗干净。

 

    但攀爱华吃一堑却不长一智,经常犯这样的毛病,到了国庆节或中秋节,她又吃得上吐下泻才停。结果是每次她都白吃了。好在她很胖,折腾一番就没事了。

 

    她很怕热。洗澡以后,我们一般立刻穿好衣裤,拿着像济公用的破扇子站在离窗口最近的地方等待管教打开窗子。呼吸一下窗外干净的空气。

 

    可是攀爱华常常是一丝不挂拿着破扇子,就走到靠窗前的位子,和大家聊天。有一次她说过去她是很瘦的,而且还会跳天鹅湖的舞蹈,我们就让她跳给我们看看,他立刻就丢下破扇子、踮起脚尖、张开双臂、赤裸着身体跳起了天鹅湖。跳得身上、屁股上的肉随着节奏上下不停的跳动,我们乐得合不拢口。

 

    节日里我看了一场“赤裸的天鹅湖”舞蹈。节日里管教也比较宽松。

 

    管教也可能在监视频上大笑呢。要不后来每次她跳裸体天鹅湖舞时,没有管教来阻止她。

 

    这样她经常跳给我们看,我只有看她身上的肉在有节奏地上下跳动时,哈哈大笑。她还说“00”也笑了,问我“高兴不?”。真是“苦中有乐”革命的乐观主义精神。她是经济犯,在以后的开庭日子里,她请求我帮她写自述,针对检察院的起诉书,告诉了我这些钱款来往和用处。我问得细的时候她也说不清,只能说时间长了,不记得了。

 

    她喜欢欺负新来的人,我恰恰相反。她为此和我有些过不去。但我出去以后还是托人亲自去松江女监探望了她,给她留下了一点钱和安慰。我们见面30分钟,她一直在流泪。

 

    我被逮捕几天后的连续两个节日,白天可以看电视,也不必盘腿打坐,还可以下飞行棋和跳棋,大家过得很自在。

 

    中秋佳节是亲人团聚的日子。一家人坐在明亮的月光下,银色的月光洒在亲人的身上,其乐融融,举杯邀明月,把酒话桑麻……但在这个中秋佳节里,我却遭逢这无妄之冤狱,被关在铁笼子里,看不到明月,也看不到亲人。只能想像着天上高悬的明月,暗自思念着亲人,特别是想念我孤苦伶仃的儿子,想念我病中的母亲。

 

    尽管大家自我调节心情,这个节日还是让我心烦意乱。我就像一头关在铁笼子中猛狮,不停地在笼子里撞来撞去。我在监房里站坐不安,来回转圈。时不时透过铁栏栅仰望天空,看着高墙上的电火花。独自哀伤和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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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监房和狱友

 

    我被正式逮捕以后,渐渐的关心起周围的人和事来了。

 

    狱室有一扇实心的木门和一扇很厚实的铁栏栅门(格子形状)组成。铁门有我从未见过的大的出奇的钥匙。木门和铁门常年关闭,只在我们吃饭时开启木门,饭就从铁门格子状的的空间里拿进来,然后立刻关上。天气实在闷热时,孔管教有时会开启木门通风,我们都十分感谢她。

 

    门口进来就是水池和便池。水池墙壁上方有可以挂毛巾的铁钉一排十几个,毛巾必须折成领带形状,每一条毛巾颜色不同,但挂在墙上时大小是一样的,看上去是一条条领带一样。早晨挂上去一直到晚上才可以用,中午那怕闷热流汗也是不能拿下来擦汗的,好像是房间里唯一的装饰品。

 

    在我们监房中,我是第七个“囚犯”。第七个位置就在厕所边。如果人多,在七个横铺的走道边,还可以加上两个竖铺位。这个监房可以放上九张单人小草席,每个人占一张小席子的面积。

 

    我在看守所期间,见到过我们监房人最多时有10个。七个横放的小草席叠在另一张小草席上,也就是每人半张多一点小草席的宽度,才可以挤下去。人少的时候,只有4个人,睡的地方就很宽敞。但好日子不长。

 

    比起男监来,女监就好多了。听说男监挤的时候,称睡觉是“排带鱼”,都是侧着身子睡的。夜间起来小便后,就无法再躺下去了。

 

    监房有四米多高的天花板,墙顶正中有一个九寸的摇头风扇。每个监房的摇头扇都发出不同的声音,管教们称之为“小鸟叫”。这种声音哪里像小鸟的悦耳鸣叫。这种吱吱的高频机械声,简直让人烦躁不安。

 

    而不开风扇,又闷热得难受。摇头风扇的开关,由看守统一控制(监房里没有任何开关插座)。看守们一般是一年开一次关一次。也就是说,开了就不关了,关了也就不开了。

 

    入秋以后的气候,昼夜温差变大了。有时是凉飕飕的阴冷,有时又火辣辣的燥热。因此,大家只好忍受着。天确实冷了,大家才一致要求把风扇关了。关了之后,就不给再开了。要到第二年的热天才开。

 

    我这个常年咳嗽的瘦个子,早就忍受不了那吱吱呀呀的摇头风扇。天凉时,又避不开吹过来的凉风。

 

    天花板上顶上,用网罩罩着一盏长年不灭的灯泡。不管白天黑夜,一年四季,总是那么一点亮光。当灯泡坏了以后,我们故意不报告,以享受一下黑暗的安宁。

 

    监房的南北有约二米宽的走廊,走廊上一长排窗口。一年四季,晚上七点开窗,早上九点关窗。哪怕是冬天摄氏零下5度的刺骨的寒风往监房里面灌,夏天里面闷热到摄氏38度,一概不能随便开窗和关窗,永远不改变。

 

    监房里面的规矩,晚上睡觉,头要露出来,不能蒙头睡。任凭北风吹、雨打湿、刺鼻的橡胶味熏(看守所北面,有一个解放军驻扎的部队的第三产业,做橡胶鞋底的工厂)。北风吹的日子,我们早晨起来鼻孔都是黑黑的。

 

    走廊的墙壁上写着一些标语:如“浪子回头金不换”、“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宁静致远”、“知错思改”等等,还有一些毛主席语录:什么无产阶级专政政权呀,什么人民战争的。

 

    房间第一个铺位是白发苍苍的江姐,她已经56岁了。她来这个监房已有一年多了,受当官丈夫的牵连。后来被法院判决免于处罚,白白关了两年多。

 

    最有趣的是,有一次过年前,检察院来人提审她。那是非常寒冷的一天,牢房门打开,管教叫到她的番号时,她楞了半天,还在问,“是叫我么?”

 

    她已经半年多没有出过监房了。听到管教回答是叫她时,她就浑身颤抖,难以自制。

 

    我们监房里的“女囚”都笑话她,管教也笑她问:“你为什么发抖呀?”

 

    江姐说:“我也不知道呀。”

 

    后来,我们还经常以此作为聊以解忧的笑谈。

 

    江姐回来说:提审她时,一楼提审室满员了,要她上二楼提审室去,但她走不上去了。一般过节日前,律师和检察官都会来看望和提审当事人。

 

    第二个铺位,马玉晖狱友,她和江姐同岁,也是白发苍苍了。她们开庭时很热闹,有7个被告。她是判得最轻的一个,是最长时间的缓刑。

 

    马玉晖的同案犯,邻居黄阿姨被判了八年,是判得最重的一个。黄阿姨曾经患过癌症,做过五次手术,但她那张红苹果似的圆脸,却始终带着微笑。她给我们这些苦瓜脸带来了春天,带来了明媚的阳光,带来了生机盎然。黄阿姨的两个女儿,也分别被判了4年和3年。大女儿在即将举行婚礼前被抓了进来的。黄阿姨的丈夫每月东奔西走(她们母女三人关在不同的看守所)给她们送生活必需品。

 

    马玉晖家二楼的邻居邻居葛老师比她年轻,被判了6年。

 

    听说她们邻里间助人为乐,真诚善良。我实在想不通为何要判处这些妇道人家以重刑。

 

    我被释放回家后,曾去松江女子监狱看望过狱友。也曾想去看望葛老师,但不许我去探望。事后听说她一直在监狱里的日子很难过,受到了非人的折磨,且和刑事犯们关在一起。

 

    葛老师关进监狱不到两年,身体就完全跨掉了。直到临死前一天,狱方才给她的家人打电话,说允许家人把她从提篮桥监狱医院领回去。

 

    家属突然得此电话,非常高兴,去提篮桥监狱医院接她出来。才知道她病的很重,便直接送往医院。但没到第二天,葛老师就死了。

 

    医生质问葛老师的家人说:“为什么不早点送来?”但葛老师的亲人却无法回答。

 

    她们的罪名都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

 

     让我睡厕所边的值班的囚犯叫陆玲芳。比我大一岁。她开庭时,前去旁听的人也很多。她是因非法集资罪被抓进来的,后来判了五年。

 

    陆玲芳原是公交车上的售票员,后来公交车大都改为自动投币了,她就失业了。陆玲芳告诉我说,做这个(集资)赚了很多钱。如果这次判的时间不长,出去后还要做。

 

    陆玲芳上面的管理层,有一名男主犯与一名女主犯,男的是原武汉团市委的团干部,听说组织能力非常强。40岁。他们涉嫌非法集资4.3亿多元。在对那个女主犯抄家时,在他的大厨里抄出成捆成捆的钞票,有上千万元现金。由于还有钱款没有追查到,所以一直没有对男女主犯宣判。

 

    后来那个团干部在哄骗和压力下,交待出了七千多万元赃款的窝藏地点。公安局和检察院把这些告诉了女主犯段登丽,段登丽就没有什么主意了。

 

    她想,他什么都供出来了,自己也要争取留条性命,也交代出千万钱财窝藏地点。但还有1.4亿元下落不明。

 

    过年前,除夕夜那天。我们监房隔壁的牢门打开了,管教在叫与陆玲芳同案的那个女主犯段登丽出来。

 

    段登丽问:“什么事?”

 

    管教回答:“开庭。”

 

    段登丽啰嗦了一句:“今天开什么死人庭呀!”

 

    过了不久,段登丽从法院回来了。管教立刻拿来了手铐脚镣,脚镣铁链拖在水泥地上发出一串金属脆响。原来,段登丽被宣判了死刑。那年她32岁。

 

    其实,这也是中共建政以来的惯例。节日前总要抓一批,杀一批。因此,节日前的监房往往爆满。平常之时,一般性犯罪都不抓。但一股风刮来,就抓进来一大片。有很多人都是这股风刮进来的,从而制造了大量冤案。

 

    我想,什么时候不再利用节日“从重从快”了,就说明我们的法治有所进步了。

 

    段登丽被判处死刑后,手铐脚镣一直戴她在身上,日夜不分离。她噩梦不断,夜夜不安宁。因此,律师带给她买了一套的红色运动衣裤,穿在身上,说可以避邪,但也未能如愿。死到临头了,还想用红色保住性命。殊不知红色正是血腥的颜色。

 

    临刑前三天,辛巴让段登丽写一式三份的遗嘱,并告诉她,在允许的范围内,她需要什么食品都可以满足她。

 

    段登丽告诉辛巴,在这里的一切物品全部不要了。她给儿子的遗言,要待儿子满18周岁(当时年仅9岁)以后才能交给他。仅留下一封给儿子的信。

 

    段登丽已在看守关了将近四年(判决死刑后,在两年后执行的)。临刑前,听说最厉害的女狱警官辛巴也落泪了。

 

    平时,任何人看到辛巴都感到害怕,被狱友们暗地里称之为动画片“狮子王”里的“辛巴”,辛巴骂人的泼辣凶狠劲,天下没有几个女人能赶得上,足可以称得上泼妇骂街。第一次听到她骂狱友时我也哭了,因为她骂人时会把监房里的人都骂进去,如“你们想出去吗?外面阳光明媚,空气新鲜。呸,你们想都不要想”。

 

    是呀,我们很少能见到阳光;也很少能吹到春风,400天里我放风三次。

 

    第四铺位的囚犯叫许洪,40多岁。她在上海郊区租用当地区政府的房子,和广东男友共同开一个(其中有男女共浴的)娱乐场所。听她说生意很好。200多万元的投资,一年多就全部收回来了。

 

    许洪悄悄地告诉我,她的娱乐场的主顾,大多是市区有官帽身份的人在那里“休息”。

 

    许洪有保护伞,男女共浴的娱乐场所开业两年多。但有一天,当地有人通风报信,关照她夜间有公安来巡视。但因为经常有这样的检查,时间一久,她就麻痹大意,放松了警惕,而没有避开。她就被抓住了,就关了进来。

 

    我没有看到许洪的忧戚面容,她反而是常常嘻嘻哈哈,很开心的样子。也许她心里有底,所以她才不怕。

 

    早晨起来,许洪喜欢双手合十,隔着走廊,面对窗外的天空叨叨祈祷。被密管教看见后就会骂她,不许她这样做。辛巴有时看到她嘻嘻哈哈,也经常挨辛巴的骂。

 

    有一次,辛巴把她父亲送来的食品丢给她,仍看到许洪嘻嘻哈哈的样子。辛巴就骂开了:“看在你可怜巴巴、老泪纵横的70多岁的老父亲面子上,才把你老父亲给你的东西带进来给你(食品,家属不能送进来的),你却在这里嘻嘻哈哈,你知道你的老父亲有多么可怜……”

 

    从此,许洪好像长大了些似的。她告诉我,她有三个哥哥,她和她三哥是龙凤双胞胎,她是爸爸的宝贝心肝,爸爸很宠爱她惯着她,什么事情都依着她,还给她递烟斟酒呢。

 

    许洪被关了进来,她是有思想准备的。她的律师说她最多五年。如果运气好,就可以判个缓刑。但那天法院判决回来后,她终于大哭起来了。

 

    狱友问她判了几年,她用手做了一个七年的手势。

 

    这一天,许洪整整哭了一昼夜,我们都没有睡好。密管教怕出事,不断的过来看她的情绪。给她吃了几片安眠药,也没有什么效果。

 

    第五个铺位的名字忘了。30岁左右。听她自己说,她给警察行了小贿5000元,可能不够判刑。满30天放出去了。听她自己说,警察审讯时跟她说,本也不会把她抓进来的,是想取证,找她谈话。但她怕得四处逃窜使办理案子拖长了时间,警察们非常头疼,找到了她,怕她再逃窜。就把她关到看守所来了。取证完了,就释放她了。

 

    第六个铺位,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她叫金林,24岁。刚从加拿大回上海的留学生,刚下飞机,就被公安带进来了。

 

    1997年时,刚满18岁的她,在“金色年代”做服务生。她在一次陪广州和北京的客人时,为客人少付100元小费,引起了争吵。广州男人掴了她的耳光,她拿起酒杯回击,向那男人砸了过去,当场把广州男人的眼珠子砸出来了。

 

    当时对她拘留了30天后,就放出去了。相隔四年了,借着“从重从快”的“东风”,警察当局要把她的案子做个了结。因此,去找她家,没想到她家已经动迁了。但警察还是找到了她爸爸,得知她已经在加拿大读书了。

 

    公安局让她爸爸告诉她,让她给公安局打个电话。小姑娘给公安局打去了电话。公安局问:“最近好吗?想知道我们97年对你的处理的案件满意吗?”

 

    小姑娘说:“很满意的。”

 

    公安局再问她:“什么时候回国?”

 

    小姑娘说:“每年回来两次。”

 

    就在911前一周,她从加拿大回到上海,在入境口,机场管理就收缴了她的护照,让她在一边等着。然后,她就被公安送到看守所来了。

 

    我对法律稍有了解,让她和律师说,可以把她的案子做成刑事附带民事案。对被害人赔款后,刑事责任可以从轻判决。掉了一个眼珠子,肯定是重伤。最高可以判处7年。她父亲找到了被害人主动提出赔款。小姑娘自己准备赔款20万元,她说在加拿大赔50万元也过不去的。

 

    开庭前,小姑娘希望我帮她写自我陈述,我没有同意。我让她自己写好后,帮她看看,再提出修改意见。

 

    小姑娘的自我陈述写了十点,全是极尽全力为自己辩护的言辞。

 

    我看后,帮她改成了四点,且全是赔礼道歉的意思。但小姑娘不同意这四点自我陈述。

 

    我就跟她说,这种意外伤害的案子,被害人和法院主要就看你的悔过态度。态度很要紧的。你已经重伤了人家,纵有一百个理由,也成了被告了。既然赔款了,应当有一个好的态度。否则,你赔什么款?如果你愿意坐7年牢,就不要赔礼道歉了。到那时,你出来已经31岁了。

 

    后来,在法庭上,小姑娘还是按我意见修改的自我陈述。

 

    她从法院回到监房后,很感谢我,并兴奋地跟我叨叨不休。说肯定可以获得轻判了。

 

    过了几天,小姑娘在凌晨醒来时,脑子里跳出来一个“辽”字,她又高兴的跟我说,她要走了,让我把电话留给她。

 

    我还真的有点不想和她有什么联系,帮她修改自我陈述前,小姑娘心情很坏,还跟我沤了一场气。

 

    两周后,在过年前。小姑娘被宣判赔款12万,缓刑四年。

 

    以后的时间里,我接触到50多名被囚者,被判以重刑的除了攀爱华15年刑期和许洪的7年,陆玲芳5年其他大多数是短刑期的。更多的人都是被教训后在逮捕前释放了。但我却似一个重刑犯,看着其他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按照程序都了结了,唯独我什么程序也走不完。每个程序都拉到最长,以至没有任何理由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可以羁押了,才把我释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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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朝鲜小姑娘

 

    在看守所里,最让我牵肠挂肚和至今难以忘怀的人,是一个朝鲜小姑娘。她是一个很聪明灵慧的女孩,她叫金殊云,那年她24岁,属马。和我儿子同岁。

 

    金殊云是在一个夜晚来到我们监房的。当她出现在走廊里时,就听到她撕心裂肺的惊恐哭泣声。这,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撕心裂肺的恐怖声音。

 

    后来我问她,为什么这样的惊恐?她说,那个高大的女人(辛巴)要她把衣服脱光,她不明白怎么回事。辛巴以为她不太听得懂汉语,就动手扒她的衣裤,才让她惊恐异常。

 

    刚进来的那天晚上,我安慰她停下哭声后,我就泡面给她吃(一包泡面有两片,我通常把两篇都拌成四分,所以一包泡面要分8次吃。一般刚进来的人都很饿,所以我就泡了一片泡面),她不肯吃,但我看得出她又很饿。看我一定让她放心吃面的眼神,她很灵性、很听话就吃了。我们对视的眼神常常似母女情怀。我把她看成自己的女儿,对她多方照顾呵护。她对我最信任和放心(刚进来的人互相不了解,在这个环境下不可能很快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和关心)。使我牵挂至今,难以释怀。

 

    她从来不叫我的番号“00”。因为在看守所里,无论年龄大小,只许叫番号。我的番号是“2100”,一般只叫后面两位数。因此“玲玲”就是我的番号。一听到别人叫“玲玲”,我就知道是在叫我。但朝鲜小姑娘一直叫我妈妈,常常亲切地偎依在我的身边。

 

    她趁管教不注意的时候,常常帮我揉揉肩捶捶腿。我一直把她当作自己的女儿一样来看待和关心。

 

    天气渐冷的时候,我家里带来的厚绒耐克运动衣,就一直穿在她的身上。她一听着开门声,就异常地紧张和恐怖,吓得脸色发青、浑身颤抖。以为要把她们押回朝鲜。

 

    她说押回朝鲜后,就是叛国投敌的死罪,就没命了。

 

    她住在元山市,家有父母,就她一个女儿。她要把她随身的皮箱要留给我,里面有一部手机和一万元人民币及衣物用品。

 

    一万元人民币在朝鲜元山市可以买最好的海景房(3室一厅的也只有朝鲜人民币16万元。当时1元中国人民币=20元朝鲜人民币)。不过本地人是买不起的。

 

    她来到中国哈尔滨一年多,在一家服装厂日夜干活,省吃俭用积攒了1万元人民币。如果在朝鲜,这根本无法想像。

 

    她说,在朝鲜农村,连鸡蛋也吃不上。花生米是一粒一粒买来吃的。她常说中国好。说这次回去,如果留得性命,一定还会通过出境手续再来。把她的妈妈也带来。我说下次不要来中国,让你蹲监狱了。还是去美国,美国还要好。她坚定地说“不,还是来中国”。从她说话的迫切的希望中,我看出她非常留恋中国。她让我留下我家里的电话号码。

 

    她说在押回去的途中,在火车上时,她还有逃生的机会。即乘押送警不注意时跳下火车,反正回去也是死路一条。

 

    那天,牢门打开,辛巴的眼睛紧盯着她,她立即颤抖起来,并倒在地上。大家立刻动手扶起她,我拿出一粒麝香宝心丸塞进她嘴里。

 

    金殊云被押出牢房时,虽然万分恐惧,但她很坚强。她没有哭,我却是禁不住泪眼汪汪。

 

    她将身上穿着耐克厚绒服要脱下来还给我。我赶紧制止她说:“天气已经很冷了,千万不能脱下。衣服就送给你穿,保重身体要紧……”

 

    她马上从包裹里把她最好的一件韩国品牌的线衣送给我。我让她自己留着,但她说留给我做个纪念。

 

    我说你已经留在我心中了,衣服要御寒用的,不能给我。然后我给了她一瓶自己省下来的麝香宝心丸,她紧紧地握在手里,贴在胸口。眼睛看着我。

 

    她被管教催促着,离开了我身边。

 

    几分钟后,她被带出了房间,那瓶麝香宝心丸立即被管教没收了。我也挨了管教的骂。

 

    她走出门口时,还依依不舍地不断回头向我们张望,直到见不到我们为止。

 

    我见不到她后,我伤心得失声痛哭起来。她带走我的心,带走了我对她无尽的思念。不知道她能逃脱悲惨的命运不?就算有机会跳下飞速行驶的列车,也要摔成重伤啊。我可怜的孩子啊……

 

    金殊云还是一个羞涩的处女,她洗澡时把胸部紧紧的掩住,我们大家也尽量给她一块最隐蔽的地方,都主动避开。

 

    有一次,一个从发廊里抓进来的女老板很稀奇,趁她不注意时跑去偷看。使得金殊云满脸羞红。她穿好衣服后,大骂发廊老板:“你脑子有病呀。”

 

    发廊老板辩解说,“什么也没有看到。”于是我们大家都指责发廊老板。

 

    有一天晚上她依偎着我。我问她,你是怎么来到中国的?她说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她去她大伯家,但她大伯却搬家了。邻居指着一个方向让她前去寻找。她在大雪迷朦中往前走。走着走着,她就迷路了。但她忍着饥饿一直往前走。她走了很久,也没有见到房子。夜已很深了,才看到前面有了灯光。她就往有灯光的房子走去,里面有一个老太太。她一问话,老太太立刻告诉她;这里是中国。她不知不觉走过了大雪冰封的图们江了。

 

    老太太就把她留下,过了几天,老太太就告诉她,给她7000元人民币卖给一个村夫。她不愿意,就逃走了。

 

    金殊云逃到哈尔滨,被一个在朝鲜当过志愿军的服装厂厂长留下做工。

 

    然后,她一心想取得在中国的合法居住权,但没有门路实现。他听说在上海的韩国使馆可以办理合法手续,于是她赶到上海韩国使馆。使馆工作人员告诉她,过一天再来办理手续。

 

    她满怀信心地从韩国使馆出来,在回到旅馆的大马路上,被人在肩上重重地拍了一掌,就被抓住了。然后被那个人带到旅馆,办理了退房手续,并让她拿上自己的行李,就被带到看守所来了。

 

    我们房间的两个朝鲜族人,都是在走出韩国使馆后,在大马路上被抓进来的。

 

    她离开我身边后就一直没有她的消息。我出狱也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没有听到她的任何音讯。有时有去朝鲜寻她的念头,但当初留下的信息实在太少。我真耽心,她是不是被朝鲜当局枪毙了。

 

    她是我断肠的思念。我只能为她伤心哭泣,却又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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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俄罗斯舞女

 

    在寒冷的冬天里,刚送走了令我牵肠挂肚的朝鲜小姑娘,又进来了一个俄罗斯舞女。

 

    俄罗斯舞女非常漂亮,能歌善舞。因为签证过期了,就被抓了进来。等凑足一定人数后,再成批押送出境。

 

    抓进来的俄罗斯舞女很多,每个监房关一个。她们隔着房间向走廊里大声喊话。我们听不懂,管教也听不懂。管教便忙着阻止她们大声嚷嚷。

 

    楼上男监房有俄罗斯舞女的男朋友,舞女大声呼唤男友的名字。但是没有应答,她就伤心地背靠墙壁,看着天花板,唱起了幽幽的情歌,希望男友听见。

 

    我们听不懂她的歌词,但能听懂她唱的是热恋的情歌,是对恋人的深深牵挂。深深的忧伤挂在脸上。让人感动,也让人心碎。连管教也禁不住偷偷地听。

 

    当我们正在静心聆听进入音乐情景的时候,此时管教就会咚咚敲响木门,以至我们都吓了一大跳,实在是大煞风景。歌声立刻停止。

 

    碰到比较宽松的管教值班时,我们就请她唱歌跳舞。这时,我们就看到一个纯朴美丽、黄头发高鼻梁的俄罗斯少女,尽情地展示她的青春和美丽,展示她的迷人风采。

 

    看到她美丽的舞姿,听到她动人的旋律,我们的心也变得年青起来。死气沉沉的监房也增添了一点活力。

 

    苏联刚解体时,民众非常贫穷。她们都是来上海以卖唱跳舞谋生的女孩。她们待在看守所的时间不长,临走时也没有什么恐惧感。成批押走时,她们很不愿意离开这个赚钱的上海回到正在饥饿中的俄罗斯。

 

    朝鲜、中国、俄罗斯地缘相近,似乎有一定的“亲戚”关系。她们是来走“亲戚”取得生存,却走进了中国的看守所,被强制押送回去。

 

    当然,我们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过有着共同相近的社会次序。方便来去,经常走动,也是邻里间应有的常事。所以我几次看到过朝鲜小姑娘和俄罗斯舞女。但一次也没有遇见过美国小妞、法国女郎、英国淑女、德国小姐。

 

    但有一条是千真万确的,我看到的这些女孩都是为了生计而来到中国,而来到中国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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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过年

 

    快过年了,这是我被关进看守所来第三个节日。第二个节日是中秋节,所有被囚的人在电视里听领导说话,当听到“每逢佳节倍思亲”时,全监房的人都相拥而泣。

 

    我不要过节,因为节日使我特别想家,特别惦记亲人,心情特别难受。母亲和儿子怎么样了。以前的快乐时光,一下变成了心情沉重的时刻。关了时间较长的当事人,给监房里所有的人定了个规矩:1.从年三十开始不许哭。怕影响大家的情绪。2.大家有吃的都拿一点出来,拼在一起享用。

 

    其实,年初一早上,眼睛哭肿的人,并不是我一个。她们也躲在被窝里流泪。人人有个家,人人都想家,思念亲人。

 

    过年前,我和发廊老板打了一架。起因是发廊老板清早起来就去掐江姐的脖子,她经常喜欢掐人的脖子。江姐也是一个官太太,年近60岁,人矮小单薄。根本弄不过浑身是力量的30岁的发廊老板。常常被她掐得反白眼,且很无奈发廊老板对她动手动脚。我忙上前阻止,没想到发廊老板冲着我,来掐我的脖子。我从来不曾和她有肢体上的接触,和她打架我也是必输的。但那天我用尽全身力气,在江姐的助手下,终于将发廊老板按倒在地上,我骑在她身上,她认错后我才起身。被她掐过脖子的人非常高兴。用敬佩的眼光看着我。

 

    从此,发廊老板不敢再对江姐和年纪大的掐脖子、动手动脚。

 

    但是到了晚上,我整个右肋骨疼痛起来,肿起一块。我知道自己受伤了,连呼吸也受到影响。一夜未安。第二天早晨,马玉晖和江姐向管教要了伤痛胶,给我敷药。但这一伤,使我二个多月才慢慢好起来。以至每周两次的卫生值日都有发廊老板代替,衣服裤子以后也有发廊老板包洗。这些都是狱友强制发廊老板做的。马玉晖对发廊老板说,“00”对你这么好,天冷,你没有袜子的时候,她把新袜子给你穿。你没有吃的,她每次吃饼干时总是留下几块饼干给你吃。人家看不起你的时候,她帮你;公安局打你的时候,她教你大喊大叫报警等等。

 

    发廊老板还是记住了我对她的好。后来我身体虚弱她主动帮我洗衣服,一直到我离开8号监房。

 

    其实,发廊老板是安徽来上海的苦丫头;十几岁时受后爹的性猥亵。在一个月黑的晚上,母亲泪眼站在家门口目送她,一条家狗跟着她远送她逃到上海。从此以乞讨的方式谋生。渴了,看见自来水就喝;饿了,拔起水塘里的茭白就吃;悃了,在田埂上低洼处就睡。有一次馋了,看见对岸的桃子熟了,脱掉衣服游到对岸偷桃子吃,被人看见,追逃到鸡棚里藏身。游回岸边时,衣服已经被人拿走了。我非常同情她。

 

    十几年来她已经混成一个上海南汇郊区小发廊的老板。和当地人结了婚,户口也进入上海。母亲、姐姐都来了上海。和当地的派出所关系也和谐。抓进来后公安第一次审讯就是打她。原因是出出气。她本也不该是市公安局去抓的,关进市看守所的。是一个老头看中她发廊里打工的小妹,小妹不愿意。老头被她阻止。老头写信到市公安局告她,市局转区局,区局转到派出所,派出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头写信告到中央。北京找到上海,上海公安局把她抓进来,打一顿出出气。弄个“容留”的罪名,判了8个月。

 

    过年前,上级要来检查看守所的工作,这可把辛巴忙坏了。她是女监的头。除了把她在外面带来的气发泄到我们头上,除了泼妇骂街,平时没有她的事。上级来检查了,她是每次要亲自出面的,一个一个监房的“关照”。态度也不像泼妇骂街了,打开牢房门,她站在门口。我们里边的人马上站到自己的位置上,一个个靠墙站立。聆听她的训戒;上面来人问你们话,不要瞎说,想想好再说。如果问,你们房间里有“排头”(狱霸的代名词)吗?你们就说没有,只有值日生。

 

    因为我来了不久,且我从来不关心监房里的事,禁不住问了一句:“什么是排头呀?”

