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火罐发黑是什么原因:80年代工会试图去除“官办”背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偶看新闻 时间:2024/04/27 22:01:07

80年代工会试图去除“官办”背景

发布时间:2011-11-30 09:43 作者:腾讯历史频道 字号:大 中 小 点击:375次

  一直以来,工会作为党政助手,传达政党和行政的命令,组织生产竞赛和工人娱乐活动。顺口溜“党委发号召、厂长做报告、代表举举手、工会跑龙套”就是真实的写照。工会成摆设,工人不满意甚至罢工,促使工会领袖不断反思工会政策

 

  80年代开始,工会领袖借助改革开放的契机来实施变革,同时也致使工会改革受制于当时的整个改革环境。在改革开放的大环境下,工会有哪些新的变化?随着80年代改革的跌宕起伏,工会改革的运命又如何呢?

 

  【一】赵紫阳要求工会吸取波兰工潮教训,替工人说话

团结工会导致波兰政权更迭

 

  波兰爆发工人运动 中央要求“化他人之祸为吾人之福”

 

  1980年波兰发生团结工会运动,并逐步演变为强大的政治反对派。中国也陆续发生了工人罢工和怠工以及示威。

 

  针对这一系列事件,中央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化他人之祸为吾人之福”,工会问题当然是首当其冲。全总书记处召开会议,强调应从波兰工人罢工事件中吸取教训,避免波兰那样的事件在中国发生。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特别是各级工会领导,都必须有改善工会同群众关系的紧迫感”,并指出“脱离群众已经成为我们工会组织主要的危险,要敢于正视这个现实”。(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

 

  初步改革方案:为李立三平反,基层党政分权

 

  在上述国内工人外罢工潮以及中央的要求下,全总研究工会的改革方案,当时的改革思路是:“(一)为李立三平反,纠正50年代中共中央对工会工团主义和经济主义的错误批判,从基层做起,通过在国营工业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党政分权,提高工会地位,转换工会角色。(二)从基层做起,通过在国营工业企业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党政分权,提高工会地位,转换工会角色。”(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

 

  同时82年宪法取消“罢工自由”条款

 

  从全总的改革方案看,其思路是先从基层开始,首先在基层以“职代会”赋予工人部分话语权,以此来缓解工人的不满。不过,中央领导层仍主导者工会的改革步伐,对工人组织仍有顾虑。所以,1982年制宪时就把78年宪法中的“罢工自由”条款给剔除了,以此制约工人的组织活动。蔡定剑《宪法精解》一书解释“罢工自由”被剔除的原因:

 

  “不赞成写罢工权利的人认为:首先,罢工是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对付资本家、反抗压迫的手段,社会主义国家工人不应该有罢工;其次,罢工不仅影响生产,还会影响社会秩序,安定团结,对‘四化’建设不利;最后,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随便可以罢工的;对付官僚主义可用其他手段,而不必采取罢工的方法。……在宪法修改第三次全体会议上,胡乔木解释说,由于工人和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罢工不符合全体人民的利益,所以,罢工自由的规定不予保留。”(《1982年4月12日,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长胡乔木在宪法修改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说明》)

 

  赵紫阳要求工会吸取波兰工潮教训,必须替工人说话

 

  1978年开始,我国开始进行改革,经济上从计划经济转为市场经济,政治上逐步实行党政分开。

 

  在计划经济过渡到市场经济过程中,工人劳动合同制实施以及工资改革,对工人影响最大。在计划经济时代,工人是一个“铁饭碗”,除了严重违法乱纪者之外,企业对于工人一般无权辞退。劳动合同制实施后,工人变成了自由的打工者。工人的工资也由过去国家统一规定,变成与分工效挂钩,工人的工资、奖金、调资、升迁等由企业自主决定。可以说,在市场经济下,工人更依赖工会了。

 

  在政治改革方面,1987年赵紫阳在会见波兰工会代表时说要求党政分开,明确工会要替工人说话:“1980年波兰工潮的教训值得所有社会主义国家吸取,波兰工协在恢复工会运动方面有很多值得重视的经验。……我们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划分党、政府和社会政治组织之间的职能。工会是社会主义国家中最重要的社会政治团体,要改善党同工会的关系,工会工作本身也要改革。就是说工会要代表工人利益,替工人说话,使工人承认工会是自己的组织。”

 

  陈秉权:工会不是政府和行政的从属机构,不是“官办工会”

 

  高层领导的政改思路,为工会领袖提供了改革的契机。工会领袖也利用这一机会,要求更强的独立性。

 

  1987年,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陈秉权,要求工人和工会干部到要借助经济、政治改革大环境来改革工会,同时认为政府与工会之间是平等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我们曾经指出,改革对工会来说是一场机遇…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原则和设想……都为加强相落实工会在社会主义民主政体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条件,为中国的工会运动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前景。……工会不是政府和行政的从属机构,否则就成了“官办”工会了。工会当然要支持政府,但政府和工会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合作的伙伴关系,包括监督关系。工会对话的对象是政府和行政,代表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陈秉权,《政治体制改革和工会》,载《工会改革文丛》,田明、徐建川 编)

