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疗法的副作用:新华视点:数千万劳务工,好用就能滥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9 20:20:32

    新华网北京11月30日电(“新华视点”记者)当人们在关注农民工的境遇时,就业市场上一个新的群体正在迅速膨胀。本该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务工,近年来在我国一些单位和许多行业已趋“主流”。

    我国究竟有多少劳务工?2700万,这是媒体报道最多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公布的数字。但业内人士透露,实际远远大于这一数量。

    劳务派遣缘何无序发展?数量庞大的劳务工境遇又如何?“新华视点”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劳务派遣:“繁荣”中的“泛滥”

    劳务派遣,因其用工灵活,受到不少企业青睐,近年来发展迅速。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谢良敏说,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再将劳动者派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向用工单位收取一定管理费。“雇人不用人,用人不雇人”是对其最通俗的解释。

    记者了解到,劳务派遣由最初集中在三资企业和某些特定领域,如今已扩展至各行各业。

    国资委的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89%的央企使用劳务工,劳务工占央企职工总数的16%。其中,央企劳务工主要分布在石油石化、通信、电力、建筑施工和军工企业,仅石油石化和通信两大行业的劳务工就占央企全部劳务工的53%。

    全国总工会的调研材料也显示,很多劳务工脱离“辅助性”,浙江一些行业的一线工人中劳务工占“半壁江山”,如建筑业占99%,金融业80%,采矿业56%。

    劳务工的“临时性”也被长期固定性“替代”。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在调研中发现,40%的劳务工反映自己在主营业务、一线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超过4年,有些劳务工在一个岗位上工作甚至长达10多年。

    “这是一种不正常的繁荣。劳务派遣用工的无序蔓延并趋‘主流化’,完全偏离了其灵活、补充用工的制度初衷,其中肯定存在违法用工。”谢良敏分析认为,劳务工之所以受到青睐,是因为相比正式工,劳动报酬低、福利低,用工单位裁员几乎很少承担责任和经济补偿。

    “二等公民”:劳务工“永远的痛”

    “劳务工好用就可以滥用?”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黄乐平说,“劳务派遣正逐渐异化为一些用人单位降低用工成本、逃避法律责任的手段。”劳务派遣的无序扩大已经显现出激化劳资矛盾、增加劳动争议数量等问题。

    “我到底是哪家公司的人?”直到2011年8月接到解除用工通知前,董雁玲近10年来一直认为自己是上海花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员工。然而调阅医保缴费证明后发现,自2002年起,她曾有过花王、时代桥、黑松太和等6个“东家”。何时成为劳务工小董一概不知,为了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她被迫走上法律维权之路。

    上海市总工会调研表明,有超过30%的劳务工被迫由本单位的合同工转为劳务工。

    同工不同酬、社会保险参保率低、不能参加工会……劳务工与正式工劳动待遇不平等、权益受损无保障更是劳务工心中“永远的痛”。

    高老师在北京某艺术学院任舞蹈老师10多年,一直未解决编制。2008年,学校要求其与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再“被派遣”回学校。其主要收入就是基本工资和课时费,公积金、自采暖补贴及房补一个都没有,一个月收入与正式工相差数千元。由于不是事业编制,高老师不能办理教师专用食堂的饭卡,不能加入工会,逢年过节工会会员的福利也享受不了。“这些东西值不了多少钱,但让我心里很难受,感觉像个‘二等公民’。”

    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0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万多元;北京市总工会的调查则表明,北京80%以上的劳务工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内,而且近58%是在2000元以内。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劳动争议庭法官胡高崇说,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务工加入工会的问题上经常推诿,一方面大多数劳务派遣单位没有工会组织,另一方面很多用工单位又将劳务工拒之工会门外,这导致大批劳务工失去集体话语权。

    此外,劳务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广州市总工会工运史办主任何奇说,一些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务工买齐5个险种,而且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基数及缴存比例均远低于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