 

    辛巴马上说:对,这样回答也可以。

 

    然后关照我,你不知道就不要多问了。

 

    过年前,由于我没有接见的权利(家属送日用品),因此,家属无法给我衣物和日用品及钱。最近,我连买生活必须品的钱也没有了。过年可以开大账(每个人可以买100元钱生活用品和食品,称为“开大账”),我的账上只有50元,不够开大帐。因此没有购生活用品及食品的资格。

 

    在此之前,辛巴也和检察院说过,要求他们告诉我的家人,给我拿点钱来。

 

    临近过年了,我再次询问辛巴。辛巴说:我已经说过了,他们(指检察院)不让拿钱来,你懂得呀。(意思是你可能在过年前就出去了)

 

    对!过年前,顾承办和李承办(女)来时,李承办问我,陈询,要过年了,过年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团圆。你想过年前解决还是过年后解决?

 

    我木呐地说,不知道。

 

    且此时正是我伤痛得厉害的时候,我也不想在此时让家人看见我受伤了。

 

    李承办说,你属猴的吧,属猴的应该很机灵呀。不知道我们来意吗?听她的口气,是过年前放我的。但没有想到年三十时,他们人影也不见了。

 

    除夕那天,辛巴来了。她打开牢门让我出去,到了她的办公室。她的谈话内容还是既来之则安之,遵守监规等。

 

    回监室时,辛巴在她办公桌边的马夹袋里,拿出来四只苹果,还有点糖和几包速溶咖啡给我。说,你没有开大账,没有食品,这些就拿去过个年吧。

 

    监房里的人第一次看见我被辛巴谈话后,还带了一个马夹袋进来,里面是吃的。都好奇的问我,我说是辛巴给我过年吃的。

 

    她们一看里面有咖啡(咖啡不允许进监房的),很稀奇很馋的样子,我知道她们都想要,就每人一包分给她们,结果正好还有一包是我自己的,要是缺一包,我自己就没有了。

 

    那天监房里的人都第一次看到辛巴有此举动---对我的恩宠。此时,我却十分痛恨检察机关的承办们在年前对我的谈话,全是在蒙骗我。

 

    但后来才知道,是单位领导在年前的人代会上对我的不利的发言,导致我又被延长羁押了。

 

    过年前,来了一个拍照的警察,每个监室都要拍标准像。

 

    牢门打开,出去一个,进来一个,如此往返,把每个人的苦瓜脸都拍了下来。

 

    轮到我出去的时候,才知道胸前还有一块小白板,上面写着番号和名字。由于憎恶这种照相。我眼睛斜视旁边。拍照的警察一再叫我看相机,我反感地朝他看了一眼,已经照好了。

 

    照完像后,还要留指印,警察抓住你的手指,左右一滚,一个完整的手指印就留下了。回房间的每个人,双手都蘸满了黑色的印泥,脸色是被强迫奸污的那种愤怒。

 

    过年了,按照惯例,要让我们去浴室洗澡。浴室就在北面走廊的尽头,平时是管教们的洗澡的地方。每个房间轮流打开牢门小跑步进去洗,连脱衣和穿衣在内10分钟完成洗澡。还有二次去浴室洗澡是在三八妇女节和国庆节。400天里,我记得洗过三次热水澡,放过三次风。平时在监房的水池边的一平方米的水泥地上洗澡。有小半盆热水,是每人轮到值日时才可以洗澡,冬天也是如此。

 

    过年了,我们可以自由的在房间活动,还可以下飞行棋和跳棋。

 

    平时的反省时间里,要盘腿坐在各人的位置上。不能起来,也不能把腿伸直。中间休息的时候,才能上厕所。上午坐两次,下午坐两次。所以,虽说在房间里,但在反省的时间里,还是不能乱说乱动的。

 

    我盘腿而坐最难受,这种长时间坐法,只有练功的人才擅长。我人瘦,盘腿而坐时,尾骨顶在地板上,很难受。所以,过年了,这个罪我可以少受了。

 

    过年了,我们的三餐改善许多。肉类、鹅翅膀、鸡鸭骨块(去了肉的)很多,但缺少鱼类。看守所还送给我们过年礼品,每人一包什锦糖,大约有三四两。糖纸包装上有白脱奶糖、咖啡糖、橘子糖等等。但打开糖纸里面是一样的糖,没有奶糖味没有咖啡味也没有橘子味,只是甜甜的。吃的东西也不少。但我们还是议论着此时大家最想吃的东西;马玉晖说她很想吃鱼。问我此时最想吃什么?我说很想念妈妈给我熬的鸡汤。许洪说最想的是抽一支烟。她每次会见律师进来就是一股烟味。发廊老板说很想吃青菜(青菜很少)。也有人很想喝茶等等。提起茶我就想起每日在办公室总要喝掉一热水瓶的香茶。受父亲的影响我从小不喝白开水。在天天提审的日子里,也有淡淡的清茶,但我几乎不喝。现在也久违了。江姐给了我新年礼物,一个开塞露(药用甘油,用于通大便的),我们是用于护肤的。用一滴然后掺点水,给皮肤滋润一下。因为任何护肤品是不可以进监房的。也没有洗发用品,有一块较好的香皂已经很不错了。海霞给了我一块扇牌洗衣皂。

 

 

 

    过年了,我听见遥远的鞭炮声,看着铁丝网上闪烁的火光。我第一次默默地对月亮和星星祈祷:“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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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审讯  

 

    往往是承办们的手机响了,只听见他们对着手机说,嗯,马上结束了,马上回来了。听到这些话,我从心里感激他们的家人。要结束我体力不支的难熬的审讯,由不得我,也由不得检察官。

 

    他们天天对我审讯,就是因为我买下隔壁一个通道里的一套房子,房款不够,我向朋友张法官借了10万元,要我承认是受贿,还要我承认和张法官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

 

    第十次审讯我时,记得很清楚,是我进看守所的第十一天。以往审讯时,我从来没有这么主动的敞开说。那天,我说了很多话。离正式逮捕只有三天了,我一定要把他们关心的两个问题说清楚,说服他们。

 

    关键的问题其实就是与张法官的关系问题。小矮子有罪推定,始终认为自己的臆断是正确的。他又是一个关键的人物,他的推断不容改变。我要解除承办们的疑问,机会已经很少了,更何况小矮子今天不来了。

 

    在我陈述过程中,承办们听得很仔细。因为关于我和张法官的关系审题,这是他们唯一要取得我与张法官的污点的救命稻草了,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是犯罪的时候。

 

    我问他们:你们已经调查了10天了,关于我与张法官的关系,你们当然不仅仅在这里问我,你们问过我和张周围的人吗?只要有人讲我和张法官有不正当的关系,虽然够不上用刑法来判决我,我愿在这里把牢底坐穿。请你把这些话记录下来。

 

    以至后来小矮子每次来提审我时,当我问他还要提审多少次,你们才算明白时。小矮子经常挖苦我说;你不是要把牢底坐穿吗?

 

    我赌毒咒发恶誓:假如我有与张法官的不正当关系,我的家人被汽车撞死。我没有这个关系,谁乱说,他们的家人统统被汽车撞死……

 

    过了一会,换来两位女检察官,她们悄悄地问我:你是不是有性冷淡?

 

    我说:不知道。

 

    她们的思维很简单,认为关系好的男女,没有性关系是不正常的。

 

    后来,张法官出狱后,我问起他:“他们是否也问过你,我们俩的关系问题。”

 

张法官说:“一样的。他们也问过我:'是否在这方面有障碍。’气得我立刻和他们说:'你们不要问我,叫你们的老婆今晚过来……,明天早上你去问她们。’”

 

    张法官回答得好啊。既无情鞭打了这些蛮不讲理的人,又维护了自己的尊严。但我却没有这么潇洒。害得我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却伤透了脑筋,急急慌慌,跟他们说了一大堆言不及义的话。

 

    这天的审讯结束前,顾承办说:你今天说了很多,很好。我们今天的笔录对你非常有利,你好自为之吧。

 

    那天回到监房后,是我心情最好的一天。以至全监房里的人都猜测我可能要获释了。

 

    但过了几天,我被捕了。

 

    对我的审讯虽然没有任何进展,但仍然天天继续,天天一样。不这样,就难以向他们的头——小矮子交代。

 

    有一天,我看承办们很无奈。

 

    我提出:让我自己写吧。

 

    顾承办考虑了一下说:“你要珍惜呀,我们一般不会让当事人自己写的。”

 

    他们让我坐在提审桌上写。我提出把手铐卸掉以便写字,但遭到他们的拒绝。他们说这是看守所给你带的,他们不会同意卸掉手铐的。

 

    第一次戴着手铐写字,很不习惯,写得不快。他们站在旁边吹牛。

 

    到了吃中饭的时间,他们买来盒饭,也给了我一份。盒饭质量倒不差,但我心情不好,实在没有胃口。且带着手铐吃饭也不太方便。我没有吃。

 

    顾承办催我快吃。说,吃好了还要继续审讯。

 

    我说,里面有饭。(监房里的狱友每次都会把饭留着,尽管大家都想多吃一份。)

 

    顾承办说:我知道你里面有饭,里面的饭菜哪有这些的好不啦?

 

    我说:我不想吃。

 

    顾承办说:你能吃点就吃点吧,审讯还要进行下去呢。

 

    听到他这句话,感到他们第一次把我当人看。委屈的泪水夺眶而出,泪水拌着盒饭咽下。但我吃了几口,就放下了。

 

    事实上,顾承办那晚送我进来对我恨恨吆喝的态度,直到逐渐转变成温和的态度,我也看出他确实很无奈。

 

    一天,顾承办在审讯我的时候,开口就讲:你怎么办?国家也不允许我们放着大案子不办,抓了个老百姓在那里审呀审的。浪费我们的精力和国家的财力呀。

 

    听到他这样说,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的这番话,竟然与我在狱室中经常嘀咕的一样:这帮子人拿着国家工资,天天到这里来审讯我。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什么事情做?

 

    难道他们对我的案子已有了结论?或顾承办与小矮子有所不同?

 

    我想,他在内心深处承认我是无辜的。只是在小矮子的压迫下,不好公开表态而已。却在无意之中,露出了心迹。

 

    一天,当他们调查到我的年收入时,顾承办吃惊地对我说:你怎么办?你这么好的工作,年收入比我们还高。这不是一般的工作,失去工作怎么办?

 

    对于这桩案件,已经是再清楚不过了,但他们不知道怎样收尾。小矮子也不来了。

 

    我无以回答,只是想,看你们怎么收场。

 

    我问顾承办:你们黄领导(指小矮子)呢,去问问他怎么办?

 

    顾承办说:他有大案子要办。

 

    我说:我也是大案呀,他亲自来抄家,亲自审讯我十几次。就不了了之啦?

 

    顾承办无语。

 

    那天,我要求他下次给我带本《刑法》来,我要看看自己到底触犯了哪一条?

 

    第二天来审问时,他带来了《刑法》。让我看夹着书签的部份,即共同犯罪和受贿罪两个条款。我认真的看了半天,也弄不懂自己触犯了哪一条。

 

    我问他:“我犯了哪一条哪一款呀?”

 

    他说:“你看共同犯罪和受贿就可以了,其他跟你无关。”他也说不出我犯了哪一条。

 

    不看也罢,越看越莫明其妙,越看越来气。我气得发抖,手在抽筋发麻。突然间感觉胃部疼痛,恶心呕吐。接着苦胆水从我胃中翻出,吐了一地。

 

    顾承办停止了说话,让我休息一下。我要求他给我一杯温开水,他立即出去弄来一杯温开水来。待呕吐停止,我感到稍好些时,他才继续审讯。因为不到他们下班的时间,是不会结束审讯的。这就是他们的工作。

 

    我提出来要把《刑法》带进监房去仔细看看,他说:“可以呀,但看守所有规定,这类书不准你带进去看的。”

 

    事后我请求辛巴,要求看《刑法》。却被辛巴一句话顶了回来:“现在看还来得及么?这里不许看。”

 

    一天,顾承办告诉我(与其说是来审讯我,还不如说来陪我坐坐,看着我流泪)。你儿子不读书了,站在检察院围墙边哭着跟我们要妈妈。还在学习法律,与我讨教呢。

 

听到这句话,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低下头,任凭大滴的泪珠滚滚洒落在手铐上。我既心痛又焦急,使我心跳加快,呼吸急速,血液也疯狂起来,双手僵硬发麻。

 

每次的审讯。就是记录和眼泪。记录的卷宗有半尺厚。我常常是泪眼朦胧,形成一层薄雾,蒙住我明亮的眼睛,使视力大幅度的下降。

 

    但小矮子却一味的认为我有罪。他在一次在审讯时,伸出了五根手指头对我说:“你五年。”

 

    我看了看他的手掌,没有吭声。

 

    旁边的顾承办说,“你说呀,在法庭上也要你说的呀。”

 

    我说:“你去问问闵行检察院,他们早有结论了。”

 

    小矮子说:“闵行检察院算什么东西,我们市检做事,一贯是大胆的。”

 

    我说:“我不想在这里说。”

 

    小矮子凭什么说我五年呀。我想,究竟谁是法盲?他玩弄权术而造成我的不幸,是我们国家的悲哀啊。我想,我会在法庭上控诉他的。可惜的是,小矮子最后也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把我送上法庭。

 

    其实,顾承办非常明白我是无辜的,只是不敢违抗他的上司小矮子而已。

 

    记得在最后一次的审讯中,顾承办还问我:“你很恨我们么”(他与李承办)。

 

    我立即回答:“我不恨你们。”

 

    李承办接口说:“能不恨我们吗,我看得出来,你是很恨我们的。”

 

    我说,“我恨的人是有的,但不是你们俩。”他俩才感到稍稍心安。

 

    从心底来说,我确实没有怨恨过他俩。尽管他俩自始至终对我审讯。其实我也很同情他们。

 

    我的审讯环境也如顾承办最后对我说的那样,是很好的。是不同于其他人的。他们俩一来,就用三个杯子,用他们带来的上好绿茶泡上三杯。每次审讯时间很长,但茶水一直有。也从来没有用污秽的语言侮辱过我。我非但没有怨恨他俩,还心存感激。

 

    是小矮子急功近利、求功心切的不可告人的内心造成了我的冤狱,也造成他们俩的困惑。

 

    就这些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案情,迫使他们提审我三十多次。

 

    难怪有一次他们的顾局长一来就跟我说:“陈询,你的案子非常简单,我虽然第一次来,但你的案子我已经顺背如流,也倒背如流。我到你单位也去过,你还是单位里工作能力蛮强的人。在计算机方面,你是这届留校学生里做的最好的。你是最幸运的,学校毕业就留下。不像别人去了外地,去了农村。现在是你最悖的时候了吧?就这么点小事情,说说清楚,早点回去,待在这里干嘛?”

 

    侦查对我最后一次审讯,是在市人代会之后,也就是过年以后。

 

    2002年的3月6日上午,来了6-7个检察官。当我走进提审室时,看到端坐在提审桌前的四位检察官,桌子的两边各放这一个摄像机。摄像机的红灯闪亮着。一个摄影的,还在我四周忙碌着,咔嚓咔嚓地响。

 

    我看看左右两只摄像机对顾承办说,“有必要吗?这样做。”

 

    顾承办说,“你不要去管它。”

 

    这是自提审以来,第一次由我先开口说话。

 

    审讯内容是以往三十多次审讯的归结。就是把借钱说成是受贿,男的借钱给女的,有不正当关系。

 

    到晚上十点左右,顾承办才说,“鉴于你的身体(因为来例假上厕所,女承办一步不离的跟着),今天早点结束。”

 

    签名时我数了一下笔录纸,有32页。仔细看完每页的审讯笔录并对自己的语言记录(承办的文字游戏)进行修改修正,然后签字。小矮子不让我修正和修改在当页上,要求我写在另一张纸上,遭到我的拒绝。后来有人告诉我,我这样修改修正在当页上是对的。否则,我修改的另一张纸会在送法院时“缺失”,以至笔录是检察院起诉构陷的有力证据。法院不知道还有一张当事人的修改和修正,当事人当然不知道法院收到的笔录是不全的。三十多次的审讯、半尺后的笔录谁能记得少了哪一张纸。

 

    第二天早上,辛巴一上班就来找我。问我昨天审讯到几点?

 

    我说,大概是10点吧。

 

    这是最长时间的一次审讯。审讯时间长达12小时。

 

    她说她下班时,到门口玻璃窗口上去看看,看到还在审讯。然后说既然这样,你还是安心在这里。问我有什么要说的。

 

    我说,既然不让我回家,就请转告检察院,我没有钱了,让家里给我拿三千元钱来。看这次审讯,我要准备把牢底坐穿。我的情绪非常的坏。

 

    辛巴说我狮子大开口。因为一般家属每次带钱不会超过一千元。一般允许家属一次带300元。且看守所规定,每月只许用100元钱买生活用品和食品。除非得了大病要去医院看病用(一般看病不用自己的钱)。家里得知我要3000元,也确实惊吓了一场。

 

    过年后,第一次这么长时间的审讯,将辛巴过年前,我将被释放的感觉一扫而空。嘴巴里又啰嗦起来了,有的人说自己没问题,却被关着出不去……,因此对我的态度也起了明显的变化。

 

    构陷一桩冤案,也要付出很大努力的。否则就会破绽百出,难以自圆其说。多亏小矮子具有疯狂的“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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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我要控告

 

    经过三十多次的连续审讯,仍然没有任何结论。从夏天一直审讯到来年春天。

 

    原来同监室的人,都先后离开了。唯独我关了近七个月了,仍然没有任何结论。

 

    前些日子,我向管教提出:“要找监检谈话。”“监检”就是检察院驻看守所的检察官的简称。

 

    辛巴从走廊里走过来时,我说:“报告管教。我请求与曾监检谈话。”

 

    辛巴反应过敏,以为我要向监检反映她们看守所的情况,便紧蹦着脸说:“你去找他们谈话好了。”却不开门。

 

    我说:“曾监检说了,先要征得你们的同意。”意思让她开门。

 

    辛巴说:“你们不是已经谈了么?”

 

    过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大约在三月底,辛巴才来打开牢门,放我出去,把我带到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位我从未见过的女检察官。

 

    她自我介绍说:“我是看守所的监检,我姓顾。是你要找监检谈话吗?”

 

    哦,我请求了这么长时间,今天才来找我谈话。我要求跟曾检谈话,辛巴却给我换成了顾监检。

 

    我说:“是的,我请求好长时间了。”

 

    顾监检说:“你有什么要说?”

 

    我说:“我要控告。控告检察一分院把我关在这里,这么长时间都没有结论。”

 

    顾监检说:“多长时间了。”

 

    我说:“将近七个月了。”

 

    顾监检说:“不长呀,在侦查阶段嘛。”

 

    我愤怒地说:“这么点小事,侦查了这么久,还在侦查阶段?我要控告。请你把我的控告转告有关部门。”

 

    顾监检说:“你不能控告,你不是已决犯。”

 

    我问:“什么已决犯?”

 

    她说:“已决犯就是已经判决的犯人。假如判决不公,可以提出控告。”

 

    天哪,我好端端的一个人,已经被超期羁押很久了,身体也折磨得很瘦弱了。却不可以控告?

 

    “难道把我关死了,也不能控告?”我问顾监检。

 

    她仍说:“还在侦查阶段……”

 

    听到这里,我感到浑身发冷。真要把我关到死,也没有呼救的权利么?

 

    然而,在我最绝望的时候。我要控告消息却不胫而走。市检一分院楼上楼下的人都知道了。检察官们都知道,小矮子办了一个臭案。“臭案”是他们的行话。

 

    这个消息传到我家人耳中时,母亲因此避免了第三次中风。

 

    在我与家人消息隔绝的七个月里,第一次得到了我要控告的消息,使他们更加明白我是清白无辜的,更明白我正在勇敢地斗争。

 

    后来回到家里后,母亲告诉我,听到这个消息后,她豁然开朗。她知道我是挺得住的,要是早想到这点,也不至于两次中风了……

 

    母亲的二次中风,就是因为睡不着、吃不下,麻将也没有脸面去搓,半夜哭醒造成的。我要控告的消息,也可以说挽救了我母亲的命。

 

    而我的哥哥和我的儿子,在万分绝望的时候,也看到了希望。放下了一颗悬吊的心。

 

    在看守所的400天里,我经历了一个当事人的母亲和另一个当事人的父亲、在得知自己的儿女被囚后气绝身亡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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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公诉处来人了

 

    2002年4月2日下午,我被叫出狱室。当我走出第四道铁门时,习惯地朝外面看了看。但没有看见以往提审我的检察官,却是两个穿制服的陌生检察官。以往的三十多次提审我的那帮人不见了。这一次,却变成了陌生人。

 

    走进提审室,我仔细地看着两位检察官。一个是脸上有许多青春豆的年轻人(以后称谢承办),另一位是年轻学生的样子,他始终没有说过话。

 

    谢承办看到我好奇的在打量他们,就开口说:“你是陈询吧。”

 

    我嗯了一声。

 

    他说:“我们是市检察院一分院公诉处的。你的案子已经由侦查处(反贪局)移送到我们公诉处了。我们照例在三天内通知你。你对我们对你起诉有意见吗?”

 

    我一听,睁大眼睛高声反问道:“怎么没有意见?你们凭什么起诉我呀?”我把“凭什么”三个字说的狠狠的。

 

    谢承办马上说:“哎呀,意见还不小嘛。好,今天我们主要是来告知你的。以后我们还会再来。你在'告知通知书’上签字吧。”

 

    我签字后,谢承办没有多余的话,就送我回监室了。

 

    狱友们都好奇的问我,今天怎么这样快就回来了?

 

    我说,他们告知我,案子移送到公诉处了,他们准备起诉我了……

 

    这一天,我的心情非常矛盾,也感到气愤。一直以为他们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起诉我,但今天公诉处却来告知我了。

 

    气愤的是,假如上法庭,我何以见人?见到我的家人时,他们会怎么想?

 

    另一种想法是,也是我一直期盼的——我要在法庭上控告检察院。让法官来衡量谁在违法,谁有罪?