 

  罗干:工会只能代表工人,但不能搞“全盘西化”

 

  当然,工会的改革不是由工会领袖随心所欲的,而是以“四项基本原则”为底线。时任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罗干认为工会只能维护职工的利益,又要求工会改革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能借此搞“全盘西化”。

 

  罗干在1987年全总十届执行会议上说:“社会上还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以权谋私和服用职权等不正之风,封建专制主义的思想影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犯职工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现象还是时有发生的,工会应当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并为此作必要的斗争。工会也只有代表和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才能取得群众的信任,才能成为党和政府所必不可少的依靠力量,发挥它应有的作用。”同年,他在中国工运学院师生大会上发表讲话,说:“1986年年底以后,曾经有一段时间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破坏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使改革、开放不能在良好的社会环境下顺利进行。……我们工会干部必须牢牢地把这两个基本点统一起来……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打着改革的旗子,否定四项基本原则,实际上是搞“全盘西化”,这当然必须反对。”(罗干,《工会运动发展的新的道路》 《工会工作要和全国改革步伐同步》,载《工会改革文丛》,田明、徐建川 编)

 

  【二】改革设想:取消党委主管,要求干部由选举产生

  全总改革设想:取消工会党委主管,要求干部由选举产生

 

  波兰的团结工会运动、国内的罢工、以及政治经济的改革深入,全国总工会开始研究工会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不久,全总关于工会总体改革方案,《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下简称《设想》)就出台了。(《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全文见《中国工会重要文件选编》 ,《中国工会重要文件选编》编辑组编,1990)

 

  《设想》承认“工会改革是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并按照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设想》还涉及到改变事实上的基层工会干部委派制,并强调实行基层工会领导机构的民主选举制度。

 

  《设想》打算取消过去的工会由党委主管为主的管理体制,认为工会应当按照自己章程办事:

 

  “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根据干部分类管理的原则,创造条件,由党委主管、工会协管的体制逐步向工会按自己的章程和条例自行管理干部的体制过渡”。“党委主管、工会协管的体制”就是“各级工会组织应该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的领导”。这种管理体制使“工会和党逐渐脱离职工群众”,把工会变成了同级党委的一个下属部门,使工会不能按照自己的特点去独立负责地进行工作,“妨碍工会形成完整、独立的组织体系,使工会不能很好地发挥它的整体效应”(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

 

  《设想》还明确基层工会干部由选举产生,有条件可实行直选:

 

  “建立会员评议工会工作和工会干部的制度。凡涉及会员群众利益的大事,要由会员群众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职工群众的正当权益受到严重侵犯,通过基层的民主渠道不能得到解决时,工会有权领导群众揭露、举发以至进行其他各种形式的合法斗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会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是完善选举制度,改变事实上存在的委派制。各级工会领导人都应经严格的民主程序选举产生。选举工作要民主化、公开化,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图。基层工会的民主选举,可以自下而上地提名候选人,提倡候选人直接与会员见面。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委员会可以逐步实行领导人由会员直接选举产生。”

 

  虽然受制当时的改革环境,《设想》的改革方案并不彻底,但取消“党委主管、工会协管”,规定了基层工会的民主建设,无疑是一种进步。

 

  《设想》没有得以实施,“工会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体制恢复

 

  正如《设想》所承认,工会改革是整个改革的组成部分。工会改革借助了改革的契机,因此也受制于整个经济和政治改革。中央领导层全程主导到工会改革,也绝不会让改革有所逾越。

 

  此外,《设想》虽然是全总的改革思路,但“也反映了中共中央对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党中央把政治体制改革问题提上日程之后,工会改革就成为政治体制改革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列入了党中央的日程。”中央高层“指导全总研究拟定《工会改革的基本设想》和有关中国工会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

 

  因此,1989年年中后,随着当时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停滞,工会改革随之停顿,《设想》最终并没有付诸实施。同年底,中央出台文件修正《设想》,恢复了原本“工会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并强调了工会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工会、共青团、妇联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进行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受同级党委和它们上级组织的双重领导,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各级地方党委对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领导……研究、决定本地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的重大问题;协商、推荐同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的主要负责人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全文见陈骥主编,1993:109-118)

 

  1990年,全国总工会十一届六次主席团会议审议再次强调“自觉接受党的统一领导”、“做好工会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是密切联系群众”、“工会要紧密地联系群众,尽心尽力地为广大职工服务,把职工群众最大限度地组织和团结在工会之中”。这种对“密切联系群众”的一再强调,表明它仍然是个尚未解决的问题。(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

 

  参考文献:游正林,《60年来中国工会的三次大改革》,《社会学研究》2010年第04期,陈骥主编,《中国工会十五年(1978-1993)》,中国工人出版社,1993,田明、徐建川:《工会改革文丛》,经济管理出版社,1988,等等

 

  结语:80年代工会改革命运多舛,最终以失败收场,也是80年代改革风云变幻的一个侧影。


来源: 腾讯历史频道 | 责任编辑:程仕才