 

    两种心情反复折腾。不变的是“我没有犯罪”的信心始终支撑着我。

 

    我的矛盾和气愤,狱友们不能理解。我只能将其压抑在心里,慢慢地熬吧。

 

    心情平静了一段时间后,我又一次被内心的波澜搅动。晚上整夜失眠,眼睁睁地看着天花板,心理一片漆黑。

 

    这一熬,又熬过了三个月(公诉处二次退回补充侦查)。到了2004年7月2日,谢承办又来了。

 

    第二次见面,彼此已认识。我来到提审室后,谢承办直截了当地说:“陈询,我给你做一次笔录。你要相信我,我会把你的问题全部弄清楚的。但你要和我们说实话。”

 

    听他这样说话,我心里感到温暖。就回答说:“好的,但我希望你据实记录。过去他们的记录,每次都有我很多更正后,才能签字。我不希望这次也这样。”

 

    谢承办说:“好,我一定做到。”

 

    还是那个借款的问题,顺便也问了我和张的关系。都按实记录了。笔录好后,谢承办让我看看,说需要更正的地方就更正。

 

    我大致看了看。没有玩弄文字的地方,没有那么多费劲理解的文字,读起来也通畅。我也没有需要更正的地方。我就全部签了字。谢承办也没有多余的话,就送我回监室。

 

    三个月里,公诉处的一次“告知”和一次“提审”,就这样简单地结束了。

 

    从这天开始,我作好了上法庭的思想准备,我开始注意锻炼身体,以承受判刑后的劳动---作好最坏的打算。脑子也不停地思考问题,包括要求家里给我送来上法庭的衣服等等。

 

    遗憾的是,在整个审问过程中,我没有得到任何法律上的援助(律师被阻止),我只能单枪匹马、孤军奋战地去对付代表一个庞大集团的小矮子对我的诬陷和非法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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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去提篮桥看病

 

 

 

    一次又一次的延期关押,体弱多病的我,得不到营养、得不到阳光、得不到清洁的空气,心情也越来越坏。失眠和淋巴肿痛几乎天天都陪伴着我。

 

    杨医生每次来8号监室检查时,我总要向她诉说病情。杨医生也多次摸过我肿痛的淋巴,每次都说带我去看病。但始终没有让我去医院看病,我完全失望了。

 

    过了很久以后,8月的一天牢门却打开了,叫到我的代号——2100。

 

    我像往常一样拖着拖鞋走出去,但管教令我换上鞋子,然后让我把卷起的“条子衫”(看守所的统一衣服)衣袖放下来。

 

    过去提审,从来不管我的衣装鞋子,而且还要带上手铐。而这次出门手铐也没有带。我弄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出了几道铁门后,才把我带到一辆面包车上。后排上已有几个男囚的坐着。等了一会儿,又押来几个男“条子衫”。

 

    然后上来一个医生,问了一句,人到齐了吗?押警说到齐了。然后医生说了句“山歌唱起来”,就听到警笛嘶叫,司机就开车了。

 

    囚车里大约有6-7个男囚和我一个女囚。到这时,我才朦胧认识到,原来是带我们去医院看病。我们稍稍交流了一下自己的案情,也就是关了多长时间?处于什么阶段?

 

当他们听到我已经过了应该起诉阶段时,都认为我可能起诉不成,将会释放。

 

    在看守所里,人们对时间是非常敏感的。多少知道了一些法律程序。

 

    车行路上,警笛尖声嘶叫,没有红绿灯的阻碍,也没有顺道逆道的限制,一路通行无阻。当车前有其他车辆挡住时,司机就对着喇叭大声喊着前车的牌号,令它赶快让道。车没有停下来过。

 

    我坐在车内,看到川流不息的公交车辆和自由的行人,我由衷的羡慕起他们来。羡慕他们能自由的行走和工作。哪怕是清洁工,也让我万分羡慕他的工作。

 

    关押几个月来,我的确是变了。对自由的向往,使我羡慕大街上的所有人。我情不自禁地想起监室墙上我刻下的“生命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真理故,两者且可抛”的诗句来。此刻我深深的想往自由呀。

 

    来到提篮桥监狱,车稍停一下,两扇大铁门沿轨道左右分开。车进门后停下,大铁门关上。警察上来清点人数。然后前行200米左右,又是一扇大门开启。同样也是警察上车清点人数。然后到第三道门,也是同样的检查。

 

    过了第三道门不远,就是提篮桥监狱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全部下车。跟着管教到各医科排队看病。

 

    整个医院的门和窗都有铁栏栅。走道到处都有手持警棍的警察站岗。

 

    在提篮桥监狱医院门口可以看到,大约有六排5层高的房子。铁窗栏像一个倒挂的雨棚,从窗口的底部向上。可以通过窗口看到天空,但遮住了住下看的视线。

 

    医院里的人非常多,几乎是犯人的世界,连劳务工也是犯人。除了女警官和女医生外,没有看见一个女病囚。劳务工们看到我,就像看一个外星人一样,看得我很不自在,我不敢直视他们。

 

    曾经听江姐说过,提篮桥里的男囚劳务工看到女人不舍离去,有时会故意冲撞……

 

    一个瘦骨嶙峋的全身皮肤呈玫瑰色的病囚正在作X光检查。有些病囚低头驼背,有些病囚由劳务工搀扶着……,在我面前穿梭不息。

 

    我在候诊的时候,看见医生粗暴地给人看病,我紧张得心脏扑扑乱跳。

 

    轮到我时,医生生硬地问:“什么病?”

 

    我说:“淋巴肿痛,已有很长一段时间了。但今天没有肿痛。”

 

    其实还是可以摸到淋巴的,我害怕医生对我粗暴的检查,所以加了一句“今天没有肿痛”。

 

    医生果然没有检查。

 

    医生立刻板着脸说:“没有肿痛来干嘛?”然后就说:“不开药,你走吧。”

 

    临走前,管教问我拿药方,她们统一去拿药。

 

    我说:“没有开药。”

 

    “为什么?”

 

    “因为今天没有肿痛。”

 

    管教说:“那你今天就不该来。”

 

    我有口难辩,淋巴最肿痛的时候,不给我看病。肿痛稍退的时候,却带我来医院。事前也不告诉我一声,到了路上才知道。医生又是这样可怕。

 

    看守所做事很机械。医生开出上医院看病的名单,要轮到了才能去医院。每星期一次,轮到我时,已经过了几个星期了,病情也好转了。

 

    能去医院看病的人,的确是很少的。要么就是急性的。长年不愈的慢性病。医生口头上说带你去看病,未必就真的安排。可能是她看到我病情实在一直不好,才填上名单。

 

    我在看守所的400天里,能去医院看病的人确实不多,我遇见的只有我自己。

 

    回来的时候少了一个男的“条子衫”,他住院了。听说是高烧不退检查结果——肺炎。也带回一个出院的瘦弱的男人。这次去医院其实就是为他们的。

 

    因为是反常出去,狱友们没有听到戴手铐的声音。我回到监室时,都好奇地看着我。然后问我是什么事?我说是去看病。

 

    马玉晖说:“总算给你去看病了,不知道说了多少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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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受罚

 

    晚上7点以后的时间,对于监室比较宽松,大家可以随意走走,也可以活动活动身体和说说话。活动半个小时以后,就看中央台的新闻。全体一致、高度统一、接受灌输。

 

    隔壁的9号间监室,最近关进去一个即将送监狱的银行女行长。我们8号监室的海霞,原来也是这家银行的。她们的声音通过走廊相闻,就隔着墙壁,相互询问案情。海霞得知女行长判了12年。

 

    她们正在交谈起劲的时候,被胖管教发觉了。胖管教直奔8号监室和9号监室中间,站在走廊厉声喝斥。

 

    女行长无所谓,因为她已经判决,本来就一直藐视她们的她也即将离开。

 

    管教就冲着8号监室大骂开了,好像是冲着我骂(我站在墙左边)。我想,不是我在说话,她骂她的,我没有任何恐惧。

 

    海霞站在墙右边背朝胖管教,显得非常害怕的样子。

 

    胖管教看到我无所谓的样子,就很生气。便在值班留言上写下“2100犯了错”。

 

    第二天,辛巴看见我犯错了。就要责罚我。我只能站出来站壁受罚。

 

    狱友都知道不是我的过错,要求海霞承认,说不能让我替她受罪。

 

    海霞问我,玲玲,我承认好吗?

 

    我看到她很害怕的样子,我说:“算了,就算你承认了,我也得受罚。”

 

    陶管教肯定也要骂我:“自己不说,替人受罪。”然后就是两个人一起受罚。

 

    而且整个监室的人全部要受到牵连,“你们大家为什么都不说”。管教肯定要这样训斥。

 

    狱友们听了,想想也对。

 

    这一次受罚,不知要罚多长时间。狱友们很着急。罚站不能动。天气闷热,浑身是汗。还有蚊子叮咬。饭不能吃,水也不能喝。

 

    马玉晖从来不离自己的座位,此时,她坐在我的身旁,不停地给我扇凉风赶蚊子。

 

    大家商量着,8号监室集体检讨,以结束我的受罚。

 

    陶管教过来,马玉晖和江姐就跟陶管教求情。

 

    陶管教说:“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受罚就是要到12小时才能下来。”

 

    陶管教问我:“你怎么和隔壁的行长认识?”我默然无语。

 

    陶管教明知是胖管教昨晚记错人了(胖管教平时做事很粗心的)。她看见我不说话。就说:“你就受罚吧。”

 

    要到睡觉的时间了,但受罚的时间还不够。我只好直直地站着,任由蚊子叮咬。

 

    过了一会,陶管教又走过来。马玉晖和江姐又跟陶管教求情说:她身体不好,瘦弱多病。平时在监室里最遵守监规的等等。

 

    陶管教温和地问我:“是你和9号监室的行长说话吗?”我摇了摇头。

 

    陶管教问“那是谁 ”?

 

     我说“我没有注意,也没有听到谁在说话。”

 

    马上要吹号睡觉了。陶管教看在马玉晖和江姐一再求情的面子上(她俩已在8号监室一年多了,多少有点面子),就让我下去了。我马上吃晚饭,洗漱。

 

    晚上睡在地板上,我思绪连绵,久久难以入眠。怎么会有这么多冤枉事发生在我身上?我受冤关押这么长时间,完全是小矮子主观臆想的结果。

 

    这些有权力人的一个主观臆想,就有人要遭罪。我无端受罚,完全是胖管教粗心大意造成的。而其他管教明知我是冤枉的,却要装腔作势地维护监狱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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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久违的太阳

 

     春天来了,天气也转暖了。然而,我们关在阴森的牢房中,还要穿着厚厚的棉衣,个个都像棉坨坨,有的还穿着棉鞋。

 

    明媚的春光只照射在监房以外,我们是可望不可及,只能在心里与之拥抱。

 

远处水池边开出了一朵小红花,有绿草烘托着。虽显得孤单和凄美,但带给我们一点春的信息。

 

    每天早晨,看见管教们穿着漂亮的裙子来上班,看得我们眼馋。

 

    有一天,牢门终于打开了,吴管教告诉我们,是放我们去晒太阳。

 

    我们一听到晒太阳,个个兴高采烈,喜气洋洋。就像幼儿园的孩子要去春游一样。

 

    我们排队走出监室,一个管教在前面领队,一个管教在后面压阵,把我们带到一条长长走道的尽头。跨出铁门,就是放风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小天井,头上是高高的岗楼,岗楼里站着一个全副武装的哨兵。他在看着我们,我们也在看着他。

 

    吴管教见我穿得很厚,就叫我脱掉外套,让我穿着短袖晒太阳。此时,我才感觉到好温暖的太阳。

 

    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我们个个都有点睁不开眼睛,脸色惨白,手也很惨白。手上的血管也一根根地清晰显现出来。

 

    晒了大约10分钟,我们的皮肤都变得通红,脸也晒的通红。

 

    这时,我看了看同监,才发现她们每个人的脸上,都有许多小斑点。

 

    在太阳光的照耀下,平时在阴暗牢房里看不清楚的地方,此时都清晰显影出来了。

 

    晒太阳的时间只有15分钟。这15分钟太宝贵了,太难得了,太舒服了。我们终于见到了久违的太阳,心情也好多了。看蜘蛛,蜘蛛友善。看蚂蚁,蚂蚁欢畅。

 

    站在明媚的阳光下,我才发现,江姐和马玉晖的头上,又增添了许多白发。

 

    管教们则怕晒,她们躲在走廊的阴影里,一边监视着我们,一边闲谈。

 

    46年来,我天天抬头就看见太阳,天天穿行于阳光下,从来没有体会到阳光是这么可爱,这么宝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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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卡啦OK

 

    看守所规定,遵守监规的模范监室,就挂上一面红旗。按期评比。“红旗监室”可以在晚上7点半看电视,到8点半睡觉。没有评上“红旗”的监室,两天才能看一次。有人犯了监规,整个监室就要停止看电视。休息天也是如此。

 

    休息天可以从上午9点看到中午11点看电视。11点半吃饭,12点午睡。12点45分起床。下午1点继续看电视,到4点结束。4点半开饭。然后是晚上7点半看电视。

 

    一般各监室都是同一个频道(管教决定),所以同声回音很大。电视机放在各监室外的走廊窗口下,隔着铁栏栅的显像管对着我们。

 

    有一次,我们监室有人绝食。结果连星期六也没有电视看了。这时,吴管教把飞行棋和跳棋拿来了。我很高兴,我和海霞本来就喜欢下棋。没有电视的喧闹声,我们反倒感到高兴。

 

    星期六能够下棋消遣,这是我感到最惬意的一天。正在下得高兴的时候,密管教急匆匆地赶来,令我们把棋子交出去,嘴里还在嘀咕着:“怎么还可以下棋?电视也停止了,还不好好反省!”

 

    我和海霞一下子呆住了,看着我和海霞下棋的人们也呆住了。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这一天的时间将怎么过去?

 

    马玉晖突然想出了一个办法:“咱们打扫卫生吧”。于是大家一起响应。但又没有什么需要打扫的。因为每天的卫生值日做得很好,室内已很干净。

 

    于是我就拿起一支旧牙刷,刷起水泥墙壁来了。对于这面水泥墙壁,在平常时间里,卫生值日是没有时间洗刷的。

 

    于是大家七手八脚,都找到一支旧牙刷,把所有的水泥墙壁和水池内外洗刷得干干净净。就这样,时间就悄悄溜走了。

 

    星期天,长脚管教看到我们可怜兮兮的样子,给我们送来了飞行棋和跳棋。长脚管教有教养,也很有人情味,她从来没有对我们大声呵斥,眼光也很温婉。我们说她在这里工作,真是太可惜了,太浪费人才了。

 

    最近,看守所又有了新规定。获得两面红旗的监室,可以去活动室娱乐一番。听说活动室有卡啦OK、图书、健身等娱乐项目。

 

    评红旗基本上是轮着评到,除非有违反监规的事情发生。一次,我们监室也“轮”上了两面红旗。于是金管教就站在铁栏栅前关照我们说:“大家准备一下,穿好鞋子。全体去活动室娱乐一小时。”

 

    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很高兴。于是列队走到二楼。往右拐过去不远,就进了活动室。

 

    活动室有一层楼面大小。进门就是书架,然后是健身器材,最里面是卡拉OK。

 

    进去以后,我们个个都是傻呆呆的样子,不知道自己可以做什么。金管教就催我们赶快活动活动。

 

    我们仍不知道做什么活动好,仍站在那里紧张兮兮,蹑手蹑脚。

 

    金管教就再催促我们说:“喜欢唱什么歌呀?会打乒乓球么?也可以去那边健身呀。”然后她就招来一个男管教,拿来许多大唱碟,让我们选歌。

 

    对于这种“奉命娱乐”,大家都感到别扭和不自在,有人反而在此时伤心地哭了起来。

 

    我虽然歌唱得不好,但平时爱唱唱歌。今天在管教的催促下,我在碟片上点了首俄罗斯民歌《小路》,男管教就转身放歌去了。

 

    在等待过程中,我突然想到,张法官也喜欢这首歌。我拿起话筒唱了起来。但感到自己中气不足,气接不上。但我还是放声高唱……狱友们都听得哈哈大笑。

 

    拼命吼完这首歌,我悄悄告诉马玉晖,张法官也很熟悉这首歌,我要让关在4楼的张法官听到,让他知道我也被关押在这里。

 

    大家看着我唱歌,也拿起片子选歌。突然,马玉晖悄悄的告诉我,大碟片像镜子,赶快用它照照自己的脸。于是,我装作再去选歌,就用大碟片作镜子,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脸是圆的。我便问马玉晖:“我胖了么?”

 

    她点了点头。

 

    到这时,我才知道。经过前段时间的心理煎熬,这段时间以来,我也想开了。心理上确实轻松多了。所谓心宽体胖也。

 

    海霞不唱歌,我就陪她去打乒乓球。她的乒乓球打得好,我老是输给她。但我俩下棋,大多数是她输给我。她在这里找到了平衡。

 

    由于平时不活动,今天稍稍活动,就感到累了。于是我们就去看书。但时间紧迫,哪有心情认真看书?我想去找找法律书,没有找到。狱友大多是随便翻翻杂志和看看画报而已。

 

    我不会用健身器材,只是站在傍边看看。

 

    回到卡啦OK处,我想再唱一首歌。但时间已到,金管教看我还想唱一首,又给我们放宽了一点时间,我又唱了一首《北国之春》。还是想让张法官听到,让他知道我也被关在这里。

 

    后来我才知道,活动室建造得很密封很隔音的。歌声是传不到4楼去的。

 

    排队回到监室后,大家也说不出有多开心,满足了一下好奇心罢了。

 

    其实,这不是什么真正的娱乐,但也改善了我们沉闷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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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我成了“中共党员”

 

    自7月2日公诉处来作了一次笔录之后,直到一个月后的8月6日,牢门再次为我打开:“2100”。

 

    听到呼叫,我条件反射似的迈出监门。

 

    这次来的不是公诉人,而是我的律师。酷暑当头,杨律师带着一个实习生赶来了。他穿了一件淡黄格子衬衫,见到我,还在擦着脸上的汗水。快一年了,终于让我等到了盼望已久的法律援助了。

 

    杨律师拿出检察的《起诉意见书》(沪检一分侦[2001]6号),让我仔细阅读,把不符合事实的地方用笔划出来。

 

    令我感到恶心的是,起诉意见书第四行里写着:“犯罪嫌疑人陈询,女,1956年5月29日生,汉族,广西永淳县人,中共党员。”

 

    我用笔划出与事实不符的地方,并注明。

 

    1、我不是中共的党员。

 

    2、我并不知道10万元钱是谁的?只知道是借张法官的。

 

    3、我向张法官借款10万元购房。当时我正在上班,张法官打来电话,叫我到兰平路去一次,就将10万元钱借给了我。

 

    而检察院的法律文书,却完全出于他们的主观臆想。

 

    看到起诉意见书最后一页“移交手续”注明:卷宗16册,视听资料(光盘)72盘,审计资料一册。

 

    起诉书文字不多,但不实之处却有好几处。特别是起诉书第四行白纸黑字的写着——犯罪嫌疑人陈询,中共党员。使我感到受到了莫大的人格侮辱。

 

    我从来没有写过加入共党的申请书,怎么会是中共党员呢?。他门一年的调查结果,竟弄出这么个玩意?

 

    在《起诉意见书》中,没有看到一份我违法的证据。除了苍白的文字游戏外,就是栽赃和诬陷。

 

    看完这份严重失实的《起诉意见书》后,我反而感到平静了——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起诉,他们怎样上法庭呀?当然,我也感到气愤和难过——冤里冤枉地关了我这么久。

 

    回家以后,我妈妈幽默地让我去找党组织,要求党组织关心我。我呵呵大笑。

 

    我的妈妈呀—一个老共产党员。由于被无辜羁押又无辜“入党”的女儿,给她沉重


的打击差点要了她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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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为幼子发狂的女人

 

    一天早晨起床不久,6号监室关进来一个新犯。当被推进监室时,她才明白自己被公安局弄进看守所了。

 

    她大骂公安局经侦处的承办们。她用看守所发给她的布鞋,狠命抽打着铁栏栅。边抽打边不停地哭喊。

 

    对于管教的厉声呵斥,她没有任何反应,仍然是又哭又骂。在她的哭骂声中,我才知道了她的案情梗概。

 

    她原来是上海名牌大学的毕业生,毕业后开了一家公司。有一个比她小几岁的小男人帮她打理公司。她称那个小男人是“小狼狗”。

 

    过去,“小狼狗”帮她打理公司。后来,“小狼狗”想霸占她的公司,就告发她受贿2万元。

 

    她说她的公司开得很好,有车又有好房子,根本不在乎2万元钱。

 

    有一次,她生病住院,她的一个业务伙伴的香港商人去看望她,就给她打了2万元封包,以表示慰问。却让“小狼狗”知道了。于是两人经常发生矛盾。后来,“小狼狗”就告发了她……

 

    接到“小狼狗”的告发后,公安局经侦处的承办就对她说:让她去公安局去说说清楚,就送她回家。于是,她在公安局经侦处“说”了一昼夜。

 

    在这“说说清楚”的一昼夜中,她坤包里的手机也响了一昼夜。从上午响到晚上,又从晚上响到次日早晨4点。但经侦处的承办却严禁她接电话。

 

    她知道电话是11岁的儿子放学回家后,见不到妈妈后打来的。所以手机铃声,简直是用刀子戳她的心。对她心灵的折磨可想而知。她异常耽心儿子受到惊吓,耽心儿子发生生命危险。而公安局经侦处的承办却以她的这个“弱点”为手段,来迫使她“招供”。

 

    这样“说说清楚”,就把她“说”到看守所来了。

 

    她是单亲家庭,她来到看守所后,仍然把管教当警察,以为跟“警察”说清楚了,就可以回家照顾她孤苦无靠的儿子了。所以她坚持跟管教诉说下去。

 

    她大声地诉说,让“警察”给她评评理:“早晨来的时候,经侦处的承办们对我说,是送我回家的。怎么送到这里来了?他们都是一群骗子……”

 

    这哪里是评理的地方啊。她真是一个天真幼稚而又可怜的母亲呀。

 

    她向“警察”哭诉道:“11岁的儿子没有人管了啊,非常耽心儿子触电,耽心煤气……”

 

    由于她不停地大声哭喊,2.3.4楼都能听到她的惨叫。于是楼上的管教都下来询问——是怎么回事呀?

 

    一楼的管教为了不让她的声音传出去,就把所有电视机打开,把音量调到最大。以压住她的声音。

 

    她两天一夜没合眼,还拼命跟电视机争高低:当她大声哭喊时,管教就把电视音量调大。但她一旦意识到自己声音被电视机声音淹没时,于是又提高嘶喊的音量……

 

    第二天早上起来,她没有任何声音了,因为她的嗓子全哑了。

 

    第二天上午,杨医生过来看她,她用沙哑的声音对杨医生说:“给我金嗓子喉宝。”这时,管教们发出吱吱的嗤笑声。

 

    后来就听到杨医生大声训她说:“你再叫呀!给你金嗓子喉宝,你还可以大声的喊叫。是么?整个看守所都让你抬起来了……”

 

    她哪里知道,这里没有“金嗓子喉宝”的。当我的同室狱友听到她索要金嗓子喉宝时,大家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而我却想哭。

 

    过了两天,她的嗓子好了,又叫又唱。声音很悲切凄惨,歌词也很完整。她唱的第一首歌是邓丽君的《永远是个小娃娃》。

 

    妈妈有一个好娃娃,娃娃有一个好妈妈。树发芽,树开花,娃娃已长大。哦,妈妈。哦,妈妈。可知道我害怕。哦,妈妈。哦,妈妈。外面的风雨大。永远你是个小娃娃,在妈妈心中长不大……

 

    在我们打坐的时候,她还在唱。唱的都是妈妈娃娃之类的摇篮曲。

 

    这时,我们监房里的人,都变得心酸了。都说她惦记担心11岁的儿子,都快要疯狂了……她反反复复地大声吟唱着。我只能默默地祷告——但愿她年幼的儿子不要发生什么悲剧呀。

 

    她不停歇地拼命哭叫和哀嚎,开始的时候,管教还过来呵斥她,说她装疯卖傻。后来,管教也感到无可奈何,就懒得管她了。管教们不时站在铁栏栅外,眼睛直钩钩地看着她。

 

    后面的几天,我们谈论的都是她。我时常为她悲伤流泪。她哭诉着她孤苦伶仃的幼子无人照顾,这也是我的内心哭诉呀。

 

    儿子是妈妈身上掉下来的肉啊。儿子啊,妈妈受冤关押,不能照顾你了。不知道你现在过得怎样?妈妈是多么想念你啊。我们母子音讯隔绝,这对我年少的儿子来说,也是一场非人的折磨啊……

 

    这些办案人们啊,难道你们不是母亲生的?难道你们能像孙猴子那样从石头缝隙蹦出来?难道你们都是断子绝孙的人?难道你们不懂得母爱和舔犊之情么?纵使再凶恶的豺狼,也有舔犊之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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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换房

 

    2002年9月12日上午9点,8号监房的牢门突然被打开。辛巴叫着我的番号:“2100,拿好所有自己的东西,出来。”

 

    “拿好东西出来”,一般意味着释放。但看到辛巴凶巴巴的样子,我感到不是释放。于是随口问了一声:“换房么?”

 

    辛巴说:“是的,你怎么知道?快!”

 

    我脱口而出的话,让辛巴和狱友们都感到吃惊。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换房。

 

    首先,08监室里这两天没有放人的任何迹像。平时,监室里的蜘蛛最敏感。每次放人的时候,它都会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然后又循着蜘丝返回。这个现象确实很奇特,也很准确。我默默地印证了很多次,屡试不爽。这两天也没有蜘蛛掉下来。

 

    蜘蛛是我们孤独监房生活里的可爱小生灵,它是我们眼里的天使。每次大扫除时,我们都护着它们。我常常看它们专心致志地织网。它们织好网后,就静静地待在中央。一旦有蚊子触网,它就迅速地把蚊子吃进肚子里。有一只黄豆大的蜘蛛,已在我们监房里待了好几年了,一直被我们小心翼翼地保护了下来。

 

    其次是我已经进入“公诉侦查阶段”,不可能获得释放。

 

再则是看守所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如果是放人,管教先在南走廊铁栏栅前,叫将释放的人拿好自己的东西。然后走到北面走廊里,打开两扇牢门,然后检查有没有不能带出去的东西夹在行李里面。

 

    而今天这样突然打开牢门,没有这些迹象。

 

    且每当有人获释时,吴管教叫人准备东西的时候,她的脸上带着一丝喜悦,也会为即将出狱的人微笑一下。看到吴管教脸上的这种表情,我们就会明白,叫出去的人,准是释放了。

 

    这次换房间,也是对我的一种惩罚。主要是我跟辛巴说的无罪的案情与超期羁押我的法律程序不符相,一般特别重大案情的才会超期关押。因此,辛巴断定我在欺骗她。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明显感到辛巴对我很不“客气”。所以辛巴来叫我时,我便推测肯定是换监房了。

 

    在被关押的日子里,我们对时间很敏感。昨晚我就在想,我已经在这个监房里整整关了一年了。曰归曰归愁岁暮,其雨其雨怨朝阳。一年四季,我都在左顾右盼,心里忐忑不安。

 

    换房是一种明显的惩罚。因为监房中“论资排辈”的潜规则很浓郁。到了新的监房,一切又要从头开始。毕竟需要低首下心,毕竟需要适应新的狱室“秩序”。然后才能一步步回归到从前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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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5号监室

 

    我拿着自己的生活用品和被褥,被辛巴带到了5号监室。

 

    5号监室里的人一看我不是新来的,就问我是哪个房间的?

 

    我说是8号监室过来的。

 

    到5号监室后,我整天闷闷不乐,嘴巴不说话,眼睛不看人。晚上睡在厕所边,又是一夜未眠。

 

    第二天一早,睡在第一铺位的李玲问我:“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去年的911”。

 

    然后她又问:“什么部门送进来的?”

 

    “市检察院一分院?”

 

    她再问:“是不是姓顾的送你来的?”

 

    “是姓王的。”

 

    她听后很吃惊,然后大声叹息着告诉我:她也是911那天进来的,也是市检察院一分院送进来的。顾和王她都接触过,他们是同一反贪局的两位副局长。

 

    我说:“那就是说,911这天,王送我进来,顾送你进来?”

 

    她说:“是呀。”

 

    李玲是受她先生的牵连而入狱的。她先生在8月被顾送进来。我是受张法官牵连而入狱。张法官也在8月被王送进来。

 

    我说,我被审讯了几十次。李玲说她也被审讯了十几次。原来,我和李玲同时成了王、顾两位副局长竞争正局长的位子的“政治筹码”了。

 

    李玲被关了两年,法院无奈,就用了一个共同犯罪的罪名,判了她两年。宣判当天,就释放了。

 

    就这样,我们有了共同的语言。我们彼此安慰。李玲天天公开喊冤,而我则是把冤屈压抑在心里。

 

    我说:“我进来以后,每天必梦见小人。”

 

    她说:“我也是天天梦见小人。”

 

    对此,我百思不得其解。

 

    我和李玲慢慢熟悉起来,她在5号监室已有很长时间了,很像个有权威的人。她睡在第一个铺位上。几天以后,她让我睡在她的走道边,好离厕所远点。但给她造成了不便。

 

    第五铺位的是高伊宁。她也是从7号监房换过来的。

 

    一天早晨,高伊宁问我:“你家在什么地方?”

 

    我说:“在闵行。”

 

    她咕噜了一句:“我父母亲也住在闵行,我父亲在一个过去造炮的单位工作。”

 

    我想,我单位过去也是造炮的呀。然后,我就仔细看她。突然,我说:“你是高德盛的女儿?”

 

    她惊奇地望着我:“你怎么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陈询。”

 

    她呜哇的一声,将我紧紧地抱住,眼泪唰唰地滚落,嘴里不停地说:“你的名字如雷贯耳。没有想到今天在这里相见了。”

 

    她呜呜哇哇地哭个不停,把我弄糊涂了。

 

    原来他父亲经常在家里提起我,她也跟我的一个熟人经常见面。但她从来没有见过我。她父亲在911前一个月还来过我办公室,求我帮他做点事情。

 

    高伊宁是在2001年12月被抓进来的。她是一个单位的工程师,也是副经理。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她的上司让她去跟外商补签订了一个合同,以便产品出关。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就这样,她成了制毒、贩毒犯和走私犯了。已对她开过一次庭。假如罪名成立,按照《刑事诉讼法》每个罪名最少5年。数罪并罚,也要判15年。她的律师说,争取最好的结果——判10年。

 

    她把起诉书拿给我看。一个小女孩也好奇挤过来看,被她骂走了。

 

    我看了全部起诉书后,然后提醒她:“有一个关键点,你要为自己辩护。因为你是不知情的。可以证明的就是你在这桩事情过程中,没有拿过一分钱。而那些拿过钱的才是知情人……”

 

    事实上,后来法院也采纳了这一点。

 

    但听说至少要判10年,对她的精神打击特大。常常失去生活的勇气。身体也因此垮了下来,双膝关节红肿。上厕所时,蹲下之后,需要有人拉,才能站起来。

 

    一天早晨,她醒来时,脑子里跳出一个“相”字。她就问我是什么意思?

 

    我不懂算命。想了半天后说:“你是肯定要吃官司的。那'木’和'目’两字,代表你要在木栏栅里被人看住。”

 

    她很沉闷。

 

    然后,她又追问我:“那有几年呢?”

 

    我看过她的起诉书,罪名很大。我迟疑良久,也无法作答。

 

    她很心急,就继续追问我。我就说:“四年不到吧。“木”不出头,就是“不”字。“目”字倒下去就是“四”字嘛。大概4年不到吧。”

 

    她一听就笑了起来:“假如4年不到,我要挺过去。但律师说10年就已经很好了。”

 

    她想到律师的话,又万分伤心起来。

 

    自从这次猜测字游戏后,她好像有点信心了。一般情况下,一审以后,会在两个星期内判决。但对她迟迟未判决。她很着急。

 

    我安慰她说:“这说明法院对你的判决很慎重,这是好事嘛。”

 

    后来,在我无罪释放离开后,才打听到,她判了3年半。

 

    检察院为了体现其政绩,往往用最多最重的罪名往当事人身上压。还好,法院有相对的抗衡空间。否则,就算被冤死了,也毫无办法。

 

    在监室里流传着一种说法,就是当有一天早晨胧醒来前,假如脑子里突然有一个字跳出来,那这个字就决定你的未来的趋向。

 

    在8号监室里时,我也有过这种在胧醒来前跳出一个字,但我从来没有说出来,生怕遭到狱友们的误会或嗤笑。

 

    到了5号监室,我才敢说出来。反正接触时间不长,我也不在乎她们的误会。

 

    我那天早上醒来前冒出来一个“祥”字。祥字一般很好理解,就是吉祥的意思。但我平白无故地关了一年多,还有什么吉祥可言?

 

    5号监室的狱友们一致认为,我会无罪释放。她们已经都开过庭了。

 

    她们将我与李玲对比,说李玲也是911进来的,已经开过一次庭了。而我的事情没有任何犯罪的法律依据,所以无法开庭。实在要法院开庭的话,是要贻笑天下的……

 

    一天早晨,李玲的脑子里突然跳出来一个“臀”字。但没有人解开。

 

    在8号监室时,海霞也有过一个“袜”字。也没有人解开。

 

    攀爱华有过一个“逃”字。我说,你没有放出去的兆头啊。要么就是逃。

 

    攀爱华就说我欺负她。

 

    其实,她接到起诉书后,她的自述是请我代笔的。我看她的起诉书,问她细节的地方,她答不上来,只说不能连累人家。我估计要坐牢。

 

    第二天,攀爱华脑子里又跳出来一个“赵”。

 

    我说:“看到没,你不要想走了。”

 

    她说:“我知道走不了,那到底是几年呀?”

 

    我说,是无期呀。这个“赵”字,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那个X在数学里面是未知数嘛。

 

    狱友们听后都笑了。

 

    后来攀爱华被判了15年。

 

    在5号监时,我很快结识了李玲和高伊宁这两位新朋友。5号监室狱友的安慰,给了我不少信心。我的愁云也渐渐地少了。我在等待着检察院对我下一步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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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狱中鬼哭

 

    5号监室离进门的地方较近,门口有一个喷水池。喷水池里养着几尾红鲤鱼。天气闷热的时候,需要打开喷头喷水,给鱼儿增氧。

 

    喷出的水珠经常吹进我们的监室,使5号监室变得更加潮湿。

 

    从5号监室北面走廊窗口望过去,是齐窗高的野草。大狼狗经常在草丛中穿梭。

 

    我被调换到5号监房后,当然是重新睡在厕所边。厕所位于北走廊窗口的地方。换监时已到了秋天。晚上,冷风首先掠过我的身上,也掠过我的脸上。

 

    睡在厕所边,所有人半夜小便,要踩过我的铺位上才能过去。即使睡着了,也会被弄醒。

 

    由于我不适应新监室,我的失眠又加重了。

 

    每天凌晨2-3点钟时,总能听到凄厉的鬼哭声。我无法用语言来描述这种恐怖凄惨的声音,我也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哭声。所以我十分肯定是鬼哭,而不是人的哭声。听到这种哭声,使我不寒而栗。

 

    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也从来没有相信世间有鬼。但这一次亲身经历之后,让我改变了无神论的信仰,而相信人世间有鬼神存在了。

 

    连续两个晚上的鬼哭,搅得我心烦意乱。我实在不能憋闷在心里了,我问同室狱友:“你们听见半夜哭叫的声音吗?”

 

    但她们都说没有听到,但肯定有鬼。

 

    她们就说出了9号监室的“红丝带”的故事。

 

    过去,9号监室是羁押死刑犯的监室。死刑犯由于手脚被枷锁锁住,所以卫生、拿饭、喝水、换洗衣服等等,需要监室里的所有的人代劳。有好吃的东西,也首先满足死刑犯。

 

    打扫厕的要求很高,要洗刷到厕所最底下的水管。常常需要撸起衣袖跪在地上,用旧牙刷刷去污垢,才算打扫干净。每当此时,老狱友就会站在旁边督促。

 

    死刑犯一般要关较长的时间,有的宣判后,要过1~2或几年后才执行。

 

    9号监室的死刑犯关得越久,越感到有愧于大家对她的帮助。

 

    一次,一个死刑犯在临刑前对狱友们说:“假如有一天我走了,我还会回来看你们。你们监室的厕所卫生就包给我,我天天来打扫得干干净净。”

 

    每当狱友们说起她,都忍不住对她的怀念。半夜之后,9号监室的厕所会自动的抽水。狱友们非常害怕,就报告了管教。

 

    而管教表面上不信,一本正经地训斥犯人在说谎。但9号监室夜半自动抽水的事情,却悄悄地在管教中流传开了。

 

    有一次轮到吴管教值夜班。吴管教是复员军人,人很高大,胆子也大。是彻底的唯物主义无神论者。

 

    那天夜里,当吴管教循走廊巡回检查时,正走到8号监室,听见厕所的抽水声。

 

吴管教马上查看9号监室,但厕所边确实无人。

 

    平时,抽水手柄要十分用力才能抽水的。抽水手柄也没有坏的可能。

 

    这一次,吴管教确实害怕了,且夜半只有两个管教值班。整个一楼的监室全在安静中。

 

    第二天,吴管教找来了修理工仔细查看,抽水手柄确实没有坏。修理工反复试了几次,均一切正常。

 

    修理工检查走后,每到下半夜,9号监室自动抽水还是经常的发生。

 

    有人建议在抽水手柄上系上“红丝带”,吴管教破例答应了。她拿来一根红丝带,系在抽水手柄上。从此以后,9号监室安宁下来了。

 

    所以每当我们被抄监暂时关进9号监室时,最耀眼的地方,就是抽水手柄上的红丝带。老狱友说,已存在多年了。

 

    由于连续两夜鬼哭,我就请狱友们注意听。

 

    第二天早晨起来,有两人说也听见鬼哭了。她们因此变得非常恐怖。

 

    5号监室的狱友说,市看守所阴气很重,死刑犯都是在这里长期关押后直接去刑场的。她们的灵魂没人引领,回不了家,就在这里徘徊。


    管教对死刑犯是很关照的,从来不侮辱她们,并尽可能满足死刑犯人的生活条件。管教们也害怕死刑犯的鬼魂来缠住她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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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小女孩的梦

 

    一天早晨起来,我问因偷东西关进来的小女孩说:“你昨晚叫我的名字干嘛?”

 

    她说:“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你回家去了,你把好吃的东西全给了我,我很高兴。”

 

    李玲说:“你好美哦!白天想吃人家的东西,晚上做梦也想吃。就数你嘴最馋。”

 

    小女孩又瘦又小,黑黑的皮肤。是一个生活所迫从广西来上海的打工妹,在一家公司里干杂活。偷了老板价值七千元的手机,被老板报告经侦,就把她抓进来了。在当时,七千元够判刑的。对于这个女孩,老板也够狠心的。

 

    家住广西的小女孩进了看守所后,没有任何人知道她的下落。所以她身无分文。看守所的伙食很差,女孩又在长身体的阶段,使她经常处于饥肠辘辘之中,而变得很馋。她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巴望我离开后,把食物留给她。

 

    5号监室的人对她从来不闻不问,也从来没有人分给她食物。一般人吃苹果都是连皮吃到只剩种子。

 

    我来到5号监室后,食物虽然有限,但总有她的份。

 

    每当我吃东西的时候,她的双眼紧紧地盯着我手上的食物,看了让人心碎。

 

    有时,我吃了一半,就给了她。我告诉她,再苦再累要靠自己劳动生活。不能偷。

 

    有的狱友对我这样做很反感,责备我对一个小偷这么仁慈。其实,我只是把她当作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当成一个生活所迫而做过错事的孩子。虽然她的年龄刚够判刑的资格。

 

    一个很饿的人是没有尊严的,所以女孩尽管被其它人羞辱,但她还是表现那饥肠辘辘的样子给我看。

 

    按照西方自然权利的观点,当一个人为生活所迫无以生存下去时,她做的任何事情都是合法的。如果她因此犯罪,真正犯罪的是这个社会,而不是她本人。

 

    过了一星期,到了10月25日,我真的被无罪释放了。我将所剩食品都给了她。

 

    我获释离开时,刚开过大账,且送来一个月的食品。有未开封过的豆奶粉、饼干、榨菜等。

 

    那些没有开过封的食品,硬是被上海的犯人要了去。

 

    对于其他狱友来说,给她整包未开封的食品,是太奢侈了。

 

    总的来说,小女孩也获得不少食物,算是一个大丰收了。但愿这些食物能帮助她渡过饥饿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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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谁是陈询?

 

    在看守所里,医生每天都会到各监室的走廊前来回走一次。有需要看病或用药的,当医生经过时,就呼叫医生给予诊断,一般会给予治疗和服药。

 

    但医生一般不会主动开口。只有新的被羁押人刚进来的时候,医生才特意到监室前询问。如有什么病史?有无传染病?开过刀吗?身上有疤痕吗?以后,再也不会主动问你什么了。

 

    我被换到5号监室后,严重失眠,经常半夜睁大着眼睛,常常被密管教训斥,要我把眼睛闭起来。

 

    密管教也把这种情况记录在案。第三天早晨,杨医生过来,我报告杨医生说:“晚上睡不着,请给我安眠药。”

 

    杨医生朝我看看,去值班室看了看记录。就给我每日口服“珍合灵”片,代替安眠药。

 

    过去睡眠不好时,多用一粒麝香宝心丸就可以稍稍浅睡眠。现在用“珍合灵”片的效果,还是很好的。

 

    但过了一星期,杨医生却要给我停药。

 

    我说:“不行啊,我刚有点睡眠。”求他再开一星期。

 

    她说如果需要长期服用这种药,就自己去买。

 

    我说,我没有接见的权利,又不能通知家人给我送药。

 

    默然了一会,杨医生说:“下星期给你,以后就不给了。”

 

    下个星期的一天下午,杨医生突然直奔5号监房问:“谁是陈询?”

 

    我走向前去说:是我。

 

    杨医生说,“哦,是你呀。你身体还可以吗?”

 

    我说:“还好,就是睡眠不好,你不能给我停药啊。”

 

    杨医生看了看我说:“好吧,好吧,给你继续服用。”然后就走了。

 

    监室的人都感到奇怪。杨医生从来不主动问我们的身体情况,一般下午她也从不进监房的。我的请求,她答应得很痛快。

 

    于是有人猜想,这是被释放的前兆。也许有人来询问看守所的医生,我这个“当事人”的身体情况。我想也是。检察机关毕竟很久(3个月)没有来过了。他们当然不了解我的身体情况。

 

    在看守所里,每个人都学会用心灵去感悟或领会什么,用耳朵仔细地辨听声音,用眼睛察言观色,甚至用鼻子去闻出不同的味道。

 

    一般情况下,有男人在监室窗外走过,她们也能闻到气味。虽然紧闭着窗口,还是可以透进些味道来。假如有男检察官来检查这里的工作,整个监室都可以闻到男人的味道。

 

    杨医生这次反常的询问,也使我感到快要回家了。看守所从来叫我“2100”的。检察机关是叫姓名的。因此,杨医生根本不知道谁是陈询,所以她一进来就问:“谁是陈询”。

 

    大概是有人要求杨医生来看看我的身体状况。释放时,尽可能不要有病在身,不要有伤在身,以免让家属看见伤心,以免使看守所给人们留下不好的印象。

 

检察院小矮子这干人毕竟心虚。释放时,家人、朋友、同学来看守所时,毕竟会留给大家一个印象。

 

    来到5号监室后,开始几天虽然很不习惯,由于久不起诉(重大案件起诉比较迟)辛巴仍然对我越来越凶,但我的心情随着时间的推移,却越来越好起来了。

 

    杨医生匆匆离去后,我的心里确实感到了一种轻松。

 

    我暗想,杨医生对我特别关心,肯定有特别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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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检察官夜间来访

 

    杨医生来询问之后不久,一天晚上8点多,我正在看电视,长脚管教轻轻地把两扇牢门打开,轻声地叫我出去。

 

    我问:“这么晚了,谁来会见?”

 

    她说:“检察院的。”

 

    说着,我们已走出了第四道铁门。看见谢承办和顾承办两人,他们的神情不像过去那么威风凛凛了,眼光也很温和。不再像过去那样,他们在看到我时,眼光里充满了轻蔑。

 

    待我在提审室坐定以后,谢承办说:“陈询,检察机关决定对你解除强制羁押,改为取保候审。”

 

    我平静的说:“我要见律师,到底怎么回事?”

 

    我记得,6月11日,律师曾经为我申请取保候审。但检察机关在7月2日给律师的回复说:“案情重大,不宜取保候审。”今天,怎么突然由检察机关提出给我取保候审呢?

 

    谢承办说:“我们找过你的律师了,他在安徽。”

 

    然后又说:“取保候审必须有担保人。”

 

    但我还是坚持要见律师。

 

    谢承办说:“律师不能作为担保人。你可以给你哥哥一纸手书,让他做你的担保人吧。”并递给我纸和笔。

 

    我写了同意哥哥作我的担保人的手书。他们拿了,就转身离去了。

 

    回到监房,长脚管教给我解手铐时问:“怎么这么快呀?”

 

    “来告诉我取保候审。”

 

    长脚管教马上微笑着说:“是好事呀。”

 

    我却没有高兴的样子:“你们这里,有很多关了很长时间后,又不明不白放出去的么?”

 

    长脚管教说:“唉,你不要打听这些。出去总归是好事。”我在心里想,这就是她们心中的“国家机密”哦,当然不会告诉我的。

 

    然后,长脚管教又问:“他们什么时候来接你?”

 

    我说:“我没有问,已经关了400天了,还问啥?”

 

    长脚管教说:“这倒也是。反正时间也不会长了。”

 

    回到5号监室,狱友们纷纷问我是什么事。我说给我取保候审。大家都为我高兴,个个很羡慕我的样子。当然也有狱友在暗自伤心,不停地叹息。我不知道她们是为自己叹息,还是为我叹息。

 

    李玲问:“什么时候出去。”

 

    “我没有问。”

 

    高伊宁接口问:“你不高兴?”

 

    我说:“是的,我高兴不起来。”

 

    经过被捕后的一波波情感上的锻炼,此时的我,已是宠辱不惊了。

 

    狱友们在作自己的准备——有的拿出家里联系方式,有的马上写纸条,有的希望我把衬衣留给她,有的希望得到我的被褥。那个广西女孩也一直围着我,她想我把食物留给她,以解她的饥肠辘辘。

 

    检察院为何要在晚上来看守所?我回到家里后才知道。是因为我的家人在检察院把善后事情全部做好之前,不愿给我作担保人。为此,检察院连续几天找到我哥哥,请他做我“取保候审”的担保人。哥哥说:“我妹妹不明不白关了一年多,求你们放人时,你们说'案情重大,不宜取保候审’。那么,现在就由你们继续羁押下去吧,不要来找我。”

 

    那几天里,为了劝说哥哥答应做我“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检察院反反复复打我哥哥的手机和我娘家的座机。哥哥只好将手机关掉。但家里的座机铃声不断,晚上只好把电话线拔掉,才能安睡。

 

    最后是检察院夜间突访看守所。我不明就里,写了手书。

 

    第二天中午,哥哥手机刚打开,铃声就响了。又是检察院的电话。

 

    他们告诉哥哥,你妹妹有亲笔信给你,请你快点过来看看……

 

    他们把哥哥骗去后,在他们的诱导劝说下,哥哥答应了做担保人。他们要我哥哥不要离开,吃完中饭之后,马上去看守所接我。

 

    简单的案情,我被检察院关了400天。由7月2日“案情重大,不宜取保候审”,到在10月16日,改为无罪释放。

 

    我的911冤案,是一群白痴检察官的“杰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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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告别

 

2002年10月16日早晨,起床号仍然像往日一样吹响。我条件反射,赶紧起床,然后是叠被洗漱。

 

当我把铺在地板上的草席卷起时,看见我枕头位处一条深红色的蜈蚣,在地板上一动也不动。那条蜈蚣有手指长,筷子般粗,很像红木雕刻的工艺品。我从来没有见过有蜈蚣,狱友们也没有看见过。

 

昨晚告知我取保候审,今天早上开眼就见到蜈蚣。狱友们认为这不是巧合,预示着我今天就要离开监室回到家里了,却说不出道理所在。

 

这些日子巧遇也有。小蜘蛛经常从天花板上掉下来,然后又顺着蜘蛛丝爬回去……

 

今天,监室里有点不平静,狱友们有许多话要和家人讲,托我传话的人也多。除了广西小女孩只看中我的食品外,她们大都希望我出去后和她们的家人联系,给她家人报个平安。

 

我虽然即将回家,但今后的生活和工作还是一个未知数。母亲的身体好么?儿子现在怎么样了?问号一个一个地在我的脑海里,纠缠在一起。不知如何解开。

 

下午3点,牢门突然打开。金管教站在门口,她还没有开口,我就知道了这道牢门是最后一次为我打开了。金管教让我整理好自己的东西,把我带离了5号监室。狱友们怀着复杂的心情,目送着我离开。

 

在走出第三道牢门时,金管教微笑着问我:“没有把不允许的东西带出去吧?”我摇摇头,让她检查地上的东西。

 

金管教随便看了看,就领我去岗哨前的大门口,去一个小房间办理出狱手续。

 

谢承办和顾承办已在门口等着,正在给我办理离狱手续。警察退给我生活费(开大账节余的钱),并给我一张释放证,还关照我说:“凭释放证去派出所把户口报上。”

 

顾承办没说一句话,眼神一直躲避着我,不跟我对视。过去,他审讯我时,最吼我眼睛不看他们,对我发威。今天,我站在他面前想跟他说话时,他却避开我去坐在那边的椅子上。

 

我走过去说:“今天怎么不和我说话了”?他朝我看了看,还是低下了头。只是在走出大门时,他看到我拿的东西较多,才随口说了一句:“我帮你拿点吧”。

 

在走出最后一道大门时,突然从门房里涌出许多人。原来是家人、同学和朋友来接我出狱。

 

“陈询,陈询……”听到哥哥的叫唤声,嫂子的叫唤声,同学的叫唤声,朋友的叫唤声……但没有听到儿子叫妈妈,我的心里感到不安。

 

儿子站在一边,默默走到我身边。但我没有认出他来。儿子又瘦又黑,披肩的长发。根本不是我离开时的模样。

 

来接我的车子行驶在黄埔浦江大桥上,开过去,又开回来……说是甩掉监狱的晦气。

 

在车上时,我看看儿子,儿子看看我。千言万语,不知道从何说起。我脱口问了一句:“你的头发怎么这么长”。

 

儿子说:“你不回来,我就不剪头发”。

 

大家听到儿子这句话后,都哽咽了。

 

车子开到浴室,儿子早就从家里准备了干净的衣服。

 

沐浴更衣后,就去饭店。在饭店门口,我等候着母亲。母亲来了,却是哥哥和嫂子把她从车子里抬出来的。

 

妈妈已经不能走路了?我伤心的哭了。

 

就刚才姐姐见到我时,紧紧抱住我痛哭时,我还劝说她不要哭:“我不是好好的嘛,你别在这里哭呀,这里有这么多人来来往往”。

 

但此时,我自己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任凭泪水哗哗地流淌,呼唤着“妈妈,妈妈,你怎么变成这样了呀!我没有错呀!”

 

在场的人都在擦拭着泪水。

 

我这才知道,在我入狱的400天里,母亲因此两次中风。我告别了监狱,但永远也看不到从前给我做饭的妈妈的健康身体了,而是已经需要人全面护理的母亲了。

 

罪过,罪过;谁的罪过?

 

 

 

(《我的911》第一章400天记录结束,错缪难免请各位批评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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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回家

 

释放当天的晚餐是一次大聚会,但没有太多的话语。却一直有人鼻子酸酸的为我流泪。但大家总算有一种安慰,因为我白白胖胖,体重增加十斤,白是因为没有太阳紫外线的痕迹。我也没有悲伤,除了看见母亲一时的痛心,我不愿把悲伤留给爱我的人。

 

晚餐结束后,妈妈关照姐姐陪我回家,但儿子马上把我拉到一边,低语和我说“今晚不要让他们来家里,我只需要和你在一起,这是我天天的盼望”。已经晚上九点多了,我想晚上要服用珍合灵片,儿子立刻去了药房。

 

家里很乱,但看得出已经打扫过了。基本恢复了我离开前的原样。我走到鱼缸前,鱼儿已经没有了,水也干沽了。花草全部枯死,就连仙人掌类耐旱的植物也不剩了;我心爱的紫薇老根是开白色和红色两种花色,现在只见朽木。大大的米兰每年有几个月的薇香,现在只见大大的泥盘。我的练字桌上也没有了笔墨和纸。我责怪儿子,儿子说,“我一不小心鱼儿就死了。而后也是经常给花儿浇水......。但你离开太久了,我顾不了了”。想想也是,儿子自己顾自己已经是非常突然的了。

 

第二天一早,儿子先起床来到我的房间,帮助我整理衣物等、买些我的生活用品。妈妈给我请来了钟点工帮助打扫卫生,钟点工说你们这个家很久没有住人了吧。尽管儿子和姐姐已经在前打扫过卫生,专业的钟点工还是能看出痕迹。首先地板开裂的很厉害,有些地方已经翘起,玻璃窗也是风雨痕迹。

 

儿子整整三天没有上学,一步不离陪伴着我,生怕我离开他。

 

姐陪我去剪发,理发师说我很久没有来剪发了,而且说我的发质和过去完全不一样,像烂棉絮。不愧为专业的理发师。不仅认识我还认识我的头发。我告诉她,我离开了家,在一个只能用肥皂洗发的地方。

 

母亲给了我二千元钱,先救济我和儿子一个月的生活费吧。

 

我去律师事务所,补交了律师二次来看守所的路程费用400元。然后去医院看病。二千元钱基本消失。家无分文,全部被检察院抄家无理扣押,分文不留,连股票交易卡也收去了。

 

    朋友和同学和单位同事给我送来了钱,使我得以慢慢地维持一段艰苦的生活。这是我回到家以后最大的安慰,他们还是在我的身旁,一直帮助着我,安慰我。与我在那些黑暗的日子里的被人在背后指指戳戳的噩梦恰恰相反。

 

    人们的法律观念是泾渭分明,不需要我多说。老百姓不是法律的专业户,却有着比检察院这帮法盲更加清晰的法律知识。他们不会把白的说成黑的。一如既往的相信我,是我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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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要求回单位工作

 

 

 

    看见了母亲和孩子后,我最大的心思就是还惦记工作。下午3点释放,晚上6点多钟,我就在饭店用哥哥的手机给单位人事部长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我回家了。也表明,我要立即回到岗位上去工作。

 

    一个星期以后,单位约好面谈。来了三菱公司的党委书记和人事部长。然后是人事部长明确表示:暂时不能回单位工作了。必须有明确的结论以后,才能考虑回去工作。

 

    对于单位的这种做法,我没有意见。我当时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当然没有什么结论。只是我的生活上发生了困难。我的母亲有病,孩子要上学。我被冤关押一年多,健康状况也很差。失去了工作,我没有收入,却有大量的支出。我陷入了绝境。

 

    因此,我只能三天二头去检察院,或打电话。要求早日解除取保候审,给我一个结论,也要求检察院做好我的善后工作。

 

    检察院此时对于我的要求,冷漠地给予的答复:取保候审最长时间是一年,到时候会作结论……

 

    对于这件简单的案件,检察院用足了时间,委蛇委蛇,漠然以对。这让我出狱后的生活、健康和精神状态,都陷入了深渊之中。母亲和儿子也为我万分担心。

 

    检察院对于我的冤狱无动于衷。我走投无路,却不知道去该去找谁。因为那些当事的检察官,都调离了原来的部门。现在,谁都不管我的事情了。我只好找反贪局长,找检察长。

 

    从此以后,对于自己的冤屈和不公,我展开不懈的抗争。

 

    我开始努力学习法律,尤其是涉及我自己冤案的法律程序和法规。我要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恢复我的工作。

 

    临时抱佛脚,急用先学。我迫不及待的学习取保候审的有关法律规定。看看能套上哪一条哪一款,促使他们尽快给予我结论,以便获取工作,改变我困窘不堪的状态。

 

在这期间,我经常去律师事务所查看法律书籍,并向律师讨教。也常去检察院,与检察官们讨论我的案件(当然不是羁押我的这些检察官)。

 

    我没了工作,没了收入。在这种艰苦的环境下,学习法律就成了我的工作。

 

    我的书桌上,增加了层层叠叠的法律书籍。有的自己买,也有跟律师借的,还有检察官送的,对于我的事件针对性很强的法律法规,并且指点要看的章节。

 

 


28.上海三菱公司要辞退我

 

    在我时刻争取早日解除取保候审和有个结论的时候。上海三菱公司不让我及时上班,我可以理解。

 

    但,上海三菱公司却在2002年12月3日上午九时,人事部长吕伯轩带着我部门主管领导叶涛及人事部干事龚政来到我家里,明确地告诉我,要辞退我。理由,由于我400天没有上班,影响了上海三菱公司的名誉。谈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即按照退休处理等等。

 

    10月的下旬,他告诉我,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不安排我上班。要有结论以后再说。不到二个月之后,在没有结论的情况下,上海三菱公司却告诉我,让我去外面找工作。他们说完这番话之后,不到十分钟,就走了。

 

    过了几天,吕伯轩又私自决定掐断了由工会决定转在我工资卡上的孩子父亲给孩子的抚养费。孩子的生活遭受釜底抽薪。让我们母子面对身无分文的日子。

 

    我万万没有料到,我为之兢兢业业工作了一辈子的上海三菱公司,在我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竟然是如此无情无义,落井下石,作出如此无情的决定。这岂不是在我滴血的伤口上再狠狠地捅上几刀?

 

    冤狱之后的又一次打击,给了我雪上加霜的伤害。

 

    我的回答是,我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海三菱要怎么做,我虽然无力抗争。

 

    单位走人后,我立即给检察院反贪局长打电话,我告诉他们说,单位已经明确告诉我,要辞退我了。这是你们造成的后果。我明天就来检察院“上班”。

 

    反贪局长仔细地询问了我的情况后,安慰我说:不要着急嘛,你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我们会跟有关部门联系,两天内给你答复。

 

     12月4日下午2时,我打电话给反贪局长,得知检察院已与三菱公司联系过。

 

    12月5日上午我给谢承办联系,得知他们马上去上海三菱公司的上级电气集团有关部门联系。

 

    12月6日下午2时我打反贪局长电话,局长告诉我已与电气集团联系过,并告诉我单位会找我谈话的。

 

     而后,单位没有来找过我。但也一直没有让我回单位工作。而在2003年1月15日中午11点45分,吕伯轩给了我一个电话说检察院是不会承认错的,他们给你的结论最多是“有错不予追究”。因此你是不可能再上班的,可以用待退休或者一次性补贴的方法,你考虑一下。

 

    我没有想到吕伯轩的法律比我和检察院及法院都“学得好”,他却迫不及待的要作一个结论。

 

    上海三菱要辞退我的决定,使我的状况越来越糟糕。经济上的困难,我还可以设法克服。但精神上的郁闷痛苦,却无以排遣。

 

    每时每刻,我都被精神上的郁闷痛苦搅扰得身心不宁。出狱后,虽然多次上医院看病拿药,但我们的健康状况不但没有好转,反而变得糟糕了。

 

    在这期间,母亲又一次住进了医院。在病房里,尽管我强颜欢笑,但母亲却很快看出了我的烦躁不安。

 

    回家以后,母亲天天给我打电话。我一天不去看望母亲,她也会烦躁不安。生怕我突然不见了。

 

    儿子给我买来了手机,为的是找我方便,不至于让大家常常惊恐。

 

    有一次,哥哥用在其他地方的电话给我打来电话。我看着是不明来电,就没有接。而后是手机反反复复的响,我还是没有接。

 

    稍后,我才看见哥哥的来电号码。接听后,马上听到哥哥那慌慌张张的口气,埋怨我不接他的电话。

 

    那段时间,我郁闷烦躁,无以排遣。白天,我常常一个人去庙里烧香,祈求佛祖保佑。晚上,我独自站在窗前,看星星,看月亮,看深邃的夜空……

 

    星星还是那些星星,月亮也是那个月亮,但这个世道变得太坏了……执法部门的荒唐冷漠,源于小矮子的急功近利。我工作了二十多年的三菱公司,不但不对我不幸的遭遇有所安慰,反而是落井下石,伤口上捅刀……。源于什么?

 

    特别是上海三菱公司总经理,还戴着“全国人大代表”的光环。他不但不为我这个“人民的一员”凭着自己的良心讲句公道话,反而是绝情寡义,不问青红皂白,就要辞退我。

 

    我很想知道其中原因。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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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儿子给市委书记的信

 

 

 

    2003年1月下旬,我在儿子的电脑里,看见了儿子给市长的信。原文如下:

 

 

 

尊敬的市委书记:

 

 

 

    我母亲因为向法院的朋友借款10万圆,而被检察机关误认为有共同受贿的嫌疑。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反贪局在没有确凿的证据的情况下,于2001年9月11日草率的逮捕了我母亲,抄走了家里的所有现金和存折,并在上海市看守所关押了400天(这400天里我作为一名在读大学生没有生活的来源,父母离婚多年,检察机关毫不在乎我的现状)。并于2002年10月16日为我母亲办理了取保候审。

 

    经过400天的反复审查,所有的证据都表明:我母亲是无辜的,是清白的。检察机关原本应该知错就改,立即释放我母亲,并对我母亲进行赔偿,并与原单位协商我母亲的工作事宜。可是检察机关却为我母亲办理了取保候审。

 

    因为这样一来,检察机关又可以有一年的时间来拖着。

 

    整整400天的调查,难道连是借钱还是共同受贿都搞不清吗?

 

    是案件复杂?还是检察院根本不为当事人将来的生活工作着想?还是故意办理取保候审,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争取时间?检察机关为了自己的面子,而牺牲一个无辜百姓的清白,失去法律的尊严。真让我心寒。我母亲也面临着精神崩溃。

 

    从2002年10月16日母亲从冤狱中获释至今,我和母亲相依为命。我们没有办法和国家机关抗衡,无助极了。

 

    我们现在的生活完全靠亲戚朋友的帮助,如果再不作出结论,母亲的单位要辞退她的工作。可是检察机关对此事一拖再拖。一个月,两个月,整整三个月了。检察机关迟迟不下结论。我却一天天看着我深爱的妈妈日渐憔悴。我真担心妈妈的身体。我也苦苦支撑着自己的心灵,我失望极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这样一件小事,居然被妖魔化了。被想象成一个单身女人和一个法院干部间共同犯罪。多么离谱的想象。

 

    当然,我也理解检察机关把好人朝坏里想的职业病。可是400天,亲爱的市委书记,您知道400天有多长吗?400天可以造起大半座金茂大厦,可以建起一坐跨江大桥,可以修通10条马路,可以诞生100家新企业,可以用浦东机场的飞机把上海1600万人全部送出国门。可是400天后,检察院的一大群公务员,居然仍然不敢于对自己犯下的错误下结论。他们运用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保护自己,他们根本不在乎我母亲和我的命运和我外婆的身体。

 

    我只是一个大学生,我不愿置疑国家的法律和体制。虽然我正置疑着。我不愿对整个法制环境作任何的评论,我只是想告诉您一些有关于我和母亲的经历。告诉您我们需要帮助。

 

    我们素不相识对吗?也许我的信会泥牛入海。也许您太忙了。可是您是我们的市委书记啊。

 

    在给您写信之前,我们已经尽力了。我妈妈每个星期都要打电话给检察院,要求恢复工作,要求恢复名誉。可是现在还在取保候审阶段。我妈妈只能干着急。

 

    我们深知检察院的意图。为了挽回他们的面子。他们利用取保候审所给予他们的一年时间,期待着“奇迹”的发生。我感觉我妈妈的事已经到了没人管的程度。我们打电话去催,根本没用。对此,我们请的律师,也没有太大的办法。

 

    在这些日子里,我研究了大量的法律案例,和我母亲有类似遭遇的案例并不算少见,可是大都发生在法制监督较差或执法水平较低的地区。

 

    我真的没想到,在发达的上海,居然能遇见这种事。

 

    我也算是个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了。20年来,我对上海的感情太深了。我的很多同学都出国深造去了,可是我却留了下来。因为我为上海而自豪。就像力波啤酒广告里词那样,我爱上海有太多的理由。现代化的城市,繁荣的经济,先进的管理,以及无限的潜力。作为一名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我觉得留下来一定大有可为。

 

    可是您知道吗?自从那些事以后,妈妈不止一次劝我出国。显然,上海让她失望了,让她伤心了,甚至是绝望。

 

    我的学校在浦东,我每次坐车经过金茂大厦,我都要抬起头仰望着它。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将带着痛苦的回忆离开这片土地。我恍惚着。

 

    妈妈开始崇拜菩萨。以前开朗的她,现在却满脑子迷信的想法。

 

    我呢?我也慢慢陷入绝望之中。但我仍然抱有希望。我真的希望检察机关能尽快解决问题。

 

    我也希望您能够帮助我,我像个孩子般地期待着。

 

 

 

 

 

 


30.市领导的回复

 

 

 

    在傍徨无助、孤苦困窘之下,我只能感到万般无奈、心灰意冷。

 

    儿子的信发出以后,他如释重负。他希望尽快有一个解决方法,以解除我们日益严重的生活困窘和精神折磨。

 

    儿子很快收到了回复:

 

 

 

    张力(先生/女士):

 

邮件收悉。受市长委托,我们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信件转有关部门处理。特此回复。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工作室

 

 

 

    得到这片言只语的回复,儿子感到很欣喜。他心想,总算有人重视妈妈的冤情了。

 

    而后,是儿子天天企盼着“有关部门”会给一个处理结果。

 

    然而,儿子等了一年,才渐渐明白:这就叫杳无音信、泥牛入海。

 

    而后,儿子再次向市领导写呼吁信,又收到了同样的回复。

 

    到这时,儿子才明白过来,市领导的回复,是电脑产生的自动回复。

 

    儿子一封封真心实意求援信,竟被市领导弄成了糊弄人的公开骗局,得到的总是同样的这么几个字。也不知道电脑会将儿子的信转到哪个“有关部门”里去了?

 

    而“有关部门”又是“国家机密”,当事人不得打听。否则,就是刺探和泄露国家机密。这种方法真有效,既能公开作秀,又让领导安享“和谐”。

 

    儿子等待了多年,残酷的现实终于教育了他:他们才不管一个受冤的公民的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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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海三菱电梯公司再次要辞退我         我于2003年10月15日解除取保候审,半个月后,2003年11月3日上午10点29分,电话铃声响了,吕伯轩告诉我下午1点来我家。人事部长吕伯轩带着我原来所在部门的部长叶涛和李纪兴,来到我家里。     他们三人在沙发上坐定后,我奉上茶。吕伯轩朝我看了看,然后微笑着问:“陈询,你知道我今天是为什么事情来的?”     我说:“我不知道。”     “你猜猜看呀。”     “我猜不出来。”     “你再猜猜,是好事情还是坏事情呀?”     我只好微笑着说:“我实在猜不出呀。”(我心想,取保候审结束了,也许是好事吧)     然后,吕伯轩收起微笑,阴沉着脸说:“公司决定辞退你。去年已经通知了你。上海三菱公司跟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是2003年到期,公司决定2004年不再和你续签,自然就解除了你的劳动关系。我今天来,就是提前一个月来口头通知你。下个月,会有正式的书面通知。”     又一次急于和我解除劳动关系。上次是在我无罪释放后半个多月,这一次在我取保候审结束后半个多月。上海三菱公司为什么要在这种时候,一而再二作出这种丧失人性的决定啊?     吕伯轩说完这番话后,三人就离开了我家。     听到这番话,我气愤难抑,走到电话机旁,拿起电话,就拨了一个很熟悉的号码。     接电话的对方是检察院反贪局长。他一听声音,就知道是我。我告诉他说:“单位来我家了,他们再次告诉我,要辞退我。”     局长问:“怎么又要辞退你?”     我说:“劳动合同到期,说是自然辞退。这都是你们造成的,至今不给我结论。”     局长问:“是什么人来你家里?”     “是人事部长。”     “是不是那个矮矮的?”     “是的。”     局长自言自语地说:“唉!我们在抹顺毛,他们却在刮倒毛。怎么搞的?”     我说了句“你们看着办吧”,就挂了电话。     天气又阴冷,我的心情非常不好,母亲还住在医院等我呢。     我赶到医院,母亲看着我疲惫身影、心思重重,就吩咐我早点回家休息。     从医院出来,已是下午3点多了,我没有心思回家。就给朋友打了个电话,朋友马上开车过来。我要在检察院下班之前赶到检察院。     在局长办公室里,有位书记员挡驾,她说局长在外办公事。再说,马上就要下班了,约我明天再来。     我说:“我今天来了,就不走了”。     她说:“我先给局长打个电话”。     她打完电话回来说:“局长约你明天下午2点见”。     我说:“我就在这里等他到明天”。     她说:“那可不行,你不能在我们办公室过夜”。     我说:“好吧,我就去大马路上过夜,反正我今天不回家了”。     书记员又去给局长打了电话,然后对我说:“局长说了,他马上赶回来”。     五点多钟,局长来了。会客室里,还有其他两男两女检察官。     局长进门就说:“陈询啊,你好狠哦。非要把我叫回来,我在医院挂针呢”。他一边说一边撸起袖子让我看针眼。     我问:“你是什么病?”     他说:“肺出问题了,发热咳嗽”。     我说:“没大问题呀,看你红光满面的。你的书记员如果如实告诉我你在住院挂针的话,我会来医院看你。我就不会再等你了。她说你在外面办公事嘛”。     闲谈了一会,言归正题。局长详细询问单位到我家的情况。然后叫司机送我回家。     我说:“今夜我不回家了,回家的日子不好过。我等着你解决问题,给我一个答复”。     他说:“已经很晚了。这样吧,我们先去吃饭,你也没有吃晚饭吧?”     我说:“我不饿,吃不下。我就在这里等着你们解决问题”。     他说:“我可是饿了呀,大家都饿了,总不能饿着办事呀”。     我说:“我不饿,你们去吃吧”。     他说:“你不吃饭,我们怎么放心走开。”     我说:“我在这里很安全的,请放心。”     其他检察官看了看我,就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去了。局长耐着性子和我继续磨牙。     这时,我的手机不断地响,原来是开车送我来的朋友怕出事。告诉了我的家人。哥哥和弟弟轮番给我打电话,他们不放心我,再三要我回家。已经到了晚上八点多钟了。     这让局长抓住了转圜的机会了:“你看,你看!家里的人不放心了吧。天气又冷,我也有病,你就这样狠心折磨家人,也折磨我呀。我肚子早饿得不行了……”然后他答应,在两天里给我答复。关照检察官用车送我到家门。还关照我不要多想,不要心急。     我知道他们很怕我在检察院出事,所以又要我去饭店吃饭又要送我回家。离开这幢高楼他们才放心。     第二天上午,我接到单位人事部长吕伯轩的电话。他非常气愤地对我说:“从今天起,不许你再到检察院去。单位和你之间的事情,你干嘛去把检察院拉进来,把上级局也拉进来?为了你的事情,我已经两次挨局里的批评了。一次是在你侦察阶段,他们跟我要你的年收入明细,我不提供。这次又被局里批评了。单位和你是我们两方面的事情,跟检察院和上级局没有关系。”他向我发了一通牢骚后,就挂机了。     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也来了电话:“我们已经去过上级局(电气集团),不要焦急,问题会解决的,不要气坏了身体啊……”     我说:“单位也来过电话了。”     局长问:“他们怎么说?”     我把吕伯轩以上的话说了。     局长就说:“你不要理他。”     局长去电气集团法制办的时候说“我们检察院还没作出结论,单位下什么结论呀....”。正好我哥哥的朋友在旁边。他听到陈询名字,就竖起耳朵听。再把详情告诉我哥哥。     吕伯轩来我家时的那种“微笑”,深深地刻进了我的脑海里,至今仍历历在目。他来告诉辞退我的消息,却用“欢快”的表情来引诱我猜测。就像猫戏老鼠,在把老鼠吃掉之前,极尽挑逗之能事,用老鼠的垂死挣扎来取乐。   (注:按照国家规定我的工作是属于无固定期的职工。不等年限的续签劳动合同是上海三菱自搞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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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给范总经理的信     二十年多年“两点一线”的生活,我在家里与单位间往来穿梭,劳碌奔忙。因此,回到家里,最想取得母亲的理解。而在单位,也很想得到单位领导的理解。     母亲一如既往的相信自己的女儿。但单位领导的态度和想法,我却不得而知。我想,可能需要我与之细细的沟通。所以在我蒙冤获释以后,我和单位唯一一次约谈之后,基本上,我都是用写信的方法与范秉勋总经理沟通。     从冤狱中出来后,我听说范总曾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在上海市人大会议上为我讲了话。我感到感激和温暖,于是提笔给范总写了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写信日期是2003年12月24日。     范总:你好!     年终岁末到了,你很忙,打扰你了。     又到春节了,家家户户欢欢喜喜,走亲访友。一年辛苦下来,是该休息一下、享受过年的喜庆气氛了。     但对我来说,过年的滋味很不好受。9.11之后,接连几个节日,我都在冤狱中渡过。十一,中秋,元旦,除夕,我都睡在冰凉潮湿的地板上,听着外面的鞭炮声,看着焰火照亮夜空。身系铁窗之中,寒冷的北风吹在身上,身冷心更寒,使我一夜未眠…… 大年初一,我6点就起床。天是黑沉沉的,我的眼睛却是红红的。狱友们知道,我又哭了一夜……     从那天起,我有了白发。     2002年春节,我回家了,但没有工作,没有支持一家开支的收入。妈妈身染重疾,儿子也患上重病。我只能简简单单地过了这个年。     2003年12月过了,又要过年了。我每天都生活在孤苦无助之中煎熬,已没有过节的心情。儿子把睡觉时间拉长,我也是早睡晚起。心情压抑苦闷,想用睡眠来打发孤苦无助的时光。儿子还不时在电脑里写点东西,我也用笔划拉几下。但我一划拉就流泪。     不知还要过几个这样的年?不知又要增加多少白发?     但是,我经常会想起那段苦难岁月,想起杨绍刚律师给我带来消息说:“范老总在市人大会上发言,关于你的事情……”使我信心倍增。我虽然不知道你讲话的内容,但我知道,你是在为我说话。     那段时间,我很高兴。我一直在告诉狱友:“我们老总给我说话了,老总给我说话了”。我仿佛在黑暗的天空里看见了光明。连闪闪的星星也在告诉我:陈询,别怕,有人相信你,有人帮助你……     这种感激之情,我不能埋在心里,我要向你表达。你给我的帮助,你给我的力量,也不是说声谢谢所能表达的。     假如没有你在人大会上的说话,我不知道事情会怎样?你讲话后,他们感到了压力。于是,他们疯狂加大审讯强度,于3月6日来了6-7个人,带了左右两架录象机,照相机,录音机。一直审到晚上10点以后。整整坐了12小时,作了32页的笔录,他们想从只字片言中给我定罪。     我一直在问自己,他们凭什么抄我的家?凭什么逮捕我?凭什么羁押我400天?现在,我一年的“取保候审”过去了。又过了70天了,他们凭什么给我这么大的伤害? 带着这么多为什么,我学习了大量的法律知识。认真钻研了滥用职权罪的法律条款。也我多次请教律师。我要挽回我的尊严,法律的尊严。     我迫切希望早日返回公司上班……昨天是我儿子的生日,没有礼物。我们谈了很长时间,他在电脑里写了给市长的信……     好了,不写这些。想说的很多。     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新年快乐!                                               陈询2003年12月24日     但我的信发出后,是泥牛入海,杳无音讯。我当然感到失落。     我哪里会想到,范总在人代会上的发言,竟然是对我大泼污水,落井下石。     直到04年初,我才看到范总在人代会上的发言稿,我才知道他发言的内容,我感到晴天霹雳,万分刺痛。所以,我发出的热情洋溢的感谢信,当然不会有片言只语的回音了。     怪不得检察机关在范总发言后,于3月6日来到看守所,对我大肆折磨施压,是我刻骨铭心的一次痛苦审讯。     更让我想不到的是,我的热情洋溢的感谢信,成了范秉勋炫耀的资本。他拿给三菱公司的管理人员看。为他邀取关心职工的虚假名声。党委有人告诉我,你给范总的信我们看了,写得很好。但吕伯轩看了还来讽刺挖苦我说:“3月6日还春寒料峭吗?”然后说,“哦,要么你们和我们不一样……”
    我真是懊悔不迭,但又是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33.仇人相见     2004年3月5日上午,我去九汇律师事务所(后来改为绍刚律师事务所)复印法律文件。     走进办公室,电话铃就响了,办公室内勤出去了,我只好拿起话筒,听到对方要杨律师。我说:“杨律师不在,他出去了。”     这时,我听出对方的声音,他就是市检察院一分院的小矮子。他似乎也听出是我的声音。为了证明自己有没有听错,他就继续盘问我说:“你是谁?”     我回答说:“我是局外人。”     他问我要杨律师的手机号码。     我说:“我不知道。”     他说:“你问问周围的律师呀。”     我说:“这里没有其他人。”     我明白,小矮子为了弄清接电话者是否是我,就尽量跟我多说话。     二十五分钟后,半掩的办公室门被突然推开。这时,我正对着门口,与突然出现的小矮子正面对视。     小矮子迟疑地看了看我,感到进也不是,退也不好。他迟疑一会,好像鼓起了很大勇气,才跨进门来。后面的两位检察官一见是我,一闪身,就溜之大吉。     我想,小矮子为了证明接电话的人是我,放下电话,就驱车赶来了。     这时,律师办公室里,只有我和小矮子面对面地站着。出狱二年来,这还是第一次见面。     慌慌张张的小矮子见到我,还是条件反射式的提问:“你是陈询?”     “不错。”     然后,他假作镇静的询问:“你怎么在这里?”     “我来复印法律文件。”     他不相信地问:“你在这里工作?”     “我干嘛在这里工作?”     他又问:“你现在好吗?”     “好不好,难道你还不清楚?”     他说:“听说你恨死我了?”     “嗯!”     他说“你现在不是有工资了吗?『注』”     “500元钱算工资吗?你知道我有个收入不菲的工作。”     他说:“不是叫你去上班了吗?”     “谁说的?谁把我从办公室抓进大牢,谁就送我回原岗位去工作。”     我的回答越来越生硬冰冷,使他越来越尴尬。     小矮子又无话找话地问:“杨律师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     “你给他打个手机,告诉他,我在等他。”     “我没有他的手机号码。”     小矮子有点耐不住了,又发挥他指使人的权力:“你找找看!”     “我找不到。”     小矮子呆呆的看着我,我也冷冰冰地藐视着他。然后是他突然转身,匆匆离去。     稍后,我拿起电话告诉杨律师:市检察院一分院反贪局副局长来找你了……     杨律师说:“我已经接到电话了。马上就回办公室。他约好下午两点半过来的,可能就是你的事情吧。”     小矮子想要杨律师的手机号码,其实是很方便的,根本用不着凿问我。何况杨律师是上海的大牌律师。     当时,我一看到小矮子,心里就来气,根本不想搭理他。但小矮子非要我通知杨律师,非要我寻找杨律师的电话号码。     我想,他是在用虚张声势给自己撑腰打气,想做出一副蛇死尾不僵的样子。但在我看来,怎么都感到可笑。     想起小矮子带着大队人马,来到我家气势汹汹抄家的那副德性,虽然已过去两年多了,但他那副丑陋嘴脸,他的凶狠面孔,总是清晰地呈现在我的眼前。今日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     我虽然没有抄家时的愤怒,但在我的眼里,却对他充满藐视……也许是小矮子在我的眼神的压迫下,只好借故逃之夭夭。     下午二点半,小矮子如约而至。这时,我仍然在律师事务所忙乎。为了避开他,我就去隔壁的房间里阅读法律书籍。     出于职业习惯,小矮子一进来,就检视所有的房间。他估计我还没有离开。连两个厕所也推开查看过。还好,我把房门锁上了。     只听见小矮子大声对杨律师说:“老杨,你在人代会上的发言,关于羁押陈询的事,我没有错,我们是按照法律程序做的……”     杨律师说:“我不管你错不错。我是陈询的律师,我提出的是陈询的问题。你们羁押她400天,还不给她吃饭。现在陈询一家老小,去哪里吃饭?她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已经两年多了。你们检察院早该给她一个结论呀。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谁来管?我在人代会上,提出的是这个问题。”     小矮子草菅人命,把冤狱当儿戏。此时此刻,他不是考虑及时解决冤狱给我造成的严重损害和困境,他念念不忘的,是杨律师在人大会议上的发言,是否会对他今后的官运前途产生什么不利影响?     按照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对一府二院提出的质询,有关部门必须在两个月内给予答复。杨律师作为人大代表,对市检察院提出质询,应由市检察院院作出答复。     可能是一分院认为,派当时承办这个冤案的主管者小矮子来答复杨律师,是最佳人选。否则,小矮子怎么会来到律师事务所呢。     下午3点,我接到朋友的电话。朋友告诉我说:与我同案的张法官,下午已由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上海市检察院的抗诉作出终审裁定,裁定张法官无罪。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既然张法官无罪,我因之受牵连的案子,也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冤案了。但此时小矮子,还在想法设法为自己狡辩和诡辩,说他没有错。   注:由于检察机关迟迟不作出结论,单位不让我上班。杨律师于03年的人代会上,向检察机关提出我的生活困难问题。检察院去三菱公司协商,决定每月给我500元生活费。并不是小矮子认为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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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不起诉决定书》     2004年3月5日,上海市高级法院对对张荣才的案子作出终审裁定后。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谢承办约我于3月16日去检察院。     下午,我和杨律师一起到市检察院一分院,谢承办接待我们。他把一张A4纸递给我。我一看,是上海市检察一分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沪检一分刑不诉[2004]2号)。     杨律师看后提出,这份《不起诉决定书》,还是认为陈询是有罪的嘛?“本院认为……张利用这种制约作用“借款”,并长期不还,应以受贿罪论处。被不起诉人陈询参与张荣才的受贿、贪污一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3月5日裁定,维持一审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无罪。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陈询不起诉。”     杨律师认为,既然陈询有罪,检察院就应该起诉至法院。既然张荣才被上海高院终审裁定无罪,而认定陈询仍然有罪。岂不荒唐?     对于这份错谬百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注』,我们和谢承办发生了激烈争执。到最后,谢承办只好无奈的说:“陈询,你不要看这些表面文字,你要看我们给你的法律条款,那就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就可以了嘛。”     《不起诉决定书》已经写好了,且盖上了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长李培龙的四方大印。我和杨律师只好不再争论下去了。     在我被释放后,我就迫不及待的在研究不起诉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的不起诉,是对我有利的,也是我的希望所在。因为在众多的不起诉决定中,只有这一条是硬的,是能取得国家赔偿的。        至于它的文字怎样,是他们一贯蒙骗世人眼睛的做法。记得有一次和丁局长在杨律师的办公室里,我也提出了这份前后矛盾的《不起诉决定书》。丁局长看后说:“这样吧,不起诉决定书我拿回去重新修改。”我说:“不啦,我喜欢这份《决定书》。喜欢它的自相矛盾。”我还生怕拿回去后把“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之规定的不起诉”的条款修改掉呢。     尽管如此,我最终争取到国家赔偿,还是饱经磨难。   注:《不起诉决定书》自相矛盾和错谬在此不作赘述。请看《我的911法律文书汇编和释义》    
35.跟检察官的谈话      检察院出具“不起诉意见书”过去一个星期了,我的工作问题仍然没有任何答复。     3月22日上午9点,我给丁局长打电话,问及我的善后及缴去的10万元现金的下落问题。     丁回答:“我们也没有办法。我们到你单位的上级局去过多次,要求恢复你原岗位的工作。你自己也要去说说呀”。     他还说王建平在处理这桩事情。言下之意,要我去找王建平。王建平就是小矮子。直到后来,我才知道他的名字。     然后我给王建平打电话。要求恢复工作,要求返还10万元。这是我出狱三年来,第一次给他打电话。     王说:“你找我干嘛。”     我说:“不找你找谁?是你从我单位把我带走的,是你到我家把钱款全部抄走的。我当然问你要。不找你,难道让我去找吴光裕(市检察长)?”     王说:“你去找吴光裕好了。”     “那好,我就找检察长去。”     王说:“你想威胁我。”他说完这句话,就把电话挂了。我再打过去,没人接听了。     我又打电话给丁局长,告诉他:“王把电话挂了,再也没有人接电话了。”     我当时很愤怒。丁局长就安慰我说:“别激动啊,别生气嘛……”     过了许久,我仍然是气鼓鼓的。我又给王打电话。王接了电话,我说:“你为什么把电话挂了,堂堂的局长大人,做事像个小人?”     王说:“电话断了。”     我说:“我第一次给你打电话,你的电话就断了?”     王说:“你威胁我。”     我说:“我要你解决问题,怎么威胁你了?你说说看,我怎么威胁你了?”     王说:“你不是要去找吴光裕么?”     我说:“是呀,你不解决问题,我就找去检察长呀。找检察长就是威胁你啦?我还找了市委书记呢,找了全国人大呢。我第一个电话,你说我威胁你。第二个电话,你又说我威胁你。你老是说我威胁你。你做贼心虚么?”     王又急吼吼的说:“我们市检察院做事,一贯大胆,心虚什么?”     我说:“是啊。你人小胆子大。”     王就说我侮辱了他。     我问:“我怎么侮辱你了?你说给我听听!”     “不谈了,不谈了。”王又把电话挂断了。     我拿起电话,直接拨了检察长的电话,对方听说我找检察长,就问:“你有什么事?”     我说:“我找王建平解决问题,王建平把电话挂了,他说你去找吴光裕好了。由于王建平错误羁押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意见书,我找他解决我的工作问题和归还被扣去的10万元现金,他两次把电话挂了。”     那位男人说:“你就是闵行区的陈询吗?”     “是的。”     他说:“哦,我们是市检察院,你还是要找一分院吧。”     我说:“王建平把电话挂了,我才找他的上级的。”     那人还是关照我去找检察院一分院。我说:“好吧。”     然后我又把这一切告诉了丁局长。     估计丁局长已经知道我给市检察长打电话了。丁局长就告诉我说:“我明天给你电话,现在正在开会。”     第二天下午,我给丁局长打电话,丁说:希望我给他两天时间,他准备去找我单位的领导,然后给我答复。     我要求他们把“911事件”跟我单位说说清楚。我说:“你们把我从办公室里抓走,不给单位一个说法。'不起诉意见书’已经下了一个星期了,都是我自己在告知单位。”     过了几天,3月31日上午10点,应丁局长之约,我到达市检察院一分院。     在一间小小的传唤室,丁局长说:“今天请你来,是想听取你有什么要求。我们也尽量把你的事情做好。”     我插嘴说:“我是被你们传唤来的,不是请来的。”     丁局长说:“不,是请来的。”     他顿了顿又说:“由于你的过错,对你的一切检察手续是合法的,是按法律程序走的。”     然后又看着我说:“你有什么要求。”     我说:“我没有错,难道我错在被你们无辜羁押了400天吗?”     我边说边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几点要求,自己看了看。     丁局长看见后马上说:“呵呵,还有书面准备啊,让我看看!”     当他又看见我包里还有一叠A4纸时,就问:“这是什么?”     我说:“是写给全国人大的信。”     “给我看看。”     “又不是写给你的。”     丁又说:“快去上班了,整天在家里瞎写。”     我说:“给我岗位恢复好,我立刻去上班。”     我把要求提纲递给丁局长看。     他看后说:“你的每一点要求,我都去办。”要我不再给吴光裕检察长打电话了,也不要给王建平打电话了。还说要帮联系医院和医生,好好地给我母亲和儿子看病(后来,丁局长确实联系了医院,请了医生,来给我儿子看病。因为在我被拘期间,儿子想念妈妈都快想疯了,更饱受孤单困苦的折磨。我出狱后,儿子患上了抑郁症,我很着急。于是我就上检察院说:“万一我儿子有个三长两短,我就死在你们面前。”)。他还答应送我回单位去上班。10万元归还问题,说会给我答复的。然后关照我说:“你不要在外面到处讲这件事了,影响不好。”     我回答他说:“我不同意《不起诉意见书》上的'将该笔'借款’处理的情况告知陈询。’”的说法。     他说:“是你自己讲的。”     我说:“我不知道这个情节,怎么会是我自己讲的?你翻翻审问记录,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王建平已经犯了一个严重错误,你们还在包庇他,不纠正他的错误,居然说是我的过错。这意味着他将来还会制造更多的冤案。”     丁局长说:“过些天,我送你回去上班。”     我说:“不,不是你抓我的。我要王建平送我回去上班。”     这天,我还带去了一件平时我非常喜欢的羊绒外套,准备去洗衣店修补。我抖开给丁局长看,那是一件被虫蛀得千疮百孔的衣服。     我告诉丁局长:“在我拘押期间,儿子因为非常想念妈妈,他害怕看到我的一切生活用品,在400天的时间里,他把我的房间门关得紧紧的,所有羊毛类衣服全被虫蛀了。”     丁局长看后很吃惊:“不要补了,烂成这样了,丢掉算了,去买新的嘛。”     我说:“我的心也是千疮百孔的。能丢掉么?怎么补啊?”     略停一会,我又说:“你们检察院办事太粗糙,羁押审查我400天,最后竟然调查出我是中共党员,我什么时候入的党?”     丁局长说:“你这是什么话。”     我说:“你们出具的'起诉意见书’上写着呀。”     丁局长说:“陈询,这可不是开玩笑,不能乱说的。你不是党员,怎么会写是党员呢?我要去查的。”他一边拿出记录本记录,一边认真听我说话。然后转头郑重其事地说:“你要是瞎说,我要找到你的麻烦的。”     我说:“好啊,等你看清楚之后,我也要找到你的麻烦……”     到了吃中午饭的时候,丁局长让我在检察院吃午饭,然后送我回去。我拒绝在检察院吃饭。他说:“那就送你回家吧。”我也拒绝了。     过了几天,丁局长约我在杨律师办公室见面。     我进到律师事务所时,丁局长已在办公室等着了。     我进门之后,两眼直盯着他问:“看过《起诉意见书》了么?”     他默然不答,然后仰天哈哈大笑。     我说:“你不要笑呀,你给我说说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我的追问下,他看了看我,然后无奈地说:“他们只当你是党员。”     我说:“好啊,不错啊,仅仅因为“只当”,你们就去抄我的家。你们的想象力也太丰富了啊!把我想像成受贿罪抓起来,再把我想像成党员,然后就在法律文书上写上'陈询,中共党员’?”     说实在的,这个《起诉意见书》他们已无法更改了。所以我在以后的谈话中,经常拿出来嘲笑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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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回单位上班     2004年4月14日下午,我正在医院陪伴母亲,检察院一分院打来电话,催促我去上班。并约我明天去检察院。     母亲虽然病重,还是惦记我的工作。她再三叮嘱我:先去上班,再和单位商量岗位的事情,要听领导的话……     我不想去,母亲就生气了。让我立刻离开病房,不要我陪伴她了。     我只能去三菱公司找到范总,希望我的工作岗位问题,单位能给予考虑。     范总沉声闷气地告诉我:“你在家里,心情不好,生活也困难。你不来上班,我们不能给你工资。你今天来,今天就算上班。岗位问题,吕伯轩至今没有和我仔细商量过,我也不知道你回到哪个岗位工作去。”     我听了范总的话,感到很纳闷。四个月前,吕伯轩来我家告诉我:我的工作岗位降级安排在仓库时,我立刻提出,让他把我的要求和困难和范总反应。而今已经过去4个月了,吕伯轩竟然没有提出我的工作岗位问题?     然后,范总把人事部长吕伯轩叫来:“陈询今天就算上班,这个月开始发工资。” 我提出现在这个岗位降级太多,收入相差也太大。     范总说:“岗位差别奖金是有影响,但工资不下降。还是你原来的工资。这个我说了算。”『注』     我提出:“检察院只出了不起诉意见书,其他问题还没有解决。我还要去检察院。”     范总说:“你上班归上班,去检察院归去检察院。”     然后又说:“检察院对于你的事情也来过多次了,只是口头说说。我们要求他们有书面的说法。”他回过头关照吕伯轩:“你去拿检察院的书面答复给陈询看。”     我看完书面答复,还给吕伯轩。范总接着说:“就是这么一份答复。我有要事先离开。让吕伯轩和你谈谈。”     范总一走,吕伯轩本来陪笑的脸,立刻拉长。通知我明天就来上班。我说:“明天已说好了去检察院的。”吕伯轩说:“那你后天来上班。”     4月16日8点,我去吕伯轩的办公室。吕把钣金车间主任叫来。车间主任又把我带到我新的岗位上去,是钣金车间管理图纸的仓库。     我回到岗位,单位并没有多少人知道。但钣金车间立刻传开了。有许多陌生的脸,都带着好奇或异样的眼神过来看我。我实在不能忍受这种处境。立刻发了一条短信给丁局长:“这种处境与其说是上班,还不如说是劳动改造。”     丁局长立刻给我回了电话:“上班是好事嘛,慢慢来吧,会习惯的。岗位问题我们还会做工作……”     我说:“你当初(3月16日后)告诉我,叫我先不要提起国家赔偿,给你一个月的时间,来安排好我的工作。并说'假如不安排好,你再提出国家赔偿’。” 丁局长听后,还是慢慢的劝慰我……     最后,我告诉他:“就今天这个状况,我非得提起国家赔偿不可。我要把我的名誉争回来。如果我不提起国家赔偿,单位就不恢复我原岗位。”     在这段时间里,检察院反复跟单位和单位上级斡旋,他们确实对我的单位某些人有些看法。   注:上海三菱电梯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收入差别很大。基础工资低,主要收入是奖金。 见:陈询羁押前后历年收入表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d37a4a601000b8h.html~type=v5_one&label=rela_prevart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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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申请赔偿,胥吏弄法     在车间仓库工作了两个月后,还是没有恢复原工作岗位的任何可能。由于我的身体很差。很不适应旁边自动焊接机的烟雾熏呛。本来就因肺气肿和肺功能弱多次住院的我,咳嗽得更加厉害了,经常发烧。很多时间,我下班后,就往医院奔去。     而《不起诉意见书》的文字,又是那样的荒唐。把不实之词强加在我的头上。这对于失去健康又有精神重压的我来说,实在难堪重负,几乎要把脊梁压断。难道我要这样背负一辈子?     我决定提交《国家赔偿申请书》。以讨还我的清白。     2004年6月9日,我正式向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提交了《赔偿申请书》。     2004年6月18日,检察一分院赔偿办出具了《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沪检一分刑赔通字[2004]1号)     2004年8月10日,市检察一分院出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确认书》(沪检一分刑赔确字[2004]1号):“经本院查明……本院对赔偿请求人陈询的请求,依法不予确认。”     检察院立案依据是《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而出具的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刑事确认书》。这样自相矛盾,亏他们想象力丰富,玩弄得如此离谱。就像耍猴戏一样,玩弄法律于股掌之上。     在我签收完这份“刑事确认书”后,我没说任何话,只是感到滑稽和愤怒。     检察官因为要做笔录,以为我没看懂,就问我:“你看懂了么?”     我说:“有什么看不懂的?你们玩弄法律的文书,我见得多了。”     检察官说:“我们只给你第一份,怎么看见多了?”     我说:“'起诉意见书’是你们的法律文书不?上面写着我是中共党员呢。这难道还不荒唐?这份'刑事确认书’,也是一样的荒唐滑稽。”     坐在一边的另一个检察官听见后,也在笑。     检察官说:“好了,好了。你又说这些了。”     我说:“我根本不想说话,你要我说。我说了,你又不让我说了。你究竟想让我说什么?”     然后,他扳着脸说:“给你党员,你都不要呀?你要不要。”     我说“我们今天的谈话是严肃的。你是检察官,党员是你可以随便给我的吗?你说说。”     他看我到一脸严肃的样子,就虚虚地收起笔录,连签字也没有要我签。就说:“今天到此为止吧。”     我拿着“不予确认书”,转身离开。直接去了律师事务所。     因为我早有心理准备,也不以为意。我知道,我能得到的,无非是这样一份胥吏弄法的答复。且检察官被我恨恨地奚落,我感到心情畅快。     在此之前,我和杨律师有过不同的猜测。杨律师认为,检察院会给予赔偿的。而我认为,会恰恰相反。     所以,我笑嘻嘻的走进律师办公室。杨律师一见我的表情,马上说:“我知道检察院会作出赔偿决定的,张法官被高级法院裁定无罪了嘛。”     我说:“他们作出了'不予确认书’呢。”     杨律师仔细看了“不予确认书”后,摇了摇头说:“这没道理呀。”     2004年9月2日,我向市检察一分院的上级——上海市检察院递交了“赔偿复议申请书”。     而后,上海市检察院找我去谈话。     检察官问我:“你提出的是赔偿复议?还是确认复议?”     我说:“两者都是。”     检察官说:“怎么两者都是?你收到的是一分院的'不予确认书’,你提出的当然是'复议确认’嘛。”     我说:“我提起的是赔偿申请,一分院作出的是'不予确认’。我现在提出的既是赔偿复议,又是确认复议。”     检察官说:“好吧,今天谈话就到此。我们会作出决定的。”     过了半年之久,已超过了法定的——应在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的时间。到2005年3月24日,上海市检察院才作出《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上海市检察一分院的不予确认的决定。”     我向市检察院一分院提出的“赔偿请求”,检察一分院作出的“不予确认”。真是驴唇不对马嘴。而后我向上海市检察院提出“赔偿复议请求”。上海市检察院作出“维持不予确认的决定”。更是风马牛不相及。让我哭笑不得。     这不是检察官不务正业,而是他们是玩弄人、玩弄法律的惯技,更是他们用心设计的司法陷阱。其目的就是逃避制造冤案的责任。胥吏弄法,莫此为甚。     在他们向我宣布“维持上海市检察一分院的不予确认的决定”时。检察官还特意告诉我:“出具不予确认复议决定后,你有权向检察院申诉。但不能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     我说:“为什么不能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     检察官立即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有关条款翻给我看。在我看的时候,他说:“根据'司法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申诉。”     我是第一次看见“不能向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的条款。我感到愕然。只是冷冷地看着检察官阴险的脸。     检察官看到我的表情,洋洋得意起来。他收起了条例说:“你听明白了吗?”     我没有吱声,转身出门。     回到律师事务所,我把这些告诉了杨律师。     杨律师早已注意到这荒唐滑稽的答复,所以写了《赔偿复议请求》,而不是写《确认复议请求》。     回到家里,我又查看了一遍“赔偿请求人只能向司法机关的上级机关提起申诉”的有关规定。我想,中国的法律真怪。检察院官官相护,哪管受冤人的死活。而受冤者又不能向法院寻求司法正义。难道只能把我《申请赔偿的请求》拖死在检察院?简直不可思议!     对此,我感到困惑茫然,一头雾水。    
38.奇特的太阳镜     2004年6月17日下午,我接到市检察院一分院检察官夏芳的来电:明天下午2点,你去高安路9弄5号,有两位市检察院赔偿办的同志约你谈话……     当天下午1点,我顶着炎炎夏日,戴上太阳眼镜,匆匆从家里出发。    一路上,我都在想,该是检察院给我回复了。这一天,杨律师也有空,我就约好杨律师一起去。    我到律师事务所楼下等杨律师下楼时,从电梯中进进出出的人很多,凡是从电梯里面走出来的人,都朝我脸上盯着看,让我感到很奇怪。平时,可从来没有这种现象。    一会儿,杨律师从电梯里面出来,他指着我的眼睛说:“你这是怎么回事?”    我说:“我没什么事呀。”    他说:“你的太阳镜。”    我摘下太阳眼镜一看,只有一块墨镜片,另一片却是空的。此时,我才想起上车买票时,售票员也是老盯着我看。我以为她怀疑我没有买票,就告诉她说:“我买过票了。”当我走进事务所大楼时,大楼保安也用异样的眼光盯着我看。    杨律师问:“你怎么会没有感觉呀?”    我说:“确实没感觉到。”    杨律师横竖不信。    我说:“不信,你戴上看看。”    杨律师戴上太阳镜后,我问他:“有感觉么。”    杨律师回答:“怎么没有感觉?”    看着很奇特的太阳眼镜,我情不自禁地笑起来。但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时,我突然想起,我拿着太阳镜放进坤包时,两只镜片还是好好的。一块镜片很可能掉在坤包里了。    杨律师说:“还好,今天有我和你一起去。要不然,检察官看见你这副样子,要被你吓死的。而你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呢。”    我说:“我今天倒是想戴着这幅墨镜去的……让我一只眼睛藐视他们,另一只眼睛看着他们的恐慌无措。”     约谈回家后,我把这件事说给妈妈听。妈妈听后,也乐巅巅地哈哈大笑。说我的思想高度集中,只想着去检察院应对约谈了。哥哥和弟弟也捧腹而笑。    检察院赔偿办的检察官跟我谈了三个问题:第一,答复我的最长法定时间是三个月。第二,国家赔偿和补发工资都要解决。第三,侦察部门扣押的10万元,赔偿办公室认为,那是没有理由的。并向我递交了《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沪检一分刑赔通字[2004]1号)    下午4点30分,我按事先的约定,去了孔先生家。孔先生是上海佛教界知名人士,孔子第72代孙。    我是第一次来到孔先生家。只见他家里有许多佛像,檀香袅袅。屋内简洁明快,一尘不染。家俱古朴,窗明几净。给人一种清静超脱的感受,也给人一种平安如归的感觉。真是佛门清净地,小桥流水人家。孔先生自谓——他家住在小木桥路与平江路的十字路口,就是小桥流水人家了。听了孔先生的解释,我的心情也大为好转。    孔先生夫妇和蔼可亲,见我上门,热情邀座上茶……    我坐在孔先生的对面,见孔先生的眼睛很是清澈明亮,炯炯有神。好像能穿透时空迷雾,能看到一般人看不见的一切。    闲谈时,孔先生说我很像一个他认识的香港人。然后说我聪明能干,但心、胃、肺、腰背、颈椎有病。胃病是近年才患上的。说我的腰背疼是一股恶势力造成的。    他说:“他们要把你摁下去,而你要反抗抬起来……所以使你疼痛难受。”    我问孔先生:“我经常梦见小人”。    “不错,你身边不是一两个小人。而是一股恶势力在暗算和陷害你。”    他自言自语道:“不过,事情发生在前几年。那些日子你是怎么过的?”     然后跟我说:“现在好转多了。在你50岁前,会有一个起兴。50岁后,事情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看着孔先生一脸严肃的表情,只是默默静听。我想,他怎么知道我碰到了不可思议的冤屈呢?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脊椎病。回家告诉了弟弟。弟弟让我去他上班的医院检查,拍了八张片子。诊断结果是,从颈椎到腰椎,因受伤引起了骨质增生。    太阳镜给了我启示。拜访孔先生回来,说明我的精神状态很糟糕,身体也很虚弱。我要注意身心保健问题了。    自从发生戴着一块镜片的墨镜去会见检察官的事情后,我一想起这件事来,就哑然失笑,心里蓦然一乐。所谓一笑忘千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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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拒绝签字     04年6月22日下午4点,车间主任叫我去安保科。说有两位法警和吕伯轩在那里等我。     我赶到安保科后,一位法警立即要我在“10万元钱款已经被处理到闵行区国资委去”的书证上签字。     我当场质询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扣押、冻结。’请问你们有什么法律依据这样做?法律明确告诉了你们,这是我的私有财产,检察院无权擅自将扣押物品给予他人。即使是赃款,也应由法院判决处理。”     法警说:“我们不管其他事情,我们只知道叫你签字。”     我拒绝签字。     法警大声凶我:“你签不签?”     我也斩钉截铁地回答:“不签!”     看到我的态度,法警知道不好对付,就转脸叫吕伯轩签字。     此时,吕伯轩立刻满脸通红,他既不想签字,又不想得这两位罪气势凶凶的法警。     于是结结巴巴地说:“你们让他自己签呀,应该由她本人签字的嘛。”     我听后,立刻站起来说了声:“对不起,我有事,我要先离开了。”我说完这句话,就转身离去。     出门后,我就给杨律师打电话。杨律师说:“你做的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事情,你不能签字。”     原来,杨律师早在前天就给市检察院赔偿办打了电话,追问无故扣押的10万钱的下落。赔偿办的检察官对杨律师说:“我们要求一分院对10万元钱作出书面答复。”所以一分院赶紧派来法警,想强迫我签名,急于使侵吞手续“合法化”。     我打完电话后,才看见吕伯轩送两名法警出门。     看到虚伪的吕伯轩,我很气愤。当他看到我拒绝签字后,竟指使法警继续强迫我签字。     第二天上午10点半,我对吕伯轩说:“我已经向检察院一分院提出国家赔偿了。”     吕伯轩说:“这不关单位的事,这是你的权力。”并心虚地讨好我说:“昨天他们要你签字,我并没有强迫你签字嘛。后来,我叫来了行政科长代你签了字……”     我说:“你强迫也没有用……”     行政科长管着医务室,有一次我去医务室拿药,她在我走开后对医生说:“你们不要和她多来往,她的问题很严重,检察院还在找她呢……”这个无知的行政科长,被吕伯轩拉来代我签字后,还感到十分荣耀,并到处以此炫耀自己呢。     记得我出狱后的那天,给吕伯轩电话要求上班时,他假惺惺的显得很高兴,还虚伪地说了句让我难忘的话:“我们手臂总是往里拐的,是帮你的。”但今天遇见法警的所作所为,才是他的内心的真实。而这些法警也是一群法盲,看到有人代我签字,就感到“大功”告成了。     咳,检察院怎么尽在我身上做荒唐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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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向高法提起国家赔偿     2004年9月2日,我向检察一分院的上级——上海市检察院递交了“赔偿复议申请书”后,已经超过了法定三个月内予以答复的时间。     于是,在2005年2月29日,我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赔偿申请书》。(以下简称“高法”)     3月3日上午9点多,上海高法田冰星法官约我在第一调解室谈话,书记员丁振宇作记录。     他们核实了我的身份后。田法官说:“我们今天约你来,是就你提出国家赔偿请求,请你来院谈话。你在这之前,你是否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过赔偿申请书?”     我说:“我先向市检一分院提交了'赔偿申请书’,市检一分院却给了我一个'不予确认’的答复。然后我又向市检察院提交了'赔偿复议申请’……”我把两份赔偿申请递给田法官看。     田法官问:“市检察院是否回复过你?”     我说:“市检一分院给了我一个'不予确认’的决定。市检赔偿复议机关超期未给我答复。他们说疑难重大案件,可以在6个月内答复。但我的案件很简单,够不上'疑难重大案件’的定性。”     田法官问:“你提交给市检一分院的'赔偿申请书’中,是要求赔偿的内容?但你给市检察院的材料却是确认的内容。两份材料内容不一致。按照法律的规定,你先要到赔偿义务机关请求赔偿。如不予赔偿,才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如维持不予赔偿,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对这两份材料,我们要讨论以后再告诉你。”     “嗯。”     “今天说话就到这里吧。你看完笔录后,签上字。”     笔录签字后,我要求复印笔录,以便让律师了解谈话内容。田法官说:“我这里没有复印机呀。”     “那我就抄下来。”     田法官点头同意,并耐心地看着我快速抄完。     经过这次约谈,田法官才弄明白,我给检察院是赔偿申请,并不是什么要求确认。     我两次向检察院提出“申请国家赔偿”,检察院却给我一个“不予确认”的决定。     已经超过法定的3个月答复时限,我本来没有指望市检察院会给我答复,才向法院提起赔偿申请。     在3月24日,我意外的收到上海市检察院《刑事复查决定书》——“维持市检察院一分院的不予确认的决定”。     我想,市检察院给我的“维持不予确认的决定”的答复,也可以说是被我逼出来的。     如果我没有向法院递交赔偿申请,没有高法去检察院的调查和得知真相,市检察院会继续用驴唇不对马嘴的方法来糊弄我。     4月5日下午,我给田冰星法官通了电话。我告诉他:“市检给了我答复,是维持一分院“不予确认”的决定。     田法官答应另约我谈谈,让我把“不予确认决定书”带给他看。     不知道田法官看了我的“赔偿申请”和这个荒唐的“不予确认决定书”之后,心里是什么感受。 41.闵行检察院来单位找我    上海高法对于我提出的国家赔偿申请,在法定时间内,一直没有给予我立案与否的通知。原因在于检察院与法院有不同的看法,争执不下。    市检察院认为,没有经过他们确认的案子,法院不能受理。而高法认为,可以直接进入高法赔偿程序。    就这样,每当我去高法催促立案时,高法只是含含糊糊回答:“会给予你一个答复的。我们没有停止办理你的案子嘛……”    又是半年过去了,2005年8月5日晚上8点左右,我接到闵行区检察院控申科长翁翎芬的电话:要和我谈话,请我去闵行检察院。    我说:“我不去你们检察院,你们尽是糊弄我。”    翁说:“我们在外面谈吧。”    “我没有空,我明天要上班呢。”    翁科长说:“那我明天到你的单位去。”    8月6日上午8点45分,我和车间主任说话,我告诉车间主任:“闵行检察院要来找我……”话未说完,车间一个女工找到我了说:“你有两个女朋友来了。”    车间主任在取得吕伯轩的同意后,让我就在车间主任办公室与她们谈话。    翁科长说:“我们这次来,主要是想了解你目前的想法和要求。”    我问她:“你们是受谁的委托而来?我的事情与闵行检察院毫无关系。”    翁说:“张法官的事情,是闵行区检察院搞出来的。他的事情已经解决。听说你的事情起诉到高法去了。我们想做些工作,能否不要起诉?而且,假如你不接受补偿,高法又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你不是两头都落空了吗?”    我说:“对于这个结果,我早有思想准备。但我还可以上诉至最高法院。”    翁说:“陈询,你的法律程序已经走到高法了,不可以上诉到最高法院了。”    我说:“为什么不可以,难道我没有上诉的权利?”    旁边的另一个女检察官提醒翁科长说:“她的案子起点高,她一审就是上海高法,再审就到最高法院了。”    我说:“高法如果判决我不予赔偿,我不会哭,只会大笑。”    翁问:“为什么呀?”    “很精彩啊。”    我接着说:“我才不相信上海高法会作出不予赔偿的判决。因为同一个法院怎么会对同一个案子作出两种截然不同的判决呢。我受张法官牵连蒙冤,既然张法官无罪,难道我还有罪?假如上海高法作出不予赔偿决定,那么就否定了对张法官的判决,那么判案法官就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你说说,高法会作出不予赔偿的决定么?”……    谈话到11点,到了开饭的时间了,我留她们在单位里午餐。但她们说下午还有事。      她们给我留下了电话号码,说便于我跟她们联系。还说:“有什么要求,就跟我们提出来……”然后告辞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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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转机与抉择     我向上海高法递交赔偿申请书后,田冰星法官与我有过多次谈话。     2005年10月30日,田法官找我谈话说:“法院决定给你补偿。并去你的单位,谈你的工作恢复和补偿等问题……”     11月8日上午8点多,我和杨律师又一次来到高法。     田法官说:“3月3日约你谈话,已记录在案。对你的案件,我们与检察院有意见分歧。我们认为,按照法律规定,应该进行赔偿。即按照市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就可以直接进入赔偿程序,不需经过确认。这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现在高院建议,希望通过协调解决。高法和我本人也认为,对你进行国家赔偿,才有利于你洗雪冤屈和恢复名誉。但按我们国家的法律,对你的国家赔偿,只有2万多块钱。在这7个多月中,你一直在追问我们。我们只能说'会给你答复的’。现在可以答复你了。”     杨律师问:“陈询的名誉和工作问题怎样解决?补偿多少?这对市检察院有触动吗?”     田法官说:“名誉问题不存在有过登报或其他舆论的宣播,一般也就没有必要消除影响。补偿的钱,由你的单位、闵行区政府及其他部门共同出。是多少?我马上可以告诉你(当时决定是10万元)。对于你的工作问题,我们再到你的单位去说说。至于检察院,这桩案子对他们的触动是很大的,一般检察院抗诉的刑事案件被法院驳回是很少的。”     杨律师说:“也许张法官的案件对检察院有所触动。但对于陈询的案子,检察院没有任何触动。因为他们还在说'张法官没有罪不等于陈询没有罪’,坚持错误。”     田法官说:“陈询,你也谈谈自己的看法吧。”     我说:“我的损失是有目共睹的。我在2000年的年收入近20万。但我和我家人的精神、名誉、健康损失,远远超过我的经济损失。如果不好好解决,这样的补偿的方式,我很难接受。”     田法官说:“我今天第一次听说你的年薪近20万,可以提供证明吗?”     “当然可以,你也可以去调查。”     谈话至中午11点多结束。下午两点多,田法官又给杨律师打电话,要求杨律师配合他做我的说服工作。     杨律师说:“关于赔偿问题,陈询要跟家人商量的,我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在法律方面,陈询并不比我差。”     下午4点多,田法官直接给我打电话说:“满打满算,国家赔偿只有2万多元。至于补偿问题,再由高法到你单位去做做工作。最后给你一个数额,希望你权衡利弊。法院不会跟你讨价还价的。”并再次关照我将收入情况传真给他。     次日上午8点半,我将自己2000、2001年与2004、2005年的工资单收入传真给田法官。     田法官接着回电话说:“我们已经了解过了。你2000年18万年薪,已很能说明问题了。我们尽快到你单位去。哪怕你离退休只有一天了,我们也要去说的。恢复你的原工作,就等于恢复了你的名誉,这是我们法院应该做的。”     11月17日下午1点多,田法官来到上海三菱电梯公司,书记员王翯莹作了记录。 田法官说:“今天就补偿问题交换一下意见。当初约你谈话的时候,没有说到具体数额……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你是无罪的,这点已经跟你领导说明白了。”     我说:“其实,关于经济损失,我从来没有仔细计算过。上次你提出将工资单传真给你,我才注意到。我觉得我和我的家人的精神损失和健康损失,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田法官说:“你家人的思想压力大,是可以理解的。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跟你家人谈谈,解释解释。希望你再跟你儿子好好谈谈。”     我说:“直到现在,单位里还有人在议论我,说我的问题很严重,检察院还在继续找我……我母亲说,一定要恢复名誉。”     田法官:“其实国家赔偿里面,已经包含了恢复名誉的含义,补偿也是一样。希望你慎重考虑。我今天不是代表我个人来的,而是代表高院来的。你跟你家人好好沟通沟通,我们也可以找他们谈谈。我们今天的决定,是经过很慎重的考虑的。请你仔细考虑一下,从长远角度来解决问题。”     我说:“我也查阅了有关法律。根据中国的法律,如果进行赔偿的话,的确像你所说的。对于蒙冤关押的人,赔偿区区小钱。确实太容易打发了。”     田法官说:“在现有情况下,我们能够做到这一步,已很不容易了。希望你谅解。我们是真心想将此事做好,也做了很多工作。当然,你也不要有什么思想负担,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     我说:“你们做了大量工作,我是知道的。我不是那种不通情理的人。我能遇上高法尊重法律的时候,能遇上你田法官这样敬业的好法官,的确是我的荣幸。我很感谢。但一想到检察院对我的构陷和糊弄,我就感到气愤。后来,检察院丁局长积极联系医院和医生,给我家人看病,我心里的怨气才稍稍减轻。”     田法官说:“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的,我们尽力去做……”     “我再回去与家人沟通沟通吧。补偿与赔偿的利弊结果,我确实没有好好想过。”     田法官说:“我觉得你是一个讲道理的人。希望你好好考虑我们的意见。如果你有什么需要我们帮助去做,我们会尽力去做。办不到的事情,我们也没有办法。比如工作岗位的恢复。”     “我母亲至今还在问我,那十万元钱,是我借张法官买房子的,现在被检察院扣住不还,但我们是要还给张法官的呀。”     田法官说:“不会的。十万元是已经解决了。”     “可是,我没有任何还款的书面凭据呀?说是由检察院代还了,那是我违反了借款契约,也是违法的呀……如果我接受了补偿,就要撤诉吗?”     “撤诉是肯定的。这是一个程序上的规定。”     “但你们没有立案呀,哪里需要撤诉?”     田法官说:“立案不立案很难说清楚。立案可以撤诉,不立案也可以撤诉。至于十万元,我们保证妥善处理。你也可以在撤诉中写明这个情况。”     第二天,即11月18日上午,我给田法官打电话说:“我要国家赔偿,拒绝补偿。”     田法官说:“你不要急于回答的。你可以多考虑几天嘛。我还是希望你接受补偿。能做到这一步,已很不容易了。”     考虑几天后,11月21日早上10点,我再次答复田法官说——我要国家赔偿,不接受15万元补偿。田法官在电话里劝了我30分钟,我没有接受他的劝告。     他感到很吃惊,说请我再考虑几天,然后再给他答复不迟。     我说:“我的决定不会变了。我的家人跟着我受了那么多屈辱和折磨,我要讨回这个清白。”     电话挂断后,为使家人放心。我发了个短消息告诉他们。     儿子给我回短信说:“妈妈,你太伟大了,我为你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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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闵行区政法委书记找我谈话     11月的最后一天。中午的时候,吕伯轩来叫我:“王书记找你谈话。”     “我不想去。”     但吕伯轩站在我身边唠唠叨叨,无论如何要我去。我只好放下手中的活,前去应约。     见面后,王书记说:“高级法院来闵行区协商,共同做好你的补偿工作。检察院对你的逮捕错了,我们可以理解。五个指头还有长短呢。当然,检察机关素质差的也有。我几次到你单位来,认识了范总和张书记,他们都说你是很不错的人。补偿钱的来源是高级法院从赔偿经费里拿出一点,区政府也拿点出来,你们单位多出点”。     我没有拒绝撤诉的要求,但也说了我坚持国家赔偿的理由。     王书记说:“闵行区委非常重视你的补偿工作。区委书记派我来跟你谈话。他也非常关心你,你没有错……”     我说:“现在说我是对的,而检察院的错也是可以理解的。既然我没有错,他们却要我撤诉。”     王书记说:“补偿是爱护你,是为你着想。这些年来,你的生活很困难,我们都知道……”     我想,我在监狱400天,他们都干什么去了?为什么几年后才来说:“你没有错”?难道这样一桩简单清楚的事情,却要关押400天才能得出结论吗?要我撤诉是爱护我?其实那是爱护那些制造冤案的检察官。他们认为,检察院的面子,比我所受的屈辱更重要,比法律尊严更重要。这太可笑了。     临走时,一起来的检察官给我留了几个电话和她的手机号码,要我尽早答复他们,希望我接受15万元补偿,放弃国家赔偿的诉讼。     第二天上午,我给这个检察官去电话说:我坚持国家赔偿,拒绝用15万元“私了”。     她让我再好好考虑考虑,考虑成熟后,再给她电话。     她很有耐心,跟我在电话里说了很长时间的话。总之是劝我接受15万元“私了”,放弃国家赔偿的诉讼。  
44.法院跟杨律师谈话     自从高法建议用补偿来“私了”之后,闵行区委、区检察院等单位,多次找我谈话,劝我接受补偿,放弃国家赔偿。他们也跟杨律师多次沟通,以便“早日解决问题”。     12月21日上午,田法官再次找到杨律师,谈话到中午11点。法院提出,让杨律师提出个解决方案。     杨律师说:“在陈询撤诉接受补偿的同时,法院要出函说明陈询无罪。”     法院说:“没有经过审判,不能出这类法律文书。”     杨律师说:“让陈询在撤诉书上说明,是法院用补偿方法代替国家赔偿,法院盖章。”     法院说:“我们可以研究一下。”     到了星期五,法院回答杨律师说:“可以这样做。”     12月26日上午,我给田法官去电话说:“如果不能说明我是无罪的,我就没有理由接受补偿。”     田法官说:“你的案子只有两种做法——补偿和赔偿。不补偿,就是赔偿。”要我再慎重考虑考虑。说最多再和我谈一次话,就算结束了。     我说:“检察院坚持不予确认,高法不纠正检察院的错误,说明对我羁押是正确的,我是有罪的。我不能背负这个罪名过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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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范总也来凑热闹     2005年10月12日,吕伯轩来车间找到我说:“公司的新任党委副书记找你谈话。”     顾书记谈话的大致内容,就是公司决定给予我补偿,但以我撤诉作为前提条件。     10月13日,我给顾书记写了封信,陈述我的想法,作为答复。 顾书记:你好!     昨天下午的谈话,让我感受到公司对我的关心。但时间较紧,我的表达能力有限,我想简短说明几点:     第一,我的冤狱是市检察院造成的,理应由检察机关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是依据国家法律在维护自身的合法的权利。我始终保持着清醒和理智,我相信正义的曙光就在前方。     第二,我没有要求公司为我补偿,也不希望公司对我施加任何压力。公司领导一直静静的关注我,这让我感到温暖……     第三,我是用司法公正的眼光来看待我的冤狱的。作了最坏的打算,朝着最好方向努力。我坚持要求国家赔偿,不是为了我个人,而是希望无辜的人不再受到冤狱的伤害。我希望我的冤狱能唤醒一些人。     第四,我的个性较强,是有骨气的人。9.11事件以后,我更成熟了,也更敢于坚持原则了。因为,这几年来,我用法律武装了自己。我是一个正直的人,不能作伪证。我坐牢的400天里,刚开始,我天天以泪洗面,眼睛都看不清东西了,但我的心依然明亮。     第五,我坚持国家赔偿,这在经济上,无论如何也挽回不了我的损失。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一点。对于一个被冤狱折磨过的人,即使可以挽回全部的经济损失,也无法挽回我和我的家人所遭受到的精神、名誉和健康的损失。杨律师给我看了《荒漠甘泉》《黑门山之路》等经典著作,给了我精神上的鼓励与慰藉。     第六,公司愿意给我补偿,我不愿为难公司。假如我撤诉,我的问题会变得更为复杂,我也会变得更为尴尬。当然,我是有风险的。但诉讼程序到了最高法院的时候,上海高法的风险比我大多了。     第七,这几年来,我心灰意冷过,但我今天是乐观的。我相信高法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答复的。我感到幸运…… 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顺祝你健康平安!                                                    陈询2005-10-13       给党委书记回复不久后,06年1月24日下午2点,吕伯轩来告诉我:“范总找你谈话。”     我来到公司第一会议室,范总说:“今天不是检察院和法院要求我找你谈话,也不是我作为公司领导找你谈话,而是我作为你老同事和老朋友来找你谈话。我们都快到了退休的年龄了,我比你大10岁,我今年8月就是60岁了,你大概也快退休了吧。”     “我今年5月退休。”     范接着说:“你有什么困难需要我帮助,你可以说,尽量把事情早点结束,趁我们都在职的时候结束为好。法院、检察院过去来人要钱,我不愿意给他们。我说政法部门也必须出钱,因此,15万元钱,三菱公司出的是大部分。现在,除了15万元钱以外,我还可以给你补助。但这些钱我必须向政法部门报告,其他人也没有必要知道的。就我们知道。有你向法院提出,让法院来公司要钱,不如我们私下商量。”     “我向法院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并非是去要钱,法院要用补偿的办法。”     范说:“我知道。你尽快决定吧。另外我从来没有告诉过你,911那天,我关照不许把你带走的,这事你是不知道的。你可以说说你的想法,早做决定”。     我说:“我从来没有向公司提出要钱的问题,我一直在争取国家赔偿。按国家赔偿法办,补发多少钱是有法律依据的。今天范总关心我,要我撤诉。但我认为,我五年来的损失要考虑”。     范总说:“后两年不能算,因为公司变动,工作岗位变了”。     我说:“我是按事实来说话。911后,改变了我的岗位,这是事实”。     范总说:“当然你是实事求是。反正你尽快决定,今天就决定。我们一起帮助你”。     我说:“我要回家考虑考虑,撤诉是件痛苦的事情”。     范总说:“今天就决定。你有什么要求,可以和小顾(党委副书记)和吕伯轩说。我有事要先走了”。  
46.出卖     06年1月25日下午,吕伯轩再来车间找我说:“范总让我来跟你沟通一下,我们已经把你撤诉的事情和闵行区委说了,也说了你撤诉非常痛苦……”     到这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范秉勋昨天下午找我谈话,我还没有做出任何决定,他就急于逢迎邀功去了。     我向上海高法申请国家赔偿已过去一年了,仍然没有给我立案与否的通知。按照法律的规定,高法应该在7天内给我答复。     2006年2月,正是上海市人代会召开前夕,我写了一份控告信,准备送往人大会议。     范总是全国人大代表,我将信交给他,并请他转交市人大会议。     2月10日下午2点,吕伯轩来叫我,说厂办主任顾伟伦找我谈话。     见到顾主任,他说:“我们看了你的控告信,希望你主动找法院谈谈心,你暂时不要发这封控告信……”我答应了。     第二天,我就接到高法的电话说:“陈询,我们看到了你单位传真过来的控告信,希望你不要这样做,我们正在处理你的事情……”     天哪,这一次竟是如此高效率。让我领教了全国人大代表的“威力”。     这个“事件”后,引起了高法的高度重视。他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对我的赔偿申请采用病牛耕地一步三摇的拖延方式了。而是抓紧时间寻找“解决方案”。     2月11日晚上,我仔细记下了这个“事件”。我在心里感到暗暗好笑,也为范总这个“人民代表”感到悲哀——他不代我转交控告信,而是尽快向有关部门通风报信,以便他向各级官僚邀功,彰显他“人大代表”的作用。     唉,这样的人民代表,心里哪有人民二字?与其说他是人民代表,不如说他是庸俗无知的官僚代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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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司法懒人     由于自己单位里的人大代表范秉勋总经理未将我控诉信转送市人大。我于3月向多位律师出身的全国人大代表发出了信件,也向全国人大常委伍增荣委员发出信件,要求人大督促上海高院,早日解决我的赔偿申请。     3月23日下班回家,我在信箱里收到一封来信。来自上海市高法信访办。拆开一看,回复是程序式的三个选项。在第一个选项上打上了“勾勾”。     第一个选项的内容是:“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你的来信已转市第一中院处理,请你直接与该院联系”。     看了这封回信,我感到莫名其妙。     第二天早上,我将此事告诉杨律师。杨律师遂去高院信访办询问:“陈询要求高院立案的信件,你们怎么将其转到市院一中院去了?”     原来他们根本没看信的内容,看到“闵行区”三字,就往下一转,就算完事了。 受到杨律师的质问后,高法信访办的人自觉理亏,遂请杨律师代为转达,向我表示歉意。     下午,我接到市自称第一中级法院信访办一位女同志的电话:“你是陈询吗?”     “是的,你贵姓。”     她却不肯告知姓名,只是说:“你的来信已经转至我院,因为查不到你的申请赔偿案卷,请你速将赔偿申请材料送我院,以便立案”。     我问:“你看了信访的内容了么?我是要求人大代表督促高法早日给我立案与否的答复。是高法受理我的赔偿申请。”     她说:“那我把它转回高院去吧。”     说完这句话,她就把电话断了。听她的口气,脾气还不小。     放下电话,我想,这事实在滑稽可笑。这些司法机关的办事人,竟然要我们告诉他们该怎么做。他们对于人大代表提交的案件,而懒得去看一下内容。     难怪司法部们的办事效率如此低下。 48.幸福路18号         检察机关不认错,法院又不立案,单位要我撤诉,信访后也没有结果。我已无路可走,只好走向了上访之路。     2006年4月23日,我到了北京以后。24日一早,按照北京朋友的指点,我踏上了106路公交车。     在北京南站下车后,按照北京朋友的指点,去寻找“幸福路18号”。她只说就在北京南站几百米以里。并说看见有许多衣衫褴褛的人,就是“幸福路18号”了。     下车后,我问车站的售票员:“幸福路往那里走?”售票员立即回答“不知道”。我再问另一位,也得到同样的回答。我于是去问调度员,也得到“不知道”的回答。     我走到两个城管身边询问,一位回答:“不清楚,你去问问他吧!”说完,他用手指了指旁边的另一位。     坐在椅子上的城管说:“让我想想。哦,对了,你坐5路车吧”。     经过对四个人的询问,我对坐5路车去“幸福路18号”产生了怀疑。于是就往一条小巷走去。我走进一个卖饮料的小店:“幸福路18号往哪里走?”售货员用手一指,简短回答“往前面”后,就不说话了。     我往前走,就看见了很多衣衫褴褛的老人和妇女。有一个中年男子脸上有血,仰面躺在街上,无人看一眼。我只好继续往前走。但越往前走,就看见越来越多的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人。我真不知道怎来样形容这些人。     小巷的两边,墙根下,到处都是衣衫褴褛、形容枯槁的人,有躺着的,也有坐着的。小巷的墙上,贴满了申诉冤情的小字报。大多是不服枉法判决的控告。     我在小巷里转悠了两圈,还是没有找到最高法院信访处所在地。这时,我看见一位70多岁的老妇人从一个小巷里穿出来,于是上前询问。老人用手向前一指,说怎样“向右向左”地一直走……     我信以为真,走了百多米远,感觉越来越不对劲了。我想,还是回头问问其他访民吧。     询问的结果,最高法院的信访办,就在老妇人走出来的小巷子里。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访民怨声载道,悲惨凄凉,北京居民不帮他们也就罢了,反而存心欺骗这些陌生人。我问出租司机这是为什么?司机说,这里的居民生活环境很恶劣啊……     最高法院信访办,设立在偏僻居民小区的一幢居民楼里,叫幸福路18号。院子围墙里有两个用细铁丝隔离的小窗户,开着两个巴掌大的窗洞,一个窗洞凭身份证和各地高级法院的判决书领取表格,另一个窗洞收下填好的表格。窗洞里面有两个警察用话筒大声嚷嚷。     院子里有两个门,拿到表格后,可以进到由警察把守的门内填写表格。只见整个房间坐满了人,杂嘈异常。他们都在等待喇叭叫到自己的名字,好到另一个门的房间里去“谈话”。     而所谓“谈话”,也非常简短。例行公事地讯问(不是询问)姓名、年龄和住址后,就问是第几次来访,来访的内容等。然后叫你回去找地方有关部门,一推六二五。     因为我找到幸福路18号时,已费去了很多时间,早已错过了每天上午8:30-9:30的领表时间,只能等到下午1:30-2:30才能领到表格,我只好在附近闲诳看看,以便多了解一点伸冤程序。     要领到表格,需要出示当地高级法院的判决书。我的案子没有立案,哪来什么判决书?挨到领表时间,我出示了我受牵连的案子的判决书,居然领到了表格。     填好表格,我到另一个窗口交表时,里面的警察根本不听我解释,而是提着话筒,像狮子吼般地叫着,拒绝收下我递上的表格。我只好黯然退去。     我想,我再到全国人大信访办去碰碰运气吧。     好不容易找到人大信访办,也是排队领表格。不同的是,不需要先交表格等候谈话。而是填好表格后,就可以进到警察守门的院子里等候。里面出来一批人,警察允许进去一批人。这里被访民戏称为“候诊大厅”。     在“候诊大厅”里,用大玻璃隔开,开着一排十几个小窗洞。每个窗洞上方,写着各省市的名称,以便上访者对号入座。     小窗口里面坐着几个小姑娘,懒洋洋地半躺在大皮椅上,眼看着电脑,正在跟旁边一个男孩子聊天。     轮到我站在小窗口上接受询问时,对我的“问答”,十分钟就结束了。问话的过程,就是她把电脑里表格内容输入的过程。然后,小姑娘告诉我:“去你地方人大,他们会答复你的。”     在这里,四面八方都是警察,四面八方都是怨气和骂声。     一个访民撩起裤腿,露出血迹伤口,向警察诉说被便衣皮鞋踢的……     那些警察看多了冤民,一个个都木着一张脸,毫无表情。而访民则像中了魔一样,焦急地等待着渺茫的希望。他们成群结伙聚在一起闲谈。     我真的想象不出,在这样一个偏僻的角落里,里面竟是如此火爆。这里填满了衣衫褴褛的冤民。他们绝大多数没有钱租房住,只好“天作被、地作床”,卷躯于表面光鲜的“首都”里巷间。     墙边的牛肉面,二元钱一碗,不是人人吃得起的。     我看到傍边的一个老太太,用小铁桶当锅,用几块砖支起铁桶,下面点上一把柴火。她煮的是菜叶,没有油,上面撒点盐,用来下面条吃。     第一次看到这幅惨景,那天的午饭,我是泪水伴饭,怎么也咽不下去了。     我拿出相机拍了几张,但很快被老访民劝阻了。他们说,万一被便衣警察发现,就要把你的相机抢去。我只好作罢。     面对这么多悲惨的冤民,我万分心惊——我仿佛进入了一个悲惨世界,进入了一座人间地狱。中国存在着这么多冤民,是中国司法体系腐败鱼烂的明证。这是全国司法黑暗冰山之一角,是一个阳光照不到的角落。但它却被当局刻意隐藏着,捂盖着,精心防堵着。它也被灯红酒绿、繁花似锦的表象掩盖着,很难进入世人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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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高法催我写材料    从幸福路18号上访回来,4月26日高法约我谈话。我和杨律师赶到高法后,田法官说:“对你的案子,我们做了很多工作……如果你坚持国家赔偿,那就尊重你的选择,进入赔偿程序吧。”    我说:“我不能背着无辜的罪名生活一辈子。为了洗雪冤屈,我不得不选择国家赔偿。”    杨律师说:“高院做了许多工作,我们是知道的。但本案确实拖了很久了,希望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并把10万元解决了?”    田法官说:“我们会有书面答复的。今天请你来,就是最终表态。既然明确表态了,今天谈话到这里吧。”然后就是阅看笔录和签字。    5月15日上午9点,田法官又约我和杨律师到高院第5调解室。田法官说:“今天请你们来,需要你们写一个材料。是对过去的工作有一个交代,也要反映出整个过程……”    我说:“我认为法律程序上没有这项规定,你们也没有给我正式书函。是否妥当?”    田法官说:“我们以前做的许多工作,都有工作记录。虽然没有直接给你正式书函,但都是客观事实嘛。我们希望你把这个事实说明一下。如果你不想写,也不一定要你写……”    杨律师说:“田法官为本案作了许多工作,陈询也不是无理取闹。她主要是对检察院的做法有意见。她很清楚,国家赔偿不到三万元。我现在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依法赔偿。第二,对扣押的10万元应当发还。第三,对于陈询精神损害进行赔礼道歉……”    “我们会依照法律对进行处理的。10万元不会返还了。关于赔礼道歉,我们去你单位去做了许多工作,其实就是消除影响嘛。”    杨律师说:“我经手过不少相似的案例,检察院无权将扣押的款项自行处理。既然不起诉,就应当依法发还。”    “这个问题我们会讨论,会给你们一个结果的。扣押的款项,检察院已经代还了,这是事实嘛。”    我说:“检察院只给了我扣押10万元的清单,没有替我还款的凭证呀。”    杨律师说:“关键是检察院代还10万元的做法,不符合法律程序。”    田法官:“我们会进行讨论的。最终以法律文书为主……另外也向你明确一下,如果法院走赔偿程序,那么补偿方案就此结束了。”    我说:“我知道,我下午写好交到法院。”    下午,我写了两封信,一封给田法官本人,另一封信按照田法官要求写给高院赔偿办。田法官:你好!    你对这我申请赔偿请求多方奔走操劳,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十分感谢。    虽然我的经济并不宽余,但因为深受其害,坚持不要补偿,而要国家赔偿。以讨回公道,洗雪冤屈,希望你能理解。上海市高法赔偿委员会:    2005年3月3日,高院田法官多次找我谈话和了解情况。10月份,田法官再次找我和我的律师谈话,为了增加补偿数额,他多方奔走,作了大量的工作……但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构,不依法办事,有错不改。实在令人诧异。    为此,我要求高院赔偿委员会判决发还扣押的款项,由本人自行归还。请高院赔偿办及早作出赔偿决定……   
50.柳州路393号    2006年5月23日下午,我接到高法信访办一位女士来电:“你是陈询吗?”    “我是。你是谁?”    “我是高法信访办,对于你要求院长约见,请你在星期四上午9点半到柳州路393号,我的电话是64840926-8025,我姓陈,到了以后给我打个电话。”    我说:“我没有要求院长信访接待呀。”    “没有要求院长约见?”    “是啊。”    “你是不是给人大写过信?”    “是的。4月24日我去全国人大上访了。”    “哦,可能就是这件事。我们'院长信访接待日’约你星期四上午谈话。”    “好吧。”    5月25日上午9点半,我到达柳州路393号,那里是上海高法信访办。    信访办有警察把门和看守,里面有噪杂的吵骂声。我要求把门的警察给8025分机的陈女士打个电话。    一会儿,出来一个穿身检察制服男士,引我进去,让我在一楼大堂稍候。    大堂里有一长排桌子,两边都有座位,里边坐着接访员,外面坐着上访者。    似乎每个信访者都在询问自己的事情什么时候有个结果或者就是一种抗议的呼声。里边的办事员漫不经心,似乎在听又没有什么答复。看上去桌子两边的人都很无奈。    等待一会儿,穿检察制服的男士再从电梯门里走出来,把我带到二楼,离开了噪杂吵闹的接访大厅。然后就是验看我的身份证和填写约见表。然后,他带我进了院长接待室。    会议桌前已经坐了三人,中间主牌位上写着“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顾伟强”,左边牌子上写着“高级人民法院监察部主任莫立明”,右边牌子上写着“全国政协委员陈秋芳”(离开)。旁边还坐着一位书记员。门口有一位警察站岗,小套间里出来一位警察,泡了一杯绿茶献上。    我跨进小会议室之后,看到他们一个个庄严肃穆的样子,与一楼接访大厅的噪杂吵闹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我就顺口说了声“你们好!”希望调节一下压抑的氛围。    他们也点头招呼:“你好!”    待我坐定后,坐在中间的顾伟强说:“今天,我们三位代表院长接待你,陈秋芳有点事走开了。她是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代表,高法监督员。莫立明是监察部主任。关于你给全国人大的信,已转到我院,我们想听听你案子的过程和要求……”    “我是2001年9月11日被上海市检察一分院拘留的,继而逮捕。到2002年10月16日释放,无辜关押了一年多,共400天。然后是一年的取保候审,到2003年10月15日解除取保候审。到2004年3月15日,市检察一分院决定不起诉。    “我于2004年6月提出国家赔偿的要求,到9月份,市检一分院作出了'不予确认’的决定。10月分,我要求市检察机关复议,到2005年4月分,市检察院决定'维持不予确认’。    “2005年2月,我向高法提起国家赔偿的诉讼。3月3日,田法官找我谈话。10月18日,又找我和代理律师谈话。决定用补偿的方法代替国家赔偿。11月,又告知我,决定给我15万元的补偿。但我要求洗雪冤屈,要求国家赔偿。    “2005年小年夜前一天,我去高法找田法官。希望国家赔偿诉讼早点确定下来。田法官答复我说,目前无法作出决定。我告诉田法官,假如这样,我决定向这次全国人大会上访或写信,因此,我这样做了。    “我的案子历时已历时五年,到高法院也一年多了。法院应该在接到诉状后七天内给我立案与否的通知。但我至今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书面告知。    “最近,高法约谈,要求我写一个材料,反映调解工作的大致过程,决定给予我国家赔偿……我写了个材料,反映大致这个过程。大致情况就是这些。”    我一口气将过程与要求说完。然后抄下三块牌子上的人名,记下他们的发言。    顾主任问:“田法官是否跟你说了已经立案。你的诉状不是送达立案庭的,你送的什么部门?”    “田法官口头上说过立案,但我一直没有收到过立案通知书。我的诉状是用挂号信寄到高级法院赔偿办的。”    顾主任说:“已经在做了,说明已经立案了。田法官用补偿的方法解决问题没错。他的工作是认真负责的。不管是补偿还是赔偿,都是解决问题嘛。就象攀登上珠穆拉玛峰,不管北坡南坡,都可以上到顶峰嘛。张荣才的案子你是知道的,我们对法官的要求更加严格。当然,至于你的赔偿,检察和我们有分歧,该不该赔?我们会按照法律办的。你再回去和你的代理律师商量一下,补偿的方式,是对你较有利你的。”    我说:“我坚决要求国家赔偿,并不是针对高法。检察机关执法犯法,坚持错误,仍然用文字游戏来糊弄我。这意味着他们会制造更多冤案,酿成更多的人间悲剧。我希望他们有一个教训。”    顾主任回过头去说:“这位是我们的监察部莫主任,他和你说两句。”    莫主任说:“这事我们会按照法律办的。你回去跟律师多商量,今后还是跟田法官联系。好吗?”    顾主任说:“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51.黑龙江政协委员给我来信
2006年6月9日上午,我收到哈尔滨市政协的一封回信,是伍增荣律师的来信。里面附有一份“上海高法”给她的回函。  
伍增荣代表:
您在全国“两会”期间反映的陈询赔偿纠纷一案的来信,最高法院以法联函(2006)第0127号转来我院。经院领导阅批,已转交我院赔偿办审查。目前该案在复查过程中,待办理完毕向您答复。  
特此函告。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人大代表联络室(章)  
二00六年四月十一日    6月12日,我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伍增荣的回了信: 伍增荣代表:您好!    谢谢您为我的案件上书反映至全国人大。2005年2月27日,我向上海高法提出赔偿申请,至今未给我立案与否的答复。自去年11月18日,我不同意用15万元钱的补偿代替国家赔偿后,我的国家赔偿一案一直拖着。今年4月26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告知我,将在近期作出答复……  我没有接受用15万元补偿代替国家赔偿的做法原因在于:其一,上海市检察机关执法犯法,制造冤案,将我无辜关押400天后,仍然知错不改,继续玩弄法律条文糊弄我。其二,15万元补偿,远远不及我的实际经济损失,更不利于消除对我的名誉影响和精神损失……                                 祝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陈询 2006年6月12日  911以后,为洗雪冤屈和讨回公道,究竟写过多少信件,我已经记不清了。伍增荣委员是其中一位。 大多数信件是泥牛入海,杳无音讯。唯独远在千里的哈尔滨代表给我回了信。对此,我一直心存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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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高法试图再让我接受补偿 
    2006年7月7日上午,田法官来电话,通知我下星期二上午10时去法院。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次找我?还是给我一个判决?我并不感到乐观。      7月18日上午10点多,我和杨律师来到高院第4调解室。田法官说:“你们上次来电话,认为案子拖得太久了。你着急,我比你们还要急。但还需要多久,目前不能确定。你要求国家赔偿,我们只能一步步来。希望你能耐心等待。”      我说:“我希望把立案通知书给我。”      田法官说:“上次已对你说清楚,已经进入程序了。也就是的口头通知你了。如果你们一定要书面通知,我们要讨论一下。”      “我认为本案拖得太长了,我身体不好,再拖下去,我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耐心等下去。我希望法院尽快给我一个公正的判决。”      田法官说:“我现在再次向你们说明,检察院认为,既然他们已经作出不确认决定书,法院就不应该再受理你的赔偿申请。这是一个司法障碍。直到今天,我们仍然希望通过案外协调解决。但最终要进入审理程序。其实,我们已在尽快审理了……”      杨律师说:“我查阅了大量案例,证明检察院不确认违法,法院照样能受理。另外,我认为公正的同时,效率也重要。迟到的公正,就没有公正了。”      田法官说:“本案拖得久了,但在这期间,我们一直在做协调工作,并未将案子搁在一旁嘛。本案在是否立案问题上,曾有过司法障碍,所以拖到现在……”      7月18日谈话后,三个月过去了。到11月26日,我又给高法赔偿办写了一封信。“……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赔偿和非刑事司法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之第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从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者不予受理。’但遗憾的是,我提出赔偿申请,至今已将近二年,贵院对我提出的国家赔偿案件是否立案,仍未作出任何书面答复。      “我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一)、(二)项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以及“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法院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最后防线,理应依法受理,依法审理,依法维护公民权益。我希望贵院尽早依法给予我国家赔偿的决定。”      12月27日上午九点半,我接到田法官的电话。要求我去法院谈话。下午1点半,我到达法院。      田法官说:“快到年底了,我们工作也很忙。今天再请你来,是想最后听听你的意见。我们原来考虑给你的补偿15万元,到今天还是可以做的。”      我说:“我在11月份给你写过一封信,已经写得非常明白了。我是冤案的深深受害者,但受害的不仅仅是我本人,还有我的孩子,我的母亲,我的兄弟姐妹,我们的国家……15万元能补偿我们的伤痛么?你也清楚,我的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上。我五年来的损失是多少?法院为何这样庇护检察院?我还要付出多大的代价,才能讨得一个公道?……”      田法官说:“我也希望早点有个答复给你,但不是我一个人可以说了算的。你坚持国家赔偿,如果其他人来做你的工作,你也不会改变么?是吗?”      我说:“我不是嘴上说说,我已多次白纸黑字写得很明白了。我身体不好,淋巴还肿痛着呢……”      田法官抬头看了看我疲惫憔悴的脸说:“你路上辛苦了。年底我也很忙,明天还有重要讨论,后天也要开会。今天就到此为止吧。”  
  53.终于取得了国家赔偿      2006年12月30日上午,高法打来电话,要求我下午过去一趟。我匆匆赶到高法。根据以往经验判断,我估计高法在年底会有一个了结。      我在高院调解室坐定后,田法官朝我看了看。递给我一张(2006)沪高法委赔字第1号《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并且说:“你慢慢看,多看两遍,有什么想法可以提出来。”      我说了声谢谢。就迫不及待的阅读《赔偿决定书》:“本院认为,陈询涉嫌受贿犯罪被刑事拘留、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应视为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无罪认定。同时即是人民检察院对错误逮捕行为的确认。据此,可以认定陈询被错误拘留、逮捕400天,陈询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按照上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的国家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应赔偿陈询赔偿金人民币29,320元。”当我看完这段文字后,长长地嘘了一口气。      看完《赔偿决定书》后,我说:“遗憾的是,高法还是认可了检察院扣押10万元借款。且在没有我同意的情况下,硬由检察院代我处理。我没有得到任何还款凭证……”      当我拿起这张用“15万元”换来的“A4纸”时,却没有激动得手抖心颤,而是平静得没有微笑也没有眼泪。      田法官一直看着我,以为我会激动万分,热泪盈眶。说实在的,原本泪水多多的我,经过这么多年的折磨,已彻底改变了。      我拿着《赔偿决定书》走出了高院,买了一束百合花,便赶去事务所,把这束鲜花献给了杨绍刚律师。      我群发了一个短消息,把这个消息告诉我的家人和朋友:“高法作出赔偿决定了!”       接下来,我的手机不断地嘟嘟嘟的响,收到很多回信。大家纷纷表示恭喜和祝贺:有说功夫不负苦心人,有说太不容易了,有问好和表示节日祝福的……      渡过黑暗压抑的五年,后天就是2007年的元旦了。我也回复了不少短消息:“谢谢你的祝福……”      经过漫长的劳累奔波,在取得高法的赔偿决定后,筋疲力尽的我,暂时拉上了国家赔偿诉讼的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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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受冤案的人不少,但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尽管审讯如此多达30多次,但审讯环境一直是好的,刑讯逼供诱骗不存在,对于市检察院一分院的承办们我不能因为冤案而怪罪他们。但他们的一个领导是有错误的。因为上级领导交办的案子,要向领导汇报,急功近利,办案心切导致冤案。法院判决虽然过期,但还是比较公正的判决了,作出国家赔偿绝非易事。尤其是对于市检察院一分院来说,是第一例国家赔偿。希望上海的法治环境越来越好起来,领导批示越来越少,人民的好法官越来越多。冤案越来越少。再此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好法官田冰星致敬!  法官的绅士姿态和检察官的儒雅风格   9月7日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庭上,第一次见识了面对当事人的自述和律师的辩护,法官的绅士姿态和检察官的儒雅风格。 一般,法官听取当事人长时间的自述,假如是着无边际的,会阻断或提醒当事人。也会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 那天,由于时间关系,法官也提醒当事人了。但方法很特别,以询问、告诉、告知的方法说:“你还有几点”、“这个法庭知道了”、“你可以书面形式给法庭”。没有不耐烦的神情。并理解当事人在法庭上似有“不说不痛快”,痛痛快快让二审的当事人自述完全。 法官高高地坐在法椅上,一点一滴在众旁听者的眼睛里。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对于众旁听者都会留下一个印象,当然人们对他们自会褒贬不一。 那天,检察官在面对当事人和律师的辩护时,却儒雅的采用说法、道理、诉情的方法,向当事人、律师简短说服,三言两语让众旁听者听懂。 一般,检察官在法庭上的辩护一贯是占尽优势,对当事人的自辩自述和当事人律师的辩护,要么以训斥的口气,要么以强者的姿态,凶险的眼神来配上拉长的脸,还有可能声嘶力竭。     那天的庭审给我留下美好的印象,希望以后看到更多的这样和谐的庭审。假如有录像,推荐上海司法部门的检察官和法官看看。 法官的绅士姿态和检察官的儒雅风格,人性化的庭审对社会法治和人文建设有着推动的作用。本文由<贴库网>脱水整理,地址:http://www.tieku.org/333686/28.html
我现在做的一切事情或写的《我的911》为自己也为后人。让人们知道当自己权利被侵犯时要坚决的保卫,也让某些利用公权侵犯他人人身自由和权利时要注意到伤害的不仅仅是别人,还有他自己。  在看守所我们唯一可以有的兴趣,就是用糖纸折叠千纸鹤。但被管教发现会没收。管教把它摔在地上用脚拼命的踩,口里还说“你们想出去吗!”我珍藏了九年在看守所带出来的千纸鹤,展示给大家看看,最小的千纸鹤比米粒还小,掉了。只能用米粒代替。
我们的法治如一匹脱缰的野马,撞倒谁,谁倒霉。

911完全改变了我的生活,母亲中风,儿子抑郁,我肺气肿肺结液胃病等,从此百病缠身。夜夜安眠药入睡。把我们的健康完全摧毁。我写《我的911》并不是恨谁,而是要大家增强自我保护。被撞倒了,也要站起来。   转至第181楼第 181 楼 常非 2010/11/22 15:43:18 的原帖:
已顶过贴了,但还是有些疑问,从您2000年的收入可看出是公司高管,为何检方会怀疑您收贿,而且还是一法官向您行贿。还有,您是离过婚的人,即使有不"正当"关系又碍检方何事?就算某法官给过您十万元加不“正当”关系,也不能成为拘捕的理由。虽然我也知道司 法的黑 暗,但我还是有点糊涂。 
本人不是公司高管。全凭一个检察官王建平的主管臆断。就如他们把我想像成“中共党员”一样荒唐。他们想象一个男的借钱给一个女的,肯定有不正当关系。再加上我因此受牵连的人是个法官,有市领导批示案子由区检移送市检,为向领导邀功心切,黄建平把我也抓进去了。事情就这么简单。当今这些人胆大如天,我无法解释得清。他们敢做敢为,没人可以阻止他们。法官向我行贿是说不通的,就算送给我钱加上不“正当”关系也构不成罪,这些王建平是知道的,大家都知道的,但王建平就是这样做了。所以我一定要取得国家赔偿不接受15万元的私了,就是这个原因,否则无脸见人。欢迎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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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楼主,整你的那些人处理了吗?是否还是官造做、人造整?


据我现在所知王建平还在检察院。那时反贪局本有两位副局长,我出来不久,又增加了一位副局长。然后另一位升正局,新来一位副局。王就调离了副局的位置。 假如我再次被捕
妈妈
你不要再难过
女儿冤狱400天
你已经二次中风
不是女儿的不孝
也不是女儿的不忠
女儿回家后
你天天上午下午往家里打我的电话
生怕女儿不见了
女儿911突然失踪的阴影
给你留下的恐惧
已经挥之不去
你知道女儿
是一个怕事不多言的孩子
但你也知道女儿的个性
最坚强
这就已经够了
妈妈
不必为女儿担心受惊
相信女儿
我才会得到安慰假如我再次被捕
儿子
你不要再抑郁
不要再离开学校
从黄浦江的东面跑到西边
到处寻找你的妈妈
更不要站在检察院的门口哭泣
妈妈最怕听见承办们这样对我说
看到你在监狱门口接我回家时
那400天不剪的披肩长发
那样沮丧的样子
尽管
你也承负着生活和精神的压力

你要坚强自立正义
是我唯一的希望假如我再次被捕
哥哥
你不要暗自流泪
不要再为妹妹寻找律师
更不要为我东南西北去托人
律师被阻止,九个月后才见到我
人大代表不愿为个案向上反映
这一切
你已经试过
无济于事
何况
自由、民主、权利
不是妹妹我一个人已经失去
照看好妈妈
给我的儿子打打电话
是我最大的满足假如我再次被捕
朋友们
不要惊讶
请依旧信任我
违背法律的不是我
在这鹰犬天地盘旋的周围
我似一只歌鸟
不鸣则已
一鸣则遭鹰爪和犬击
请相信我
我还是你们的朋友
蹲的还是冤狱
假如我的生命短暂
请为我建个衣冠冢
碑文:自由万岁
假如监狱被砸碎
我要为它立个碑文:在这里腐朽吧
假如我再次被捕
就这么简单写于2004年2月上海人代会前,冤狱后再次被检察院圈进要监视的黑名单后。本文由<贴库网>脱水整理,地址:http://www.tieku.org/333686/34.html
  娓娓道来诉哀愁——《我的911》读后   http://blog.myspace.cn/e/407250727.htm □荆*楚  读完阿询《我的911》一书的前29节(见新浪博客《我的911》连载:http://blog.sina.com.cn/s/articlelist_1295492262_0_1.html)我感到有几句话要说,不吐不快:     其一,我素来相信,女性在细腻温婉的表达上,有男性不可企及的优势。这方面的例证很多,如郑yi夫人北明大姐,胡pin夫人王艾,胡jia夫人金燕等。她们的夫君是海内外知名的文章大家,丹青妙手,但这些女性在细腻温婉的表达能力上,则远超其夫君。这是上帝赋予女性的优势,只能让我等堂堂须眉望洋兴叹,自愧不如。读完阿询《我的911》一书的前29节,我也有这种慨叹。     其二,在文学结构上,阿询将自己的苦难经历,用电影蒙太奇手法,把一个个分镜头组合起来,娓娓道来,亲切自然,就反映出这场苦难经历的全貌。 关于这一点,让我回想起自己当年写作《我的迷惘——一个原银行员工的心路历程》一书时,先后用了两种结构,写了两稿。都让我感到甚不满意,只好删去。因为所尝试的两种方法,都难以表达出“中国特色”的官场潜规则和次生文化,也很难表达出自己内心深处的东西。我为此困惑苦思了很久。  后来,我在司马迁的《史记》和杨小凯的《牛鬼蛇神录》启发之下,才找到这种电影蒙太奇的表达方法,才找到写作的快感,才感到得心应手了。  只是因为这部书稿无法在国内公开出版,写作了一半,就忙于其他事情去了。直到今天,也没有接着写下去。因为没有出版的可能,就没有强烈的创作冲动。也因为自己的慵散和俗务缠身。  我没有料到,阿询初涉文学殿堂,她没有像我这样苦苦摸索,她一上来,就找到这种创作手法。她的蕙质兰心,冰雪聪明,由此可见一斑。这不但让我欣赏,也彰显出自己的迟钝。  其三,阅读她的《我的911》,如品香茗,淡雅芬芳而又余韵绵绵,简洁明快而又清丽流畅。看完前29节,我就在内心默默感叹——我要是政法大学的老师,我就会向学生推荐这部书稿,作为一个典型案例,让学生据以了解中国司法的现状。正如她在《我的911》前言中所述:“在中国,冤案如山,人们已见惯不怪、习以为常了。”“我蒙受的冤狱,只是这个的社会的一滴晨露。”“虽然如此,我仍然将自己的亲身经历记录下来。希望人们通过这滴'晨露’,映照出中国法治的现状,对中国司法进步有所裨补。”  其四,看完前29节,勾起了我的强烈“好奇心”,静静期待着阿询把全书写完,以便看到她这场苦难经历的最终结果。我想,这就是文学上的“悬念意识”吧。  http://www.tieku.org/333686/40.html                                   写于民国99年(2010-5-28)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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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911》片段绝食的姑娘    冬天即将过去,春天已经悄悄来临。虽然狱外已是春意盎然,但在3月份的监房里,仍然是一派阴森寒冷。我们一个个裹着厚厚的棉衣,活像一个个布坨坨。    晚饭后,大家面朝走廊看电视。我们正沉浸于电视情节中时,忽然听见身后的铁门响。大家回头一看,一个清丽漂亮的姑娘,被管教推了进来。    她不高的身材,脸上有点莫名其妙,眼神有些麻木。看守关上牢门时,还特意关照那姑娘:“不要多说话!”
有狱友轻声猜说:“是朝鲜人”。有些狱友待在里面时间久了,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是什么人。
第二天,她不吃饭。狱友就劝说了一会儿,才知道她确实是朝鲜姑娘,是平壤艺术学校毕业的,能歌善舞,心情还算开朗阳光。    她来上海一年多了,有个上海男朋友。    被抓进看守所后,她感到非常突然。因为她遵从男友的要求,将怀孕三个月的孩子人工流产了,正在家中休养了三天。第四天,就被带进了看守所。    她焦急等待着男友来接她。全然不知自己将要被押回朝鲜的悲惨下场。
狱友为了验证她是艺术学校毕业的,就让她表演一下。她将甜润的嗓子一亮,柔软的舞姿一展。狱友就知道她是经过朝鲜最高艺术训练的人了。    她在上海做钢琴家教,收入颇丰,比在朝鲜富足多了。    她告诉我们,2月的某一天是金正日的生日,她给金正日寄去了生日礼物。    看到她对金正日崇拜和尊敬,大家都觉得不可思议,于是问她:“金正日能收到你的礼物吗?”    她满怀信心说:“能收到。”    她还说:“过去,我们一直这样做。虽然在上海,我也不会忘记金正日领袖生日的。”    说到金正日时,她稚嫩的娃娃脸上,还流露出甜蜜幸福的表情。    唉,金正日对朝鲜人民残民以逞,而朝鲜民众却对金正日如此崇拜痴迷。可见长期的舆论封禁和愚民宣传,其力量之强大和可怕。    到了第三天,小姑娘还是没有一粒米下肚。她念叨说:他的男朋友,一定在为她想办法。绝食也是一种抗争。    有狱友告诉她:你肯定被男友出卖了,他不再理你了。你不该听从男友的话,把孩子流产了。因为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孕妇是不能抓的。    开始时,她硬是不信。但在后来的几天里,她没有获得男友的任何音讯,她有些失望了。这时,她已绝食好几天了,连说话都没有力气了。    一天,牢门突然打开,将她叫了出去。她天真地以为,她的绝食成功了,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了。
但狱友们猜测,她肯定被拉去强制灌食了。    将她拉走一会儿,管教过来,恶恨恨告诉大家:“哼,她绝食!饿死了,我们要负责。送她去提篮桥了。”    十天后,牢门再次为她打开。她在“外劳动”(服刑一年以下的人)的搀扶下,被送回来了。但已经不是出去时的漂亮姑娘了。原先柔顺光亮的披肩长发,已变得像枯草一样。    她被带进来时,带着一股浓浓的异味。进来后,只是卷曲着身体,看不到她的脸。    啊,原先美丽迷人的姑娘,仅仅十天时间,就像变魔术一样,被提篮桥监狱弄成了一个肮脏丑陋的小老太婆了。
这么巨大的变化,几乎令我们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对于一个漂亮姑娘来说,是多少残酷啊。    管教让“外劳动”提来一桶热水,关照我们帮她洗洗。    那天的天气很冷,刚刚人工流产的姑娘,接着进行绝食抗争,身体极度虚弱。我们想用最短的时间,将她打理干净,以免她着凉生病。于是,大家七手八脚,三四个人一齐上场。有的帮她弄水,有的帮她脱衣服,有的帮她洗头洗身子……我们将她乱麻般的长发,用肥皂洗好后,却怎么也梳不开了。    于是,管教拿来一点洗发膏……    我们帮她洗完澡,才看到她有些精神。    她用沙哑的声音告诉我们:她被叫出去以后,被带到一个地方,就被剥光衣服,手脚被捆成一个“大”字形,捆在床上。然后盖上一条被褥。再从鼻孔中灌输液体。大小便全由“外劳动”控制。给你尿才能尿。不给你尿,尿急了,只能尿在床上。不给擦洗身子,不给洗脸,不给刷牙,也不梳头发。    有狱友问:“身体痒痒了怎么办?”    她做了一个姿势——手臂伸直,把手腕弯过来。再让头朝手掌边靠过去。然后叉开五个手指头,在头上做抓痒的动作。
看到这个滑稽的姿势,我们不约而同地苦笑。    她回来后,看到我们对她的帮助和关心,她就像回到久别重逢的亲人身边一样高兴。但她的高兴还能维持多久呢?她一旦被遣送回到朝鲜,不是遭到枪毙,就是终生监禁啊。    一旦看守所“犯人”绝食,按上海监狱的规矩,起码要绑上十天。直到愿意吃饭为止。然后才松绑送回看守所。本文由<贴库网>脱水整理,地址:http://www.tieku.org/33368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